遐想死亡
忘了什么时候才意识到我是一个人,或许是从想到了死亡那天起吧。——题记
诀别设计
我是人。有一天你知道。
你来到世界上已经快四十年了。有时你觉得四十年很长,有时又觉得四十年很短,有时候想再活上四十年,有时候认为前四十年也活得挺没劲。你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但很愿意知道自己将要上哪儿去。
你在一支以年龄顺序编队的队伍里等待搭乘死亡马车,听见死神的足音一遍遍从前后左右响过去,一个个熟悉的身影悄然消失。由远及近,由前辈渐至同辈,愈来愈靠近,这才知道死亡的降临常常没有规律甚至随心所欲。你不由自主地开始设计自己的死亡了。
许多时候,我常常缱绻于死亡的想象。想象中的死并不可怕,相反是一片拂之不去的暖色。临终的场景被固执地反复设计,充满了明快的诱惑。
应该是一个初秋的下午,太阳偏西但尚未低沉的时刻。我的病床靠着临风的窗,窗外有精致的花圃还有一排飒飒作响于风中的秋树。那排树树干粗壮挺直,微黄的树叶被斜阳照射得通体透明地萧萧飘落,树叶反映的暖色光辉给我青白的脸涂抹了生动的活力。病床的靠背摇得很高,枕头蓬松干燥,我陷在一床雪白的柔软里,嗅着敞开的南窗飘入的来自大地的气息,开始了我的诀别。
我的身边应该环绕了为我所爱也定然爱我的人们,我从他们的眼里读到了止忍不住的痛惜。我感到某种深刻的满足:我之死将使我爱也爱我的人们哀痛。我与他们执手相看,没有眼泪,只有无言无声的眷恋。我想要振动我的声带说:我去了,想着我的好处,原谅我的过错。但我已没有了发声的气力,于是,他们用健康人暖和的手掌摩挲我因垂死而僵冷的手指,表示完全明白了我的心意。
你没有遗产,甚至没有后代,有的只是为数不多的几本作品集,一些手稿、日记和信件。你对后事的安排,仅仅是指定一套家常衣服穿走,并将另一些心爱物品包括小小皮毛玩具,赠送亲友并他们的孩子留作纪念。你不会为此感到尴尬。那一刻,成为人一生最真实的瞬间。你和同类之间不需要再有丝毫遮掩丝毫造作丝毫逞强好胜之心。以往许多貌似荣耀的光景,都被这十足成色的真实逼得褪色。
这个发现带来的激动,使我更虚弱了。我只能用眼睛示意亲人,梳好我的头发,洗干净我的脸,把我的身体扶得再端正些,让我的手在胸前保持优雅的姿态。既然活着不能尽如人意地美丽,就让我死得端庄文静些吧。人们满足了我的愿望。我更累了,眼皮沉重地往下滑去,我使尽浑身力气再次将它们抬起,把夕阳最后的光线中飘零的秋叶关在眼眶里,让生命的色彩定格在成熟的金黄。我在金黄里飘然远走,随后听到亲友在迢遥的那方沉默,许久,才明白我将永去不归了,大放悲声。
这是一个理智的白日梦境。每当你手头稍稍空闲,睁着眼睛发一会儿呆,它就会活灵活现地重演。你为这个充满人情味儿的诀别感动,一次又一次修改和补充它的构图、颜色、声音和感觉,生离死别在这里完全不意味痛苦,反而伴随着某种特殊的快意。可是,渐渐地当它越来越完整越来越逼真的时候,你终于开始觉出了恐惧。
那一段不短的日子里,我的思绪一不留神就会走入秋天里的死亡图画,在里边如鱼得水地遨游,以至于每一篇小说构思,主人公都跟死亡相关。我彻底恐惧起来,疑心这是一种不祥之兆,害怕有什么祸事就在不远的前边等着我。我不止一次动了记录它的念头,最终还是被忌讳阻止了行动。我企图努力逃脱梦境的追逐,甚至不得不放弃那些小说的写作。这无疑是个令人费解的现象:一方面制造出温馨的死亡场景引诱自己,另一方面又强烈地抵抗这种想象。我沉湎于恐怖的智力游戏,以不可理喻的心态。
你一直想弄明白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但始终没有答案。
期待鬼魂
