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爱的阴暗面(2)
第32章爱的阴暗面(2)
我当时非常幼稚,差不多只有14岁。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可能17岁左右),后来就去他家里玩。本来一切都很好,我们开始亲热(接吻),后来我不干了。可是他告诉我,我必须和他上床,否则他就不送我回家。之前我是跟父亲撒了谎才出来的,所以没脸打电话叫他来接我。我怕自己惹上麻烦,所以就顺从了他。我只想赶紧从他家出来,而唯一的办法就是顺从。——偏异性恋女,31岁
强迫性交和强奸的施与者可能是陌生人,但是熟人作案的情况更常见。任何文化、任何阶层、任何年龄的人都可能实施强奸行为。被强奸的受害者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根据(美国)全国侵害妇女暴力调查,8000名女性中有15%的人曾遭遇强奸,3%的人曾试图被强奸。62%的罪犯都是受害者的前任或者现任伴侣,而且熟人实施强奸的时候更容易伤害受害者的身体。
性虐待和少女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青少年时遭遇强迫性交和强奸的女性非常多。令人惊异的是,约1/3的中学女生曾遭到男朋友的强迫性交或者性暴力。考虑到美国70%的青少年在18岁之前至少有过一次认真的恋爱经历,许多女性还在少女时就已经有了创伤性的性经历。
和成年女性相比,少女更易遭到强迫性交。她们缺乏恋爱经历,不太清楚恋爱是怎么一回事,因此不易察觉各种危险的信号。
当女性和伴侣在智力、社会地位、年龄方面相差较多时容易遭到强迫性交:
差不多17岁的时候,我和一个26岁的男子拍拖。我想和他做男女朋友,但是他有点让我出乎意料。我不想失去他,所以当我们亲热的时候,他会把我的头摁到下面给他做口交。他摁很久都不放手,就算我在掉眼泪。但是我继续和他约会,以为那是女朋友应该做的事。
——异性恋女,38岁
少女没有成熟男性那样丰富的性经验和阅历,因此很容易受其掌控,也容易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强迫发生性行为。事后,缺乏性经验的少女往往将责任怪罪在自己头上。有时候女性会觉得这是自己的错,不应该“误导”对方,或者应该知道如何为自己解围。据一项调查,美国1/4到1/3之间的中学生认为,如果女孩子允许男孩子摸胸、穿着暴露、同意到对方家里、和对方拍拖时间很长的话,男孩子可以强迫女孩子性交。
强迫性交和强奸对少女造成的创伤超过成年女性。花季少女情窦初开,花季年龄是性意识渐渐成熟的时期。如果早年意识到强迫性交是男女关系的一部分,那么日后就以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从而造成性暴力的恶性循环。
不论受害女性的年纪大小,性虐待会给受害者造成永久的心灵创伤,彻底扰乱受害者的生活。被男朋友强迫性交会使受害者彻底失去信任感,这种亲人的背叛导致受害者再也无法相信或者依赖未来的伴侣。许多遭遇强奸的女性患上了创伤后精神紧张性障碍(ptsd),症状表现为突然感觉强奸的可怕情景再一次发生、容易受到惊吓、睡眠出现问题、感情变得麻木或者变得冷漠。在一项调查中,研究者将40位遭遇强奸的成年女性同年龄相仿的32位经历生死大劫(人身攻击、车祸、抢劫)的女性相对比,结果发现95%的强奸受害者患上了ptsd,而后者中有47%的人患上了ptsd。
90%的强奸受害者会出现性欲障碍,比如性冷淡(93%),厌恶性爱(85%),生殖器疼痛(83%)。很多强奸受害者也会出现饮食失调症,比如暴饮暴食(68%)、呕吐(48%),另外,除了ptsd外还会出现焦虑症(38%)。有的受害者嗜酒、吸毒,更多的人感到抑郁、焦虑、愤怒、恶心、苦恼、无助、恐惧、自卑。简而言之,强奸带给女性的心灵创伤是巨大的。
