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第130章陈彦周占领赫莎城后,一边让金善、郭大等人清点奴隶,在城外开辟蛟骨草田;一边让王振声查阅雪国人的文书,在周围的村镇去打探消息。就这样忙了两月。
八月末,他等来了惊喜。
王振声在附近一个村子里,发现土人酋长拿的是一把梁国刀。这把刀虽饱经风霜,锈蚀残缺,但他还是敏锐地看出,它是梁国内府所造之凤羽刀,价值不菲。王振声立即把酋长抓来拷问,得知这把刀是村人捡来进献给他的——三年前,雪国人劫持了一群梁国客商,这把刀就是他们战斗中遗下的。
梁国客商,怎么会有内府的刀?王振声心知没那么简单,继续排查,又在这一带发现了很多梁国物件的残片。最后,终于查明当年劫持这群梁国人的是五十里外另一座雪国城镇的城主。王振声禀告陈彦周,当即攻陷了此城,把城主府邸翻了个底朝天。
在城主的书房里,他们找到了一枚银印,上面是梁国古篆文,连王振声都认不得。只有陈彦周精通书法篆刻,一眼认出,那几个字是“禁军云骑都尉”。
安帝朝云骑都尉,名为程羽。此人是隐太子的东宫侍卫统领,当年白维瓒篡位之时,把太子亲党一网打尽,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唯独没有找到他和太子太傅侯希文。这两人在当夜奇迹般地逃离京城,跟他们同时消失的,还有襁褓中的太子嫡孙。
想来雪国人无意间捕获了程羽,却因不认得印章篆文,无法确定他的身份。陈彦周哑然失笑,心想这伙天行宗的信徒真是不成器,如果换了以一事不知为耻、博闻强识的天镜宗,又怎会白白错过天大的机会?可惜天镜宗在雪国已被打为异端,活该雪国人白忙活一场,便宜了他陈彦周。
他立刻打开城里的牢狱,里面果然关着个梁国老头,据说三年来受尽折磨,一言不发,大概就是程羽了。
现在怎么办?要不,严刑拷问一下他?陈彦周想了想,否定了自己这个念头。他对王振声说:“把那个老家伙请出来,一定要以礼相待。”
王振声杀人成性,已经多年没听过“以礼相待”这个词了,不由得一愣。但他毕竟做过朝官,很快想起了那些埋藏在记忆中的礼节,像模像样地准备了起来。
陈彦周沐浴更衣,穿一身荼白道袍,簪两根银簪,把刀收好,拿一把亲自题写的折扇。然后,他对镜欣赏了一下自己的美貌,满意地笑笑,走向会客的厅堂。
没有等太久,他就见到了被众贼簇拥而来的程羽。这显然是一个坚毅的汉子,三年的囚禁折磨没有磨灭他的意志,一双眼睛依旧炯炯有神。王振声已命人给他换上了新的锦袍,梳洗了他花白的头发。此刻,他虽面色苍白,但已能看出不凡的气度。
他用怀疑戒备的目光打量陈彦周一眼,随即,似乎有些惊讶。
陈彦周知道,自己的外表很有欺骗性。任何人见了这传说中的杀人魔王,大概都会露出此刻程羽脸上的神情——他看起来分明是个清俊的世家子弟,而非横行海上的贼寇。这除了要感谢父母给予的好皮囊,还要感谢何先生,多年耳濡目染,同门里人人都沾染上了一点他的风雅。陈彦周早已发现,靠着这种气质出来骗取别人的好感和信任,简直如有神助。
“老先生,”陈彦周拱手行礼,“在下淳州陈锡仁,贱号雁舟,大雁的雁,孤舟的舟。不意在此幸会故国长者,一时怠慢,还望老先生勿怪。”
这一席文绉绉的话说完,一旁的贼人们都显得既困惑又佩服,而程羽又是一愣,也还礼道:“陈将军折煞在下了。”
“老先生不必尊称晚辈。”陈彦周笑道。
“不敢。”
陈彦周拿出那枚银印,递还程羽:“不知此印是否是老先生的?若是,晚辈这就物归原主。”
程羽一怔,终究是没有伸手去接。陈彦周心知他不敢随意泄露身份,也不勉强,笑道:“这些事情,以后再说。老先生且先用餐,请坐,请坐。”
两人推让一番,在席上就坐。程羽终究是以陈彦周的别号称呼了他,而陈彦周依旧按照官场习气,对他一口一个“老先生”,恭敬万分。这种交谈很快让程羽找回了自己熟悉的角色,放松了戒备之心。接着,陈彦周带来的梁国厨子端上了正宗的淳州菜,程羽见了,颇为动容。
“没想到今日还能重见故国风味!”他感叹了一句。
“学生漂泊海外,未曾有一刻忘记故国。”陈彦周诚恳地说,“如今严惩雪国人,也是为我大辰朝雪耻。唉,大战十年,竟以签订镐山之盟告终……”
“什么?”