儿时夏天的夜晚,我们坐在杨树底下听大孩子胡诌鬼的故事。如果不是幻觉就准是巧合,常在讲到鬼来了的当口,风就不失时机地加大了,把杨树叶子吹得哗啦啦直响。于是讲故事听故事的,全都又怕又兴奋地挤成一堆,等风刮过了再接着胡诌。我刚能听懂鬼的故事,便想象着鬼魂们都穿着宽大飘逸的黑袍,在夜色掩护下随处溜达,听到树下边有人说他们,也就忍不住俯身落下。袍子边蹭着树叶子,弄得哗啦啦好一片乱响。许多年以后,杨树底下听来的鬼故事早已记不清楚了,但只要在夜晚听见树梢临风作响的声音,我还会有种与鬼魂同在的警觉。
你伴着鬼魂的传说长大。鬼魂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多半都是厉鬼一类。生时含冤死不瞑目的人们,捐弃了肉身之后才会变成鬼,所谓“阴魂不散”。阴魂所以不甘散去,目的是为了复仇,也总是冤有头债有主。你在少年时代看过许多鬼魂故事全是这个套路,渐渐觉得鬼魂并不怎么可怕——它们又不加害无辜。看过《聊斋》之后,已经对美丽的女鬼们颇怀好感,为有幸遇上她们又不能与之相守白头的书生嗟呼称憾。等到一部《红楼梦》读完,更加深信木石前盟,前世来生都实实在在。但真心期待鬼魂的出现,完全消除了对鬼魂的隔膜,是眼看着父亲实践了死亡之后。
父亲死时,我正是十八九岁,处在幻想与青春勃发的年龄。父亲的呼吸在我们眼不错珠的注视下,忽然间就停止了,让我惊异死亡的过程原来这么短这么轻易。风也不动,云也不涌,太阳依旧冉冉升起,一个生命的止息,一个肉体的消亡,不会对世界产生任何哪怕是微乎其微的影响。也许正因为一切都没改变,才让我在长时间里处于某种幻觉之中:父亲出远门了。像我幼年多次经历过的那样,说不定哪天他就会风尘仆仆地敲响后门的玻璃,然后走进屋用胡楂子扎痛我的脸。当然他始终没有回来,幻觉逐渐破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愿望——会见他的灵魂。
后来的确有过几个夜晚,我从睡眠中惊醒,听见父亲每天坐的那张藤椅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好像有人在上边辗转。我拼命睁大眼睛,想看个究竟。灯是不可以开的,假如真是父亲的亡灵归来,他会被吓跑。夜太黑,什么也看不见。奇怪的是我大睁着眼睛努力要求自己千万别入睡,还是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藤椅被我细细查看,什么痕迹也没留下。椅垫上没有体温没有皱褶没有黄表纸书写的召谕。直到有一夜,我又听见响动,听见父亲的茶杯发出轻轻的爆裂声。早晨起来,我看到好多天不曾盛水的杯子,果然从上到下裂开一条细细的口子,顿时泪流满面,我确信父亲的亡魂回来过了,为告知我们留下裂缝为证。我后悔没将杯子里注满茶水,说不定他口渴了才去用杯子。我换了只非常漂亮的新杯子,盛满水等着他,可惜他再也没出现过。
近二十年中,我一直渴望梦见父亲,但父亲从来不托梦给我。倒是他的一个学生告诉我,他梦见过我父亲,形容很清苦的样子。我记住了这件事,在当年七月七日鬼节那天,烧了一包纸钱。母亲说上边得写上父亲的姓名,不然他会收不到的。我照办了。我真心希望人亡有灵,而亡魂又有固定的去处,那样,我总有一天还能再见到父亲。
