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十六)文景之治
第17章(十六)文景之治(十六)文景之治
汉文帝刘恒是刘邦的第四子,母为薄姬,高帝十一年(前196年)受封为代王。
前180年吕后死,诸吕作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
迎立刘恒为帝,在位23年。汉景帝刘启是文帝太子,母为窦皇后,前157年即位,
在位16年。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
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
息的措施,这便是历史上所称的“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不仅使自战国以来战乱连绵的社会有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使那个时代的
黎民百姓获得暂时安宁,更重要的是,它表明迈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形态后的地主阶级
统治集团,在经历了秦速亡的历史过程后,已经善于反省并总结历史教训,适时调整统治策
略,以维护整个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
文景时期继续推行并发展汉高祖以来的休养生息政策,多次下诏劝农,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
产。同时统治者还注意减轻人民的负担,文帝前二年(前178)和前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
税之半
”,即将田租率由原来的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并一度全部免除田
租。
秦代竭泽而渔的剥削方式在这个时期得到重大改变。景帝时最终将田赋的比例定在“三十税
一”
,并成为定制。此外,口赋、算赋、更赋等赋税在文景时期也都获得不同程度的减轻。徭役
曾是秦代暴政的象征,汉初统治者都十分节制地使用民力。为了使百姓免受转送赋税之苦,
帝下令列侯不准居住京城,各自归国。文帝首开“籍田制”,表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文景
二帝还多次下诏救助灾荒,令郡国官吏务必重农桑,发展生产,并奖励努力
生产的农民。这些政策或法令对于社会秩序与生产的迅速恢复具有重要作用,使得封建国家
的重要经济支柱——小农经济在汉初几十年中有了长足的进步。汉初还逐步调整盲目抑商的
政策,使商人和商业流通发挥出服务社会的作用。文帝时又接受晁错“入粟拜爵”的方法,
使商人提高社会地位的愿望得到满足,农民多余的粮食也有了出路。
此外,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
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还废除了过关用传的
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1秦代大多数罪人,即被判处为隶臣妾以及比隶
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
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2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
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
。3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这些改
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并没有认真执行。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
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逐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当时各诸侯王掌握着封国内的政治、
经济大
权,对国家的统一和中央政权的巩固形成了严重威胁。汉文帝先后粉碎了刘兴居和刘长的谋
反,又接受贾谊提出的分割大的诸侯的建议,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他还妥善处理好汉朝同南
越和匈奴的关系,对南越王赵佗实行安抚政策;对匈奴继续实行和亲政策的同时,加强了边
防的力量,匈奴曾三次侵犯汉境,都被他及时派兵还击,赶出了塞外。
文帝后二年(前162年),汉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
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文帝个人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他即位不
久,就废止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地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
之官,凡有灾异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前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
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当节俭,他在位23年,宫室
苑囿、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