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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邦谷田

thealiencorn[1]

和布兰德夫妇认识了好久,才知道他们跟菲尔迪·拉本斯坦之间的关系。我初识菲尔迪,他就年逾五十了,而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早已过了七十岁。但菲尔迪没怎么变。一头粗硬的头发虽然都白了,但依然浓密、卷曲;而他体形一如年轻时候那般挺拔。大家说他那时候俊美非凡,的确不难相信。他现在的侧脸还是有犹太人高贵的样子,一双光芒四射的黑眼睛曾在多少胸膛里酿出大祸来——而那些人中有不少并非他的族人。他很高、很瘦,椭圆脸,皮肤干净,而且会穿衣服,即使在这个年纪,换上一身夜礼服,仍然是我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之一。他那时衬衫的硬前胸会配上巨大的黑色珍珠,戴铂金和蓝宝石的戒指。或许浮夸是有些浮夸,但你只会觉得这太符合他的性格了,要换成别的形象倒反而别扭。

“说到底,我是个东方人,”他说,“我能展现一种野蛮人的奢华。”

我时常觉得实在该有个人来给菲尔迪·拉本斯坦写部传记。他并不伟大,但他的人生在自设的范围之内,已经活成了一件艺术品,一件微型的杰作,就像波斯的细密画,好处就来自于它的没有缺憾。只可惜写传记的材料太少了。那些书信很可能已经损毁殆尽,而那些需要提供回忆的人也岁数很大了,眼看就要离世。菲尔迪有超乎常人的好记性,但他是绝不会写回忆录的,因为他把自己的过往完全当成一种不可分享的取乐之道;而且他也是最讲究隐私的人。此外,除了马克斯·比尔博姆[2],我也想不出谁能把菲尔迪的传记写好。在这个严酷的世间,也只有比尔博姆能对浅薄之事怀有如许温暖,能从无用之举中抽取出精微的悲情。马克斯认识菲尔迪比我早得多,也熟悉得多,我奇怪他怎么从来没想到要在这个主题上施展自己出神入化的才华。菲尔迪生来就像是马克斯笔下的人物。而在我的想象中,除了奥布里·比尔兹利[3],谁还有资格替这本优雅的书配上插画?他们会立起一座由三重铜甲[4]护身的不朽塑像,将稍纵即逝的神采锁进了透明的琥珀中,供后世欣赏。

菲尔迪的胜利都是社交的胜利,而他的战场就是这花花世界。他出生在南非,二十岁才来到英格兰。有一段时间在股票交易所上班,但父亲去世留给他一大笔财产,于是他退出金融场,把全部精力放到了寻欢作乐之中。那时候英国的上流社会还很封闭,一个犹太人要推倒壁垒并不容易,但在菲尔迪的面前,它们就像耶利哥的城墙一般[5]。菲尔迪外形俊朗,有钱,爱好户外运动,而且有他在旁边,总不会觉得乏味。在柯曾大街有他的一幢房子,里面配了最精致的法式家具,一个法国厨师,和一辆布鲁厄姆车[6]。我倒是很想了解一下他辉煌的生涯是如何起步的,但第一次见到菲尔迪时,他已经是伦敦最潇洒的人物了。那是在诺福克一幢极为气派的豪宅,女主人雅好文学,听说我是一个初露头角的小说家,便发来请帖;宴会中其他宾客都非同小可,让我一时有些慌乱。在场一共有十六个人,都是内阁成员、贵妇、世袭贵族,谈的都是我一无所知的人和事,我自然觉得有些羞怯、孤单。他们对我很客气,但并不关心;我也意识到自己或多或少已经让女主人开始头疼了。是菲尔迪救了我。他和我坐在一起,陪我四下走动,跟我聊天。知道我是个作家之后,他跟我谈起了戏剧和小说;他又听说我很多时间都住在大陆,就聊起了法国、德国和西班牙,聊得妙趣横生。他似乎特别在意要我陪在他身旁,而且与我聊起这些不俗之事,更给我一种飘飘然的印象,就如同我们两个与在场其他人不同,他们只晓得政治局势、离婚丑闻,以及近来不肯杀死雉鸡的趋势,都是那么可笑。但如果菲尔迪在心底真的对这些兴高采烈的英国上层有半分轻视,那也只是在我面前才显露了一丝痕迹;现在回想,或许那只是他用高明而隐晦的手段在恭维我罢了。一方面,他喜欢施展自己的魅力,看到我无疑享受着他的言谈,我敢说菲尔迪自己也很得意,但另一方面,如此大费周折地讨好一个无名小说家对他没有别的好处,只可能是因为他对艺术和文学真的有兴趣。我觉得他和我在本质上都与那个场合格格不入,在于我,因为我只是个作家,而在于他,则是因为他的种族,但我非常羡慕他举手投足之间的自在。他完全没有显出一点点的尴尬。所有人都喊他菲尔迪。他似乎永远精神饱满,妙语、玩笑、应对,从来都信手拈来。这样的豪宅中,大家喜欢他,是因为他能逗这些人笑,但菲尔迪又从来不会故作高深而让他们觉得不舒服。他把一丝东方的浪漫带入他们的生活,却又让他们觉得自己更有英国风范。只要菲尔迪在左右,你从来不会觉得无聊,而且只要请了他,就不用担心英国社交场上常有的那种让人难以招架的沉默;一个空档正要出现的时候,菲尔迪·拉本斯坦已经开启了另一个所有人都感兴趣的话题。对于任何派对来说,他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他有讲不完的犹太故事;而且善于模仿,学起犹太人的口音和手势都惟妙惟肖。他会缩起脖子,做出狡猾的表情,声音变得油腻,顿时就成了一个拉比,一个旧衣贩子,一个聪明的旅行推销员,一个法兰克福的胖老鸨。那简直就像看了场舞台剧。当然,也因为他自己是个犹太人,而且喜欢强调这一点,所以大家都笑得很放心,但我内心中却也暗暗有些不舒服。他的这种幽默对自己种族太残忍了,让我多少有些质疑。后来我发现这是他最拿手的节目,随便在哪里遇见菲尔迪,迟早都会听到他最新收集的犹太故事。