我不情愿自己的叙述被当成一种幻觉记录。事实上有关鬼魂的历史早就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英国一位叫艾伦·c·詹金斯的学者,在他写的一本小书里,记载了世界各国最著名的鬼魂故事,其中包括1901年某日,两位游览凡尔赛宫的小姐,在“小川廊”邂逅被处死的路易十六王后玛丽的奇迹。这个故事当年被披露报端,曾引起舆论轰动。时至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前总统夫人南希·里根撰写的回忆录里,又白纸黑字记录了白宫闹鬼的经过:林肯的幽灵多次现身,白宫工作人员大多数相信这是事实,并说艾森豪威尔和丘吉尔都曾与之在此相遇。你对这些文字信大于疑,尽管你所受到的唯物主义教育一直抨击这类说法。你认为最讲究根据的唯物主义,恰恰是在毫无根据的前提下,断定了鬼魂不是一种存在一种物质。当你看到一本厚厚的《心灵学——现代西方超心理学》时感到很庆幸,终于有专家把灵魂当作一种存在来研究了。也许再过若干年,正是科学证明了鬼魂的存在,相信鬼魂反倒成了唯物论者的行为。你这么认为。
我的好朋友徐是个孝女,她在母亲去世之后跑遍北京城寻找墓地。当她从最后选定的墓地回来,当晚无名高热顿起,历时几个月不退,最好的医生最好的药品均告回天无术。命在旦夕的日子里,她心里一直很平静。“我并不觉得死有多可怕,想到我母亲一个人会很寂寞,我早些去陪她也挺好。”等她无缘无故又好转了之后,她说。可见相信灵魂之说或换言之希望灵魂不灭者大有人在。死亡的一部分诱惑力来自鬼魂,来自去另一个世界与亲人团聚的念头。想到自己最亲近的人在等着你,那个世界即便再陌生也不会有多可怕了。
著名的富兰克林先生在一封唁信中写道:“我们的亲人和我们自己早就受到邀请,去赴一次永远不散的欢乐的宴席。他的席位先准备好了,所以他比我们先走一步……既然我们不久就要随他而去,并且知道到哪里去找他,那我们又为何要为此伤心呢?”这无疑是一番非常迷人的忠告。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天上有。可古往今来,地球上已经存在过的八百亿人,都毫无例外地走向了死亡。那天上的宴会厅不会被撑破吗?你担心。
墓地幽思
你其实有一种嗜好,那就是参观墓地。虽然你总在有意无意地忽视它,逃避满足与发展它的机会,终归不能否认它的存在,也不能否认它是一种怪癖。墓地能给人出其不意的想象力,你这样将自己的怪癖合理化。
小学四年级,我随学校的队伍去长沙岳麓山春游,在山里迷了路,蹲在一座荒冢旁发呆,不知怎么被墓碑吸引住了。“青山有幸埋忠骨,黄土无情化国殇”,碑上那幅我当时尚不知所云的对联,至今还一字不差地记得。墓碑给我的最初印象是深刻的,已经被风吹雨打得模糊斑驳的字迹,无非记录了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代及立碑人身份等,竟引得一个十岁的小孩子作出一番想象,将墓主人的音容体态穿着举止演绎得相当完整。草长莺飞春雨断魂的时节,天色近晚的空山野墓,给我留下的记忆似乎不可灭磨。以后的年月,我虽然参观过昭名于世的十三陵、中山陵和其他什么陵,那种与故人相通,幽思无限的感觉始终未能重现。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常乘火车出差。列车穿越辽阔的华北大平原时,常可以看到路旁一片一片的土坟。坟堆高而尖,顶端压上一块砖。旧坟被草茎长成了深绿色,新坟还袒露着褐色的湿润。偶尔有一两杆纸幡摇曳在暮霭晨曦里,一马平川的无人之境连接青空,营造出孤深幽远的氛围,很容易撩发从它们身边一掠而过的旅人种种联想。那也许是一个个家族的长栖之地,长长幼幼男男女女经历无数分分合合恩恩怨怨,最终聚居地下永远相依相伴。我胡思乱想。那些土坟通常不用砖垒也没有墓碑,年深日久有的就矮了平了,我无端就认为,那个家族大约破败了吧,不然后代们怎么就无力照看长眠的祖先了呢?于是,又多出些奇怪的忧虑。
