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刘爱平作品选集:随笔卷1》(23) - 刘爱平作品选集 - 刘爱平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七十八章《刘爱平作品选集:随笔卷1》(23)

庆忌才是真英雄历朝历代不缺少刺客,诸如荆轲、专诸之类,就连史上最大的汉奸汪精卫也当过刺客。何谓刺客?往直白里说就是杀手,为人所用或为己所用的杀手。那么,杀手就是杀手,为何说成刺客?无非是杀手带有贬意,而“刺客”二字却渲染了些许悲壮。所谓“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似乎就是专门为刺客量体裁衣写下的诗句。其实不然,刺客行事悲壮,但未必人人都值得称道。意高志远者,会给人衣冠如雪的感叹,而狭獈自私者,又会给人病态扭曲的口实。

战国时期刺客辈出,吴人要离可算是病态第一人。阖闾杀了叔父吴王僚登上了王位,而吴王僚的长子庆忌却逃到了卫国。此人有万夫莫当之勇,号称第一勇士。如此盖世英杰,岂能坐视江山易主?于是招纳旧部,伺机为父报仇。阖闾虽夺了王位,但心虚气短得很,便坐立难安,欲除掉庆忌而后快。此时,伍子胥献计:何不找一勇士寻刺?虽然阖闾怀疑无人杀得了庆忌,但心患不解,安宁不得,也就令伍子胥依计而行。于是刺客要离就走到历史的前台。一日要离与阖闾比剑,他先用竹剑刺伤阖闾手腕,再取真剑自断右臂,之后佯装负罪逃出监狱,投奔庆忌去了。要离走后,阖闾又根据要离的请求杀了他的妻儿,且当街焚尸。起初,公子庆忌并不相信要离真心归顺,但当阖闾当街抛骨扬灰的消息传来,便对他深信不疑了,将此可怜之人视之心腹,委以重任,且常常让他伺于左右。不久,庆忌出征,讨伐阖闾,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船。此时,战船顺江而下,庆忌坐在船头畅饮,英雄豪情溢于言表。他当然没有想到坐在上风的要离,突然借助风力,独臂举起矛钩,刺向主子。庆忌毕竟是“走追奔兽,手接飞鸟”的盖世英雄,死之前倒提要离,反复沉溺水中数次。最后将他放在膝盖上说:“嘻!天下之勇士也,乃敢加兵刃于我。”有士卒欲杀要离,庆忌又止之曰:“岂有一日而杀天下勇士二人哉。”并令左右放了要离,让其回国去邀功领赏。说罢,他拔出短矛,喷血而亡。据说,要离被庆忌的侠胆豪气所震撼,不愿归国,断其手足而死;又说,要离回到吴国,不愿受封,自刎于吴王金殿……

无论要离如何赴死,这并不重要,总之,他以最悲情的方式走进了刺客的行列。不过,让人费解的是,如此要离,竟被历代诸多文人骚客所景仰和怜惜。陆游曾在诗中写道:“生拟入山随李广,死当穿冢伴要离。”无独有偶,王士稹也写了一首意境近似的诗:“生傍伍胥潮,死近要离墓。”而蒋士铨在游历要离墓之后也发出过一声感叹:“要离碧血专诸骨,义士相望恨略同。”如此,我们就不得不说,这些大文人的个人偏执,实际上颠覆了一种真实。要离刺杀庆忌,首先是无正义可言的,阖闾轼叔篡位,实属叛逆和无道,要离寻刺,不过是为虎作伥。那么,要离行刺意欲何为呢?其实是为了满足他的一己之私,即当天下第一勇士。这不是牵强附会的编造。要离在进入伍子胥“慧眼”之前,就暴露过如此野心。在一次丧宴上,他用言语故意羞辱吴国第一勇士,然后又设计刺激该勇士自刎而亡。他如此这般,无非是告诉世人:第一勇士让我要离不战而气绝,天下第一英雄就非我要离莫属了!假如我们从心理的角度再来揣摩要离,又应是自卑与自私所致。要离身材瘦小,腰围一束,高仅五尺,相貌丑陋,正所谓“迎风则偃,负风则伏”,且偏居一隅,以捕鱼为业,其地位低下。正是如此残疾的身体拂乱了他的心智,正是如此低微的身世扭曲了他的人格,激起了他欲一举成名的强烈野心。人有野心无可厚非,问题是,为谋得名利,是非不分,那是不义;为一己之私,杀妻扬灰,那是不仁。如此疯狂之徒,如此漠视亲人性命的舔血之魔,岂能视之为英雄?岂能为世人所称道?又岂能不说是病态人生?公子庆忌亡命之前,称要离为勇士,不过是英雄末路时的一声叹息,不过是对阴险小人的一种讽刺罢了。据说要离是死后,与另一个为阖闾刺杀吴王僚而死去的杀手专诸一起厚葬于无锡鸿山东岭,这看似是一种辉煌,实则是对丑恶的一种示众。当然,也是对许许多多要离“粉丝”的一种嘲笑。因为,要离选择自刎而亡,这也说明他死前已心生廉耻了,将他的尸骸伴着至死不得醒悟的专诸而葬,不是嘲弄还能是什么呢?而后来者竟为他歌功颂德,就更是大谬大误了!

至此,我们说真正的英雄是庆忌。首先他出师伐吴,取之有道,且用正大光明之术,不屑暗杀之类,是勇土所为;其次不杀要离,成全其野心,怜悯其用心,是义士所为。当然,不杀要离,也许是他对人性陷落的一声呐喊:刚遇杀父之祸,又遭小人暗算,人的阴暗与残暴让他困惑与迷惘,不与此类人为伍,不同此类人苟活,也是英雄所为。至于要离和要离之流,用病态之人格,追名逐利,终为名利所困,为名利而亡,也是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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