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我是猫》(9)
九主人是个麻子脸。据说明治维新前麻子脸还挺流行的,但自打缔结了日英同盟,如今这张脸的格调就降低了许多。麻子脸的衰退与人口增长恰好成反比,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麻子脸必定会完全绝迹。这是经过了医学统计上的精密计算后得出的结论,如此高论连吾等猫辈也毫无置疑的余地。我不知道现在的地球上还生活着多少麻子脸,算算我交际范围内的,猫中一只也没有,人里只有一位,而这唯一的一位,便是我家主人。真是可怜哟!
每回看到主人的脸,我总是想:唉,主人究竟是遭了什么因果报应啊,才长了这样一副古怪的尊容,还一点儿不害臊地呼吸着这二十世纪的空气。我不知道麻子脸在古代是不是显得更具权威,但在所有麻子都被勒令退缩进上臂间(1)的今时今日,却依然有麻点占据鼻头面颊,这不仅不足以自豪,反而有损麻子的体面。若有可能的话,还是趁早除去它比较好。麻子自己一定也很不安,或许它们是要在党势不振之际,誓要力挽落日于中天(2),否则便绝不罢休。有这样的气势,它才能霸道地占领了主人的整张脸。这么看来,对麻子绝不能有轻视之意。抵抗滔滔俗潮、万古不朽的坑洞集合体,是值得我们特别尊敬的坑坑洼洼。它的缺点,只是显得不太干净罢了。
主人小时候,牛込的山伏镇有位名叫浅田宗伯的有名中医。据说,这位老人出诊时一定要坐着轿子慢悠悠地前往。不过,宗伯老人过世之后,到了他的养子的时代,轿子就忽然换成了人力车。所以,如果养子再死了,到了养子的养子继承家业时,葛根汤说不定就要变成阿司匹林了。坐着轿子在东京市区里缓步前行,即便是在宗伯老人所处的时代,也并不怎么雅观。这样装腔作势摆架子的举动,只有因循守旧的守财奴和被装上火车的猪,以及宗伯老人才能干得出来了。
主人的麻子并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和宗伯老人的轿子一样,从旁看来,只是觉得可怜而已。不过主人的顽固并不亚于宗伯,至今依然将孤城落日般的麻子脸暴露于天下,每天到学校去教英语入门课。
主人满脸刻着世纪留下的纪念站在讲坛上,面对学生,他除了授课之外,必定还要给予他们一些重大的教诲。就算他翻来覆去地讲解英语小说《猴爪》(3),也比不上他毫不费事地在“麻子对颜面的影响”这一重大问题上所做的说明,无须言语就将答案告诉了学生。若没有主人这样的教师存在的话,学生们为了研究这个问题,就要跑图书馆或博物馆,我们就必须要花费靠木乃伊去想象埃及人同等程度的劳力。由此可见,主人的麻子在冥冥之中也做出了奇妙的功德。
当然,主人原也不是为了施功德才长了满脸天花。不过,事实上他是种过痘的,可不幸的是本来种在手臂上的痘,不知不觉却传染到了脸上。那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不像现在会在乎什么颜值,就一边嚷着:“好痒!好痒!”一边在脸上乱抓乱挠。结果,那脸上便如火山爆发一般,岩浆流了满脸,把爹妈给的一张面皮糟蹋了。主人常对妻子说,自己没长天花之前也是个面如冠玉的美男子。甚至自夸美得像浅草寺里的观音像,连洋人都流连忘返。他说的也许是真的,只是没有任何证人,实在遗憾。
不管他做了多少功德,也不管他是如何以己为诫,不干净就是不干净。自懂事以来,主人就非常为这一脸麻子发愁,用尽了一切手段想要消除这种丑态。可是,这跟宗伯老人的轿子不同,就算不喜欢,却也不是能骤然消除掉的东西,麻子至今仍醒目地留在主人的脸上。主人看起来对这醒目的麻子还是有些介怀的,每次走在街上似乎都在统计遇到了多少个麻子脸。比如今天遇见了几个麻子脸,男的还是女的,地点是小川町的集市(4),还是上野公园,等等,都被他写进了日记里。
