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从懿朝西部的关口出来之后,二人便没有骑马了。这个地方是西北和中北的交界处,算得上是重要的关口之一。和姑勒城遥遥相望,也是懿朝与北地交界的重要关口。自姑勒城丢失之后,这个“天鹰关”便是更加得到重视,几乎已经成为了北地的最强大的一处要塞。这里的战略意义可不比姑勒城差,懿朝现今将防御北地的中心都放在了现在的天鹰关这边。这里俨然成为了懿朝的北部中心根据地。
天鹰关出来之后,确实是不适合骑马了。天鹰关之所以有着“天鹰难度”之称,全在它关口的落差极大,道路崎岖。且出关之后的一片荒原一览无遗但看似一望无尽的平坦,实则是颇有起伏的地势。丘陵不大但是数量很多,十分不适合马匹奔驰。
再加上现今是大雪笼罩之时,对于路戬和李玄素来说,他们在这种环境下,用滑雪的方式前进还要更加简便快捷。北地的大雪又冷又厚,马匹踩在上面,基本上要陷进去半条腿的。
所以,路戬和李玄素在之前就准备好了他们要用的滑雪道具,踩着久违的滑雪板,两个人在雪地里快速滑行,这般速度已经是相当不慢了。
“以前遇上这大雪,咱们都要比试比试滑雪的技艺。不过咱们当中,还是你最厉害,这滑雪就跟玩儿似的。真不知道你的技术是从哪里学来的。”
路戬微微一笑,道:“我是从小就玩儿这个长大的,记忆当然娴熟。”
“那你可就是在敷衍我咯!这库帕也是在北地长大的,他们在冬天大雪之时也是踩着这滑雪板出行。就没见他的技艺有多好。甚至粗糙得连希尔、长戈都不如。哎,再说了,就算是你能够模仿这各种动物,可以从他们身上探寻诸多技艺。但是我看也没有那只动物,在冬天雪地里面是踩着滑雪板走的吧?是有人传授了你技巧的吧?你师父?”
路戬逐渐浮现出一些追忆之色,道:“确实是有人传授了我化学的技巧,不过,可不是我的师父。我师父向来对这些偏向技巧性的运动不怎么在行,是我的一个很尊敬的兄长交给我的。”
“那这么说来,也是北地人咯?”
“这倒不是,反而啊,他是一个懿朝人呢。”
“嚯,一个懿朝人,居然能够滑得比北地人都还好。那还真是一个奇人呐!他人现在在哪儿?北地还是懿朝?一定要引荐我认识认识。”
李玄素原本也只是这般随意闲聊顺口一说,但是路戬此时却是忽然黯淡下来了脸色。
他道:“我的这位兄长,他已经死了。十年前,死在了一帮马帮的刀下……”
李玄素面露歉意:“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的……”
路戬摇摇头:“没关系,人死不能复生。不过这么些年,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他对我的教诲。他就像是和师父一样的存在……在我的心里面。”
此话说完,路戬没有做声。然后,李玄素也立马不做声了。
二人都处于快速滑行的阶段,这个时候是他们各自重心最难以把控的时候。如果现在有人对他们两个进行突然袭击,那么势必会让他们重心涣散,然后摔得个七荤八素。
而就是这个时候,这茫茫的雪地之上,忽然间就掀起了一股白色的巨浪!就这么将路戬和李玄素给猛地掀翻在了地上。
两个人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分别朝左右滑行了十数米才停止下来。而待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路戬和李玄素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意外,一时间措手不及纷纷被掀飞,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两人都昏迷了过去,而且相距甚远,看来都摔得不轻。一时半会儿,应该是难以醒过来了。
就这样过了大概有一盏茶的功夫,刚刚意外发生的地方慢慢,被激荡而起的雪堆突然开始耸动了起来。然后过了一小会儿,两个人便从这雪堆当中走了出来。
一个高个,一个矮个儿。
高个儿的那个,面容有些年轻,看起来应该不过二三十岁,没有什么胡须,拍了拍脸上的雪花之后更加显得他的年轻。而矮个儿的那个,则是一脸横肉,满脸的络腮胡子,鼻子下面的胡子也和他的络腮胡子连成了一片。整个人矮小敦实,皮肤黝黑,看起来应该有四五十岁了。一手的老茧要比身边的这个高个子年轻人要厚很多,又黑又厚,应该多年的老手了。
他们两个都是一身的白色套装,身后背着一把铲子。就在他们的周围,雪堆当中能够看见很多绳子、木头之类的东西,这应该就是他们布置的机关。看来刚刚的意外,应该就就是他们两个人的杰作,就是用这样的一个突如其来的陷阱,将路戬和李玄素都给弄倒了。
不过难的就是这茫茫的大雪当中,他们潜伏在这雪堆底下也是有够耐寒的。就算是像路戬他们这种高手,都不可能说能够在雪堆下面埋伏,顶多是做个伪装趴在表面。像他们这种潜伏在雪堆下面的,为的就是埋伏路戬他们,不可能说只是潜伏一阵子就行了。肯定是潜伏了有段时间才行的。也就是说,他们的耐寒能力,可以说十分强的了。这应该和他们的血脉能力有关。北地这边异族众多,有这么一个能够耐得住冷雪寒冷的异族也不足为奇。想想阿鱼甲和他们的河目族都能够在冬天到水下面去游泳呢!
