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奇怪的营地
去昆塔部落的名单最终变成了商队这边三人,贝斯曼和他的助手外加两个护卫,白狼这边也来了三个,除了白狼和卢斯克法师,还有一位是卢斯克法师的贴身护卫,绰号红茶。这是一个30多岁的金发帅哥,披着一样的黑色斗篷,面色冷峻,不苟言笑,腰间左边挂着一把造型奇特的长剑右边插着一柄匕首,脸藏在风帽的阴影下,偶尔有冷冽的目光从中透出扫视周围,气势看着不像个护卫反而更像是一位行走江湖的游侠。
卢斯克法师倒是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说说笑笑,没什么架子,穿着一身单薄的灰色长袍,也不觉得冷,拄着一根法杖,头发胡子乱糟糟的看上去甚至还有些邋遢。
昆塔的部落营地位于山谷一侧向阳坡林地间的一片空地,距离河岸并不远,位置背风向阳视野开阔,同时又隐蔽在林间,从下往上根本看不到。
贝斯曼去过很多野蛮人的部落,昆塔的部落他很多年前也来过,在他的印象里野蛮人是勇猛顽强的战士,但肯定不是什么善于经营思考的民族,野蛮人的营地通常不怎么干净,人畜混居,营地规划也是乱七八糟,但是眼前这个营地却让他大吃一惊。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昆塔部落不算大部落,估计也就100来人,因此营地范围并不大,周围用树枝围了一圈作为篱笆,几十个帐篷散步期间,营地中央有个小广场,
营地外围左侧养了很多狗,听到林间有动静顿时狂吠起来,昆塔大声呵斥了几声这才慢慢闭嘴。右侧则是一个马厩,用木材和鹅卵石搭出风墙和屋顶,用一大块牛皮遮挡保暖。这些都不算什么,野蛮人本身就有驯养犬马的传统,基本上他们也只饲养这两种动物,细想也不难理解,草原上的兽群规模如此巨大,野蛮人仅靠渔猎就可以获得充足的食物,并没有什么动力去驯养其他牲畜。但是眼前的狗和马的数目实在是太多了,几十匹马还好理解,这狗起码有200条狗,养这么多狗是为了什么?
部落的帐篷也很特别,通常野蛮人传统帐篷一个部落一个样,原料基本上就是用兽皮、兽骨、树皮、象牙、石块什么的能找到什么就用什么,建筑水平十分低劣,既不防风也不防雨。而眼前这些帐篷,统一使用15尺左右的长木杆捆绑在一起,以扭绞的方式展开,插入土中形成一个倒置的圆锥形框架。在木杆框架之上,包裹着一层野牛皮,为了防止漏风,下边通过销栓固定在地面上,最外面还盖着一层桦树皮来防水保暖,顶上烟孔有一个牛皮罩子单独用一根长杆控制,显得整齐干净,四周还挖了排水渠,帐篷间晾着一些衣服和兽皮,小孩子和狗崽子在期间追逐玩耍,话说回来这小孩子和狗崽子的数量也远超一般部落。在贝斯曼的认知里,由于严酷的生存环境,缺乏医疗和稳定的食物来源,野蛮人孩子的生存率一直不高,这而么小的部落里竟然有这么多幼儿,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昆塔对于商队的来访显得很重视,客人刚进营地就安排女人端来面包和盐,客人们享用过后,主宾关系才算是确立。贝斯曼留意到这些面包十分松软,显然经过了发酵,这在南方一般穷一点的领主都很难吃到,盐也非常白净,没有一丝苦味,比自己带来的上等盐矿盐质量还要好。
贝斯曼忍不住开口问道:“昆塔,你这里怎么变得这么....嗯,变化这么大?简直就不像草原上的部落了。”
昆塔摸了摸大胡子笑道:“这都要归功于祖先的庇护,给我们送来了祝福。”
“这都是罗格叔叔的功劳。”昆卡忍不住插嘴道。
“这罗格是什么人?”贝斯曼好奇道。
“咳咳,没什么,部落里一个年轻人,脑子灵光。”昆塔咳嗽了一声,瞪了眼儿子,糊弄了两句岔开话题道:“这大冷的天,外面也没啥意思,咱们去帐篷里聊。”说完就拉着贝斯曼进了营地中间的大帐篷。
中间的大帐篷,比周围的小帐篷明显大许多,里面还摆着简单的矮桌子,左右两边地上铺着毛毡和鹿皮,帐篷里并没有点火塘,却乎意料的温暖。
卢斯克等人之前都没访问过野蛮人部落,加之平时生活水平就不差,感触并不如贝斯曼这般深刻,之前在营地里简单逛了逛,只觉得这个部落并没有传言中那么落后,营地干净整洁,见到的人也梳洗得十分清爽,不像之前沿途见过的野蛮人那般蓬头垢面。进了帐篷就不一样了。
白狼感受着地面传来的暖意,大吃一惊道:“魔法?!”,南方法师城邦里有些地方冬天也会使用魔法阵保持室内温度,但那是法师和极少数贵族才能享受到的体验,普通人最多点个壁炉取暖,眼下这群野蛮人竟然在帐篷里用魔法取暖,奢侈的程度让白狼都难以接受。
“没有魔法波动,应该是什么精巧机关。”卢斯克法师倒是镇静得很,用脚蹭了蹭地面道就发现了异常。
“这是地暖。”昆塔看着一群人对着地面讨论,心里十分舒服,野蛮人一直以来被南方人低看一头,认为他们粗鲁野蛮,昆塔年轻时在外冒险经常遭受这种歧视,即使他武艺高强,识文断字,依然会被人叫蛮子,眼下这些南方佬一副啥也不懂的样子让他自尊心得到很大的满足。
“地暖?”白狼疑惑得咀嚼着这个新鲜而陌生的名词。
“嗯,这地下用石头和石板架空,留有烟道,外面有专门的火炉,烧水做饭的时候点上火,热气就会顺着地面扩散,这样整个帐篷就都暖和了,不像火塘会弄得屋里烟熏火燎的,热的还不均匀,这可比壁炉舒服得多。”昆塔解释道。
众人惊叹了一番,就席入座。昆塔的老婆阿洛尔给众人端上了热茶。南方人待客没有喝茶的习惯,基本上都是喝酒,富人喝葡萄酒,穷人喝啤酒,再穷的只能喝凉水了。倒是富裕的法师城邦流行喝茶,贝斯曼端起茶杯看了看,里面泡着并不是茶叶,而是松针,他尝了一口,发现满口都是松针特有的香气,而且竟然是甜的。
“这里面加了蜂蜜?”贝斯曼端着杯子略感意外,甜味是稀缺资源,这个世界所有的水果只有苹果、梨、葡萄是丰产的,而且还无法长期有效保存,因此蜂蜜价格非常高,南方某些小地方的领主,甚至有为了两箱蜂蜜发动战争额记录。而且就算是贝斯曼这样的高收入群体,在南方也是买不到蜂蜜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属于领主的。野蛮人确实都会收集林子里的蜂蜜,但这通常是作为重要交易资源,会就这么用来待客实在是太奢侈了。客人们闻言都尝了尝味道,不一定都喝的惯,但也是十分新奇。
“味道不错吧,这可是比蜂蜜更甜美的好东西。”昆塔笑着说“你若是有兴趣,我们可以用这个跟你们交易”喝了茶,贝斯曼和昆塔开始商量这次交易的内容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