他确信关于麻子脸的知识决不输于任何人。前阵子,有位留洋归来的朋友来访,主人甚至问人家:“西洋人里有麻子脸吗?”那位朋友说:“是啊……”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才接着说,“那个,很少吧!”主人又不死心地追问:“很少,就是说,还是有的吧?”朋友无奈地回答他:“就算有,不是乞讨的,就是卖苦力的呀。有教养的人中好像一个也没有。”主人说:“是呀,和日本有点儿不一样呀。”
主人按照哲学家的意见歇了同落云馆争吵的心思,固守在书房之中陷入了思考。也许是接纳了哲学家的忠告,打算在静坐中消极地修养他敏锐的精神吧,但他原本就是气量狭小之辈,一味地忧闷独坐,肯定也坐不出什么好结果来。他虽然也意识到了,莫如把英语书送进当铺里,跟着艺伎学学《喇叭调》(5)会更好,然而他那样偏执的人是不可能听得进一只猫的劝告的。算了,还是随他去吧!所以,最近这五六天我都不往他身边凑,自顾自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今天,距离那一天算起,刚好是第七天。照着禅宗的说法,人只有在死后的头七之日方可勘破一切、了断尘缘,有些人便不顾一切地结跏趺坐,我家主人会怎样呢?是死?是活?这回总该有个了断了吧。我慢悠悠地顺着檐廊溜达到书房门口,侦察室内的动静。
书房坐北朝南,六张榻榻米大小,向阳的一面摆着一张大书桌。只说大书桌,大家还没什么概念。应该说是长六尺,宽三尺八寸,高和宽差不多的大书桌。当然这不是现成的,而是和附近的家具店商量后定做的一张兼具卧铺功能的书桌,乃是件稀罕物。为什么会新做了这么一张大书桌呢?又是什么原因起了要睡在书桌上的念头呢?因没能直接问过本人,我也就一无所知了。也许是一时心血来潮,才把这么个不好打理的物件儿抬进了书房吧。或许就如我们常见的某种精神病患者一样,他把两件毫不相关的事物联想在了一起,就任性地硬是把书桌和卧铺结合起来了。总之,就是个新奇的想法。缺点就是只有新奇,却没啥用。我亲眼瞧见过主人在这张书桌上睡午觉时翻身掉下来,直滚到檐廊下去。打那以后,他好像就没再把这张桌子当成过床铺。
书桌前有个薄薄的美利奴羊毛坐垫,上面有三个烟卷烫的窟窿,可以看见里面灰黑的棉花。背着身子在坐垫上正襟危坐的正是主人,一条脏成了灰色的兵儿带打了个死结,左右两边的带子松垮垮地垂到脚面上。我若在这个时候抓着带子玩耍,总是会被突然敲一下脑袋。千万别靠近那条带子。
还在思考啊?明明有句话说得好:“臭棋篓子思考的时间再长也是白搭”嘛。我从他身后探出头去一看,书桌上有个闪闪发亮的东西,晃得我不由得眨了眨眼睛。“奇怪的玩意儿!”我抵抗着耀眼的强光,一动不动地盯住那个亮闪闪的东西。于是我知道了,原来那道亮光,是书桌上一面晃动的镜子发出来的。不过,主人为什么要在书房里摆弄镜子呢?如果说到镜子的话,那肯定是浴室里的那一面。事实上,今天早上我还在浴室里见过那面镜子。之所以要特别指出来是“那一面”,是因为主人家除了那一面之外,就再没有第二面镜子了。主人每天洗完脸之后梳分头,用的就是这面镜子。或许有人要问了:“像主人那样的男人怎么还会留分头?”其实是主人在别的事上都很懒散,唯有在梳头这事儿上极上心。从我来这个家起,直到现在,甭管天气有多热,主人就从来没有理过平头。他的头发一定要留二寸长,在左边像大将似的把头发分开两侧,右边的头发还要向上一抿,抿得溜光锃亮。这说不定也是精神病的一种表现吧。我觉得他这种过分讲究的分头和那张书桌极不协调,但因为并不妨碍他人,所以也就没人说三道四。他本人也很得意。
