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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冲动

thecreativeimpulse[1]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写出《阿喀琉斯雕像》的前前后后,大概没有几个人知道。既然都说这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它的诞生记想必所有要认真研习文学的人都会感兴趣。而且,如果文评人所言不虚,此书将不朽于世,那么接下来的叙述就不只是用来消遣片刻了,它会有一个更了不起的功能,就是在今后所撰写的当代文学史中,成为一个有趣的注脚。

这本书出版时的轰动当然是每个人都记得的。一连好几个月印刷机和装订工都没有闲下来,英美的出版商加班加点,也很难满足书店的需求。很快欧洲的所有语言都有《阿喀琉斯雕像》的译本了,近日还发布官方消息,说马上就能在日语和乌尔都语中读到它。不过,之前大西洋两岸的杂志上都已经连载过这部小说,据说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经纪人从中为她谋取的稿酬只能用非同小可来形容。这本书也改编成了戏剧,在纽约演了整整一季;没有人怀疑它搬到伦敦的舞台上一定也是万人空巷。电影改编权也已经高价被抢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因为这本书挣到的钱(在文学圈里)有不少传言,很可能是夸大的,但毫无疑问此生再不用为经济状况担忧了。

一本书得到公众与评论界的一致推崇,并不多见,而作家之中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完成这化圆为方[2]之事(如果我能这样形容的话),她自己一定分外得意。之前批评家对她也颇有些欣赏之词(说实在的,那些话她已经觉得是理所应当了),但公众不知为何对她的作品向来冷淡。每次她有作品出版,都是薄薄一小册,印刷精美,白色的麻布面精装,报纸常用一整栏的篇幅盛赞又是一部杰作,在历史悠久的俱乐部里,还可以在它们少人问津的图书馆中找出那些书评周刊,用整页的长文推举她的新作。所有的读书人都会读它,赞扬它,只是读书人似乎都不买书,所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销量一直惨淡。一个想象如此细腻、文笔如此精雅的作者,却为无知的大众所忽略,长久以来都让人难堪。在美国简直就没有人知道她:虽然卡尔·范维钦先生[3]写过两篇文章痛斥公众的愚钝,但公众对于这位英国女作家依然无动于衷。她的经纪人极为欣赏她的才华,威胁某个美国出版商如果不买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两部作品,就拒绝授权另外几本他特别想要的书(自然都是廉价的垃圾),于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作品很快出版了。媒体对她的评价很高,说明美国最出色的头脑是能感知她的才华的;但等到要给那位出版商推荐第三本书的时候,他告诉经纪人(用出版界那种粗鄙的方式):要是有这闲钱,宁可去买合成酒[4]。

《阿喀琉斯雕像》畅销之后,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之前的作品也得以重新出版(卡尔·范维钦先生又写了一篇文章,指出自己整整十五年前就提醒读者们,要留意这个作家非凡的才华,遗憾的语气中带着自豪),因为宣传力度极大,有文化的读者很难再错过它们。所以我在此处描述这些作品恐怕没有必要,而且卡尔·范维钦先生的精湛评论在前,我再写难免嚼之无味。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写作起步很早。第一部作品(一卷挽诗集)问世之时,她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女;在那之后,她每隔两三年才会出一本诗歌或散文,因为她对自己的文字看得极重,所以下笔从不仓促。写作《阿喀琉斯雕像》之时,她已经到了五十七岁这个体面的年纪,很容易推断出她的作品数量是非常可观的。她已经留给世界半打的诗集,都用拉丁文做书名,像《幸福》《和平之海》和《三重铜甲》,[5]都是些偏于沉重的诗作,因为她的缪斯不愿翩翩起舞,只愿踏出大致更庄严一些的步点。她依然忠诚于“挽歌”,“十四行诗”上也花了很多心思,但她最可称道的功绩是重振了“颂歌”这一个被当代诗人忽略的体裁。谁都可以笃定地说一句:她的那首《总统法利埃[6]颂歌》在今后所有的英文诗选中都该有一席之地。那首诗的动人,不仅在于韵律深沉、高贵,而且它描绘法兰西大地的胜景也让人沉醉。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写卢瓦尔河谷[7],写其中倍雷[8]的记忆;她写沙特尔[9]和那里教堂中珠光宝气的窗户;写阳光扫过普罗旺斯。要是想到她去法国最南只到过布伦[10],那些诗句中的动情之处就更显得难能可贵了;那是她婚后不久从马盖特[11]坐短途游轮去的。身体上她遭受了极度的晕船之苦,而心智上所受的羞辱则是发现这个海滨度假胜地的本地居民都听不懂她流畅而地道的法语,所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决定再也不要经受这样狼狈而不快的体验。此后,离海水之类包藏祸心的自然元素她就敬而远之了,虽然在《和平之海》几段庄重而温柔的诗篇里,她还是将它们好好地歌颂了一番。