但那一天他讲的最精彩的故事倒和犹太人无关。我当时印象太深,以至于到现在还记着,只是从来没有机会讲给别人听。把它放在这里,是因为里面涉及的人物都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名流,会留在后世的记叙中,这则小轶闻若就此湮没也未免可惜了。他说自己还年轻的时候,有一回住在乡下,那幢房子那两天还住着兰特里夫人[7],正是她风华绝代,名声也如日中天的时候。正巧萨默塞特公爵夫人住在离他们开车不远的地方,那是埃林顿骑士比武大会的“美皇后”[8];菲尔迪与她略有来往,就想到何不让这两位女士见上一面。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兰特里夫人,获得首肯之后,就写信给了公爵夫人,询问是否可以带这位名满一时的美人去拜访她。他说,让这个时代最可爱的女子(当时是八十年代)向上个时代最可爱的女子致敬,也是佳话。“当然可以带她来,”公爵夫人回信道,“可我得先提醒你,她会大吃一惊的。”他们坐着一辆双马拉的四轮马车前往,兰特里夫人戴了贴着头顶的蓝色帽子,用长长的绸带系住,显出她漂亮的头形,蓝色的眼睛也更蓝了;登门之后,迎接她的是一位丑陋的糟老太太,后者略带嘲讽的锐利目光一直在打量来看望她的绝代佳人。她们用了下午茶,聊了会儿天,就坐马车回来了。一路上兰特里夫人几乎没有说话,菲尔迪后来看到她在默默垂泪。回到住处,兰特里夫人进了自己房间,晚上没有下来吃饭。这是她第一回意识到,美貌是会消亡的。