关于主人赶时髦梳分头的事儿暂且不表,若要问他为什么要留那么长的头发,其实是这么回事儿:据说天花不仅侵蚀了他的脸部,而且还早已深深侵入了他的头顶。所以,他如果像一般人似的,留个平头或三分头,短发的发根上就会露出几十个麻子来,不管他怎么抚摸,也去不掉那些斑斑点点,它就像放飞在荒野里的萤火虫,也许还挺风流的呢!只是这种风流并不招妻子待见。只要把头发留长就能遮掩缺陷,那么他当然不喜欢自曝其丑了。若有可能的话,他甚至希望脸上也能长出头发来,好将颜面上的麻子也遮掩了。所以根本没必要把免费天生的头发再花钱剪掉,搞得头顶上也长了天花这件事儿尽人皆知。这就是主人留长发的理由,而留长发则是他梳分头的原因,这原因便是他照镜子的缘故,是镜子会放在浴室里的来由。而且,也充分说明了只有一面镜子这个事实。
本该放在浴室里的家里唯一的一面镜子,现在竟然跑到书房来了,这要么就是镜子患了离魂症,要么就是被主人从浴室拿来的。如果是主人拿来的,那他为什么要拿来呢?也许是前文提到过的“消极修养”所必需的工具吧。据说从前有位学者出门求学,见一和尚正打着赤膊在磨瓦片儿。他问和尚:“你为什么要磨瓦片儿?”和尚回答说:“没什么,我想做一面镜子,现在正拼命地磨呢。”于是学者大惊道:“不管你是怎样的高僧,瓦片儿终究也不可能磨成镜子吧。”和尚听了哈哈大笑,说:“是吗?那就算了吧。这就像不管读了多少书,还是难悟大道一样。”主人也许是听说过这个故事才从浴室里把镜子拿出来,自得地左照右照摆弄个没完吧。大约又有乐子好瞧了,我悄悄窥伺着他的情形。
主人对于来自暗处的窥探一无所觉,他正狂热地盯着一面镜子。镜子本就是个恐怖的东西。深夜点着蜡烛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独自照镜子,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就像我,第一次被家里的小姐把镜子按在脸上照住时,便曾大惊失色,吓得绕着宅子跑了三圈多。就算现在是大白天,像主人那样死盯着镜子看,自己也必定会觉得自己那张脸可怕吧。只需一眼,就知道那是一张令人不快的脸。片刻后,主人自言自语评价道:“这颜值果然不怎么样。”能承认自己貌丑,倒也的确令人敬佩。他举止虽癫狂,说的话却是真理。若能再进一步,就会害怕自己的丑恶了。人类如果不能彻骨彻髓感觉到自己是个可怕的浑蛋,那就谈不上是个阅历丰富的人。而如果不是阅历丰富之人,那就无论如何也解脱不了。主人既已达到了如此境界,本应顺势而为,再加上一句:“哇,好可怕呀!”可他却怎么也不开口了。说完了“这颜值果然不怎么样”之后,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忽然高高地鼓起了腮帮子,然后照着自己鼓起的腮帮子扇了两三下,真不知他这是念的什么咒。这时我总觉得有张脸似乎和这张脸很像,琢磨了半天才终于想起来,原来是女佣的那张脸。
因为是顺便,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女佣的脸吧,那可真是鼓鼓囊囊的啊。前不久有人拿了穴守稻荷神社(6)的河豚灯作为礼物送给主人,女佣的脸便和那河豚灯一样圆鼓鼓的。因为鼓胀得厉害,以至于连两只眼睛都不见了。河豚本身就胀鼓鼓的、通体浑圆,可女佣的骨骼却本是多边多角的,在这样的骨骼上膨胀起来,简直就像是一座苦于水肿的六角钟。女佣若听见了这番话,必定要勃然大怒,所以有关女佣的介绍就这么多吧,还是回主人的话题。主人就这样尽可能地吸入空气鼓起腮帮子,如前所述,用手扇自己的脸,边扇边自言自语道:“皮肤绷得这样紧,有麻子也看不见了。”
这回他又侧过脸去,用镜子照着受光面的半张脸。“这么一比,两边儿的差异就非常明显了,还是正冲着太阳的一边看起来比较平整。真是怪了呀!”他一副感慨万千的样子道。
