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 飞跃啦!少年 - 蔡云逸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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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后来我了解到,老薛长我三岁,在社会里混了两年。初中毕业那会,父母离婚了,他爸常年酗酒,离异后心有不快,在外面喝醉了把人家打成重伤,进看守所蹲了两年多。他爸也曾有家暴史,以前经常对他妈拳打脚踢,最严重一次打得他妈耳膜破裂,差点昏厥过去。之后,老薛判给了他爸,他弟跟了他妈。这哥俩从小便密谋怎么把他们爸整死,然后抛尸野外,替母亲出口恶气。虽然老薛跟了他爸,但始终不认他爸,他说自己大了,没必要依附谁。

他爸进去后,老薛骑上他爸的摩托车到市里找了份酒吧的工作。据说刚去的时候只是个酒保,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唱歌。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客人的包厢里嚎了两嗓子,被老板娘听到,于是就让他当了驻唱,并请人教他打架子鼓,弹吉他。老薛说老板娘待他很好,给他租了间单身公寓,目的是让他酝酿灵感,创造才华。

他爸从看守所出来后去找过老薛,想带他回去继续上学。老薛没有跟他走,而是把他轰走了。他爸辗转去找到他妈,这才把老薛劝了回来。他妈告诉他,年纪轻轻就这么混下去是不行的,迟早会混出事来。不过时隔两年高中是上不成了,于是便进了这所职校。老薛跟我说过他恨他爸,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于是我和中分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我们都期盼着每天能够穿梭于灯红酒绿的生活,更期盼能够邂逅一个貌美如花的老板娘。我们极力想让老薛分享一下他在酒吧的两年时光,但老薛总是只字不提,他说怕教坏未成年。

因此我和中分开始私下商讨如何从老薛口中套话,因为我们觉得老薛不说,并不像他解释的那般高尚,之所以三缄其口,恐怕其中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轶事。好奇心一直驱使着我与中分,于是我们决定找个机会将他灌醉,趁其酒劲上头,使其开口。机会终于降临,一个礼拜后,我当上了英语课代表。课后我和老薛说这是大喜事,要请他吃顿饭,庆祝一番。我说妈的上这么多年学,还是第一次当上课代表。

他听了后给了我一脚,说,当个课代表就走不动路了,你小子妈的真没出息!

我不在乎老薛怎么看,总之这顿饭我是请定了。晚上放学后,我带他们俩直奔大排档。中分上来就点了两瓶二锅头。老薛瞅着他,眼神怪异,问道,小屁孩毛长齐了没就喝酒?

中分当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都觉得热血沸腾。他说:

为了我们的革命友谊干杯!

老薛说这话听得有点邪乎,怎么就成革命友谊了?

中分解释道:小学时阿蔡帮我教训过一个女孩,前段时间你救过阿蔡,我又救过你们俩,并且我们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帮会,等于一个组织的人了,还称不上是革命友谊吗?

老薛听罢,觉得中分字字珠玑,无话反驳。

我说道,别看中分结巴,说的话却挺有水平,如沐春风,令人陶醉!

中分一下子激动起来,脸上透露着神气,道,那——那还用说!

我回忆了一下,小学时我的确帮中分从一个女孩手里抢回一支派克钢笔。钢笔是他爸在局里获奖受封得来的,颜色鲜艳,红得发亮,足有二两沉。那女孩是中分同桌,极为强势(其实也就是在中分这样好欺负的人面前强势),估计看上了那支笔,于是想了一个主意,称中分写字时越过了三八线,按规矩那支笔应该归她。中分当时还傻乎乎地给她了,回到家被他爸暴揍一顿,然后回来哭哭啼啼求助于我。我临危受命,坐到中分的位置上,随即一头扎进那女孩怀里。那女孩吓坏了,惨叫一声,急忙躲开,大骂我不要脸。我跟她说我越过了三八线,整个人都是你的了。她吓得跑出教室,我追了她二里路,最后钢笔物归其主,那女孩留下心理阴影,大半年不再敢和中分说话。中分很高兴,也由衷地佩服我。但从那次起,班上的女生都对我避而远之。中分说他实在是不好意思,他对不起我。

