第94章被告
这一场风波过去,慕夭夭彻底将飞墨抽出生意圈,将商陆提了起来——房子不着急住,他做个技术支持就行,生意却不能停,不认字不会算账没关系,总会学起来,但是心歪了,就掰不回来了。
没人对飞墨怎么样,然而却没人再叫他叔叔了。
到了日子慕夭夭和谭宾带着商陆到了县城,把铺子该租的租,该买的买,当然,写的是慕夭夭的名字。
在那天分家产的事情上,慕夭夭也是有所保留的,她均分的现在的财产,而不是将来的。数年后,不论她赚多少钱,给的也只是现在财产的利息,而不是把将来的财产再均分。虽然说多年的利息也不少,但肯定远远少于赚到的利润。
当然,如果到时候仍是一家和乐,她也不会计较这许多,但若是到时候几个兄弟被媳妇拐得走了,她也得保证自己好好过日子不是?
买了铺子,要收拾,要上货,还要雇人,慕夭夭觉得两头跑太麻烦,干脆就在曲先那里抢了个屋住。
曲先还没忘了问:“那孩子的事,你想的怎么样了?”
慕夭夭道:“伤心了,顾不上了。”
曲先执扇笑道:“为一个下人,你值得不值得呀!”
“四月份的,你扇什么扇子!春捂秋冻!你也不怕伤风!”
“再说!再说我就不让熙姐儿给你画绣样儿了!”
在曲线这里住了几日,慕夭夭惊喜地发现楚纯熙居然画得一手好工笔!
她为这个铺子开张,准备做一套偏和风的套包,她可不是抬举小日本!和风的祖宗说到底也是中国!
将和风和工笔融在一处,以小羊皮做里,正红色绸缎为面,金银线刺绣和风花鸟风月,背包、拎包、斜挎包、提包各一,每一款,配同系列紫色流俗男子配香囊一件,算是情侣搭,已婚的送丈夫,未婚的送情郎,总之,限量拍卖,价高者得。
而且这其中慕夭夭还挖了一个坑,就是包用的是正红色,非正妻嫡女不能用——小三什么的,她最恨了!
于是自从发现了楚纯熙还有这一手,慕夭夭就将自己的画稿拿了过来,让楚纯熙帮忙修改,故而曲先才有此威胁。
精心准备了近一个月,终于将铺子收拾好了。
卖包的店铺叫“桃花坞”。
这个名字她早就想好了,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说出来,就连蒋晓晨当年问的时候也没说,就是因为最初做的时候没什么名气,连个铺子都没有,要是张扬开来,弄不好就被人盗用了,如今正正式式有了铺子,当然要起个响当当的名字。
“桃花坞”三个字,出自慕锦书之手。人说以字看人,慕锦书的性格柔软,他的字就比较中性,笔画之间男性的坚毅,也仿佛有些女性的柔婉,看起来即漂亮又潇洒,十分适合桃花坞的气氛。
铺子的摆设与这个时候通常的样子大大不同,采取了专柜的风格,门口设柜台,掌柜就在此处,一是收钱,而是看人。铺子内部不同的分区以半透明的轻纱隔开,四周打上大小不同的阁子,铺子中间摆放展台,展台上打架子,不同系列的放在一处,确保四面八方都能看到。
为了保证阴天或者傍晚时分也能清楚地看到物品,每个展台旁边放置了专门打造的仕女提灯笼造型的烛台,灯笼都用细铁丝编成,不设纸灯罩,防止走火。周围的阁子周围的墙壁上钉上桃花枝造型的烛台,桃花瓣是陶瓷的,每一支蜡烛都放在盛开的桃花之中,蜡烛专门制成短粗的类似现代熏香蜡烛,点燃了,就好像朵朵桃花绽放。
傍晚看去,十分有旖旎色彩。
铺子外面缩进去的那一块地方也被利用得很好。两边和上方打上花架,两边花架之下放长条花盆,夏天种藤蔓植物,上方挂各种各样的风铃,冬天用彩色的布缠出图案,挂各种小灯笼,不论风铃低下还是灯笼底下,都挂着一个小小的纸条,纸条上有谜语,猜中的就可以兑换奖励。
