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风月 - 重生之胭脂杀 - 西陵小珩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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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风月

第67章风月

小船从龙舟上放了下来,慕容霓裳和端木玦只带了些细软便登上了小船,除了四大暗卫随着端木玦一同去安庆府之外,所有的仪仗、侍卫、宫女、太监,都留在了龙舟之上,甚至端木玦近身伺候的管密都被留了下来,端木玦必须要以一招滴水不漏的瞒天过海来瞒过江苏的盐商、盐官,最重要的是要骗过安庆府的罗康年,因为这次冒险的微服私访就是为了暗查罗康年是否真的是为民请命的好官,是一个与慕容党毫无瓜葛的清官。可惜端木玦并不知道的是,罗康年已经不是水清之人,与慕容一党早有瓜葛,而隐藏罗康年的身份还要多亏了顾克久这个心眼儿多的窝囊废。

罗康年是建兴帝二十八年的状元,其才华是不言而喻的,殿试之时也是受到了建兴帝,也就是端木玦的父皇的嘉奖和青睐,将他派往安庆府做知府,满两人之后就可以调回京城委以重任,龙止国的规矩,在京的官员都需要有在外任职的经验,否则不已录用。

罗康年的确是满腹踌躇,正是而立之年,胸襟抱负有待实现,到了安庆府之后,为了能有显著地政绩,罗康年也是兢兢业业的父母官,多受人赞扬。

可惜君子时运不济,罗康年满第一任之后,第二任安庆府知府刚做没多久,龙城便传来了建兴帝驾崩的消息,皇帝驾崩,自然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更何况皇帝还未成熟,朝中有权倾朝野的慕容宰相,一时间罗康年便被扔在了安庆府,眼看着他的任期两年已到,可朝中已经无人想起他。

两个党派争斗的你死我活,现在的皇帝终日处心积虑的通过维新派控制着两党,罗康年写过不止一封诏书呈给端木玦请求自己能够调回龙城,这可惜他的奏章都在中书省就被挡了回来,根本没机会入得皇上的法眼。

罗康年本来两任安庆府知府就能够被调回京城成为京官,可现在已经是过了不惑之年,调任回京还是遥遥无望,所以罗康年便动了心思,准备做一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污水清官’。

罗康年的幕僚陈中为他出了一个计策,如果罗康年能够投靠慕容宰相,或许宰相大人看中他的才能和学识,为了拉拢他成为自己的人,到时候就可以调回龙城,不必在这安庆府遥遥无期的等下去。

罗康年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按照幕僚陈中的话去做,他先递了一道折子给慕容宇的爪牙之一顾克久,并献上自己的家传宝贝‘南海珊瑚’作为见面礼,希望能见慕容宰相一面,投靠慕容一族,有机会调回龙城。

本来这是一件小事情,而且对于顾克久来说,这的确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在他的手里,这样的拜帖不知道出现过多少份,都想借着当朝宰相的东风进龙城做官,哪怕是个小官,也比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要好的很多。

可顾克久听门人说呈上来的拜帖有罗康年的时候,顾克久立即将那封拜帖给撕毁了,而且差人将罗康年的‘南海珊瑚’见面礼又原模原样的送了回去。身边伺候的下人马三见了心中奇怪,平日里他家老爷是不会随意推事的,毕竟他做不了主,留谁不留谁其实都要看慕容宰相的意思,可这次怎么自作主张,甚至还脸色稍显惊恐的。

“老爷!您怎么将那拜帖给撕了?还有那‘南海珊瑚’,小的可听人说,那东西可不比金山银山便宜多少,就连皇宫之中也只有一树南海珊瑚!”

“你懂什么!”顾克久看着马三的脸呵责道,“老爷我若是收下了那价值连城的南海珊瑚,恐怕这辈子就没有机会再收礼了!”

马三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老爷,为什么啊?那罗康年不过是个安庆府的知府,又不是御史台的人,难不成他是私底下投靠了汪淇,特地来找我们麻烦的?”

见马三没有领会自己的心思,顾克久用手里的扇子敲了一下马三的头,骂道:“你的脑袋是木鱼吗?!长个脑袋就是为了显个的!你可还记得这罗康年是什么出身?”

这一点马三倒是记得,立即想要表现自己的答道:“小的记得,那罗康年可是建兴帝二十八年的状元,而且皇上钦点的博学鸿儒,才华是当世的佼佼者!”

顾克久脸上露出了一丝的冷笑,闭着眼睛说道:“只可惜他生不逢时,没赶上政治清明的时候,这会儿他见自己被丢在安庆府回龙城遥遥无期了,所以便想开始活动了,无奈他朝里没有人,也就只能想到了宰相大人,本官在中书省不止一次的看见过他祈求掉龙城的折子,只可惜,皇上现在忙着西北的战事,黄河的水患,哪里有工夫理他!”

