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刘爱平作品选集:随笔卷1》(32) - 刘爱平作品选集 - 刘爱平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八十七章《刘爱平作品选集:随笔卷1》(32)

李斯的那两桩事李斯是大学者。鲁迅先生就说过:“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但是,李斯却做了两桩对不起“文化”的大事。

李斯到秦国之后,写了一篇著名的《谏逐客书》,深得秦王赏识,从此仕途通达,官至廷尉。那时,七国尚未统一,凭李斯的智谋与学识,再假以时日,前途肯定一片光明。问题在于,在如此关键的时候,秦国又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就是韩非子。

韩非子本是王室成员,且学识渊博,曾写下过《五蠹》、《孤愤》、《说难》等大量著作,却得不到韩王器重。只是到了秦国准备攻打韩国之际,韩王恐惧,才不得已才将他启用,命其出使秦国。而秦王对韩非子早有所闻,曾惊为奇人,并说过,我如果能得到此人,和他交游,死而无憾。如此,谁都可以想象到,韩非子出使秦国,将会获取秦始皇的青睐。

因此,韩非子的来到,让李斯恐慌不已。他自知“斯”不如“非”,如果秦王从此重用了韩非子,那便是他仕途的终点了。而他李斯以一介平民之躯揳于官场,殚精竭虑地走到如今,也是实属不易。问题还在于,这个韩非子也太不懂官场风情,以致锋芒毕露,他给秦王上书道:现在秦国地方千里,雄师百万,如果大王听我的话,可以一举灭掉六国,征服天下,否则,砍下我的脑袋……韩非子太直率了,虽有破六国之计,却无保护自己性命之策。对此,李斯妒火中烧,发誓要搬掉韩非这块“路障”,于是就露出于小人嘴脸。他向秦王“进言”道:韩非子乃韩国亲族,大王要攻打韩国,他岂有赞成之理?韩国人不爱秦国,这乃是人之常情。秦王受了蛊惑,答应放走韩非子。问题是,李斯的终极目的是要“彻底干净”铲除后患,那能让韩非子一走了之?于是又继续鼓噪:如果放走韩非子,他会为韩国去谋划,对秦王统一七国将造成无以估量的威胁,还不如将此人杀掉。秦王允,李斯就给韩非子送去毒药,逼他自尽了。

一代大思想家、大学者就这样在李斯的阴谋与阴险中死去。

这是李斯对不起“文化”的一桩事。第二桩是秦王兼并六国之后,向大臣们讨教治国之道。有个叫做淳于越的博士,坚持实行分封天下制,却不幸激怒了秦始皇。这是件大事。秦始皇便令李斯审理淳于越。而淳于越也是大文人,且与李斯素有不和。又是一个排除异己的机会,李斯岂有不去拼命效忠、奋勇追杀之理?只是杀人得要有一条理由。李斯是学者,这难不倒他,久思之后,“理由”便来了:淳于越之所以坚持分封制,其根子在于泥古不化,厚古薄今,读死书,读古书,此类人不杀将会祸害帝国。李斯杀了淳于越,大概还觉得不够畅快淋漓,又由此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于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文化浩劫开始了,并由此引爆了次年的“坑儒”事件:四百六十多名书生被活活埋葬……

毒死韩非、“焚书坑儒”,虽是秦始皇的命令,但我们又不能不说,李斯的“无中生有”、“借题发挥”之术,在这两桩羞辱“人才”和“文化”的事件中起到了关键的“发酵”功效。

那么,李斯为什么要如此行事?作为大学者的李斯,难道真不知道“人才”与“文化”对人类的重要?非也!那是垂涎权势的欲望之火,烧焦了李斯作为学者的道德良知以及一个学者做人的道德底线。

李斯当年离开老师荀子,欲去秦国时,荀子问他为何选择秦国?李斯说了这样一段话,大意是:人生在世,贫贱是最大的羞辱,穷困是最大的悲哀。秦王有兼并天下之志,只有去那里他才能实现自己的宏伟理想。

那么,他的宏伟理想是什么?从他日后一次复一次的表演加以考量,无非就是权势。

当然,正因为如此,就有了秦始皇沙丘暴亡之后,篡改遗诏的惊天阴谋。不错,立胡亥为帝,是赵高的计谋,而作为丞相的李斯是有挽狂澜之力的,但他却放纵并最终参与了密谋。他为何如此行之?皆因赵高的一番鼓噪:太子扶苏若继位,你相位危焉!于是“遗诏政变”得以实现,扶苏赐死,蒙恬被诛,连坐不计其数。如此,一个为建立秦帝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终因贪位恋权和政治良知的缺失,又加速了帝国的灭亡。

李斯离开老师荀子时,荀子曾告诫说:“物忌太盛”。李斯或许是忘记了这句话,或者是他原本无法做一个“忌”字,因此,最终也就无法逃脱一个悲剧性的结局:被赵高腰斩于刑场,且带上了他子孙的性命。一个一心想保住自己权势的人,最终竟连自己的性命都没保住,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讽刺!

李斯被判在咸阳街市腰斩时,与他一同押解的还有他的次子。他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去打猎逐兔,又怎么能办得到呢?”到了生命的最尽头,李斯终是想到了“返璞归真”,只是晚了,太晚了。

人的良知不能泯灭,道德底线更要坚守;一个正直的人,才可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恐怕是李斯之死给我们的启示。学者如此,政客如此,商人如此,当然,普通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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