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刘爱平作品选集:纪实卷1》(53)
一、“分镜头”的罪恶
镜头之一:一九八八年五月的一天。某市派出所审讯室内,并排坐着十一个女子,她们有的低垂着头,有的背靠着墙,有的闭目养神,似乎在追忆着什么,有的则圆睁双目在天花板上不安分地梭来巡去。她们中间最大年龄十九岁,最小的才十四岁,然而,她们脸上却像抹了一层蜡,苍黄、松弛而慵倦,与属于她们的花一般的年龄极不相配……
这是一组怎样的镜头呀!蜷缩着的年轻的躯体,在身后高洁的墙壁的辉映下显得是何等的污浊、可怜和渺小。
这些词组本不该属于她们,可是,她们毕竟“拥有”了!
她们是派出所“请”来的。昨夜,民警在巡逻中抓获了一个卖淫的少女,根据她的交待,派出所捣毁了这个有组织、有领班的卖淫团伙。当公安局上午十一点出现在她们的秘密据点——一个“黑人”棚时,大概夜里操劳过度,她们中间还没有一个人从睡梦中醒来,有的一丝不挂而卧,有的和衣穿鞋而睡,有的则倚壁而眠……横七竖八,东倒西歪,其混乱情形让人目不忍睹……
“起来,全起来,我们是公安局的!”
当她们从喝声中惊醒,看见一排男男女女的民警时,竟没有一个人脸上有惊恐之状,那几个一丝不挂的女人竟连睡的姿式也懒得变换,更谈不上穿衣捂胸了。
可怕,她们还未成年!然而,在她们幼小的心灵中,属于人最起码的羞耻感却过早地消逝了,消逝了。
据询问笔录中记载:这群“变形天使”中,卖淫历史最长的已达到了四年之久,最短的也有七八个月了,有的已经多次堕胎,有的现在还怀着淫乱之果。十一人中,有四人三进三出妇教所,有五人经常光临公安局……
难怪她们面临警察时如此无所谓,都是久经“沙场”的“名将”了!
她们中间有七人的父母是“黑人”。
“妈妈和爸爸离婚了,没饭吃。”
“读书没意思,就跑出来了。”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生不乐,死也悔。”
“爸妈要赌博,我得自己赚钱过日子。”
“和男人在一起很好玩。”
“日子过得太空虚了。”
“别人穿金戴银,我也要有……”
问起她们卖淫的目的,回答得简单而不含糊。
啊,少女的生命,少女的灵魂,你们曾诱发了诗人多少灿烂的灵感,他们又为之写下了多少梦幻般的诗篇,可是,现在呢,一种灰色的毒痈,正以其蔓延之势,开始或者正在蚕食着你们中间的一些美丽而幼嫩的肌肤呀……
诗人,你该诅咒还是该怜悯她们呢,现在?
镜头之二:
一九八七年九月的某天深夜,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根据联防队员的跟踪报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汉口民意街某私宅团团围住。见状,有居民大惑不解:这儿居住着一个退休了的七十来岁的孤老头儿,他,犯了什么?
原来,这是一个罪恶之家!
五分钟后,公安人员便从这一私宅中押出了十几对淫男淫女。不远处有辆警车,他们被拖走了,进了他们该进的地方。然而,一个小时后,又有二十余对男男女女先后窥前探后地进入了这家私宅。当然,他们也没有逃脱应有的惩罚,那些躲藏在四周的民警照例一个一个地将他们押走了。
第二天夜里,这间私宅又来了二十余对……
第三天夜里,还有断断续续的“客人”……
三天过去了,经治安科统计,这个孤寡老头的私宅里抓获了嫖客卖淫者共计一百六十余人次。
提审孤寡老头。
他交代,他不到二十五平方的私宅里,每天夜里平均嫖宿者不下三十余对,作为窝户,他已有了一年多的历史。
这就奇了,窄狭的二十五平方米,怎么容纳得下庞大的、嫖客大军?
原来,这私宅里有一暗楼,暗楼上放有一单人钢丝床。嫖客与暗娼大都在附近的六渡桥或民众乐园内成交,然后,由女方带到这儿。先来者先上暗楼,后来者跟在前者后面排队,嫖客们各人抓住谈好了价格的女人。这么按顺序一对一对往上排去。上了暗楼,时间为五分钟,超过了规定时间,楼下就会用木棒击楼板以示警告,下楼者,每一对得向孤寡老头缴出铺位费二元。不过,时间虽短,嫖客也还乐意,因为,这儿的“价格”低得可以,一般在十元至二十元之间成交……
好一个“本分”的老头!他每月近一百元的退休费本可以生活得很好,然而,他对金钱的占有欲就像嫖客对女人的占有欲一样无法填平。按每天三十对男女计算,他可获利六十余元,一百天就是六千元,一年便可以成为“万元户”!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然而,它不但是沾满了污浊,更重要的是滋生与培养了罪恶……
这里的“价”为何如此之低?公安局审查得知:进这暗楼的大都是三十余岁结过婚的女人,且清一色来自武汉近郊县、区的农村,诸如黄陂、孝感、新洲、汉川、东西湖等地。她们不是专业卖淫者,而是从郊县涌进城来或卖鸡蛋或卖小菜或采购些小百货之类的女人。她们都精于打小算盘,卖一天鸡蛋也只能赚上十元廿元的,夜里住上旅馆就要花上五元六元的,因此,找个男人“玩玩”,既可以解决旅社费用、驱赶夜里孤独,又可以得到一笔财喜,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至于丈夫,他远在农村,岂知其中奥秘?回了家,不是照样可以对他说:“老公,我可只爱你一人,我这一生也只跟你一人睡觉”,他自然相信。就是一旦东窗事发,她也可以大言不惭:我还不是为了家里富裕么?