菲尔迪要了我的地址;我回到伦敦没几天,就收到他的宴会邀请。在场的有六个人,一个嫁给英国贵族的美国夫人,一个瑞典画家,一个女演员,一个知名的批评家。餐桌上的食物和红酒都是上乘的,对话也轻松、机智。宴会之后,菲尔迪推脱不过众宾客,弹了钢琴。他只弹维也纳华尔兹舞曲,我后来知道这也是他的保留节目。这种音乐轻盈、悦耳、让人动情,与他不动声色的华丽性格很相称。菲尔迪的演奏十分自然、活泼,指间有种优雅的气度。自那以后,我和他很多次坐在同一张宴会桌上;除了他自己每年会邀请我两三次,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也越来越多地在其他人作东的场合中遇到。后来我的确获得了些声名,而他大概也不像过去那样耀眼了。最近几年,我会在一些有其他犹太人出席的派对上见到他,菲尔迪那流淌的、神采飞扬的目光会落在自己的同胞身上,似乎觉得这世界沦落至此十分好笑,但他也并不带任何恶意。有些人说他势利,我倒不觉得;他只是正好早年间交往的人物都太了不起了。他真的热衷艺术,和艺术家打交道是他最出色的时候,因为他会一洗自己在大人物面前那种淡淡的插科打诨的习气,让你突然想到,他其实从来没有那么迷醉于权贵们的显赫与排场。他有无可挑剔的品位,很多朋友都非常乐于借用他对艺术的了解。他是最早重视旧家具的人之一,从世代相传的大宅子的阁楼里抢救出了不少无价之宝,然后把它们尊贵地放进客厅。对他来说,在拍卖行里闲逛是很有意思的事,有些贵夫人既想获取一件美妙的艺术品,又希望它是聪明的投资,这时菲尔迪会很乐意给出自己的意见。他很有钱,又很温厚;喜欢赞助艺术,常不辞辛苦地为自己欣赏的年轻画家争取机会,也会安排没有表演机会的小提琴手去富人家里演奏。但他也从来不会因此让他的有钱朋友们吃亏。因为他的鉴赏力太强了,不会上当,所以对那些没有才华的人他即便不会无礼,但也不会多花一丝力气去帮助他们。菲尔迪自己办的音乐会,虽然规模很小,但表演者精挑细选,绝对是难得的享受。

他一直没有结婚。

“我了解这世界是怎么回事,”他说,“我也很自豪自己没有什么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9],但我还是没办法娶一个非犹太人的妻子。就像穿着餐服去听歌剧,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这么干罢了。”

“那你怎么不娶一个犹太人呢?”

(这个对话我并未亲耳听到,是一个活泼、大胆的女子事后将如何对付菲尔迪的经过告诉了我。)

“哦,亲爱的,我们犹太女人太会生育。要往这世界塞进一个个小艾奇、小雅各布、小丽贝卡、小利厄、小蕾切尔[10],这念头就让我受不了了。”

但他也曾有过大家津津乐道的情事,轰动的浪漫过往依旧萦绕着他。年轻时,他也曾是多情之人。我碰到过一些老夫人,都说他当年的魅力如何无法抗拒,而且一旦起了忆旧的兴致,她们还会聊起这个那个女子如何为了菲尔迪神魂颠倒,我能听得出来,因为菲尔迪过于俊美,对于这些爱上他的女子,老夫人们都是体谅的。有些贵妇人我在那时的回忆录中读到过,或者见面时已经成了让人敬重的老太太,为自己在伊顿上学的孙子喋喋不休,桥牌打得一团糟,但我想到她们年轻时居然为了一个英俊的犹太人满脑子是罪恶的欲望,就觉得很有趣。其中最众所周知的一段风流韵事,女主角是维多利亚时代末期最俊俏,又最有飒飒英气的美人——赫里福德公爵夫人。这段恋情延续了二十年。菲尔迪自然在这段时间里也有和其他女子动情的时刻,但和赫里福德夫人的关系最为稳固,也最为社交圈所共知。这段恋情结束之后,他居然能让这位不再年轻的情人变成一位互相信赖的好友,可见他处事何等之圆融。不久之前在一个午餐会上我还遇到了这两位。老太太身材高大,依然有种气魄,但饱经风霜的脸上盖了张脂粉面具。那是在卡尔顿酒店,我们的东道主菲尔迪迟到了几分钟。他到了之后要给我们点一杯鸡尾酒,公爵夫人告诉他我们都已经喝过一杯了。

