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夺门而出
大学校园里,梧桐戴着黑框眼镜,扎了马尾。穿着一件蓝色毛衣,一条黑色的运动裤,提着一个帆布包,看起来和周围的大学生有点相似。
家境普通,长相端正,自强不息,不亢不卑的形象跃然纸上,看着走在前面的男生的背影,她脸上挂着一丝羞涩的笑容。
漫卷让她和他相遇,她愿意努力一把。
男生名字叫做夜孤城,是医学院大三的学霸。孤傲独绝,浑身透着生人勿近气息,梧桐跟在他身后一个多月了连顿饭都没有捞到。
漫卷应该知道她喜欢钱,精挑细算几天的学弟应该家里非常有钱的,她只要加把劲就能打听出来夜孤城的家庭背景了。她私下问过漫卷,漫卷说‘学弟家里一般,就是骨相极佳’。
“同学,可以等一下我吗?现在还不到晚上7点,我不用赶着回去。”
夜孤城停下脚步,看着离他不远不近的梧桐。从来没有遇到如此矫揉造作的女生,他身高179,对方看起来和他差不多高,不过对方的腿比他长,每次她都在后面磨洋工,大长腿迈不过小长腿??
每次梧桐下课后都不愿意按时走,拿着他的图书卡去图书馆睡觉,真是暴殄天物,他说过她几次她依然不改,她说在外面亭子睡太冷了。她还说不认识路,需要他送她校门口。哦,她认识来时的路,就是不认识返回的路。
梧桐迈着步子,小跑着走上前:“听说你今天回家,我能跟着去吃顿饭吗?”
“你听谁说的?”
梧桐透着眼镜看了一下男生的脸,这男生油盐不进,一个多月了还没有要到微信号。每次都是她去他宿舍楼下面蹲人,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她准备死缠烂打跟着去男生家里看一下,如果对方真的家境普通,她绝不纠缠。
大学富二代那么多,这个不是富二代就再换一个蹲。
“漫卷,就是对你爷爷有救腿之恩的那个骨科医生。”梧桐轻声说道。
夜孤城从口袋拿着一个卷笔刀,然后从书包拿着一只铅笔,把铅笔一卷一卷的削,直到呈现出铅笔尖他才收手。风轻云淡,海阔天空。他把铅笔放回书包,面带微笑:“学妹,学什么专业的?”
“我学护理学的,辅修税法,管理和经济学。”梧桐磕磕巴巴说道,“我....不是.....这个.....大学的,我是来旁听的。”
一个小时后,梧桐总算得愿以偿跟着叶孤城回家了,看着可以踢足球的草坪,她眼睛笑得都快挤成一条缝了。
草坪上正在举办party,有几张大理石放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梧桐拿了一个盘子走过去选了一个小鸡腿,一个螃蟹还有一个小面包,一个简简单单的晚餐。
她席地而坐,自顾自的吃了起来。草坪上的人她大多都不认识,看着都很面善,她保持着懵懂无知的微笑。吃完后她看着如同宫殿一样大的别墅,心中点了一千个赞。
她没有进去过别墅里面,不是她不想,而是觉得没有必要。有些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家大业大的家族,她是进不去的。她的过往只要有雄厚家底的一查,自然就能查到。
最理想的就是跟在夜孤城身边做小跟班,和他的追求者打成一片,从他追求者手中拿点小项目就足够了。
熊轻红看着不远处眉开眼笑的梧桐,心中直突突。她才刚转目标没多久,梧桐乱闯进来了,看来今晚梧桐要破财了,她拿着一杯红酒主动走了过去:“听说你买了烂尾别墅,你现在这样子太磕碜了,要不改天我带你买几套衣服?”