饭桌上,我把一肚子闷气化作酒水,又重新喝回肚子里。然后开始大吐苦水,将时间追溯到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名前途可期的小学生,个性突出,成绩极佳。五年级我就独立创作出一部小说,在班级里广为流传。那时真是风光无限,为何现在落魄至此。不得不承认,繁星终有落幕时。

老薛问写小说是真是假。中分说,是真的,后来那本小说被阿蔡扔了,原因是想换两盒臭豆腐吃,标价两块没人买,然后降到一块五也没人买。

老薛听完,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

我急忙为自己辩解:那又怎样,他们愿意看又不愿意花钱。大千世界,追求金钱与物质的比比皆是,而精神上有追求的却少得可怜。初一时,我坚持写作,却被班主任发现并通知家长,说我不务正业。不仅小说如同华佗想要留世的医书一般销毁无存,而且还给我记了个污点,照这样下去,中国要有多少被扼杀在摇篮中的各个领域的天才?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失望,从此以后我也大失所望,但我不知道自己失望的是他们,还是整个教育体制。酒逢知己千杯少,知己难寻千年得。

说完,我猛地喝下二两酒。

老薛和中分说他们愿意做我的知己,前提是要请他们喝上个千杯。

我又说,进了天诚真是不应景,就像林教头被贬沧州,武都头被贬孟州,宋押司被贬江州,而我不仅被贬天诚,并且开学没两天还被人给扁了,还不知道后面的日子有多难熬。不如学你老薛,说走就走,找个天涯海角,安身立命。

老薛说,进了社会你就会知道那是比学校要浑几倍的浑水,蹚过一次立马后悔,除非你爸是当官的。

我说,好了吧,得了便宜还卖乖!随即冲中分挤了挤眼。

中分马上心领神会,一句话就问到了重点:那个酒吧的老板娘美吗?

这让我倍感欣慰。

老薛脸红得像个柿子,嘴里叼根大前门,双眼迷离。他说,美,不是一般的美,我要是有了钱,就买一辆雅马哈r1,带上她,找个无人区公路,在沸腾的声浪中飞奔。

中分说,这车我还真有幸坐过,几年前在表哥公司举办的拉力赛活动中体验了一次。不得不承认,小日本的手艺就是好,车型紧凑,操纵轻巧,经久不衰,以600级身板驱动1000级引擎,曾称霸一时的cbr900rr都被干下来了。最大马力180匹,并列四缸,那排气声比低音炮还爽。

后来老薛又给我们描绘了他带着老板娘穿越天水、嘉峪关,再穿过甘肃的敦煌,最后再到达新疆的天池、库尔勒,还有轮台、喀什等地。

中分似乎都这些画饼毫无兴趣,他一再追问老板娘有多美,美到什么程度?

老薛回答,比叶子楣还美。

我和中分差点没飙出鼻血来。于是我劝老薛一定要开慢点,叶子楣在美国给自己的胸投保两百万,那酒吧老板娘说不定没买过保险。

老薛骂骂咧咧两句,就趴下不省人事了。

后来我和中分将老薛送回了他的出租屋。此处不足二十平米,里面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稀罕物,总之都是我与中分很少见的。房顶束着沙袋,桌上一副迪卡侬拳套;墙上贴满了各式各样明信片,海报,有李小龙,有拳坛重炮手福尔曼,弹吉他的伍佰、byond。在柜子里还珍藏了一款黑胶唱机,那唱机不朽得发暗,如果没有做旧的话,应该是个老物件。

当晚,老薛一醉不起。我和中分也终究没有扛住,连家也没回,跑了几遍厕所,然后倒头就睡。

凡事都是有代价的,我想套老薛的话,代价就是我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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