“那老爷为何不像帮助其他人那样给他一个机会,也与我们自己方便!”

“你不懂!”顾克久跐溜了一口茶水,说道:“罗康年可不是草包一个,他远在安庆府,却是政绩卓著,安庆府现在一片繁荣之景,所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若是宰相大人得了罗康年这样一个人在身边,还有你老爷我什么事情,恐怕这无尽的风头都被他抢去了,老爷我可就是一文不值了,就算他今天将金山都搬进顾府的大门,老爷我也不会在宰相大人面前提起他一个字。”

马三这下子恍然大悟,连连的说道:“老爷英明!老爷英明……!”

顾克久虽然不是一个好官,也是一个糊涂官,可他贵在有自知之明,他心里清楚罗康年比自己要强的很多,所以他不能将罗康年引荐到慕容宰相身边,不然他的位置就会不保。

可人算不如天算,顾克久觉得自己已经处理掉了关于罗康年的危机之时,他的危机才刚刚的来临,事情的起因,要从一个女子说起,这个女子名叫晚秋,是龙城最大一家妓院——清歌坊的头牌姑娘。

晚秋今年已经是半老徐娘的年纪,三十出头,可因为姿容秀美,天生气质婉柔,即使在这把年纪也还是有几分楚楚动人的女子娇媚,晚秋弹得一手的好琵琶,一十二岁豆蔻年华的时候,晚秋就被自己的养父卖进了清歌坊,貌美、心慈、懂乐曲,自然是门前热闹无比,当真是应了《琵琶行》的那几句诗“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晚秋十五六岁的碧玉年华之时就已经成为了清歌坊的头牌姑娘,佳人还未长成却已经是龙城公子哥们的心仪美人,晚秋虽然因为琵琶成为了头牌姑娘,可是清歌坊终究还是妓院,晚秋在卖艺不卖身,纤尘不染,也已经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染缸之中难以漂白自己,总有一天她还是要选择嫁与人做妾,或者是卖身换取卖身契,换得一份自由。

晚秋读的书不多,那几句诗词也是到了清歌坊之后,小的时候养父带着她街头卖艺,连饭都吃不饱,妈妈为了让她超尘脱俗些请了先生来教的,可晚秋却是心中自有一丝心绪,她不想委身于富贾权臣,也不想委身于那些污浊之气的公子哥,她想将自己宝贵的少女贞操给一个令她动心的男子。

所以晚秋拒绝过太多的权贵公子,一时间爱慕才子的名声传遍了龙城,也因此身价更加的哄抬而起,吸引了不少风流雅士,都希望用自己的才学博得美人的芳心,可寻寻觅觅之中,晚秋虽左右逢迎,始终未找到她的如意郎君。

一晃之间一年已过,青楼女子若是过了大好的年纪,就算是当初有多红,人有多美都不再值钱,青楼的妈妈也算是可怜晚秋,便劝她道:“世间本就是无情之人多,你又何必在这无情乱世非要找到有情之人,趁着如今身价还好,不如许了他人,也算是能够赎回卖身契,下半生衣食无忧!”

晚秋几许无奈,她知道青楼的妈妈说的没错,她也知道外面的人都在说她如何的假装贞洁,不过是腌臜堆里的一只破鞋,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她的心要比那些浑浑噩噩度过一辈子的女子更加的贞洁,于是晚秋咬了咬牙决定再等一年!

晚秋第一次见到那个书生是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日子里,已经是黄昏之时了,她刚刚从一家的堂会上回清歌坊,因为她执意不肯为主人家陪酒,最后那家连顶轿子都没给她,她也只能自己走回来,身后的婢女小红手里抱着她的琵琶,晚秋独自撑伞,深一脚浅一脚的抄近路。

转过街角,在走过一条小巷就是清歌坊的大门,晚秋在穿过月亮拱门的时候只见一个男子倚坐在拱门下,他似乎是病了,昏倒在那里,身上已经完全的湿透了,脸色有些惨白,嘴唇也是毫无血色。

这样的大雨,一个人躺在路边无人理,晚秋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被养父毒打了之后就挣命的跑出去,甚至在大雨滂沱的晚上也都是一个人缩在犄角旮旯的地方躲藏着,或许是觉得同病相怜,晚秋决定救起他,可她也没有栖身之所,只有清歌坊,所以晚秋便和小红使劲了力气,方才将他拖回了清歌坊。

给他换上一身整洁的衣裳,用热水擦拭了身体,晚秋看着躺在床上的那个书生相貌斯文,而且还很儒雅英俊,他身体瘦弱,一双手生的极为的好看,肌肤白皙,手指纤长,他的手不像穷苦的人,因为没有一丝的厚茧和伤口,倒是个久握笔的人。

晚秋吩咐小红住了一碗粥来,便一直坐在他的床边等着他醒过来,没想到,到了深夜的时候,那个书生发了高烧,额头滚烫,晚秋急忙令小红去叫大夫来,忙了大半天,又是号脉,又是熬药,又是冷帕子降温,到了深夜之时,那书生的体温方才降了下去。

他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张憔悴而又美丽的面容,浅浅的看着他笑,如沐春风,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美丽的人,这样温柔的笑。

“小姐……这里是哪儿?”他起身,双手作揖的问道,动作儒雅得体,小红看了那书生这幅样子倒是呲的一下笑了出来,说道:“这位公子现在还像点模样,我家小姐刚刚带你回来的时候,活脱脱的就是个叫花子!”

