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不容易(选章)(2)
汪茜茜辫子把杨杨自杀未遂的事迹提供给她的一个朋友。可是这个朋友说,他只需要自杀成功的例子,未遂者不在其列。这个朋友正打算到美国去做访问学者,研究的课题就是自杀。他说他要在尽短的时间里写一部长达六十万字的专著,里边将收集从古代罗马到当代的著名自杀事件。他把自杀的人物按职业划分开,再按时代先后进行排列。辫子随意翻了翻他草稿里的作家部分,看见他的确已将其中最有知名度的事件悉数收来,比如叶赛宁、马雅科夫斯基、海明威、芥川龙之介、三岛由纪夫、川端康成以及老舍和傅雷。
辫子对她的朋友说:你的资料确实很齐备,但未免过于为人知晓,缺乏神秘感。她建议他加入一些从民间搜集来的,虽不著名但却有个性有情节有神秘感的事件,那样肯定可以增加本书的可读性和资料价值。她的朋友欣然接受了她的建议,并希望她替他提供可以作为例子的材料。
辫子向他推荐了汪茜茜。
辫子在恢复高考的那一年不失时机地光荣退伍,并且一举考上了本省排行第一的文科院校师范大学。报到那天,辫子在校园里意外地遇到了汪茜茜。自从“文革”中她父亲被捕入狱,她们全家被赶出六号院以后,辫子再也没跟她见过面。汪茜茜和一个穿工装的年轻人,正用一辆三轮车运送行李。汪茜茜没有向辫子介绍他。
汪茜茜告诉辫子,她考上了艺术系美术专业。辫子说:你怎么不考音乐专业?你的琴弹得那么好。汪茜茜说:我早就不弹琴了,一弹琴我就不愉快。辫子忙岔开话题说:怎么这么巧?我们成了同学了。汪茜茜说:因为六号院太大,世界太小。
辫子注意到汪茜茜说出这句其实很精彩的话时并不高兴,相反倒有些无可奈何。辫子看见汪茜茜眼睛里称不上冷漠更谈不上热情的眼神,马上就想起了当年那个成天关起门弹琴,走起路来下巴总是朝着天的初一女学生。好几年不见,相貌平平的汪茜茜已经长成一个完全可以被视为美丽的姑娘,尽管这些年也历尽了坎坷,她浑身上下随时要冒出来的大小姐傲气还一点儿没减。尤其是当她用修长的手指将前额被汗水浸湿的刘海儿掠到头顶去的时候,那种优雅的动作分明是大家闺秀才可能有的。
汪茜茜跟辫子说了很简单的几句话,就表示了离开的意思。分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男青年抱歉地向辫子笑了笑,他似乎对汪茜茜无心多说而辫子还言犹未尽的状况洞若观火。这个动作让辫子觉得他很精明也很有教养,同时判断出他定是汪茜茜的男朋友,认为他们挺般配。
辫子转身继续走路的时候,与汪茜茜相遇所带来的惊喜已荡然无存。因为她毫不费力就完全看得出,假如汪茜茜不见到她心情会更好。辫子认为汪茜茜一定比任何人都厌恶甚至憎恨六号院或者六号院里的人,那是有道理的。
所以后来的日子,虽然在同一所学校里,辫子和汪茜茜并无往来,有时候在一些公共场合碰见,也只打个招呼问声好便各奔东西了。
毕业前夕,辫子在校方公布的支边名单上,看见了汪茜茜的名字,她自愿到西北的一个很偏远的城市去工作。正是这一天,有人到辫子的宿舍里来找她,辫子认出他就是四年前用三轮车替汪茜茜运行李的那个青年,只是他已经变得更像一个中年人了。他向辫子自我介绍说,他是汪茜茜的男朋友,是她原先在街办工厂做工时的工友。他没告诉辫子他叫什么,辫子也没有问。
那人问辫子:你对汪茜茜要去支边感到意外吗?
辫子老老实实回答说:是有点儿意外。
那人又问:那你知道她去支边的真实动机吗?