“瞧瞧,这一百两银子,就这么简单被咱们兄弟俩给赚了!”矮个子得意地说道,眼神当中尽是兴奋之情。
“大哥,咱们还是小心一点吧!我看这赏金能够有一百两,应该不是什么善茬,。小心使得万年船。”
“我说老弟,你呀,就是胆子太小!咱们这陷阱设得天衣无缝,对付一个一百两赏金的,那是绰绰有余!你要说这目标是群狼、狼刺那种上万两的,那咱们这肯定不行。但是就这两个矬子,从懿朝那种地方进来,情况都还摸不着准儿的!”
矮子拍了拍自己弟弟的肩膀,大笑道。
“走,去割了他们两个脑袋领赏金!”
说着,这个矮子就从胸口当中掏出一把解腕尖刀,刀口泛着阴森的寒光,一看就是没少饮人血。高个子弟弟也忙从自己的绑腿上抽出一把小刀,走向另一个人。
不过,就在他们两兄弟刚靠近路戬和李玄素的时候,本应该已经昏迷的两个人突然就猛地将自己的脚踹到了两兄弟的胸口上。这动作之一致,整齐划一得像是演练过数百遍且已经商量好的一样。
两兄弟各自发出一声呜呼,然后往后栽倒在地。
可以见得路戬和李玄素都没有用什么力,要不然,凭他们两个的力量足以一脚将这两个人的胸口都给踹出个大窟窿来。
“你!你们……”
本应该倒地昏迷不醒的两个人,居然纷纷站了起来,然后各自|拍拍身上的雪,十分淡漠地看着惊恐无比的两个人。
矮子将高个子弟弟护在身后,手中握着尖刀颤抖着对着二人。
“哟,你手中还拿着武器,意思是并不想放弃战斗吗?这么说,我们不和你打,就是对你的觉悟的侮辱吗?”路戬这样说道。
矮个子立马将自己的尖刀扔的远远的,并且还抢过自己弟弟的小刀,也同样扔得远远的。他捡不到,路戬他们也捡不到。
“哥、哥……”
“住嘴!别说话,让我来。”
高个子身强力壮,但是显然各种经验不及矮个子。矮个子虽然说身材矮小,但是看他那老成的面相,应该是在这北地上混迹多年了。经验什么的,都是十分丰富的。
在北地,什么样的经验是最为重要的?答案只有一个:评估实力。
这俗话说,古董看得多了也能做评鉴了。在北地这样一个百花齐放的舞台上,正确认知他人的实力,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稍不注意,你以为是平平无奇的人,实际上却是那种数一数二的高手。
多年以来的直觉告诉这个小矮子,面前这两个人的实力绝对在他们之上!而且不知道比他们兄弟高上好多!这两个的实力,估计在北地悬赏的话,起码是两千两起步!可以说,实力是相当不弱的了。
路戬和李玄素都是带着厚厚的头巾,将各自的大半个脸都遮掩起来了,仅仅只是留出一双眼睛在外面。一来,是他们前往北地,北地寒冷,这头巾可以帮忙抵挡风寒。二来,则是他们必须要将自己的面容遮掩起来。他们可是北地的“大人物”,不少人都认识他们呢!尤其是路戬。连阿鱼甲都说了:群狼,只要看见他,自然就能够认出来了。在北地,脸上有如此狂乱的黑纹的,也就路戬一个了。不过还别说,有崇拜路戬的年轻人,他们故意将自己的脸给黥成路戬那样的。不过,再怎么人为添加,也比不上路戬那种天生的黑纹。妖异之美,就如同叶月琴叶喜欢的那样。
“你、你们……”
路戬将他的话打断,然后道:“我只问你几个问题,老老实实回答我们,我们就放你们一条生路。敢说假话的话,就是这个下场!”
说吧,路戬一脚便踩在一根木棍上。碗口粗的木棍,瞬间就被踩得粉碎!
这一脚,直接将两兄弟给看尿了。这木棍不说本就是够粗了,这还是特别的硬质实木木棍!这木棍,比他哥俩的腿脚都要硬上三分。面前这个男人这一脚要是踩在自己的腿上,那么后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