晚秋瞪了一眼多嘴的小红,转头回答那书生的问题,说道:“这里是清歌坊,我是……晚秋,这里的姑娘,在街角,见公子晕倒在地上,身上已经被雨水淋湿,所以将公子带回了清歌坊,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清歌坊,龙城最红火的妓院,即使自己是外乡人还是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可面前的这位小姐,真的不像是花柳之地的烟花女子,一身月白色的素莲外衫,淡蓝色的裙裾,梳着未出嫁女子的堕马鬓,身上没有过多的脂粉和手饰,只是在纤细的腕间戴着一只翠绿色的玉镯子,她肌肤白皙,眉眼清澈,看不出一丝终日在酒池肉林中寻欢作乐的浑浊来。

他这样的打量自己,晚秋还以为自己的身份令他所不齿,不知道为什么,她过往都很看淡自己的身份,觉得人生在世都是命运使然,可为何如今,她却如此卑微的都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多谢姑娘搭救!”他依旧彬彬有礼,目光随即看着桌案上放置的小半碗米粥,说道:“我几天水米未进了,腹中实在是饥饿难忍,能否将那碗米粥赠与在下!”

“公子不必客气!”晚秋将一小碗米饭端起递与他,接碗时两人指尖相触,一冷一热,如同冰与火的交接,那书生很淡然,复又作揖谢了晚秋,可晚秋却是两颊如同火烧一般。

她虽待价而沽并未经历男女之事,可是在这风花雪月的场合,怎么可能真的如同白莲纤尘不染,与男子肌肤相亲还是平常之事,可为何与他只是碰了碰手就已经面如火烧了!他的手很热,如同一团火焰,瞬间的烤化了晚秋寒冬冰魄的一颗心。

晚秋没有接受达官显贵,也没有接受风流名士,清歌坊的头牌姑娘就这样委身给了一个落魄的穷书生,甚至那书生还要借助于她的盘缠度日,龙城的风月场所的人都将她作为酒后茶间的谈资笑柄,时间久了,就连平常人家的街头巷尾,都有人在议论着,似乎有一个烟花女子爱上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书生,连自己的钱都给了出去,就不怕成为下一个杜十娘?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之时,晚秋通常都是不去理会的,她这一生最争不过的就是天底下的悠悠众生之口,那是烟花女子,会惹人笑柄,遭人嫌弃,她卖艺不卖身,最后委身一个穷书生,又被多少人耻笑。

晚秋知道他是不远万里来进京赶考的,本来家里就不富裕,再花光了盘缠之后就只能饿晕在街头,所以晚秋愿意拿出自己的私房钱来帮助他赶考。

“晚秋,等到我高中之时,我一定来娶你,八抬大轿,让所有人艳羡!”

听着如同承诺的语言,晚秋每次都只是笑一笑,她不知道他会不会高中,也不知道如果他高中之后还不会真的来娶自己,在这么多疑虑之前,晚秋只知道自己与他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

他读书,自己便研磨,他熬夜,自己也陪着不睡。清歌坊不是复习的地方,所以晚秋便变卖了自己的所有家当买了一处别苑,与他一同住进了一处属于她的别苑,她做些刺绣拿出去换钱,为他买来最好的宣纸,最好的毛笔,和最上等的墨。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晚秋在他读书的无聊之时便会不停地写着这首简短的诗,也是她的心意,不曾说给他听的心意。

他的书法很好,也很喜欢手把手的教晚秋写字,她会背的诗词都会附庸风雅的,要不然便是风花雪月的,清歌坊里都是这些东西,所以在他面前,晚秋卑微到不敢轻易的说话,可他却明白她的心思,手抄了一份唐诗教给她背,那本他亲手抄录的书,晚秋一直带在身边,那上面有他的名字,有他的书法,还有他的印章,看着这一切,晚秋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了归宿,如同捧着一纸婚书一般。

他去赶考了,要三天不能见面,晚秋却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于是坐卧不安的在小别院里等着他回来,晚秋知道,她要的不是他有多少功名利禄,只想和他共度余生,哪怕极为的清苦。三天,晚秋在他考试的三天每日烧香礼佛,她怕佛祖嫌弃自己不干净,便次次都焚香沐浴,然后再祈求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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