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8.政党论ABC
058.政党论abc
陶百川
共产党之外,国家社会党和中国青年党也先后公开出来;梁漱溟先生也要组织团体,从事政治和学术运动;据《抗战行动》旬刊说,“第三党”最近也发表了一个抗战纲领。预料战事结束以后,国内将有更多的政党出现;政党在政治和社会运动方面将会发生相当的影响。因此,国人对于政党的若干基本原则,似乎不可不有相当的了解。我曾经看过几本《政党论》,脑海中还可搜到一些零乱的概念,特地写出来供读者的参考。所以叫做abc者,因为文中所说的,只是一些极粗浅的常识而已。
什么是政党?中外学者所编的定义很多,我以为:
“政党是政见相同的人,为了争取政权以实现其政见而组织的团体”。
准此,政党的第一个要素,是政见。表示政见的方式,最普通的是政纲;但其名称颇不一致,有叫“纲领”,有叫“政策”,也有用其他的名称。同时,有些政党更有高于政纲的政见,叫做“主义”;后者是比较固定的原则,而是用以指导政纲政策的。
政党的第二个要素,是争取政权以实现其政见。至于争取政权的方法,或以选举(议会政治),或以暴力(革命手段);而正常的办法,是以选举而不以暴力。至于所谓“实现其政见”云云,那只是就一般原则而论,并非政党的必要原素;因为有些政党在取得政权之后,并不实行其政见,而其为政党也如故。
政党的第三个要素,是组织。这个包括党员和机关(例如中央党部和地方党部等)。美国有几州以法律规定旧党必须在上届选举获得若干选举票,新党必须有若干选民的拥护,方准取得一般政党的地位而参加竞选。这种规定,我以为实不可少,像现在这样三人成派、五人成党的现象,未免有些滑稽。胡秋原先生说得好:以中国之大,一个政党,至少应该有一万以上的党员、五省以上的支部。我想将来抗战结束,而党派问题要是更严重化的时候,政府或须会规定类似民法总则“法人”一章那样的《政党法》。
如上所述,有组织而没有政见的团体,例如各种社会团体和职业团体,固不能算是政党;即有组织有政见而不想争取政权以实现其政见的团体,例如沈钧儒先生等的救国会,也不是政党。至于有政见并想争取政权以实现其政见,而其团体的人数甚少,机关局于一隅,——这样的组织,是否可算是政党,这须看法律上怎样规定。但从狭义上说,这样的组织,颇有类于朋党;而朋党则显然不能算为政党。
说到朋党,使我想起欧阳修的“朋党论”。据他说:“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它的定义是:人臣“相党(而)引以为朋”。举例来说:“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周武(王)之世,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自古为朋之多且大莫如周”。朋党的特征,是只有上层,没有下层;虽有领袖,缺乏群众;而其组织的动机和目的,只是为着少数人的政治地位。周武王时候虽有三千人的大朋,然其构成份子,尽是“其国之臣”,所以仍可说是没有群众,而其目的至多仅是欧阳修所说:“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治国,则同心而共济”。
美国一位政治学者伟罗佩,他论party和faction的区别,也说后者是少数人为谋私利而组织的团体。我国民国初年的政团,如安福系、政学系、交通系,甚至颇负时举的研究系,都是朋党的变相;至于后来江天铎等的宪政讨论会等等,那更不像东西;就是章太炎的统一党、谷钟秀的共和统一党、温宗尧的国民公党等,虽彰明皎著的自称为“党”,然其实质亦不过是朋党而已。
中国将来也许会发生更多的政党或朋党,弄得我们“目迷五色”。如何把政党从朋党中区别出来,这是法律的作用、政府的责任。
一国何以常有两个以上的政党呢?政治学者曾经说过很多的理由。就一般政党来研究,我以为是政见分歧的结果。一个政党的形成,往往先由一部份人因对某些公共问题有相同的政见,而另有一部份人与其立于相反的地位,于是政见相同的人,为实现其政见,有意无意的形成一个集团,这个集团明朗化和扩大了的结果,便成一种政党。