一位受访女性谈到早年遭受性暴力造成的伤害: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被强迫给一个16岁的男孩子做了两次口交。我很难理解当时发生的事情。后来我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后,感到恶心、非常难过。多年来朋友以及心理专家不断地开导我,希望我能彻底放开这件事,不要让这件事影响我的性生活。我不确定这件事到底在哪方面影响了我的生活,但是我无法享受性爱,感到焦虑,严重自卑。不过,现在我已经好多了。
——偏异性恋女,27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懂得如何爱护和保护自己的身体。可是遭受过性暴力的女性,尤其幼年遭受过性暴力的女性,认为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身体,认为自己对别人的人身侵害无能为力。受害女性往往说事件发生时,她们感觉自己“非常遥远”。女性无法将自己的身体抽离当时的环境,唯一“逃脱”的办法就是将自己的精神同肉身相分离。有的受害女性在恋爱后常常无法性唤起或者“找到感觉”,因为她已经习惯精神的逃离。如果女性认为自己无法保护自己的身体,那么面对危险信号时,她很有可能无动于衷或者不做任何反抗。这样的女性甚至在面对伴侣的性邀请时都无法做出自己的决定。
有的研究者称,这种心理可以用来解释为何性侵案件的受害女性重复受害的可能性较大,估计受害女性再度受害的可能性为15%到72%之间。幼年时遭性侵的女性在成年后遭遇性暴力的可能性是没有性侵经历女性的两倍。研究已经证明性侵受害者再度受害的可能性较高,但是其原因仍不明确。酗酒和吸毒可能是一个因素,但是仍不能解释再度受害的原因。性侵案件的特点,比如严重程度、暴力方式、时间长短、是否牵涉到家人,也会增加再度受害的风险。最近一项研究发现,自卑心理、性焦虑、出轨都是造成受害女性再度受害的部分原因。
两位受访女性谈到了自己反复遭遇性侵的经历:
在15岁的时候,我被三个男同学强奸了,就在回家的路上。我当时还是处女。案发地点在学校后面,放学回家的学生三五成群地路过那里……他们都听到了我的喊叫,但是没有一个人来救我。我把其中一个罪犯咬出血后才得以逃脱。由于我的反抗,我身上到处是抓痕和淤青,那三个男孩也被我抓伤,警方以此为依据逮捕了他们,他们被打手,被勒令两年内不许犯任何错误。后来我被我的第一个“伴侣”强奸,我们作为事实婚姻伴侣在一起生活了8个月。有一天晚上我走出夜店的时候,被一个男子跟踪到小巷内强暴。有几十个人看到了他,也听到了我的呼救声,可是没有人前来帮助我……在遇到我的第二任(现任)丈夫之前,我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善良温柔的男人。我对全世界男人的绝望因一个男人的爱而改变。
——异性恋女,35岁
童年的时候,我曾被几个亲属性侵。此外,十几岁的时候我被数次强暴。我对很多人说过这件事,但是没有人当真,令人心痛……我从小就成了受国家监护的未成年人,所以曾被送到儿童福利院。我讨厌待在那里,我同几个女孩常常聚在一起,说自己如何讨厌那里。后来我干脆和附近地区的几个男孩出走了。记得有一次,我同几个男孩还有一个我认识的女孩在一起。他们都讨厌我,都认为我是一个淫妇,因为他们听说我到处被人睡。也许真的是这样,因为那个时候我完全不懂得自尊自爱,完全不在意自己的身体。到了晚上,我们几个人找了一个地下室洗衣房过夜。其中有一个男孩强暴了我。我只是死人一般躺着,感觉眼下发生的事情和自己无关。这种受欺凌的感觉让我悲痛。
——偏异性恋女,28岁
婚内强奸
我被前夫精神虐待、言语虐待,在我们15年的感情中,大多数时候我都是被强迫过性生活的。如果我拒绝他,他就会大发雷霆,能连着骂我三天。最后我干脆就顺着他,忍受15分钟的性爱总比被骂上几天强。
——异性恋女,36岁
