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说话的?鼠
〔英〕皮埃尔·内莉
名演员宾森,在市场拥挤人群中,推挤着人往前走;一面还得屏住呼吸,抵御那来自四面八方的汗臭、烂水果和腐菜叶的气息。这条狭窄的碎石头路,到处布满了闪着金光的大便堆,红头苍蝇围聚其上,一有人来就四处飞扬,发出“嗡———嗡”的声音。在监色的天空上,挂着炙热的北非太阳,烤晒着路两旁的白色平房和败圮的城墙。
一些野狗在墙拐角的阴影处躺着,伸出长长的红舌头。光着全身的小孩在啃着果皮,而他们穿着长袍戴着面纱的母亲,正在大声的与小贩讨价还价。
一位老盲人,脸皮皱得像橘子皮,由他一个小孙子带领着,不断的在人群中穿梭。在巷子口的拱门下,宾森犹豫了一会儿,四通八达的小巷子,使他有如进了迷魂阵,连方向都摸不清楚了。正当他停下来用手帕擦着额上的汗时,一个瘦瘦脸上有着麻子的小孩走到他前面来。
“你是美国人?”这个孩子问。
宾森摇了摇头说:“我是英国人。”
“啊,阁下,”这孩子鞠躬如也地说。“你要看大腿艳舞?女孩个个可爱,只要四块钱,非常便宜。”
“不要,”宾森说:“我在找会说话的鼠。”
这个小孩眼睛转动了一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来说:“路很远,很容易迷路,最好不要单独去,我带你去只要一元。”
宾森掏出了皮夹,仔细的取出一张一元的钞票。这孩子贪婪的望着,活像一只小野兽。
“一块钱。”宾森说,这孩子伸手去拿钞票,可是宾森很快抽回手来,放进上衣口袋去。“我们看到了会说话的鼠,这一块钱就是你的。”
这孩子露出失望的神色,但随即耸了耸肩说:“阁下,跟着我来,跟我紧一点,路很远。”
当他们走进这条肮脏的小巷时,宾森点燃了一根雪茄除除臭气。
宾森身材瘦长,有着一头白发和一张贵族的脸,他白色的热带服和擦得雪亮的皮鞋,给人一种富贵人家的感觉。在欧洲和美国,他算得上是富有而且出名的,他是最常在电视上出现的脸孔之一。他表演的“宾森之角”,乃是这十年之中最成功的节目;这个节目的观众超过了六千万人,它主要的内容是出于杜撰,里面随时都有些讽刺和特别的新东西。
他有个名叫辛浦森的朋友,正在突尼西亚一座偏远的别墅里度假,写信告诉他一个使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就是在这个城里迷魂阵似的市场里有只会说话的鼠,这个消息使得宾森的好奇心油然而生。辛浦森是位人类学家,当然他不会说夸大的话,他所说的这只鼠一定是真的。
宾森立刻驾着他私人的飞机来到了摩纳斯特,只顺路停留了一下拜访突尼西亚总统,他正好也停留在附近。辛浦森在绍斯的埃尔哈拉饭店迎接他,这家豪华饭店是中东最好的旅馆。在他们喝得酒酣耳热以后,辛浦森告诉了他这只会说话鼠的故事。
宾森全神贯注地听着,等这故事一讲完以后,他立刻有了一个构想,这样稀贵的东西会决定他电视节目的前途,当他从辛浦森那里得到这只鼠和它主人大致的地方后,就想把它确实的位置找出来。可是这项任务却不简单,因为说好听点,阿拉伯人最多疑,说难听点,所有的阿拉伯人对英国人都有点不信任。
惟一能知道的线索是这座城离绍斯大约是一天的车程。辛浦森恳求不要他同去,因为那处市场的臭气会叫他一闻就晕,而且那次他发现这只会说话的鼠也是偶然碰上的。宾森却毫不泄气地说,他决定单枪匹马地去找。
现在他是迈开大步跟着这个阿拉伯小鬼走,而小鬼的本身是在用慢跑。这些巷子越来越窄,也越来越暗,臭味也就越来越重。可是气温却毫不放松,没过多久,宾森全身都湿透了。在穿巷越弄地走了卅分钟后,他们来到一处鹅卵石的小广场前面。广场的四周都是破破烂烂的房子,窗口都堆满笑着看热闹的阿拉伯人。在广场里面,有一堆人在围着,这里也是充满着粪便味和汗臭味,七、八个黑人正在表演翻滚和平衡动作来娱乐这堆人。在场子的角落上放了一只收钱的盘子,看情况收益并不怎样好。
宾森挤到了人堆最前面,点上了一支小雪茄。这个阿拉伯小孩紧跟在他之后,在他面前伸出了手:“阁下,假若你高兴的话,请现在付我钱。”宾森没有理他,只是打量着这处广场的建筑。这些白色的屋子和堡垒式的墙壁,在他的电视节目中出现,一定非常适合,不过要把一支现场录影的工作小组弄到这里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突然,这些翻跟斗的黑人散了,拿起他们装钱的盘子消失在人丛中。
从广场的另一角,一个古怪的三人小组也来娱乐群众。其中有两个人看起来就像没长毛的猩猩,他们的身材的确漂亮。看他们黄色的皮肤,应该是中国人或马来人,两个人全身肌肉发达,就像人猿泰山一样。他们穿着灯笼裤,腰间系着宽皮带,脚下是有着漂亮装饰的鞋子。在他们中间夹着一个非常难看的侏儒,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宾森敢于发誓,他是他平生所见过最难看的人。他提着一只木笼,有一半是为一块黑布所遮住的,他另一手拿着一根手杖。