“我现在是小白花,你买的衣服太御姐,和我形象不搭。”
梧桐被男人甩了,不从男人身上找错,把错揽在自己身上。熊轻红最看不惯小白花,她喜欢大女主主义的女子,她自认为不比男人差。她和梧桐一样贪财,不过她喜欢和家世相当的人谈恋爱,恋爱为辅事业为重,从商以来还没有做过亏本的买卖。
“你演技不错,待会别露馅。”熊轻红说道。
“只要你不拆穿我,我一定会大赚一笔的。”
梧桐闻着酒很香,一看就是喝很值钱的好酒,她走到大理石桌子那边拿了一个杯子,倒了一大杯。左顾右盼的走到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倒了一杯给老夫人。
正当她转过头想要往草坪那边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从墙那边物体下落的声音。她大喝一声:“谁在装神弄鬼?我可是在峨眉山待过几天的,学过一些拳脚功夫的。”
“我是来打劫,再叭叭,送你去取经。”
梧桐把毛衣半脱,双手拿着毛衣两角,蹲了下来,大声的哭道:“我没钱,不要打劫我,我愿意弃明投暗,前面草坪好多有钱的。”
一个蒙面哥拿着一把ak指在女子的毛衣上,口中叫嚣:“哪里来的sb?赶紧站起来,带我往前面走。”
梧桐战战兢兢的走,方向感十足,视线如同没有被毛衣遮住,雄赳赳气昂昂,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蒙面男是近视,刚才翻墙的时候眼镜掉了,他跟着女子走,应该很快就到了。
“小二,你去后门做什么,抓着人质去报警啊??”
然后梧桐就晕倒了,晕倒之前双手紧紧的抓住毛衣两角。
她被人拖着往前走,只感觉后背被草划过的地方很疼,不知过了多久她模糊的听到:“晕倒的有只小金子招财猫的,上次她说送给我,我没要。”
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雷泽华很快就供出了梧桐,他今日出门没有看黄历,也没有带手机。钱包只有几个硬币还有一张刷爆了的信用卡,自然身上和脸上少不了多挨了几拳。
“钱在我包里,我没有带招财猫。”梧桐从地上主动爬了起来,“我没看到过你们的脸,拿了钱就放了我吧。”
其中一个劫匪拿着包倒,只倒出来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都是一元的硬币,这是拿他当猴子耍。
雷泽华看着帆布包里没有防狼喷雾和电棒傻眼了,他本来还想抢过这两样神器发发微风,看着近在咫尺劫匪,为了脸上不再添加青紫色:“大概,招财猫小金子在她脖子上。”
梧桐很紧张很紧张,听到女子们哭泣的声音还有男子们的嗷叫声,想着劫匪们应该不打女人。她又躺在草坪上,一动不动。
一个劫匪一只手拉女子,女子不起来,没有办法,他只能两手拉人。女子不识时务,不放开紧握衣服的双手,劫匪生气的说道:“自己拿出来给我,少点皮肉之苦。”
“有本事自己拿。”梧桐说道,“你要是摸了我的脖子,改天我要摸回去的。你化成灰我都能认识。”
“劫匪大哥,她是女流氓,喜欢好看的男的。”熊轻红说道,“如果你去的话,她说不定主动给你了,你脸最好看。”
“你给我闭嘴。”劫匪头子说道,“把那嘴巴多的那个女的嘴巴塞上东西,吵得我脑袋大。”
过了一会,梧桐感觉有人在掀开她的毛衣,她的双手紧紧的握成拳头,犹如惊弓之鸟:“好汉停手,不然你会后悔的,我都快成功了,你可不能让我半途而废。”
握住毛衣的手停了一下,听到附近几个劫匪的笑声,然后他把毛衣一扯。
重见天日,如同投胎转世,梧桐睁开迷茫的眼睛,看着带着黑色头套的眼睛,大眼瞪着小眼。
梧桐的脖子光秃秃的,锁骨上也是。毛衣被扯烂了,大概是不能穿了。夜晚的风还是挺冷的,很快她脖子起了鸡皮疙瘩:“大哥,我就说没有戴,你要是看上我的美貌,可以把我拖去室内为所欲为,我绝对不会反抗的,希望你放我一条生路。”
劫匪头子点了点头,然后把梧桐拖着去了室内。
到了室内,梧桐站起来去关上门,然后就开始脱自己身上的打底衣,劫匪头子夺门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