非自愿性爱和强奸之间的区别非常微妙,尤其当强奸发生于伴侣之间时,因为两个人过去有过自愿的性爱。遭遇婚内强奸的女性只有当身体受到暴力或者伤害时才认为自己被强暴。研究指出,被伴侣强暴的女性常常为对方找借口,比如“他喝醉的时候才那样”,或者“我不应该激怒他”,等等。受害女性也往往淡化事件的严重程度,比如她们会说“只发生过几次而已”。
受害女性不愿意承认被伴侣强奸,这是因为她们害怕被报复,害怕名声不好,害怕被打。事实上,性暴力和身体暴力经常是同时发生的。在最基本形式的性暴力(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中,丈夫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力,而且多数情况下这种大男子主义作风会延伸到家庭生活的细枝末节。家暴男人往往禁止妻子同朋友或其他家人来往,打击妻子的自尊心,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压制妻子,从而让妻子更加依赖自己,更加顺从自己的欲望。有的男人禁止妻子出门的借口是“她不值得信任”。
社会学家大卫·芬克尔霍和克尔斯季·尤洛将婚内强奸大致分为三类。一类叫作“虐待强奸”,40%的婚内强奸属于此类。虐待强奸就是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的总和,丈夫在性侵妻子之前或之后还会殴打妻子。第二类叫作“暴力强奸”,丈夫只用必要的武力制伏妻子,另外40%的婚内强奸属于此类。但是在这类强奸中,丈夫往往逼迫妻子做某种形式的性行为。
第三类叫作“性虐待”,属于最少见但最严重的婚内强奸类型,丈夫一般是性交狂,为了性而不择手段。这种疯狂的强奸犯都有施虐的倾向,喜欢羞辱、贬低、控制妻子。一位受访女性讲述了自己充满恐惧和屈辱的经历:
我小时候曾被无数次强奸,初次婚姻中也不断被丈夫强暴。小时候,我的头被枪顶着,说如果不顺从的话就开枪打死我。我的第一任丈夫甚至把我作为性交玩具送给他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听话,他就趁我睡觉的时候杀死我,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拿把刀放在枕头下面。
——偏异性恋女,26岁
研究者曾做过多项调查,他们给出妇女被强暴的几个案件,然后请参与者对这几个案件的严重程度打分。结果发现,参与者普遍认为婚内强奸对妇女造成的伤害较小。这种观念可追溯到自古以来的想法,即丈夫有权要求妻子过性生活,婚内强奸不属于违法行为。几十年前,美国的性侵法律接受了英国著名法学家黑尔勋爵的提议:“丈夫不会因强奸妻子而被定罪,因为根据他们的婚约,妻子已奉献其身给丈夫。该项同意是不可被撤销的。”
直到1993年,婚内强奸才在美国的50州成为一项罪名。但是目前在美国的30个州里,当妻子具有某些弱点(例如有精神或身体上的障碍,不省人事或熟睡等),无法表示同意,而丈夫并没有使用武力和妻子发生性行为时,大部分州会给丈夫豁免权。
不过时至今日,婚内强奸不是在所有的国家都构成犯罪。阿富汗不久前通过的一项法案甚至将婚内强奸合法化。该法案中有一条规定:“丈夫只要没有外出,就有权与妻子每四天进行一次性生活。”另一条则写道:“妻子除非生病或者患有任何有可能因房事而加重的疾病,否则必须对丈夫的性要求给予积极回应。”这项法案是为了规范占阿富汗总人口(3000万)20%的什叶派民众的家庭生活,而逊尼派不适用该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称此法律“可恶至极”,国际组织呼吁阿富汗政府撤销该法案。这一颇具争议的婚姻法案使得更多人关注婚内强奸的问题。婚内强奸影响着全世界——包括将婚内强奸定罪的国家——数百万妇女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