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商人的烦恼
沉重而深邃的天空下,漫天飞舞的冬雪,萦绕寒北,天地之间仿佛失去了界限,化为一体。
蜿蜒的白色长河横亘在广阔的冰原上,河面已经完全封冻,一支队伍行在河面上行进,沉重的雪橇压在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为荒凉的天地间带来些许生气。
拉动雪橇的不是寻常的马匹,而是更为耐寒的驯鹿。领头的驯鹿脖子上挂着木质的鹿铃,声音低沉,在草原上传出老远。
贝斯曼坐在雪橇上,花白的胡子挂满了冰碴,他将风帽拉下,冷风吹过光秃秃的脑门,身体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他抬头看了看挂在杆子上的领队信物——一串随风摇曳的黑色牦牛尾,忍不住长长呼了口白气。他今年已经50岁了,常年的风餐露宿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加苍老,这种天气里赶路,即使是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一件苦差事,但他早已习惯。
每年冬天贝斯曼都会从南方出发,带领商队载满粮食、盐块、布料、铁器和各种手工业产品,冒着风雪,穿过茫茫戈壁,到北方草原上和野蛮人交换毛皮、象牙、草药、金银。
在所有的物资中,粮食是最重要的交易标的,秋季南方粮食收仓,为了防止冬季粮食存储损耗,领主们急于将多余的粮食换成金银,因此粮食价格往往会很便宜,而漠北的野蛮人不会种粮食,靠着追逐兽群渔猎而生,冬季兽群会北上进入山区森林躲避草原上凌冽的寒风,食物极易短缺,而秋冬季节野蛮人捕获的毛皮质量又是最高的,这一来一往,利润极高,每年都会吸引着大批商人往北方贸易。但是这条路并不好走,且不说生活在戈壁滩各种遗迹、山崖里的兽人,光是一路上稀少的水源和寒冷得气候,每年都会夺去大批商人的性命。
贝斯曼的父亲老贝斯曼常说“有风险就有利润,有利润就有办法。”没有水?那就拉着冰块度过戈壁;冬天太冷挽马受不了?那就换驯鹿;兽人喜欢冬季抢劫商队?那就十几个商户一起出钱雇佣足够的护卫,抱团出发。。。。他的祖辈就是这样一步步解决问题,就这么年复一年,商人们终于把这条商路给走通了,小贝斯曼也成了老贝斯曼,接过了父亲留下的牦牛尾信旗,成为了商队新的领队。
今年贝斯曼的商队一共有15个大型雪橇,45个商户,加上护卫有100多人,还有120头驯鹿和60匹马,管理这么大的商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对于贝斯曼来说只要有钱赚,这些都是小问题,今年南方大丰收,粮食非常便宜,加上贝斯曼经验丰富,运气也不错,找到了几个大部落,商户们换到了大量的毛皮和黄金,运到南方肯定能赚得盆满钵满,商队的利润有一成会交给贝斯曼,由他来支付护卫的佣金,打点沿途的势力,剩下的就都是他的利润。照理说他现在应该非常开心才对,但事实正好相反,贝斯曼这几天可谓寝食难安,本就稀疏的头发又荒芜了不少。
“贝斯曼先生,我们离森林还有多远?”披着黑色斗篷的年轻人催马赶上来问道,他穿着一身厚实的狐狸皮袄,手上戴着鼹鼠皮手套,马匹也穿着厚厚的夹棉马衣,腰上插着长剑,显得十分精干。
贝斯曼听到声音不自主的哆嗦了一下,斟酌道:“白狼先生,我们现在已经沿着野牛河走了5天了,我估计在今天太阳下山之前,我们可以到冰泉谷,再往北走大概3天就可以看到黑森林了。”说完小心地观察对方的反应,年轻人的外号显然来自于他那一头整齐的浅灰色长发。
白狼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抖了抖肩膀上的积雪道:“这地方的天气真见鬼,雪简直没完没了。”