然后他呼地把右手伸出去,尽量把镜子拿远了一些静静地审视。“这样的距离看起来就不显眼,距离太近了还是不行。不光是脸,一切事物皆如此。”他以一种了悟的口气说。接着,他又突然把镜子横过来,以山根为中心,眼睛、前额、眉毛都骤然向着这个中心聚拢。那样貌一眼看去令人十分不快,“呀!这可不成!”他自己也意识到了,便立刻停了下来,“怎就生了这样一副凶恶的面孔呢?”他有些不信地把镜子调整到距离眼睛恰好三寸的地方,右手的食指在鼻翼上刮了一下,刮过鼻子的手指用力往桌上的吸墨纸上一抹,从鼻子上刮下来的油脂就圆圆地浮现在吸墨纸上了。他会玩的把戏很多,接下来那刮过鼻翼油脂的手指又掉转方向,一下子把右眼的下眼皮翻转过来做了个俗称的“鬼脸”,干净利索地完成动作移开了手指。这究竟是在研究麻子呢,还是在和镜子比赛大眼瞪小眼呢?真是叫人搞不懂。主人看来是个没定性的,就在我观察的这段时间里,他便玩出许多花样来。岂止如此,若秉持善意将其解释为《魔芋问答》(7)的话,主人也许正是为了便于“见性自觉”才这般以镜为鉴,演绎出种种行止的吧。
人类所有的研究,其实都是为了研究自我。所谓的天地、山川、日月、星辰,都不过是自我的别名罢了。脱离自己去研究其他的项目,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如果人能够跳出自我,那么在跳出的瞬间,他们便已失却了自我。而对于自己的研究,除了自己以外,没人会替你代劳。不管是想研究别人,还是希望别人来研究自己,那都是徒劳的。所以,自古以来,豪杰都是靠自己的力量成为豪杰的。如果能靠别人了解自己,那就等于让别人替自己吃牛肉,而自己还能辨别出牛肉的老嫩程度。所谓“朝闻法,夕闻道,梧桐案前,秉烛执卷”,皆不过是引发自证的权宜之计而已。别人讲的法,别人论的道,及至于学富五车的蠹纸堆里,都不可能有自我的存在。若是有,那也是自我的魂灵。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有魂本就胜于无魂。追逐影子,未必就没有碰上本体的时候。大多数影子基本上是离不开本体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主人摆弄镜子时,也还算得上是个有见识的人。比那些把爱比克泰德等人的思想囫囵吞枣,强充学者的人强多了。
镜子就像是酿造“骄傲自满”的机器,同时又是“自吹自擂”的消毒器。如果怀着浮华虚荣之念面对镜子,那就再没有比镜子对蠢货更具有煽动力的工具了。自古以来,因无能自负损人害己的事迹,确实有三分之二都是镜子造成的。正如法国大革命时期,有个好事的医生发明了“改良斩首器械”(8),从而犯下弥天大罪一样,最初做镜子的人必定也要寝食不安吧。可是,每当嫌弃自己,或是自己萎靡不振时,就再没有比照镜子更灵验的丹药了。镜子一照,妍媸美丑立现。人一定会发现:“就自己这副模样,竟还能挺胸抬头吹嘘自己是个不错的人,一直活到今天!”能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才是人生中最幸运的时期。再没有比自己承认自己愚蠢更值得尊敬的了。在这种贵有自知之明的傻瓜面前,所有装腔作势自命不凡的人都必须低下头来以示折服,即便打算昂然对我方轻蔑嘲讽一番,但在我方看来,他那昂然的姿态却正是低头折服的表现。主人还到不了“照镜识愚”的贤者境界,但却还是个能够公平地看清自己脸上有麻子的人。自认貌丑,也许会成为他认识自己灵魂卑贱的阶梯。他是个前途有望的人!说不定这也是被那位哲学家狠批的结果呢。
我边想边继续观察主人的情形。毫无所觉的主人在玩完了做鬼脸之后,道:“充血好像挺严重呀。肯定是慢性结膜炎了!”说着,他用食指的侧面连连用力地揉充血的眼皮。可能是眼皮发痒吧,只是那眼睛不揉都已经那样红了,这么一揉更受不了了。肯定用不了多一会儿,就要像腌鲷鱼的眼珠子一样烂掉了。