你觉得比起平原上的荒坟野冢,被辟作旅游景点的著名陵寝反倒显得缺少灵性。导游用电喇叭大声朗诵碑文,游客对墓葬的宏伟或精巧咋舌不禁。一片鸦噪之中,陵园既熙熙攘攘如同闹市,又兼作历史教学的教具昭彰五千年文明,很有些滑稽意味。类似“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孝慈神圣纯皇之陵”(乾隆墓碑),这等谥号成串生僻古怪的碑铭,极尽阿谀奉承歌功颂德之能事,一股公事公办恪尽职守的劲头,断不能唤起半点思古之幽情。
你对坟墓与碑文的感觉,大约很具中国色彩。中国众生对死亡从来充满畏怯与哀戚之心,中国的墓志铭,也从来肃穆庄严,容不得一丝不恭不敬。“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爱满天下”(陶行知墓),“春夏秋冬辛劳采得山中药,东西南北勤恳为医世上人”(李时珍墓),“巾帼英雄”(赵一曼墓),几乎如出一个范本。稍有个性的,也无外韩信墓前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上联指萧何力保韩信从政,又识破韩信谋反诱而捕之;下联指韩信投军之前被洗衣女人施饭养命,被捕之后为吕后所杀,存亡两度由妇人左右。中国的墓葬所表现的文化,规矩方圆秩序井然,诙谐幽默绝无用武之地。
相比之下,西方人的墓志铭,抒情式、政论式、格言式、小品式、广告式甚至数学公式无所不有,而且不乏出奇制胜之句。例如:“重返宁静”(美国明星盖博墓),“π=3.14159265358979323846264338327950288”(法国数学家卢道尔夫墓),“恕我站不起来了!”(作家海明威墓),“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罗斯福夫人墓)。更有一些墓志铭,调侃揶揄到了极点:美国绘画大师沙金墓碑文是“这儿躺着约翰·辛格·沙金,嘴巴有点毛病”,明星玛丽莲·梦露的墓碑上则刻着她生前引为自豪的胸腰臀三围:38:25:42.苏格兰的一块墓碑,主人不甚出名,墓碑很出名,上书:“这里长眠的是亥米西·麦克泰维弗。其悲痛的妻子正继承他的兴旺事业——蔬菜水果商店。商店在第十一号高速公路,每日营业到晚上八点。”地道是一则广告。人们读这些墓志铭觉得很开心,开心就忘了死亡的可怖。
十几年前,在一场心理危机中,我常怀了一种远离同类的愿望。有一次在北京,偕姐姐全家去新建的八宝山游乐园。满眼长蛇阵似蜿蜒的游人队列,满耳为了争先发出的抗议责骂乃至诅咒的声音,心中很是烦闷。我对姐姐说想到附近八宝山公墓去坐坐,那儿肯定清静。当时姐姐那么诧异地盯住我,大概认为这种念头完全是病态心理表现。对此我很难分辩。我只是觉得,跟心浮气躁锱铢必较的活人们相比,那些死人们无欲无求平平静静显得更好相处。
如今,你仍然保持着参观墓地的兴趣,欣赏建筑阅读碑文之外,又增加了议论风水的话题。不同的是已经很少参与什么情感了,有时候也很自然地考虑起自己的墓志铭来。这是一种进步吗?你问。
死亡体验
生开始,死也就开始了。从一颗受精卵生成的那一刻起,生命就经历不息不已的局部死亡。头发脱了即是一根头发之死,牙齿掉了就是一颗牙齿之亡,血管里白细胞为维护肌体的运作生生灭灭。人在死亡的包围中长大,成长同时也是死亡。这个道理,我似乎从小就无师自通地明白,所以早早就开始害怕自己长大,害怕父母衰老。