这个年轻人即不是商户也不是护卫,与他同行的共有5人,他们是在半路加入队伍的,贝斯曼只知道这个负责联络的年轻人外号叫白狼,操着一口标准的通用语,举止优雅得体,带着明显的贵族气质。白狼找到贝斯曼支付了30个金币的预付金,却没有带任何货物,只是要求贝斯曼带他们前往黑森林,(黑森林是南方对草原北部广袤高寒林地的统称),承诺等到达森林还会再支付30金。
贝斯曼本以为这只是一帮无聊天真的贵族,想体验体验林海雪原的风情,这种事情他几十年的行商生涯里他已经见过许多次了,要知道他每年来回一次的佣金差不多也就100来个金,若是普通自耕农,口粮自种的话一年的开销也就不到1个金,所以看在30金的巨款上,贝斯曼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反正这帮贵族肯定想象不到北方的酷寒,走到一半估计就得哭着喊着往回跑,到时候自己顺水推舟,说不定还能多赚点,但是后来发生的事让他意识到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那是在10天前,商队过戈壁的时候,遭遇了兽人劫掠者的袭击,40多个龇牙咧嘴的兽人匪徒从乱石堆里蹦出来,骑着他们同样面目可憎的座狼,挥舞着长刀呼啸而来,商队的商户都被吓坏了,因为兽人劫掠者不但劫财,还会吃掉受害者,一时间所有人都乱做一团。贝斯曼一边争分夺秒得指挥驭手将雪橇围成一圈,一边安抚商户维持秩序,还要连打带踹让护卫们组织起来准备反抗。就在这混乱的时候,那五个人中带头的老头施施然跳上一架雪橇,就那么轻轻地一挥手,一发澡盆大的火球就飞了出去,在兽人袭击者散乱的队伍中爆炸,当场就炸死十来个,而且死状凄惨,残肢内脏散了一地,连个完整的尸体都没留下,剩下的兽人们吓傻了,愣了一会儿,骑着狼掉转头就四散逃命,连回头都不敢。
同时被吓傻的还有贝斯曼,一张老脸差点连褶子都吓飞了,那可是魔法师啊,圣光在上,在贝斯曼以往的人生里,他离魔法师最近的时候是在比格里斯城狂欢节上,一个魔法学徒点燃了庆典开始的烟火。
这个世界在一万年前是完全属于法师的,那时候他们就是神,活着的神,虽然恶魔战争结束的一万年里,法师协会的力量大大的衰退,但是在南方,一个正牌法师那是比国王还要尊贵的存在,得罪了国王你还能逃跑,得罪了法师,那是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而现在,他贝斯曼,一个微不足道行商,竟然为了30个金币欺骗了一个正牌法师!贝斯曼凌乱了,他实际上从来没去过黑森林,商队从来不会越过冰泉谷,商人来草原是为了做生意,野蛮人在冬季都不会进入黑森林,他自然也不会去,他只是接触的野蛮人多了,对于黑森林的故事烂熟于心,时不时的会用这些故事向商户们吹嘘,显得自己见多识广,经验丰富,没想到以讹传讹竟成了南方颇有名气的很森林专家。每每想起这些,贝斯曼就觉得自己的秃头冰凉,两腿发软,尿意汹涌。
贝斯曼看着白狼拨转马头回到队伍里,心情忐忑地收回目光,擦了把额头的冷汗,带上风帽,有气无力地挥挥手催促驭手加快速度。
“还是在北方野蛮人部落里找一个去过黑森林的向导吧,冰泉谷那儿有个小部落,每年冬天都会在那里过冬,那部落又小又穷,族长是他的老熟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雇一个愿意去森林的向导应该不难,再把定金退20....15,不,退10金,这样应该可以糊弄过去,法师大人应该不会计较这几个小钱儿,意思到了就行。”贝斯曼又是害怕又是肉疼的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