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74)
斩不断的“黑手”社会发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可以说已被科学的奇迹包围着,终于有了彩电、有了冰箱,有了声色欢愉的环境,终于有了火箭、卫星,也终于上了月球。但是人们也未因此而感到真正的幸福和快乐,尤其是没有体会到真正的安宁与舒适,人类仍然在小心谨慎甚至是提心吊胆地生活着,如履薄冰,因为世界在受着科学无限的恩惠和施舍的同时,也面临着千奇百怪的大自然的袭击,诸如地震、火山、干旱、水灾、风暴和瘟疫。据统计,全球近七十年来,已有四百五十八万人死于自然灾害,每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八百五十亿到一千二百亿美元。以我国而言,近几年每年都有六千万间左右的民房被灾害毁灭,约六千人被灾难夺去生命,有近三亿亩农田因受灾而减产。而且,更可悲的是人类还要不断地遭到人类亲手培养起来的文明的报复,诸如车祸、沉船、飞机失事……据统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死于车祸的人数已超过了这场战争死亡人数的总和……
我们历数这些苦难,不在于制造恐慌,展示大自然的凶悍与可怕。人类应该了解自己。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由此注意到另一个事实,除大自然和公害不断残酷地给人类制造各式各样的毁灭与灾难外,世界还面临着一个与战争摆在同类位置、更令人毛骨悚然的大敌——人类自己酿成的犯罪!
有人说,把大自然数不清的各种残暴的洗劫积于一堆,也构不成人类最大的灾难,而人类最大的灾难却是人类自己毁灭自己,杀戮自己的战争与犯罪。
谁能说这是一派胡言吗?
战争践踏文明,而犯罪呢?
——盗窃,使世界终日恐慌;
——赌博,使世界陷入疯狂;
——贩毒,使人的精神崩溃;
——淫乱,使人类受到了艾滋病的威胁。
人类是伟大的,大自然的淫威终于没把它毁灭,人类又是可悲的,它又必须同自身酿成的犯罪作不懈的斗争。
那么,犯罪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由此应运而生了许许多多的犯罪学家和许许多多的奇谈怪论。有人把犯罪归于家庭环境,有人又把犯罪联系到了地理条件;有的强调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有人又说犯罪与血型有关,乃至头发中的微量元素也与正常人有着区别,有人则说,每个人与生俱来身上就潜在着犯罪的基因,哲学家,社会学家,作家,诗人,甚至包括卓有实绩的政治家在内……
我们不是犯罪学家,大概也不会半途“出家”去深究它的奥妙,但我们谁也没否认一个事实:犯罪在威胁着人类!
既然如此,那么,“黑户”的犯罪情形如何呢?
这是一个不可低估的犯罪“领域”。
我们暂且不来强调他们犯罪的因素,先翻开有关他们的几个卷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