片刻后,他睁开眼睛对着镜子一瞧,那眼睛果然混浊得如同北国的寒冷的天空,模糊一片、黯淡无光。可他平常本就没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夸张点儿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双目混浊,模糊得分不清白眼球和黑眼珠子。正如他的精神一贯恍惚、不得要领一般,他的眼睛也永远蒙蒙胧胧暧昧不清地漂在眼窝的深处。有人说这是胎毒所致,也有人说这是天花的后遗症,据说他小时候为了治病没少祸害柳树虫和红蛤蟆(9),但可怜的母亲想尽了办法却没有换来希望,他的两眼至今仍旧是呆怔模糊的。依照我的想法,他这种状态绝不是胎毒和天花导致的。他的眼珠子之所以在如此晦涩不明的苦海中彷徨,全因他那不通透的头脑,那种作用已达到了暗淡溟蒙的极致,所以自然会表现在形体上,让不知情的母亲有了不必要的担忧。有烟升起就知道必定有火,眼珠混浊便证明此人愚钝。由此可见,主人的眼睛正是他心灵的象征,他的心像天保钱一样中间有个孔,所以他的眼睛也必定像天保钱一样,面值大却不中用。
这回又开始捋胡子了。本来就长得杂乱的胡子,一根根都各随己愿任意生长。即便这是个个人主义盛行的社会,但这样各自为政极端自由地生长,给宿主带来的麻烦可想而知。主人有鉴于此,最近对胡子们做了大量的训练,尽可能地将胡子们做了系统化安排。主人的积极努力没有白费,胡子们近来的步调总算稍微统一了些。主人甚至得意道:“过去那是长胡子,从今往后要变成蓄须啦!”努力见了成效,受到成效的鼓舞,主人觉得自己的胡子前途大好,于是从早到晚,只要手闲着就要对胡子们大加整治一番。他的志向,是要留一撮像德国皇帝那样积极向上的翘胡子。所以也不管那毛孔的朝向是横着的还是向下的,他都一把抓住一律往上扯。胡子们可遭罪了,连胡子的宿主也时常觉得疼。不过,这是训练,不管胡子们愿不愿意,都要被生拉硬拽地往上扯。在局外人看来,这好像不过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嗜好,只有当局者才懂得这是最恰当的,这和教育家玩弄打压了学生的本性,却还扬扬得意地炫耀“让你们瞧瞧我的手段”一样,也毫无可指责的理由。
主人正以满腔热情训练他的胡子,长着多角形脸的女佣从厨房过来了,说:“来信了。”将总是红通通的手一下伸进了书房。右手抓着胡子、左手拿着镜子的主人,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回头望向门口,多角形脸的女佣一见那奉命倒立成倒八字的胡子,便急忙跑回厨房,趴在锅盖上哈哈大笑不停。主人毫不在意,悠然放下镜子,拿起了书信。第一封信是铅印的,词句颇为威严,且先读之如下:
敬启者:谨祝吉祥多福。回顾日俄之战,以连战连捷之势,已奏恢复和平之功。吾忠勇刚烈之将士,大半已在“万岁”声中高奏凯歌,万民欢腾,其乐何如。宣战大诏一旦颁发,义勇奉公之将士久赴万里异国疆域,克酷暑严寒之苦,忍万般艰辛。其一心战斗、为国舍命之至诚,自当铭刻于心,永不忘也。而军队之凯旋,将于本月告终。故此,本会拟于二十五日,代表本区全体民众,为区内一千余名出征将士召开盛大之凯旋庆祝会,并借此慰藉军人遗属。故特竭诚欢迎莅席,以聊表谢忱。如蒙诸位大力支持,本会得以顺利举办此盛典,则实为本会无上之荣光。为此,敬请赞助,踊跃捐款,不胜翘盼之至。
谨启
寄信的是位有爵位在身的贵族。主人默读一遍之后,直接将信笺叠起装回了信封中,佯作不知。捐款,恐怕他是不肯做了。前些日子他拿出了两元还是三元,作为东北歉收的赈灾捐款,然后逢人便宣扬:“被义捐啦!我被义捐啦!”既说是义捐,那必定是主动掏的钱,不可能是“被如何”,又不是遭了贼,说“被怎么样”肯定是不妥当的。尽管如此,依旧仿佛遭了贼一样的主人,不管是说“欢迎军人”,还是说“贵族募捐”,要不采取点儿强硬措施,仅凭一纸铅印信,我觉得他才不会掏钱呢,他只会佯作不知。按主人的意思,欢迎军人之前,首先应该欢迎他自己。欢迎完了自己之后,差不多的就都可以欢迎欢迎了,但自己手头实在不便,欢迎的事还是交给贵族老爷们去操劳吧。
主人拿起第二封信:“哟!又是铅印信呀!”