辫子说:不知。
那人就像刚刚被拔掉了一颗牙那样,痛苦地将眉眼皱成一堆,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说:我知道,是为了逃避我。
辫子不知前不知后,完全无法发言,只好应付说:不一定吧,她也许不过是一时热血而已。
那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沓皱巴巴的信封,放在辫子眼前说:她在那边实习的时候有了别的人,我这里有证据;我要到校办去告她,让她去不成;她不能过了河就拆桥。
辫子把信封推回到他的眼前,说:这大概很难达到目的。现在学校正愁支边的人数不够,怎么会轻易将她减掉呢。
那人失望地收回了信,站起来说:看来我找你毫无用处。
辫子说:的确如此,我跟汪茜茜不过是早年的邻居而已,我们不是朋友,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
不出辫子所料,汪茜茜果然如期披红戴花奔赴了西部边疆的那个城市。她的男朋友所作的努力结果可想而知。辫子在校方举办的联欢会上最后一次看见了汪茜茜,她用钢琴演奏了一首50年代在中国流行过一阵的苏联歌曲《再见妈妈》:听吧战斗的号角发出警报,穿好军装拿起武器……汪茜茜的琴的确弹得非常之好,弹到高潮部分,她的脚用力蹬踏共鸣板,造成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气氛,博得经久不息的掌声。
汪茜茜果真一去不还。几年以后,她在与一个男人做爱的时候,用剪刀刺破了他的颈动脉,然后自杀成功。她的死成为了她所在的那个城市里经年不散的街谈巷议。
剪刀刺下去之后,那个男人的血像钻井井喷一样,带着呼噜呼噜的响声迸在汪茜茜身上,将她敷成一个血人,她还无动于衷。一直像守灵人那样赤身裸体盘腿席地而坐,等候那腔多血质的a型血形成的水柱渐渐地减压,变弱,变成一股愈来愈浓的温泉,汩汩流淌,直至枯竭。然后汪茜茜用身体沾了地板上淤积盈寸的血浆,从一幅白画布上滚过去,留下一串宛若狂草的人体印记。
汪茜茜在遗书中写道:我用这个卑鄙男人的血作一幅画来超度他,以赎回他一生中对艺术的无数次亵渎之罪,并警告世上所有用崇尚艺术为诱饵骗取感情的无聊男人。
汪茜茜曾经让那个被她杀死的男人用艺术诱惑过。他对她说:我们可以共同创造一个中国西部现代画派。
那个在公开场合常常以著名油画家的身份出现的男人:给即将从大学毕业的实习女画师汪茜茜画了张肖像,又设计了两次烛光下的长谈,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她。他鼓励她当中国的维露希卡,他说一个女人如果有着像她这样美妙的身体,光是留在卧室里供某一个男人消受,那就太可惜了,应该把它贡献给艺术。他让她看维露希卡的画册,让她知道了这个德国国际知名模特,如何用她的身体与画家兼摄影师霍格合作,创造出绘身画这种人体艺术轰动世界。
汪茜茜一下就被维露希卡迷住了。那个美妙绝伦的身体,一次次被当成立体画布,由霍格在上边用颜料任意挥洒,与石屋、泥灰墙、灌木丛和废墟融为一体,构成斑驳、毁坏的凄美图案。
欲图引诱汪茜茜的男人对她说,他希望能在一位中国姑娘身上,培养起维露希卡这种近乎自虐的宗教式艺术精神,而汪茜茜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当天夜里,汪茜茜开始了与油画家的第一次合作,在一张画布上留下了她的身体滚动出的奇异图画,也留下了她初夜的血。
汪茜茜以合作者兼情人的身份,与油画家相处了整整五年之后,终于发现“维露希卡”不过是那个伪艺术家精致的钓饵。尤其叫她不可以接受的是,当她怀着无比的哀怨与悲愤向亲人朋友控诉那个男人的时候,谁都对她的恍然大悟不以为意。他们用一种叫她看了心寒的目光打量她,几乎众口一词:你刚明白过来?我们提醒你多少次了?汪茜茜这才依稀忆起,为了那个男人她已经跟所有劝阻自己的人辩论过而且疏远了他们。汪茜茜的傲慢,最终离间了她和所有人。
向油画家献出了感情与贞操的汪茜茜,渐渐在舆论中成为一个放浪形骸的女人。在她居住的那座中等城市的艺术圈子里,没人不知道这个漂亮、高傲、能操一手好钢琴画一手好画,又对艺术作品有着很高鉴赏能力的女人。她任性地向每一个崇拜者宣布,她的心永远只属于一个人。假如有谁愿意,她可以在那个人回家去尽丈夫和父亲之责的空隙里,与之相守,但只要那个人召唤她,她会随时回到那个人身边去。她警告每一个接受了她的男人,不要有结婚的念头。而且不止一次,她刚发现对方有谈婚论嫁的念头,就断然离他而去。她说,虽然那个男人并不会阻止她嫁人,但她自己宁愿用独身的方式归属于他,以防自己在家庭生活中身不由己。汪茜茜用这样闻所未闻的方式与男人相处,没人不说她这是为自己玩弄男人设计的脱身术,这种女人还奢谈什么心有所属,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最后的结局证明,人们错看了她。
当她得知油画家除她而外还有其他的合作者之后,汪茜茜悲愤欲绝,让人莫名其妙。人们说:他既然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就意味着你必须接受与另外的女人分享他的事实。对此汪茜茜的回答是现成的,她说:我可以容忍他的婚姻,假如他有妻有妾,我会对他的妻妾一概接受,但我不能容忍任何女人跟我一样成为“维露希卡”,成为他的精神伴侣而不是性伴侣;这是我们的合作规则,不可以更改的规则;不幸的是,他破坏了这个规则,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我们的前途只有一个,就是死。
汪茜茜的这套玄说,并没有引起人们真正的注意。一个已经把自己败坏得差不多成了一个婊子的女人,再回过头来说要为某个男人舍身殉情,有谁会信?这种黔驴技穷式的要挟,任何一个蹩脚的弃妇都想得出做不到。汪茜茜一转身,听客们就相视而笑,说:瞧,高傲的公主没牌打了,最后一张梅花3.