“啊,怪不得你的眼神格外明亮。”他说。

老太太沧桑的脸上泛起喜悦的红晕。

我也不年轻了,已确乎成了个中年人,不知多久之后我就必须形容自己是个老头了;我写过书,写过剧,到处旅行,体会了各种经历,相恋也失恋过,但在派对上会遇见菲尔迪这件事从来没有改变。战争爆发,宣战出兵,千万军人死于沙场,世界不同了。这场战争对菲尔迪来说不是好事。他岁数太大,不能入伍,而他的德国名字就有些尴尬,但他处事谨慎,不会出现在可能遭到羞辱的场合中。老朋友们都对他很忠诚,他虽然没有将自己隔绝起来,但算是很有尊严地避世而居着。和平降临,他又鼓足勇气尽可能地享受已然不同的世界。社交圈里什么阶层都能见到,派对有些喧扰,但菲尔迪依然很适应新的生活。他依然会讲好笑的犹太故事,他依然弹奏迷人的施特劳斯圆舞曲,他依然出入拍卖行告诉新发家的有钱人该买什么。我住在国外,但只要回伦敦就会跟菲尔迪碰面,而且越发觉得他有些不寻常。他全然不服老,没有生过一天的病,似乎从来不会疲惫,而且穿着上更是没有一点马虎。他对所有人都感兴趣。而且头脑依然敏捷,大家邀请菲尔迪不是因为旧交情,而是他值得你这样做。在他柯曾大街的宅子里,依然举办迷人的小音乐会。

就是在他邀请我去音乐会的时候,我发现他认识布兰德夫妇,才写下了这些关于他的记忆。我们当时在希尔大街参加一个盛大的晚宴,女士上楼之后,我和菲尔迪正好坐在一起。他说莉亚·玛卡特下周五晚上会去他家中演奏,又说要是我能去的话,他会很高兴的。

“真是太抱歉了,”我说,“我要去布兰德家。”

“哪个布兰德?”

“他们住在苏塞克斯郡一个叫做提尔比的地方。”

“我这才知道你们认识。”

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又笑了笑。我不知道他觉得哪里有趣。

“哦,我和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客人在他们家都住得非常惬意。”

“阿道夫是我的侄子。”

“阿道弗斯爵士?”

“听上去像是个摄政时期哪个家伙传下来的名字对吧?但我不用瞒你,他的名字就叫阿道夫。”

“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叫他弗雷迪。”

“我知道。我也了解米里亚姆,也就是他的妻子,只有别人叫她穆丽尔的时候才答应。[11]”

“他怎么会成了你的侄子?”

“因为我的姐姐汉娜·拉本斯坦嫁给了阿尔方斯·布莱克戈尔,去世的时候是阿尔弗雷德·布兰德爵士,第一代准男爵。他们的独子,后来也就自然成了阿道弗斯·布兰德爵士,第二代准男爵。”

“那么弗雷迪·布兰德的母亲,那位住在波特兰街的布兰德夫人就是你的姐姐?”

“是的,我姐姐汉娜,现在是我们家里最年长的了,今年八十岁,但身体样样都好,实在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我从来没见过她。”

“我想是你在布兰德家的两位朋友不想让你见吧,因为她一直没有改掉她的德国口音。”

“你从来不跟他们见面吗?”我问。

“我已经二十年没有跟他们说过一句话了。我纯粹就是个犹太人,而他们太英国了,”他微笑道,“我从来都记不住他们叫弗雷迪、穆丽尔,以前常在不应该的时候把阿道夫和米里亚姆这两个名字随口说出来。他们也不喜欢我讲的故事。不见面对双方都好。战争打响之后,我不肯改名字,这就彻底闹翻了。我已经来不及了,要朋友们想到我的时候不用菲尔迪·拉本斯坦这个名字,我肯定习惯不了。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史密斯,一个布朗,一个罗宾逊。”

虽然他这几句话是在逗我笑,但语气之中似乎有微乎其微的嘲讽之意。联想到我一直以来的隐约怀疑,这时又感觉到了——这种感觉微弱到似乎只可能是臆想——在他难以看破的内心深处,其实对于这些被他征服的非犹太人有种冷酷的蔑视。

“那你也一定不认识他们家两个小伙子了?”我问。

“不认识。”

“老大叫乔治。可能没有他弟弟哈里聪明,不过是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我觉得你会喜欢他的。”

“他现在人在哪儿?”

“说起来,他刚被牛津停学了。现在估计在家里。哈里还在伊顿。”

“那你何不带乔治来跟我吃个午饭?”

“我问他一下。我想他一定非常愿意。”

“这孩子不守规矩的传闻,连我都听说过了。”

“啊,我倒不这么认为。他们要让他参军,特别青睐近卫团,但他不愿意,所以就去了牛津。他不用功读书,费了不少钱,在那儿花天酒地。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被停学是为了什么?”

“不知道,总之不是大事吧。”

这时候东道主正好站起身来,我们便也跟着上楼了。和菲尔迪道别的时候,他关照我不要忘了邀请他侄孙。

“到时给我来个电话,”他说,“周三合适。周五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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