我记得死亡对我的困扰差不多是跟记忆同时开始的。我不知道从哪里得来有关死亡的常识,认为一旦死去将会干净彻底地失去一切,周围只剩下比任何夜晚都更加幽深的黑暗。也许这仅仅来源于我的一次经验:五六岁时第一次接触到的死亡事件——邻家奶奶寿终正寝。我在过道里亲眼看见,人们用白被单把老奶奶裹住,装进黑表红里的亮漆大棺材里去,棺材盖用半尺长的大钉子钉紧。我一下子就理解了老奶奶死了,便是从此再也不会伸胳膊伸腿,不需要吃喝穿戴,静悄悄躺在黑暗的木匣子里。丧失一切和永久的黑暗,都叫生性过敏的孩子难于接受。从此死亡的阴影开始跟踪我,尤其当着获得了盼望已久的礼物、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担任了学校朗诵会的司仪、跟哥哥姐姐郊游或受到父母特殊抚爱等最有幸福感的时刻,简而言之即是感受到现实生活无限美好的时刻,我都会自然联想到死亡,想到因为死亡我将失去礼物,失去引人注目的机会,失去父母手足的关怀,于是乐极生悲,兀然泪下。
我曾经郑重地央求母亲,请她帮助我永远不长大,并且让母亲保证自己永远不死。那时,我认为母亲是最愿意也最能够满足我所有要求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母亲让我失望了。她对我说,她没有办法让我永不长大而她自己永远不死,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人谁都无法不长大不死。这回答令我万分沮丧。
你无可奈何地长大了,无可奈何地看着母亲衰老。幸好你已渐渐开始识字,懂得阅读童话和神话故事,可以在长生不老的神仙身上寄托虚无缥缈的希望了。回想起来,童话神话故事给予人的最初魅力就是它超越生命抗拒死亡的想象。可是后来你读到了一些完全不属于童话类别的书,记载着真实的死亡事件,但却同样展示了人类死后的光明前景,很叫人入迷。
死亡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照理说没法求证。它不是生命中的事情,众生不能活着体验死亡。可是古希腊超人苏格拉底凭着他的先知先觉告诉众生:“死有两种境界,或是灵魂与肉体俱灭,死者对于任何事物都无知觉,死就如同平时沉睡无梦的睡眠,或者如世俗者说,死亡就是灵魂从一处移居另一处,如是,人可以到另一个世界去会见以往所有死去的人,那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这位先贤描述的两种死亡境界都毫无痛苦可言。他的学生柏拉图,对死亡更具有想象力。柏拉图认为死亡是生者的非实体部分(灵魂)与有形部分(肉体)的分离,认为“肉体是灵魂的牢笼,死亡像是灵魂逃离或摆脱那座牢笼”。死亡的含义恰恰是一种醒悟和回忆,诞生才是睡眠和忘记。灵魂在进入肉体过程中,是从一个完美的认识状态转入另一个意识甚为浅薄的状态,只有在死亡时脱离了肉体的灵魂,才能比先前更加清晰地进行思维和推理,认识事物的真正本质。
这两位先知先觉者出入甚大的话得以流传至今,肯定是受到了后人的信任,或者说后人无法判断他们谁对谁错只得一并信任。二十多个世纪以后,有人用实例调查的办法论证他们的古训了。1975年,美国医学与哲学博士a·穆迪出版了他的著作《濒死体验》,根据他对一百五十名临床上被论断为死亡又得救生还的人所做的实例调查,证明人死亡时对环境仍具有清晰的意识。概括起来,这些人大同小异的体验是:
一个人要死了,肉体的痛苦达到极点时,他听见医生宣布他已经死亡。接着他又听到一种令人不安的噪音,同时感到自己迅速沿着一条又长又暗的通道移动。然后,他突然发现自己脱离了自身的躯体,仍处于直觉的自然环境中,好像成了一个旁观者,隔着一段距离在观察自己的躯壳。一会儿,他的心绪平静下来,别的景象开始出现了。他看见那些已经死去的亲友的灵魂——一个光的存在物在他面前出现。他沉浸于强烈的喜悦、爱恋和平静的情绪中,同自己有形的躯体再次结合在一起。他活过来之后想把这一切告诉别人,但却很难表达出来。首先,他在人类语言中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这些非尘世间的奇特经历。其次,他发现别人都嘲笑自己,只好不再提起这些体验。然而这一切极大地影响了他以后的生活,尤其是对死亡与生命的看法。