陈彦周心知程羽还不知道梁国的变化,微笑道:“先帝前年驾崩,新君于去年与雪国议和了。”
程羽怔怔地望着他,良久,才长叹一声。
“可惜不能报效朝廷,只能坐视北虏猖獗。”陈彦周跟着他感叹,“在下虽身在草莽,何尝不愿报国?只恨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程羽敬佩地拱手,问道:“雁舟何为而至此?”
“只因先君、恩师,俱为昏君所害。忠孝不能两全,只好到海外另谋生路。”
他大概讲了讲何先生与父亲的事,只是隐去了他们的名号,程羽听了,感叹不绝,显然又与他找到了一些共鸣。陈彦周只讲自己的身世,并不急着打探他的情况,又与他谈论国事,旁征博引,忧国忧民。酒过三巡,两人聊得入港,程羽也不再客气,看着他手里的折扇,品评道:“雁舟这扇面是出自哪位名家之手?真是绝妙好字!”
陈彦周谦逊地笑:“献丑了,这是学生涂鸦之作,有玷老先生尊目。”
程羽大惊,随即说:“能否借在下一观?”
陈彦周双手奉上。
程羽年纪大了,视物有些不清,将那扇子拿得远远的,吟诵起上面的诗:“铁骨能轻墨羽丰,孤飞未肯羡金笼。英雄不死凡人手,何惧胡儿挽大弓。好诗啊!君有雄鹰凌云之志,却……唉!”
陈彦周懂得他没说出的话:这般高才壮志的人沦落到海上,真是和他程羽一样怀才不遇,实在可惜。他也故作深沉地一叹,说:“遇与不遇,乃是命也。此生不得其时,难遇明主,也只能漂泊终老了。”
“这也倒未必……”程羽沉吟着,却没再说下去。陈彦周也并不多问,他只是微微一笑,说:“老先生既看得起学生的字,学生也不揣愚陋,为老先生写一幅如何?”
程羽很是高兴:“好,好!多谢雁舟了。唉,不想在此蛮荒异国,还能与故国高士对饮,真如一场美梦!幸甚,幸甚!”
两人又举酒相敬,谈兴更浓。想这程羽是京城世家出身,却跑到荒凉的樗洲待了二十多年,日日与野兽、土人为伍,又在雪国人的牢狱里关了三年,倍尝孤独滋味,现在遇到文雅隽秀的陈彦周,哪能不深感亲切?筵席结束,程羽已是喝得半醉。陈彦周亲自送他去住处,派了几个细心的小厮伺候他,竭尽礼节。
回到自己的住处,陈彦周拔了束发的银簪,倒在榻上,笑了。他发现当自己看穿道义的本质,反倒更容易戴上道义的面具。现在,他最喜欢的就是程羽这种义士,要操纵他们,实在是易如反掌。
心情有些振奋,睡不着觉。他顺手拿过枕边一本闲书看了起来,才看了两行,却听见门口传来细微的响动。
“妖妖?”他放下书,坐起来,“进来吧。”
门被轻轻推开,那总是默不作声的女孩走了进来。她披着一条雪国人的华丽织锦毯子,赤着脚。毯子之下,显然什么都没穿。
陈彦周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却见她手一松,毯子滑落在地,露出赤裸的躯体。
她十四岁,身体依然平坦,但眉目清秀,带着几分稚气的纯美。天真柔弱的东西,最能激起人的破坏欲。大概就是因为这个,贺鞅才要买下她。
“这是要干什么啊?”陈彦周皱起眉头。这孩子总是能唤起他心底那些柔软的记忆,他不愿亵渎那仅剩的微光。
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个人十四岁的样子。也是这样稚气未脱,显得有些瘦长。她家里穷,每天都要去沈家酒肆做工挣钱,而那一年何先生逼他们特别紧——现在想来,他或许是已感到风雨欲来,急于多教给他们一些东西吧。他们总是有读不完的枯燥的书,要写很多对他们的年龄而言太过艰深的文章。有一天,她大概实在是太累了,竟在学堂中打起瞌睡,念书时念着念着,就靠在了他的肩上。
他们俩从小坐在一起,且总喜欢坐在最后一排,暗中搞一些小动作。而那天这一幕实在太显眼,当然被何先生看到了。他骂了他们一顿,把他俩一起赶了出去。所有人哄堂大笑,让他俩脸红了好久。
十四岁就该是这样的。因为这一点美好的记忆,所以他不会去睡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
“我来陪你睡觉。”妖妖平静地说。
“为啥突然想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