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七十四)张居正执政 - 青少年应知的100个历史故事 - 宿春礼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76章(七十四)张居正执政

第76章(七十四)张居正执政(七十四)张居正执政

张居正,生于世宗嘉靖四年(1525年),卒于神宗万历十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

江陵(今湖北沙市郊区)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六年(157

2年)万历帝即位后,出任内阁首辅(相当于丞相)。万历十年病逝。他入阁以后主要是担任首

辅,他任职期间,从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是明代最杰出的改革家

张居正的先世系凤阳定远人,是朱元璋部下的兵士。曾从大将军徐达平定江南,立功

江、福建、广东,授归州长宁所世袭千户。其后,张居正的曾祖张诚,由归州迁往江陵。张

居正的祖父张镇为江陵辽王府护卫。张居正的父亲文明为府学生,曾先后七次参加乡试,均

落第。嘉靖四年(1525年)五月初三居正降生时,其曾祖、祖父、父亲都健在。十五年(1536

年),张居正十二岁,以才华出众,补府学生,成为名震荆州的小秀才。由于张居正的祖父

是辽王府的护卫,张居正与辽庄王子宪节又是同龄,张居正与宪节遂成为少年朋友。嘉靖二

十六年(1547年),张居正中二甲进士,授庶吉士(见习官员,三年期满,例赐编修),从此登

上政治舞台。

明穆宗在位的时候,张居正因为才能出众,得到穆宗的信任。公元1572年,穆宗死去

,太子朱翊钧即位,就是明神宗。穆宗遗命张居正等三个大臣辅政。

明神宗即位后不久,张居正成了首辅。张居正根据穆宗的嘱托,真的像老师教学生一

,辅导年方十岁的明神宗。张居正对神宗教育十分严格,神宗把张居正当作严师看待,既尊

敬,又惧怕。再加上太后和宦官冯保的支持,朝政大事几乎全部由张居正做主。

张居正是明朝的一个能干的政治家,他掌握实权以后,就大刀阔斧地在军事、政治、

经济几方面着实做了一番整顿。

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在江南,有的大地主占田7万顷。

在朝廷,大学士徐阶一家就占田24万亩。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

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

剧,激起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接二连三地发生了邓茂七、刘通、蓝廷瑞以及刘六、刘

七等农民起义。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张居正改革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

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

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

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

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曾任用著名水利学家潘季驯督修黄河,使

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

京。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

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

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

“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

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

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

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作用。同时,把徭役改

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

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

作用。

“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

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够

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他派戚继光守蓟门,李志梁镇辽东,又在

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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