悲愤欲绝尚未绝的汪茜茜,突然就变得非常非常谦和了,她仍然应邀去参加圈内人组织的每一次聚会,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油画家相处得很自然。人们不难发现,当油画家一如既往发表高见,很见才华也很孚众望的时候,汪茜茜就会躲在远远的一个角落里,用含意不明的目光久久凝视他,目不转睛。没人可以想象,当不久以后,她终于将宣言付诸行动的那个夜晚,汪茜茜面对她曾经挚爱的男人,会是怎样一副表情。当她把锋利的剪刀插入油画家脉管时,她的目光会变得凶狠狰狞吗?
从容地作完了最后一幅画,汪茜茜认真地洗干净脸,用一张画布裹住血污遍染的身子,打开煤气阀,端坐在一张藤椅上,完成了另一个艺术作品。
事后,一个以狂妄自大著称的行为艺术家无限感慨地说:汪茜茜用生命完成的这个作品是无可比拟的,姣好的面容与污浊的身体之间形成的艺术张力和哲学思考,是何等强烈与深刻,使我辈平庸的作品概莫能及。
辫子在许多年以后去过汪茜茜生活的城市,听说了这桩已经褪色的艳闻。跟汪茜茜有过交道的人无不摇头叹息说:唉,一言难尽汪茜茜。
汪茜茜的自杀事迹,果然让辫子那位以自杀研究为专业的朋友听得入迷。他说这一段很可能被写成本书最精彩的章节。
你们六号院的女孩子都这么有个性吗?自杀专家问道。
辫子说:那当然。她们是六号院里长大的;在这地方长大不容易,我爷爷一直说,六号院的孩子长不大。
许诺
六号院里另一位有个性的女孩子,是狸猫的大姐许诺。和从小娇生惯养的汪茜茜比,汪茜茜是一朵花,她简直就是一棵草。辫子从来没见高中女学生许诺穿过裙子夹过花夹子或者扎过绸子什么的。在夏天,许诺总穿白衬衫和灰色西装短裤,冬天穿蓝色回力球鞋和披领运动绒衣,一年四季剪着露出耳朵根儿的短头发,走路的时候,脚底下像装了一副弹性很好的簧片,忽闪忽闪的,两鬓的发梢就朝后边轻轻飘动。那年头儿,健美这个词还没开始流行,辫子总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许诺。过了好多年,辫子在一本杂志上看到健美这两个字,首先想起来的一个人就是许诺。
许诺是一个寄宿生,每个星期六下午回来,星期天吃过晚饭便准时回到学校去。她好像对家里舒适的小楼和六号院富有优越感的大人孩子都没什么兴趣,在院子里出入的时候,总是朝自己碰到的熟人匆匆忙忙微笑一下,然后匆匆忙忙走开。“文革”开始之后,许诺的家被抄被劫,她的父母挨斗挨打,似乎都没有引起许诺的恐慌,她仍然像一个守纪律的寄宿生那样,每个星期六下午回家来,星期天吃过晚饭又准时回到学校去。学校其实早已不开课了,宿舍只稀稀拉拉住着几个家在外地的学生。教学楼被各个红卫兵组织占领了,不同派别的同学互相用大字报或者高音喇叭攻击谩骂,彼此视为仇敌。作为黑五类子女,许诺不可能参加任何一个组织,但在任何组织发动的集会以及学校的任何重大事件现场,都可以看见许诺沉默的影子。若干年以后,在国外留学的许诺写了一本《红色风暴亲历记》,被某家大出版社出版,一度成为发行量逾百万的畅销书。著名的《纽约时报》书评,称这本书的作者是天才的杰出记者,许诺因此拿到绿卡,受聘同样十分著名的《时代》杂志。
有关许诺在那一段的生活,辫子是从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上了解到的,而且她还在许诺的记叙中看到了自己。
许诺写道:那天早晨,我带着满身的血迹从医院回家,碰见邻家一个叫辫子的小女孩。我看到当时那个女孩子努力向我挤出了一点儿笑容,但那笑容实际上掩不住她内心的怀疑或者惊慌。好在我并不是一个因为杀人害命而潜逃的凶手,不然辫子惊恐的笑容就足以使我胆战心惊了。
辫子急切地看下去。二十多年以前那个早晨,浑身是血的许诺的确留给了辫子一个恐怖的谜。她曾经问过许诺的妹妹许可,但许可说,她跟辫子一样,对她姐姐的行踪充满好奇心却又一无所知。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许诺的谜才被一份来自异邦的杂志公之于众。