《伍德罗·威尔逊[12]颂歌》之中也有不少笔力精湛的段落,很遗憾,虽然这个人物的可敬之处自不待言,但女诗人对他的感触有了一些变化,决定不再重印这首诗了。不过在我看来,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了不起的创作一定还是她的散文。她那几卷文集里写过苏塞克斯郡的秋天、维多利亚女王、死亡、诺福克郡的春天、乔治王时代的建筑、佳吉列夫先生[13]、但丁,每篇都很简练,但都有精心安排、无可挑剔的构思和脉络。她还写专著阐释十七世纪的耶稣会建筑,从文学角度审视百年战争,既学渊五车,又才思轻盈。正是这些散文作品为她赢得了一群“少而精”(这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自己的说法,她遣词造句的天才可见一斑)的忠实拥趸,而这些崇拜者认定她是这个世纪英文世界里最了不起的语言大师。她承认自己出众的地方就是她的文风,既浑厚又生动,既精巧又雄辩;而且只有在散文中,她才得以展示那种含蓄又美妙的幽默,每每让读者难以抵御。她的幽默不是想法上的幽默,甚至也不是文字上的幽默;那些都太粗糙了,她的幽默是标点的幽默:在灵光一闪之间她发现了分号有喜剧的无限可能,而且她运用起来更是花样百出、精妙绝伦。如果你是一个有文化和幽默感的人,见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笔下的分号,倒也不会像钻进马轭里那样张牙咧嘴[14],而是会心一笑,而且文化越高,笑得越会心。她的朋友说,任何其他形式的幽默都因此显得粗鄙和浮夸了。也有几个作家想要模仿她,但都无功而返。不管你怎么看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至少都会承认她把分号中每一盎司的幽默都榨取出来了,而在这方面没有人可与她同日而语。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住在大理石拱门[15]附近的一所公寓,地段既佳,房租也不甚昂贵。朝街有一个漂亮的会客厅,宽敞的卧室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自己用的,往里一直走是餐厅,有些暗,而在厨房旁边则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先生的狭小的卧房,不过房租倒是他来出的。正是在那间漂亮的会客厅里,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每周二下午会招待她的朋友。这是一所极为简单朴素的公寓。墙纸是威廉·莫里斯[16]本人设计的,上面挂着简单的黑色画框,里面装的美柔汀[17]版画都是在这种画还没有变贵的时候收集的。家具多出自齐彭代尔时期,只有那个卷盖式书桌隐约是路易十六的风格。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是在这张桌子上写作的。每位初次来访的客人都会被告知这一点,他则十有八九要心潮澎湃地凝视那张桌子。地毯很厚,灯光也很黯淡。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会坐在一张红色织锦包面的直背扶手椅中,这椅子本身没有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但因为它是这屋里唯一一张坐着舒服的椅子,就不但让她与客人显得不同,更像是凌驾于他们之上。看茶的是一位年龄不好判断的女士,从不说话,平平无奇,主人从来没介绍过她,只知道在这位女士心中,能让夫人免去倒茶之类的烦人杂务是她的光荣。这样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就能全神贯注地聊天了——必须承认,她在这方面的才能是不凡的。这些谈话倒也算不上生机勃勃;而且因为口头表达标点符号不太容易,对某些人来说或许欠缺点幽默,但它们涵盖很多话题,言之有物,寓教于乐。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于社会科学、法学和神学都非常熟悉。她阅读量很大,记性也好,能顺口引出漂亮的句子,就再也不用临时想聪明话了;而且三十年来她跟不少伟人可说是相交甚笃,积累了不少有趣的轶事,而她选择讲述的时机也很得体,纵然有重复也在可以体谅的范围之内。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有一项才华是能吸引到各种各样的宾客,所以在她的会客厅里极有可能同时见到前首相、报纸的老板,和一流大国的使节。我始终揣测这些大人物到这里是为了接近放荡不羁的文化圈,而此处的文化圈又不羁得很干净,不用担心会沾上尘土。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极为关心政治,我亲耳听到一个议员很诚恳地对她说,她的思维是男性化的。她之前反对为妇女争取投票权的运动,但后来女性得了这项权利,她有了想进议会的心思,可难就难在她弄不清自己该选哪个政党。

