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书系:狐狸的后园3》(23)
青春里的一年,又一年我们学院里有三景。
一景是上花苑,那里有个小小的湖,湖里夏天会开满绵延到天际的白色莲花,好像雪山顶上身着白衣的唱诗班吟唱着《欢乐颂》,一种喜悦铺天盖地奔腾而来。
二景呢,是东区的球场,路过那里总会看见那么多高大阳光的男孩儿,挟着篮球呼啸而过,不经意间挥着汗水的一个笑脸,总让你情不自禁地把打开的书合到心口上,“他是不是看见了我呢?”
至于第三景,在图书馆旁边的雕塑下……
那个,陶行知的头像,我知道。怎么样?
不怎么样,那里就是第三景,我心中的第三景。
切。
薇绪总是很奇怪我这样说,照她看来,图书馆旁边乏善可陈的一小片稀溜溜的树林,立着一个雕塑,不管怎么看也不能称作一景吧。“那样的树林,”她说,“连晚上谈恋爱的人都不会去那儿。”
树太少了,连kiss一下都遮不住。
这个身边一贯熙熙攘攘,从白马王子到青蛙王子从不缺乏的家伙是永远不会明白我在想什么的。
薇绪长得漂亮,她老是喜欢穿咖啡色格子短裙和长靴,来衬托自己天生的皮肤像奶油那么白,而腮和嘴则像清晨盛开的粉色玫瑰花。漂亮女孩在意自己多过在意任何人,如果她身边众多的追求者中突然消失了一个,她绝对不会去追究人家是另有所爱呢,还是车祸住院了。这样的人,怎么能体会我每天早上特意绕去图书馆一带跑步,只是为了看一眼那个陶行知塑像旁抱着大画板的身影呢。
这是我心底的秘密,连薇绪都不知道,像一小罐蜂蜜藏在心底,只有一个人独享的甜蜜。
清晨是一天最美的时光,你也这样想么?徐翊然。每天我在清晨里穿着那身白得耀眼的运动衣,在晓色里朝着你的方向而来,你总不会叫我失望,总是早早地坐在那里,一笔又一笔,把清晨的美景尽收笔下。你发现没?我跑过你视线所及时,总是特别慢特别慢。我希望自己这时的眼神看起来特别的明亮,腰身灵活如小鹿,配上我那长长的头发,我的白运动衣,看起来当得起美这个词。我不止一次想象你眼中我的样子。我有小小的贪心,想被你不经意间描入画中,成为那个你整天带在身边的画板上固定的一景。一直到无可奈何地跑出你的视线,我总是能够吸引路边锻炼的男孩们的目光。看,爱你让我多么美丽。
sorry,这几天我都不会来跑步,因为——感冒,我真的希望,在看不见我的日子里,你的心里,有那么一点——怅然若失。
好几天,抽屉里的红茶都是我一个人在喝。薇绪她经历了美女最不可能经历的事情,失恋了。也许别人不知道,但是我明白,薇绪这次是真的爱上了一个人,谢立豪,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一个和薇绪一样拥有那么闪闪发光的羽毛,并且自己为之沾沾自喜的人。薇绪特意在篮球联赛时,去场边为他加了三次油,就让他轻而易举地明白了她的心意。所以看见他们在麦当劳里共喝一杯奶昔,我一点都不惊讶。得到男孩的心一向是薇绪引以为豪最有把握的事,但是她忘了漂亮的男生一样是一种只关心自己感受的动物。交往短短一段时间后,谢立豪给予她的,是长长的疏离,直到薇绪将他和一个个子小小的白色绵羊样的女孩堵在ktv里。谢立豪抬起长长头发后的眼睛看着她:“和你在一起太累。”就宣判了薇绪所有付出的无谓。
这几天,正是梅雨季节,淅淅沥沥的雨啊,向晚天就黑了。薇绪说不需要人陪她。她不知道又到哪里去了。我站在窗口,抬手接住雨滴,心里第一次感叹起爱情的无常。
楼下管理员在喊602寝室,“下来接你们班的陈薇绪!”
我们从管理员手里接过软绵绵拖着一条腿的薇绪,薇绪的脸上,是这几天少见的晴朗笑容。她一边把手伸给我们,一边回头看。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湿湿的雨地里,男孩推着单车,冲她点点头,一条腿跨上车,像海燕一样划出一道光,离开了我们的视线。我恍然愣在原地,那么一秒钟,全世界好像只剩我一个人。告诉我这不是你,徐翊然!
一直到睡觉,薇绪都笑得那么甜。她谢绝了我的红茶,说晚饭吃得很饱,那个美术系的男生用画纸给她包来新出炉的提子面包,好像,放在嘴里就可以融化。以前为什么没发现爱情是这般如面包一样甜美呢?