这些濒死体验者都不认可苏格拉底所说的第一种境界,即以“睡眠”和“忘却”作为模式的死亡。他们几乎一致将死亡看作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过渡,或者是进入了一种更高的意识或存在的境界。一位濒死时见过死去亲人的妇女把死亡看作“回家”。有个男人把它比作令人愉快的事,“好比小学毕业进中学,中学毕业进大学”。“生命就像监禁,只是身在其中,我们不知监禁之苦。死亡是一种解脱——好比从狱中脱逃。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一种比喻。”“这次(死亡)体验之后,精神生活成了我兴趣的焦点,躯体退居到第二位,我对是否拥有一个躯体似乎不大在乎了。”“我不怕死的原因是,我已知道当离开这个世界时自己将去何方,因为我已去过那里。”这些死过一次的人说。
我很惊异的是这些人的陈述与柏拉图的预言如此相似,但又不甘心把这些话指认成先贤预言的演绎。不幸的是一些思想家毫不留情地指出,文明时代里任何人的意识都不可能是纯粹的本能态势,而是受过文化熏染的再造态势了——世间已无“自然人”。荣格认为无穷无尽的重复已经把经验刻进了我们的精神构造中,“集体无意识”的“原型”存在于个人之中,却不属于个人的日常经验,它们是一些从“集体无意识”的深处涌现出来的伟大而强有力的象征,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使个人走出时间而进入无时间性。那么,这些生还的人们濒死的感受中是否预先添加了先人的经验,由带有文化印迹的潜意识激活了现场的景象,生成了被统一经验支配的梦,又将梦幻错当作实感,就很难判断了。但我宁愿相信他们,相信他们真切体验过死亡。
谁都终归难免一死,无论怎样造化怎样禁忌,倘若真如这些从死亡国度归来的旅行者所说,死不过只是另一种生的开始。体验过死亡又生还的人,无疑很幸运。不过不管如何不幸运,每个人也至少有一次机会去验证他们的叙述,谁也别担心自己错过。
自杀崇拜
你很佩服那些勇于亲手结束自己生命的同类,他们不像自己这般贪生怕死。他们中有的甚至已经获得了声名获得了财富获得了地位以及其他,远比苟且着的众生活得更好。但他们自杀了,最后一次用昂贵代价换取了从根本上支配自己的自由。叔本华说:“如果生的恐惧战胜死的恐惧,那么他就会勇敢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时肉体的痛苦在有强烈精神苦恼的人们眼中,简直微不足道。”你又按这句话补充说,你佩服的是那些为了摆脱精神苦闷,使之归于自然状态的平静,不惜捐弃肉体的人们。你不是任何一种宗教的信徒,所以觉得诸如印度佛教徒把自杀作为履行教义的形式,自焚殉夫,投身佛像出巡的车轮或捐躯喂养寺院圣池中鳄鱼等种种行为,目的是为了从佛手中领取通往极乐世界的入场券,多少显出些愚昧盲从的意味,同追求精神宁静的自戮相去甚远,不应归于此列。你也还没堕落到拜金拜物如命的地步,所以觉得为财而死自然不在话下。古代希腊罗马人把自杀看得高于一切乃至神灵,认为神并不是万能的,因为神即使想自杀也办不到。但人类能自杀,这是人类在诸多不快中由自然赐予的最大恩典。如是说你有了一份身为人不为神的自得。