“金钱效应”,可怕的“金钱效应”!这些女人们为此失去了人格、贞操以及独立意志,然而这些丑恶而卑劣的东西却还被她们说得道理八方,振振有词!她们已不懂得悲哀,可耻了!她们更不知道爱情和感情了,金钱使她们疯狂,使她们堕落和沉沦……
“镜头”纷杂,纸墨有限。够了!
我们不妨再看看“系列”统计数剧。据报刊载:一九八六年全国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一万三千多起,比一九八五年上升了百分之五十四;一九八七年共查获卖淫、嫖娼案约四万四千四百余起,比一九八六年上升了百分之七十左右;一九八八年和一九八九年的卖淫、嫖娼案件的总数和百分比仍持上升趋势……
从卖淫者的年龄来看,上海、北京、杭州、沈阳、长沙、成都……大都是些青年妇女。如北京在一次处理的两百人中,最小的十四岁,多数是十七岁到二十六岁;上海一次查获的一百二十多人中,二十五岁以下的占百分之九十以上。在湖南怀化查获的卖淫妇女中,竟然有一名年仅十一岁的女孩!
中国卖淫现象最为突出的都市是广州、深圳、海南和温州。一九八七年,海南建省的消息传出,大陆各地青年自发地、狂热地开始了一次自费远征,向南,去淘金,去开荒,从而发财致富,出人头地!每个南下的人,无不带着类似的斑斓的梦,而每个南下求生存求发展的女性的梦幻,则尤为骚乱和鱼龙混杂。有的人的确受海南“开放”的影响,想一展威风,而也有一部分是在北方一些管得较严的城市难操“淫业”而转移海岛的,还有一部分人则是从偏远的农村盲目地涌来的。然而,随着海南的日益开放,随着旅游业的兴旺,随着金钱力量的膨胀,这些外埠女性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成为了“桑拿浴”、“按摩旅社”、“个体餐厅”的职员——实际上的卖淫者。在这个对外开放城市里,“本地鸡”不少、“外来鸡”(鸡:指妓女)更多。广州、深圳和香港的嫖客们都喜欢“外来鸡”,说她们白净漂亮而便宜,比“本地鸡”更够味道。因此,在那儿卖淫的外省鸡都是成群结帮的,什么上海帮啦、四川帮啦、湖北帮啦、湖南帮啦、沈阳帮啦……风情千般、名目繁多,都是由一两个头目控制着一群妓女,他们或是她们的哥哥,或是丈夫,或是父亲……
中国当今的“人肉”市场,从绝对的“地下交易”开始,“发展”到目前,有些都市已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状态。据报刊透露:在海南环岛公路两侧,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各种酒店、餐厅、饭馆、咖啡厅挂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招牌:“柳林酒店”、“野外香”、“娱乐园”、“艳福来”、“醉心”、“迷你”等。带着明显的性感微笑引得八方来宾进入太虚幻境。在海岛,许多酒店晚上有陪宿女郎,已不是什么特殊的秘密,而饭馆的“雅座”包厢,亦可尽情地与陪客女郎嬉戏。
在广州市,也传闻有三个秘密人肉交易市场,即广州火车站附近的广源路,越秀公园门口和人民南路滨江(长堤)一带。每当夜幕低垂,这些地方便呈出了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一群一群穿着妖冶、涂脂抹粉、描眉画眼、双脚趿着拖鞋、东挨西靠的女郎出现了。她们或与嫖客亲自议价交易,或由姑爷仔(皮条客)介绍,凡一拍即合的,便立即“打的士”(即吃饭),茶足饭饱之后,便去找地方开档(性交)。有的去了公园,露天“作业”;有的去了私人旅店,低消费“作业”;有的进了大宾馆,高消费“作业”;也有性急的嫖客,干脆在饭店吃罢饭就地“作业”……
在上海,据说被历史遗弃了半个多世纪的臭名昭著的“夜花园”也慢慢开始死灰复燃了,尽管还是些“地下游击队”的勾当,但发展趋势令人担忧……
武汉的“民众乐园”历史悠久,久负盛名,改革开放以来更显出了新的活力,但是,卖淫女郎也在这儿活动频繁,一度是汉口“卖”与“嫖”的成交地点之一。尤其是夏天,暗娼为了招揽“客人”有的连三角裤也不穿,一条裙子足矣,有的干脆在透明的长袜里放上或二十、五十或一百元的人民币,意思相当明确:“你买我么?这就是标价!”
……
总之,卖淫,这个古老的罪恶,这个黑色的幽灵已从幽冥世界里飘荡出来,蹀躞在中国的土地上。在这群明明灭灭时隐时现的幽灵中,有都市女郎,但更多的却是“黑户”。广州市曾作过统计,“外来鸡”在该市的妓业中所占比例占百分之六十九。难怪有人说,“黑户”女性(仅指卖淫者)对都市的秩序和都市的风化具有着极大的破坏性,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这不仅是她们的耻辱,也是历史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