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初次约会
等到墨笛和江程煜在房间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夏茗琪已经开始打着嗝剔牙了。
“姐,不是告诉你们泡温泉时间长了容易虚脱吗?”小眼神不停的打量着两人之间的距离,在她的审视下,没事都能看出事来了。
墨笛最是受不了别人对她和江程煜的窥探,就连夏茗琪也不例外。
伸出手很是不满的说道:“你还好意思说呢,把我穿去的衣服快点还回来!”
“什么衣服,不是在你身上好好穿着呢吗?”
夏茗琪不明就里的嘟着嘴,大有是墨笛在大惊小怪的意思。
墨笛无语,她不知晓,可不代表她家江程烁也不知情。
果然,藏在夏茗琪身后的狐狸眼彻底坐不住了,好在一回来他就把衣服卷成一团,塞给了礼宾服务员,若是让自家的炸药桶知道,那……
联想到后果,江程烁下意识的干咳几声,“咳咳,大哥你们还没吃饭呢吧,抓紧时间吧,这里不比城市,作息时间都很规律,虽说是我们自家酒店,但也好歹尊重一下人家的生活习惯不是?”
“琪琪,距离你们大婚还有一段时间,用作最后的考察也是不错的。”
墨笛瞥了眼心虚的死狐狸,点到为止的劝道。
“还考虑什么啊,我可是推了多少花花朵朵才娶到的你。”
江程烁故作帅气的对夏茗琪眨了眨眼睛,谁知对方根本就不领情,更是端起学霸的姿态,“是莺莺燕燕吧,你这个国语水平还真是够可以的。”
一团黑线凝在狐狸眼的额头上。
墨笛则作壁上观,让死狐狸连同江程煜联合起来把她困在山上。
“走吧,这种状态他俩能保持整个晚上。”
江程煜则不愿干预,毕竟三弟这回也算是他的同盟。
大手握上墨笛的皓腕,不由分说的就往餐厅拉去,俊男靓女的组合总是格外吸睛,短短的一路上,前来休闲的很多游客都对他俩投去了羡慕的目光。
“日料怎么样,我记得你好像喜欢。”江程煜悉心的问道。
“都好吧,我不挑的。”墨笛皱眉,回的很漫不经心。
江程煜从她的表情中读出了不悦,奇怪从前的她很是喜欢新鲜食材,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孟丽的名字,永远是墨笛的一个伤疤。
她至今记得孟丽当着自己的面,拖着江程煜去日料店的往事。
“不喜欢的话,我们也可以换一家法餐?”江程煜从未表现过如此耐心。
“都行,随意。”墨笛不清楚江程煜是怎么看出自己想法的,又不好直接拒绝,其实自吃自的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随便,这两个字恐怕是男人的梦魇。
其杀伤程度不亚于对女人说,“多喝热水”四个大字。
“法餐不喜欢的话,就换意大利菜。”
江程煜的执着亦是令墨笛头疼不已,“都好都好,我们随便吃口就行。”
墨笛的表情,就差直接挑明,自己并不想跟他坐在同一张饭桌上了。
“那怎么能随便,毕竟算是我们第一次约会呢。”江程煜并不在乎,甚至没有半点不满。
约会!
她什么时候同意和江程煜约会了?
他是耳朵不好使,还是脑子崩掉了?
墨笛斜眼偷偷看了江程煜一眼,他神态自若,半分都没有察觉她的不适。
单是这份从容,足以令墨笛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以江程煜的缜密,又怎么会出错?
“我只想快点吃完回房间。”墨笛面无表情,希望她的冷漠能唤醒江程煜的倨傲。
可惜,她的一张冷脸却当着贴上了人家的热pp上。
像极了这几天流传甚广的槽点,什么还珠格格里原来容麽麽才是好人,小燕子紫薇都是心机女表之类的搞笑段子。
这都是什么世道了,看来过去的谚语都需要被重新检验一番。
“如果这些你统统不喜欢的话,我们就开车回城。”江程煜说的时候云淡风轻,丝毫不觉得是在劳民伤财。
仿佛是在告诉她如果这个提议也不喜欢的话,他甚至可以动用私人飞机,直接飞到任何一个墨笛想去的地方。
“那个就不必了。”墨笛扯了扯嘴角,“就这个吧,看上去挺不错的!”
随手指了个方向,表情很是笃定。
墨笛能作出决定,江程煜脸色稍缓,可当他顺着墨笛指尖的方向望过去的时候,却是一脸哑然。
“你确定?”
江程煜狐疑的问道,眼神中飘忽出来的犹豫令人费解。
“嗯,确定啊。”
墨笛眼皮都没抬一下,站定在餐饮街的大理石地面上,只有喜欢或是不喜欢,好吃或是不好吃,还能有什么疑惑。
“可那里明明写着……”江程煜还是不忍揭穿她的不走心,毕竟这个丑传出去有点不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