我揣测,世界上最有知名度的自杀事件莫过于安娜之死。随着托尔斯泰不朽著作的流传,她的死真正成为了穿越时间的永恒。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已经为安娜抛洒过碎心的眼泪。在托翁笔下,这个美丽妇人的理智和疯狂都被表现到了极致,故而迸发出惊人的光彩。安娜用生命作为一场爱情试验的试剂,来检验渥伦茨基的忠诚——只要他为她的死感到痛苦,就证实了她依然被爱人所爱;只要爱被证明依然存在,被不被她感知无关紧要——爱情是一种纯精神的产物,它可以在肉体死亡之后继续存在。这完全是女人的思维方式,以无可挽回的代价换取一个无法感知的结果,这不是一种疯狂的理智又是什么。我认为安娜其实对赢得爱情有十足的把握,否则她的死还有何意义?爱情作为一种具象的精神,在女人尤其像安娜这样视之无价的女人眼中,是远远高于躯体哪怕是美丽躯体的。假如现有的肉体妨碍她尽善尽美拥有她所钟情的人,她就不惜捐弃它。男人可以为破产为罢官为事业的失败而死,但女人似乎较难为这些身外之事所动,最有力量导致她们自杀的,只有爱情。卡夫卡说:“谁若弃世,他就开始察觉人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了,这种本质无非是被人爱。”在爱情中,男人总对女人说,你属于我,女人却总对男人说,我属于你。把这两句话延伸,应该是,你属于我——我爱你,我属于你——被你爱。跟卡夫卡的话联结,就得出了女人为什么更容易殉情的答案。女人在爱情中的位置,使她们更容易察觉人的真正本质,并被这种觉醒致死。
你将自杀的事情琢磨了很久,大言不惭地宣布了一句类似格言的话:同男人相比,女人更接近死亡;而与普通人相比,更接近死亡的是艺术家。为了求证此话,你收集了许多艺术家自杀的事迹,可以毫不费力地开出一长串成功跻身于自杀者行列的艺术家名单,那些名字个个都如雷贯耳,很具说服力。有些艺术家将死亡看作艺术本身的一部分,日本画家古贺春江甚至说,再没有比死更高超的艺术了,并且他最终用自杀提前创造了这高超的艺术。他的朋友证实说,古贺生前展出的一些晚期作品,阴气逼人,令观赏者望而生畏,可见他已经预感到了死亡。在这种死亡艺术实践中,更加突出的是美国自白派诗人。他们的诗歌大都与绝望、错乱、死亡和信仰危机有关,诗人本人的结局又大都与自杀有关。他们中的一位代表,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三十六岁自杀于诗名大噪的时节,并留下不朽的名句:“死是门艺术,我要使之分外精彩。”疯子卡夫卡的一句话,正可以为这些艺术家的离奇行为做出诠释:“精神只有不再作为支撑物的时候,它才会自由。”对于那些精神超级敏锐并以此优越于世人的艺术家来说,精神日复一日支撑着肉体的皮囊,被“五根”(眼、耳、鼻、舌、身)所导致的“五尘”(色、声、香、味、触)所累,犹困桎梏,要自由只有摒弃肉体。不过,“不自由,毋宁死”这句用于人权解放的豪言壮语,在此处全然派不得用场。因为这里所说的争取精神自由,不是肉体与镣铐之间有形的对抗,而是肉体与精神之间无形的分裂,是人自身的神形对立。其对立不是外力施加的,完全是自作自受的。另一自杀身死的作家芥川龙之介在遗书中写道:“我深深感到我们人类‘为生活而生活的可悲性’。若能够自己心甘情愿地进入长眠,即使可能不幸,但却肯定是平和的。我为什么能够毅然自杀呢……也许你会笑我,既热爱自然的美又想要自杀,这样自相矛盾。但是所谓自然的美,是在我临终的眼里映现出来的。”遗书写下之后,芥川整整思考了两年才下决心自杀。可见神形对立的自作自受之困扰,总是先点点滴滴泄露在艺术家的作品中,直到它强大到使艺术家再也不能承受,才会被一次性释放掉,导致自杀。“优秀的艺术家在他的作品里预告死,这是常有的事。”(川端康成语)