许诺写道:当我跟着伍彩她们的队伍,走进与对立的工联相峙的战斗区域之后,马上感觉到一场血肉的较量就要开始了。各种轻重武器的金属碰撞出一种异样的声响,伴随着我的心跳。我跟在伍彩后边且走且住,她像一个红军时期的娘子军军官似的,时时用轻而有力的声音对我下些命令,趴下,身子别抬得太高,快跑,等等。我从来不知道跟我同座位的这位出身贫寒的女同学,会有这样非凡的凝聚力和组织才能。临出发的时候伍彩对我说,你参加这次行动的任务,是观察战斗中发生的一切事件,然后记住它们,日后把它们再现出来。伍彩说,我们正在创造历史,历史需要用文字来记载。无论出现什么情况,你都不要介入,你不是我们组织的人,轮不到你去冲锋陷阵。就算我们全都死光了,你也要活着回去,我们创造的历史靠你来写。我像一个真正的战地记者一样,带着手电筒和充足的电池,圆珠笔和备用的笔芯,还有用夹子固定在木板上的笔记本。我以为我可以如想象中的那样,找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打着手电记录眼前发生的每一件事,按照老师在课堂里教给我们的写作五要素,记录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等。事实证明,这种想象是很可笑的。
许诺写道:伍彩她们的队伍,很快就溃不成军了。残夜将尽的时候,对面楼房窗口里射出的机枪子弹越来越密集,这边的矮墙时刻有被射穿的危险。伍彩她们组织了几次冲锋,都没有成功,有四五个冲锋者被打死在楼房与矮墙之间的空地上。那些平时在她们的组织里运筹帷幄的男生,开始建议撤退,被身为副总指挥的伍彩严词否决。伍彩说,曾经与我们共同战斗的战友被他们关押拷打,我们眼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冲过去救出他们,要么冲不过去跟他们一块儿被打死。最后我身边的这支队伍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人撤退了,另一部分人留下来跟伍彩一块儿决死。伍彩让我走,我对她扬一扬手里的本子,表示要记录最后的时刻。伍彩说,记住,你不要参加冲锋。当又一颗照明弹在黎明前的黑暗里熄灭的时候,伍彩对她的左右说,冲!于是大约有二三十人跟在她后边跃过矮墙,朝对面黑洞洞的楼房冲过去,只有我一个人留在矮墙后面。
许诺写道:我听见了又一阵更加激烈的扫射声。我的头正是被这阵枪声吸引着,从矮墙的后边大胆地探出来。心里已经没有了昨晚出发时的胆怯,甚至感觉不到害怕,我只一心记住了伍彩的嘱托,要亲眼见证这段惨烈的历史,并且记录它们。我看见在若明若暗的天光下,伍彩的同伴们一个个倒下去,以千奇百怪的姿势,洒落在那一大片空地上。伍彩还在奔跑,像一只矫健的母鹿。然后我听见一声清脆的点射,伍彩的身影踉跄了一下,扑地而倒。我几乎是在她倒地的同时,翻身越过了矮墙。我已经忘了我并不属于那个组织,我必须活着回去。我只是觉得我的同学伍彩需要我去搭救。我在渐渐稀落下来的枪声里,找到了伍彩,她的胸部被射中了,鲜血已经洒开,被烧焦了一般发黑的枪眼里,还有涓涓不断的血流出来。我把她背在背上,开始往回跑。楼房里得意的射手好像想跟我们玩儿一场游戏似的,放弃了机枪的扫射,而用步枪一枪枪点射,子弹嗖嗖地从我们前后左右飞过去。我每迈出一步都要体会一下腿和脚还在不在自己身上。我终于跑到了作为掩体的矮墙旁边,把伍彩推上墙头并把她扔过墙去。然后我也翻过墙头,重新背起我昏迷不醒的同学飞跑。没人来追我们。我在大路上拦到一辆农民运煤的拖拉机,把伍彩送进医院里。可想而知,我精心准备的采访工具在这一系列至今想起来实在不可思议的动作中遗失了,但我的大脑无比清晰地记录了这一切,使我可以保证我在这里记叙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
这是篇长篇节选,文章没有载完,但后来的故事辫子完全可以把它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