“毕竟,”她会调皮地耸一耸她那略嫌宽厚的肩膀,说道,“我不可能组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的政党。”

跟很多一本正经爱国的人一样,在举棋不定的时候,她悬置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过最近她明确地倒向了工党,认定国家的未来只能寄托在他们身上,要是谁能给她提供一个安全席位,她觉得自己应该会毫不犹豫地从政,为受压迫的劳苦大众而奔走呼喊。

她的客厅向来为外国人敞开,她欢迎捷克斯洛伐克人、意大利人、法国人,只要他们是重要的人物;她也欢迎美国人,甚至可以是默默无闻的那种。但她不是个只看出身贵贱的人,在她的客人中你很少会见到什么公爵,除非是某公爵有特别正派而深刻的心智,而女贵族除了有自己的高贵身份,还需要携带一些社交场上让人诟病的经历作为通行证,比如离过婚,写过小说,或伪造过支票,这些事会引发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这个天主教徒的同情心。她不怎么喜欢画家,他们大多腼腆,不爱说话;音乐家她也没什么兴趣,不管他们是否愿意表演——有名的音乐家经常是不肯表演的,而音乐对谈话始终是个妨碍——要是想听音乐就去音乐会好了;她自己喜欢的音乐更高妙一些,那就是灵魂的歌声。不过她款待作家的热情始终如一,尤其是对那些有潜质或不为人知的作家。她善于发现刚冒头的青年才俊;那些隔三差五会跟她用下午茶的著名作家,刚起步的时候基本都得到过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鼓励和指引。她自己的地位太稳固了,不可能再去羡慕别的人,而她也太常听到别人称自己为天才,即使别的作家靠才华获得了一些她没有得到的物质上的富足,她也不会生出一丝妒忌。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相信后世会有公正的评判,于是就能大方把个人得失置之度外。有了这些因素,也难怪她能营造出这样的氛围,让她野蛮的国民第一次如此接近十八世纪的法国沙龙。收到她“星期二来吃点东西、喝口茶”的邀请,没有几个人不感到无比的荣幸,当你坐在那张齐彭代尔的椅子上,坐在那个昏沉和清苦的客厅里,你只会感觉自己经历着正在发生的文学史。美国大使曾这样对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说道:

“跟你喝上一杯茶,福里斯特夫人,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就是智识上最丰厚的享受了。”

有时候那样的聚会的确有一点点让人承受不起。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品位太完美了,她的钦佩从来不会错,她的赞赏也一贯允当,你会因此觉得呼吸困难。我自己常常要喝一两杯鸡尾酒壮胆,才敢深入她那氛围崇高的聚会。有一个下午,我差点就永远被取消了资格——对开门的女仆我本该说的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在家吗”?但脱口而出的那句话成了“今天有礼拜吗”?

当然这只是无心之语,但不幸的是女仆咯咯笑了起来,而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最忠实的崇拜者之一艾伦·汉娜维正好在门廊里脱她的高筒橡皮套鞋。我进客厅之前,她就把我那句话告诉了女主人;见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时,她一双鹰眼死死盯住了我。

“你为什么问今天有没有礼拜?”她问道。

我的解释是我刚刚在想别的事情,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目光只能形容为让我无所遁形。

“你是不是在暗示我的派对……”她在找一个合适的词,“像圣礼?”