爱情这两个字重重地击中了我。那一晚上,我穿着深蓝色的t恤蜷在床上,感觉像在北极,那么辽阔那么孤单那么冷。
我想,他是一早就爱上了她。陈薇绪!校花!哪个男生不知道她。至于每天清晨为你去跑步的我,徐翊然,我想因为你知道我是薇绪的密友吧,就像一个人亲近不了美人,就对美人身边的梳子茶杯大具好感一样,不过是爱屋及乌。
那次意外让薇绪的腿痛了很久也没好。薇绪也乐得这样,徐翊然就可以天天背着画板带着面包和花来看她。薇绪坐在床边,抱着缠着绷带的膝盖,发自心底地微笑着,看着徐翊然把她早就吃腻的面包切成一片一片放在桌上。每逢这个时候,我总是快快收拾好书包,含糊地和薇绪打声招呼后就去上自习。有几次打开门,迎面看到徐翊然,在他的笑容中我低下头夺门而出。我们,本来就不熟。
如此浑浑噩噩地在图书馆泡了两个月,天天看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小王子只爱他那朵玫瑰,而忘掉他身后被他驯养的狐狸。
狐狸对小王子说:“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跟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我不吃面包,所以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甚好说。这很叫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驯养了我,将会是多么的美妙,同样是金黄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对于像狐狸这样的人来说,生命中其实也已经不是很介意,一定要把什么攥在手心里。
“那你还是什么都没得到吧……”小王子说。
“不,”狐狸说,“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我鼻子发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小心地把脸伏在书上,眼泪流下来。不管我愿不愿意,原来我心中的那只狐狸早已被一个叫徐翊然的男孩驯养。而那男孩从来也没爱过狐狸,他只想和他的玫瑰在一起……
晚上回到宿舍,已经熄灯,有人蒙在被子里哭。我扭头看看薇绪的床,空的,心里有些莫名的情绪:“发生什么事了?”
“薇绪的腿今天在医院检查出来,骨癌!”室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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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在那里,手里握着一杯刚刚冲好的红茶。风,从窗外呼啸而过。
我想我是再没有资格和薇绪争什么了。徐翊然天天守在医院里。虽然薇绪的病早已存在,但他固执地认为和自己用车撞过她有关。他那样自责地守在薇绪的床边,和薇绪以同样的速度消瘦。握着她的手,为她唱歌,说bbs上看来的笑话逗她笑。连进进出出的医生和护士都感动得不得了,这年头,因为一点波折就聚散离合的人那么多,像徐翊然这样年少却可以做到至死不渝。
徐翊然搬来了他的画架,支在病床边天天替薇绪作画。开始薇绪挡着脸:“不要,我现在那么丑。”徐翊然看着她,微笑,在背对薇绪的画纸上沙沙作画,挥洒着才调好的颜料,来巡房的医生和发药的护士站在徐翊然后面惊叹。薇绪睡着了又醒来,潮红着脸娇嗔几句,拿被子蒙着头,累了又沉沉睡去。天亮的时候她再度醒来,第一缕阳光正照在她对面的一面墙上,那里挂着一幅极美的画,画中漫天飞花,极尽绚烂多彩,花中立着一个女孩,全身为花朵所蔽,只现出洁白的额头与一双瞳人,却是美得跟甫起飞的白鸽一样。薇绪呆住了:“那是我吗?”
从那天起,徐翊然为薇绪画了许许多多像,她在笑,她在忧愁,她在喝水,她在睡觉。画中的女孩无一例外地隐身在一片薄薄的云翳里,背后隐隐生出白色的翅膀,有着长长的羽翼,脸色虽然苍白,但是说不尽的空灵与纯洁,完全是每个男孩心中初恋的形象。
离毕业还有半年,徐翊然和薇绪双双办理了休学。对薇绪而言,治疗与不治疗已没有什么不同。她只想在生命最后一点时间实现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去海边小城生活一段时间,每天早晨在海鸥的鸣叫声中醒来,和自己爱的人依偎在一起看落日。我们都明白,薇绪再也不会回来,四年的朝夕相处,脸挨脸的欢笑,彼此心事的分享已随那空空的床铺,成为记忆里永远的定格。陪薇绪走之前,徐翊然在顶楼大教室举行了一个小型的个人画展,黑板上的彩色粉笔字:给我最爱的女孩。所有的展品全是病中的薇绪,无数大大小小的天使,睡觉的天使,喝水的天使,高高低低的挂满了整个墙面。很多女孩一边看一边捂着嘴哭。后来听人说有失恋的男孩,夜里抱着吉他靠在这面挂满天使的墙上忧伤地唱情歌,心里浮现出恋人的样子,满天天使都俯下头看着他。
送薇绪走的那天,在校门成片的梧桐下,我们又遇到谢立豪。他穿着竖着领子的牛仔衣,抱着一大罐五颜六色的糖豆。他吻了坐在轮椅上薇绪的额头,对她说他爱过她。苍白着脸的薇绪对我们笑笑,挥着手走远。我的目光穿过所有雾霭看着徐翊然的背影,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让我再看看他。我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闭起来,不要再错过一分一秒,然后直到看不见他。我的双眼疼痛地闭上,眼泪滚滚而下,身边送别的朋友们为薇绪哭成一团,而我的眼泪,我的心,固守着那个秘密。再见,徐翊然。
毕业后我去了深圳,也是一个海边城市。或许只是巧合。或许,是心中模糊的情愫,终难忘却。
闲暇的时候,在无人的海边走,海鸥的叫声和稀薄的水汽总在心中笼上淡淡的烟愁,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一次谈完合同,夜归。我疲惫地把头靠在车窗前,深圳流离的夜色在脸上一道道划过。突然,一个巨大的天使腾空进入我的眼帘,那是新落成的大厦悬挂的巨幅招贴,薄薄云翳里,天使的脸庞透过重重岁月,唇边是似曾相识的一朵笑容。我猛然从座位上直起身,眼泪潸然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