在走到广场中央时,他把木笼放在脚前地上,揭开了那块黑布,只见一只棕色的小动物靠在笼子的栏杆上,它有着一只尖而丑陋的鼻子和一双锐利的眼睛。
宾森往前挤想看清楚一点,但是有人拉住了他的衣袖,他回过头来,看到了那个阿拉伯孩子祈求的脸,他不耐地耸了耸肩在他手上放了一块钱,总算把他打发走了。
这个侏儒打开了笼子把鼠放了出来,他把它抱在手弯里,对它说了几句阿拉伯语。宾森只觉得周围的人都神情紧张,而他自己全身的汗毛仿佛也都站了起来。
这只鼠张开了嘴,露出黑色的利齿,然后说起话来。从他的嘴里发出一种遥远而间断的声音。宾森不懂阿拉伯语,但他听得出这是人类的声音,这是一点都不会错的。
现在他站的地方,离侏儒一公尺还不到,群众都鼓掌叫好,钱币开始四面八方像雨点般地丢了来,两个黄色皮肤的大汉开始迅速地捡钱。这个侏儒的视线和宾森相遇,里面含着太多的挑战,他的脸上充满恶毒,宾森感到他的胃都在翻滚。
这只鼠继续在讲话,这时候它的拱鼻也转向了宾森。这只动物的头非常奇怪,从鼻子向上突了出来,就像颗球状的南瓜,在眼部上面还长着长长的毛。如今它似乎转向宾森在说着阿拉伯话,他伸出长长的舌头,一直不停地说下去。
宾森抽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对这个侏儒说:“这些钱给你,”
他很明白地说:“假若你愿意在这里和我单独见面的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个侏儒满眼敌意地瞪着他看,他点了点头表示懂得。
“那听我说,我可以要你发大财,你这套把戏真是使人难以相信,我要你出现在一个非常重要的电视节目上。我会作必要的安排,也许这需要花点时间,但你每等我一天,我就给你五十美元,只要你每天单独和我在这处广场见见面。”
这名侏儒拍了拍这只鼠的头,突然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不,不行!”他尖声地喊着说:“不,别来找我麻烦,滚开!”
宾森还想用话劝他,可是侏儒变得非常激动起来。他把鼠放回笼子里去,不屑地把笼门关上。他吼着说:“滚开,我说你滚开!”
这时候宾森发现到两个巨人走了上来,在侏儒身旁一边站了一个。“好吧!”宾森耸了耸肩说:“我没有恶意。这项提议仍然有效,明天我再来。”
“不要!”侏儒又大声喊着说:“滚开!”
宾森不愿进一步找不愉快,他失望地转头走了。
宾森倔强的性格使他很难就此打消主意,同时他想再找那个阿拉伯小孩,已经看不到他的影子了。他自己回过头去找路,只觉得已记不清来路。他在走进了几条死巷以后,最后转到了条挤满了人的长街,两旁都是店铺,许多各式各样的工匠在忙碌着。
宾森快步通过了这些店铺,穿过那些挤满在街中心的摊子,向着清真寺那个明显的目标走去。当他又转了一个弯,只看见一道长长的石墙,许多乞丐靠着墙边坐着。这些乞丐的眼睛都瞎了,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但宾森并不太注意他们,因为在这里,到处都有这副景象。
在两个乞丐中间,坐着那个带他来的阿拉伯的孩子,他的头不自然地低垂着,嘴唇发黑,面上呈着死亡的灰色。宾森再走近点一看,只见这孩子的喉咙已经被割断了,手上还紧抓着他给他的一元钞票。
宾森现在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心头为之发冷,他也顾不得尊严,拔起腿就飞奔起来,直到他奔回到市中心。
两个小时后,他安全地回到了那家舒适的法国小旅社,他打了电话给在绍斯的辛浦森。辛浦森对他能如此之快地找到鼠地方感到非常惊奇,并且同意和在伦敦的宾森的电视公司联络。
当宾森告诉那个阿拉伯小孩被杀的事,辛浦森一点也不感到惊奇。他说:“在这里杀人是家常便饭,但你下一步要干什么呢?”
宾森告诉他说,他要立刻到突尼斯去安排钱和翻译的事,辛浦森则要帮他向伦敦方面联络,马上派一名导播和摄影录音工作小组来,宾森要和他们作最后商议,这真是一部难得而有味道的报道性节目。
“不过,辛浦森,我要在突尼斯待一天,所以要麻烦你帮我注意一下,不要让玩鼠的这班人走掉了。”
“宾森,这怎么行———”辛浦森抗议说。
但宾森却非常霸道:“辛浦森,你是我的朋友,我需要你,我不能让这个机会溜走。到那处市场去,尽量多带点钱去,我在旅馆里留了一百元让你来取。你花一切代价都得把那个侏儒留下来,直到我组成好一个摄影队,拜托,辛浦森。”
辛浦森满口埋怨地答应下来。宾森这下才满意地放下电话,忍不住微笑起来。
有着林阴大道和迎风招展椰子树的突尼斯,又有着另一番景象。宾森安排了一次和美国银行经理的会面,后来提出来一大笔款子,随即又找了两个优秀的翻译。在天黑时,他总算忙完了这一天的协商,打电话和写计划的工作。等到午夜后,他吃了一顿丰富的晚宴,还喝了一瓶突尼斯特产的酒,他冲了个淋浴,刚擦好身子要上床时,电话铃忽然又响了。
这是个陌生的声音,外国的口音很重:“宾森先生,我是警察局的杜加巴队长,你有位叫辛浦森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