我没听懂她的意思,但在这么多聪明的宾客面前不愿显现自己的无知,于是决定往嘴上抹蜂蜜。

“您的聚会跟你本人一样,亲爱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美得无可挑剔,如同上天的恩赐。”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魁梧的身躯颤了一颤,就像一个人进了一间装满风信子的房间,醉人的香气差点把他熏倒。不过她放了我一马。

“要是你不打算正经说话,”她说,“最好把你那些笑话都说给客人听,而不是我的女仆……沃伦小姐会给你倒茶的。”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挥了挥手,示意她暂时放过我了,但她并没有放过这个话题,因为接下来的两三年间,跟别人介绍我的时候她从来都不忘加上这么一句:

“你一定要让他好好表现。他来这里是当成苦行的,每次进门前都要问:今天有礼拜吗?这人真是风趣极了,你说是吧?”

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没有把自己作东的天赋限制在每周一次的下午茶上,一到周六,她还会办一个八人的午餐会:在她看来,这个人数最适合一起谈话,而她的餐厅也正巧只能坐八个人。如果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有引以为傲的地方,那不是她对英文诗学无以伦比的领悟,而是她远近驰名的午餐会。客人都经过精挑细选,能收到邀请不单是种褒奖,而是一种授予圣职的仪式。要将餐桌上的谈话维持在一个更高的水准上比在鱼龙混杂的下午茶会上容易,每个走出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餐厅的人,都一定对女主人的才能愈发确信无疑,也对人性有了更光明的期待。她的午餐会只邀请男性。虽然她一直矢志不渝地拥护自己的性别,而且也很乐意在其他场合与女性相处,但她无法否认,女士们都只爱和邻座说话,一定会妨碍餐桌上的共同交流,而她的聚会不仅仅要愉悦身体,更要款待灵魂。必须要提的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给客人奉上的食物向来是精美无比的,还有上乘的红酒和一流的雪茄。在文学圈里做过客的都知道这是件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因为舞文弄墨之人大多内心奢华而生活简朴,他们的心灵都忙着务虚,而忽略了羊肉没烤熟而土豆已经凉了,他们端来啤酒倒是能喝,但红酒喝了反而会提神,至于咖啡是不建议入口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乐于接受客人们恭维她的丰美伙食。

“如果有人能赏光前来共餐,”她会说,“至少我提供的食物不能比他们在家里能吃到的更糟,才算不亏待了宾客。”

不过要是夸赞过了头,她是要抗拒的。

“如此过誉倒让我尴尬了,你应该赞扬的是布尔芬奇太太。”

“布尔芬奇太太是谁?”

“我的厨师。”

“那她可真是个宝贝了,但你总不至于要我相信这红酒也归功于她吧?”

“红酒还不错吗?我对这类事情真是一窍不通,完全就拜托给了我的酒商。”

要是谁提到了雪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会顿时容光焕发。

“啊,说到雪茄你一定得夸阿尔伯特了。都是他挑的,据说没有人比阿尔伯特更懂雪茄。”

她会看着桌子那头自己的丈夫,眼神骄傲、明亮得像名种母鸡看着自己唯一的后代——如果非要细说,那一定是只浅黄奥平顿鸡[18]。这时候客人们会立马乱糟糟地一起赞扬起了男主人,因为他们一直在等机会要对他客气一番,终于找到了这项难得的长处,可以表达欣赏之意。

“大家谬赞了,”他说,“你们喜欢今天的雪茄我很高兴。”

然后他会就雪茄发表小小一段感言,谈他挑雪茄是在追求哪些品质,并对高级雪茄成了商品之后水准每况愈下表示惋惜。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边听着一边露出满意的笑容,显而易见很享受丈夫的这场小小的胜利。当然关于雪茄也不能无休无止地聊下去,只要发现客人有不耐烦的迹象,她马上会提出一个更宽泛的新话题,或许也是更有意义一些的话题吧。阿尔伯特退出视线,再不发一语,但他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时刻。

对于一些客人来说,正是阿尔伯特让福里斯特夫人的午餐会比下午茶少了几分吸引力,因为阿尔伯特是个无趣的人;女主人无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但她特别在意要让阿尔伯特参加,把午餐会定在周六也正是因为阿尔伯特其他几天都太忙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觉得在这些宴饮尽欢的场合中不能缺了丈夫,是她欠自己尊严的一笔躲不掉的债,绝不能一时疏忽,就向全世界承认她嫁给了一个在精神上无法与自己相当的人——或许在夜深人静之时,她也会自问那样的男子世上哪里找得到。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可以畅所欲言,表示像她这样的女人被这样的丈夫拖累实在不值得。她们互问福利斯特夫人怎么会嫁给她的,最后都绝望地归结为(因为大多数是禁欲的人)结婚本身就莫名其妙。