因为政见不能人人相同,所以在可以自由组织政党的国家,往往发生两个以上的政党。至于政见所以不同的原因,有时是经济的利益,有时是政治的成见;有的说是“人类的本性”,有的说是受了教育的影响。我以为都对而都不全对。有人以为苏俄所以只有一个党,乃是苏俄经济利益一致的结果;然若苏俄允许人民自由组党的话,那我敢武断托洛斯基早在史太林系统之外,另组一个庞大的政党了。
政见虽系政党分立的原动力,但是我们不可太迷信政党的政见。我们估计一个政党的价值,一方面要看它的主义和政纲,一方面也要看看它的领袖和干部。美国有一位政治学者,说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好比两个“空酒瓶”(emptybottles):外面虽然贴着不同的牌号和名称,但实际上是一样的空洞无物,因而两个瓶里都可装入任何的酒,甚至相同的酒。原来政党的获取选民的票子,一定要面面俱到,代表各方面的利益,不肯轻易见弃于某一部份选民。这样的结果,政纲的范围不能不求其广泛,辞句不能不求拢统(甚至含混),这已是有些“言之无物”;而且为与他党比较和竞争起见,他党政纲方面所有的优点,也须尽量吸收;这样,两个政纲几乎变成一个政纲了。
这样的结果,政党在政纲所规定的,难免有些“违心之论”。因为自始就无实行的诚意,所以登台以后自然不会照着政纲去切实执行。美国哈佛大学校长罗眉尔曾经说过一个谑而虐的笑话。他说:有一乘客某次站在车站月台上,一个车站职员干涉他。那位乘客愤然说:“月台(platform)不是预备给人站的么?”职员回答说:“月台不是给人站的,乃是给人走到车厢去的。你怎么可以站在月台上呢!”罗眉尔慨然说:月台是给人走到车厢去的,政纲(platform)是给人走到政治舞台去的(注意月台和政纲两个名词,英文都是platform)。哈哈!政纲的作用,原来如此而已!
人民虽然不可过分迷信政纲,但是政党却不可不努力去实行政纲;而在事实上,政党为求下届选举的胜利,一定也尽可能的求其支票之兑现。因此,人民对于政纲,在原则上还有相当的信仰,而政纲至今仍为政党必备的法宝。
政党诚有若干流弊,但对国家究竟也有许多贡献。第一,号召民众的结果,它(指政党及政党制度)可以鼓舞民气,发扬民意;第二,因为集结政见相同的人的结果,它可以组织民众;第三,因为宣传与理论斗争的结果,它可以教育民众;第四,因为根据民意制定政纲的结果,它可以造成比较具体坚强和普遍的舆论;第五,因为政党提出候选人的结果,它可以帮助选民物色较好的代表;第六,因为政党组织党团指导党员的结果,它可以帮助议会成立多数公决的议案(否则议论百出,多数公决的政治颇难实现);第七,因为在朝党一党组织政府的结果,它可使政府实施一贯的政策(就是它的政纲),而且有其实施的可能(因为政府是一党的清一色);第八,因为在野党监督政府的结果,它可以促成政治的清明和政府的负责任,并可保证政府的重视舆论;第九,就革命党方面说,它可使革命容易成功。
但是,我得很坦白的承认:政党诚有许多好处,然而伴着好处来的,就有许多坏处。可是,终因政党有许多好处,所以各国都有政党的组织。罗眉尔说得好:政党好像波浪;小河里可以没有波浪,大海中是不会没有波浪的。
自从国社党和青年党公开以后,中国的党派关系已经踏入一个新阶段。政党的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预料今后将会发生更多的政党,自然难免有若干流弊。我们唯有希望:
第一,政党之间要竭力避免摩擦,最好大家要有sportsmanship(陈立夫先生译为“礼义”);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
第二,民众要用是是非非的精神,判断和监督政党的言行,使政党确能尊重民意,效忠国家。
第三,在抗战中,除中央设立参政会外,在各省县也设立地方参政机关,在抗战胜利之后,并即设法召集国民大会,使政党活动格外容易走上正常的轨道。这叫做balletforbullet(可译为“以选举票代替枪弹”)(本章完,全文拟俟参考书到后再写。)
(《血路》1938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