我愿意相信渴望用“临终的眼”,看看世界看看自然看看同类本来面目的知识人(尤其是过敏的艺术人)不在少数,只是其中大部分人的渴望只是生活中某一瞬间的闪念,很快就被肉身的快乐或痛苦转移了注意力而已。但这种转移并不能成为寿终正寝的保证。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川端康成曾宣称:“我讨厌自杀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为死而死这点上。”结果几近四十年之后,他仍然以自杀方式结果了生命。这说明人对生命的看法也会随年龄的增长而改变。画家梵高在他生命终点前的那个六月里,清楚地感到生命的最好部分已经死去了,仿佛以往从他手下诞生的每一幅图画,都带走了他的小部分生命。于是在七月,他竭尽全力画了《麦田上的乌鸦》后,用左轮手枪射击自己的腹部,怀着“无法把告别画出来”的遗憾死去。川端声明讨厌自杀的时候还是壮年,正陶醉于自己生命力与创造力的旺盛。四十年后当他动手终止生命时,是否也感到了梵高式的悲哀呢?在以艺术创造为生存方式的艺术家看来,既然衰弱的肉体已经不再是艺术创造的能源,相反成为精神生产的累赘,也就没有存活的必要了。这些人几乎就是为艺术才诞生人世的,与大多数人不同。大多数人并不选择这条路,随着肉体的衰竭他们对艺术的钟爱也渐渐削弱,精神不会逼迫他们作这样极端的选择。这中间还混杂着不少票友,他们只把艺术作为攫取名利的工具,成就了功名便吃一辈子功名,成就不了功名就趁早走其他路子出人头地,艺术本身并不重要,创造力的衰退自然不会引起什么痛苦。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可以玩票,都可以被票友们玩得声势浩大,唯死亡无票可玩。这便也是自杀者的队伍始终寥落寡合壮大不起来的原因吧。
不妨大胆假设,所有智力健全的人潜意识里都存在被求生本能抑制住的自杀动机,当某种刺激触动了这部分意识,自杀的念头就会像闪电照亮夜空那样照亮朦胧的心海。一些人待这死光闪过之后,又重新归于平静,另一些人则当机立断,完成了他们的壮举,做了成功的自杀者。“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理论同样适用于自杀,一举不果被救生还的人大都没有勇气再次起事。
我认识一位因情感危机自杀未遂的女人,她在吞入上百片安眠药之后,反而精神紧张亢奋长时间不能入睡,肠胃又被药物刺激得疼痛难忍,最后终于抵挡不住死亡逼近的恐惧,主动求救。事后她说,当时应该先吃两片安眠药,等昏昏欲睡的工夫再把其他药片吞进去,那就肯定会成功也不会痛苦了。听她这么说,我真担心她再次用身体试验她的发明,但事实上她一直活下来,活得比以往更正常了。我问过她求救的时候是不是不想死了,她有点难为情地承认的确有些后悔,因为想到孩子还小。谁能保证那些成功的自杀者们死前就没后悔过呢,说不定只是他们采取的方法效应更迅速或无人及时救助,事情才变得无可逆转。托尔斯泰在描写安娜投身于车轮之下时写道:“同一瞬间,一想到她在做什么,她吓得毛骨悚然。‘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为什么呀?’她想站起身来,把身子移开,但是一个巨大无情的东西撞在她的头上,从她背上辗过去了。”设想安娜此次自杀不遂,再见到渥伦茨基,备受安抚之后,她还会再自杀吗?大概不会。瞬时性,一次性,应该可以被认作自杀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