阿尔伯特的无趣倒也不是喋喋不休、避都避不开的那种,他不会用冗长无边的故事让你脱不了身,或者用毫无意义的笑话纠缠你;他也不会用陈词滥调折磨人,或是说出特别平庸的话让你无所适从;他就是没意思罢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知晓法国浪漫派文学所有秘密的克利福德·博伊尔斯顿自己就是个可圈可点的作家,他说你要是跟着阿尔伯特进了一个空房间,会发现那房间还是空的。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们都觉得这句话妙极了,其中有个出名的小说家叫罗兹·沃特福德,是个无所畏惧的女人,壮着胆子就把这句话转达给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虽然她假装生气,却也来不及抹掉嘴角的笑意。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朋友看到她对丈夫的态度,对她就愈发尊敬了。她总是强调,不管这些朋友内心深处如何看待阿尔伯特,她的丈夫自有他的地位,不能轻慢。她自己的举止就很让人佩服。如果阿尔伯特难得评论了一句,她会满面欣喜地仔细倾听,如果他帮忙取来一本书,或者她有什么灵感借用了丈夫的铅笔记录,她总会表示感谢。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也从来不允许朋友们故意冷落自己的丈夫,但她毕竟是个识大体的女人,知道不能对世界要求太高,不可能永远把丈夫带在身边,所以她也会经常自己出门,但朋友们都清楚她等着他们每一家一年至少得有一次请阿尔伯特去吃饭。如果那些面向公众的宴会要她演讲,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一定会带上自己的丈夫,如果她要做讲座,也一定确保台上有丈夫的一个席位。

据我看,阿尔伯特应该是中等个头,但或许是因为你想到他就会想到他的妻子(身材尺寸惊人),所以总以为他个子很小。他瘦削、虚弱,比实际年龄显老;这后一条倒跟妻子一样。总是剪得很短的白头发有些稀疏,白色的一字须也只是胡茬。一张脸除了瘦,除了皱纹多些,没有别的什么值得注意;蓝眼睛以前或许是有魅力的,现在也倦怠无光了。他永远穿着一条挺括的芝麻呢裤子,剪裁方式他也永远要求一个样。上身都是一件黑色的大衣,灰色的领带,别着小小的一个珍珠领带夹。他太不容易发现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办午餐会,他站在会客厅里迎接宾客的时候,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就像你不会注意到一件静静守在那儿的有教养的家具。阿尔伯特礼数周到,每回跟人握手都会露出恭敬、随和的笑容。

“你好啊;你能来我可就太高兴了,”就像他们是多年的好友,“最近怎么样,还行吧?”

要是有头有脸的客人第一次来,而且和阿尔伯特没有见过,他们进门的时候他会迎到门口,说:

“我是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的丈夫。我来替你和我夫人引见。”

然后他会把客人引到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背光站着的地方,而后者会欣喜地急忙走来欢迎这位客人。

阿尔伯特含蓄地为妻子的文学声望感到骄傲,又为了妻子的事业甘愿如此卑微,外人见了都会觉得温馨。需要他的时候,他永远都在,不需要他的时候,一定消失,这种圆通敏锐若不是苦心造诣,那就一定是本能了。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是最知道丈夫好处的人:

“我真不知道要是没有他我该怎么办。他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我写的每个字都会读给他听,他的意见经常都很有用。”

“莫里哀和他厨师的故事。[19]”沃特福德小姐说道。

“你觉得自己很风趣吗,亲爱的罗兹?”福里斯特夫人问话的语气似乎有些尖刻。

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不认可你的某句话时,她会说自己太笨了,听不出你是不是在开玩笑,说话的人就必然局促起来。但沃特福德小姐是不吃这一套的;在她漫长的一生中也曾有过几场恋情,但真爱都付给了印刷在纸上的文字。阿尔伯特·福里斯特夫人对她是容忍多过认可。

“得了,得了,亲爱的,”她回答道,“你也很清楚,要是没有你,他就什么都不是。他不会认识我们。能结交这个时代最出色的头脑和最杰出的人物,他一定觉得幸运极了。”

“没有蜂巢的遮蔽,或许蜜蜂的确无法存活,但蜜蜂也有它自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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