中间的空地支一张木头桌子,供人休息,最醒目的是靠门的位置放了一个古代仕女拎抱的模特。仕女是以木头雕成,和真人一般比例,裸露的部分请画匠染色,画上五官,外面穿上真材实料的衣服,手臂上挂着一只精致的小包。
这样一来,远远就能看见这家铺子,飞墨担心的情况就不会再出现了。
与这个铺子相比,卖十三香的铺子就简单许多,挂上“谭氏十三香”的牌子,中规中矩的模样,只有柜台做得更宽,成吧台模样,靠外的部分放着高一些的凳子,可以坐人,内侧是掌柜做事的地方,而且这个铺子会卖一些熟食,比如卤蛋、卤牛肉、五香豆干之类的,买了东西的客人可以坐在吧台上吃。
一直准备到五月下旬,家里房子也建好了,铺子也全修整完毕,货品也正待上架,只等招几个伙计,再选个黄道吉日,就开市大吉。
这天上午,慕夭夭正和谭宾正想着这个伙计怎么个招法,是在村里招,还是在县城,忽然就有两个县衙的差人进了院子,说是有人把状告慕夭夭谋害人命,要带她去县衙过堂。
幸运的是,如今的县官还是陈明义,自慕锦贵之事后,慕夭夭也是不忘逢年过节都会送些礼去,半年一年的,慕锦书也回去拜望一下。
所以这几年,慕锦书同陈明义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有这层人情在,差人也是比较有礼,没有难为慕夭夭。
而且谭宾极有眼色,一见是县衙的差人,每人一钱银子就递了上去,听说是来抓慕夭夭的,每人又补了一两。
慕夭夭道:“两位大人,我娘胆儿小,我怕吓着她,您外面等等,我与娘说一声,就出去,行吗?”
拿人的手短,差人本就得了吩咐要以礼相待,又见谭宾出手大方,慕夭夭一副楚楚可爱的模样,两人也都没有跑路的意思,自然乐得做这个人情。
心道这该不会是诬告吧!这小丫头还能害人?
慕夭夭于是骗程玉臻说是铺子上出了点问题,没什么大事,自己只是去看看,晚上就回。
安抚了程玉臻,慕夭夭和谭宾并商陆,骑了马往县城去。
因为使了银子,两个差人路上就将整个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是一位姓冯的屠户的儿子,今年五岁,早上时,本来打算背着慕夭夭做的书包去私塾,结果背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自己的头套进书包的带子里了,袋子刚好就卡在孩子的脖子上,差一点就将孩子勒死,幸亏孩子母亲找了剪刀,将带子剪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慕夭夭觉得很奇怪,孩子小,容易发生意外不奇怪,但是被书包带卡到差点死掉,还发生在母亲的眼皮底下,这种事也可能发生?
而且她自己设计的包,自己心里有数,小的手提的袋子不可能塞进一个脑袋,大的带子也不可能卡住一个脑袋呀。
再要细问,那差人也就说不大清楚了,总得亲眼见了才知道。
到了衙门口,谭宾对差人深深一揖,“不知可否请两位大哥代为在陈大人面前美言,内人年纪尚幼,况且内人制作书包的事,我也是知道一些的,或许也有些用处也未可知。不知道我可以一起进去吗?”
不过是替他们传个话,这也没有不行的。
不多时有了回信,陈明义传慕夭夭上堂,准许谭宾一同。
到了堂上,慕夭夭一眼就看到作为原告的三个人,一个矮胖又秃顶的男人,看年纪快五十了,一个五岁的怯生生的小男孩,最后一个竟是熟人——慕彩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