值此秋凉之际,谨祝贵府阖家兴盛。
敬启者:敝校之事,如您所知,自前年以来,被二三名野心家所阻挠,一时陷于困窘交加之境。窃以为,此皆为不肖针作之无德所致,深以为戒。兹经卧薪尝胆,苦心筹划,我校将独力兴建符合理想之校舍,谋求新建校舍经费之途径。此途径无他,乃即将出版名为《缝纫秘法纲要特刊》之手册。本书实为不才针作苦心研究多年,在遵循工艺原理法则之上,耗尽心血而成。为使普通家庭能普遍购置本书,仅在制作工本费外略加薄利。但愿此举为发展缝纫技术得尽绵薄之力的同时,尚能积些微薄利以充新建校舍之经费。基于以上请求,万分惶恐,特呈上敝人印发的《缝纫秘法纲要》一册,恳请购买,不妨赐予家中侍女,以表赞助之意,权作对敝校新建经费之捐款。百拜求援,匆匆谨启。
大日本女子裁缝最高等大学院
校长缝田针作
九拜叩上
主人冷淡地将这封郑重的书信揉成一团,“啪”地丢进了废纸篓里。针作先生好不容易地九拜叩上与卧薪尝胆,对事情没有任何帮助,可怜哪。
主人开始处理第三封信。这第三封信绽放着极为独特的光彩。信封是红白相间的横条纹,像卖棒棒糖的招牌般华丽,正当中用八分体(10)大笔特书:“珍野苦沙弥先生帐下。”书信中会不会出现个“多多样”(11)?这虽不好说,但表面看来,确实十分华丽。
若由我来律天地,我便可一口饮尽西江(12)水;若由天地来律我,则我不过是陌上一粒微尘。须问:天地与我有何干?……第一个吃海参的人,应敬其胆量;第一个吃河豚的人,应敬其勇气。食海参者,如同亲鸾(13)再世;吃河豚者,恰似日莲(14)化身。至于苦沙弥之流,只知葫芦干酿醋酱。吃点儿葫芦干醋酱便能为天下名流者,吾迄今尚未曾见也。
亲朋密友会出卖你,父母在你面前会藏私,爱人也会弃你而去。富贵原本不可靠,爵位俸禄也能一朝失却。你头脑中秘藏的学识也有发霉的时候。你又将何以恃仗?在天地之间有何可凭仗?神吗?
神,只不过是人类痛苦绝望之下捏造出的泥胎,只是人类的臭屎橛儿凝结成的臭粪堆而已。靠着不可依仗的东西求心安。嗟乎,醉汉随意胡吣的胡言乱语,蹒跚步向坟墓。油尽灯自灭,业(15)尽又会剩下什么呢?苦沙弥先生!且请饮清茶一杯……
不把他人当人,就无所畏惧。不把他人看成人的人,气愤于这个不把我当成我的社会,那结果将会如何呢?权贵显达之士不把人当人,只在别人眼里没有他时才怫然变色。随便他变不变色吧,混账东西……
当我把人当成人,而他却不把我当人时,鸣不平者便爆发式地从天而降。此爆发行动便被命名为革命。革命并非鸣不平者所为,实乃应权贵荣达之士喜好而生也。
朝鲜多人参,先生何故不用?
天道公平再顿首于巢鸭
针作先生拜了“九拜”,这人却仅仅是“再顿首”。只因不是募捐书,那态度便狂狷酷炫一举免了七拜。这封信虽不是募捐书,读起来却异常艰涩难懂,不管向哪家杂志投稿,都有充分的理由不被采用,所以我觉得头脑出了名不通透的主人定会将其撕得粉碎。却不料,主人竟会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也许他认为这种书信里有什么深刻的含义,所以决心要追根究底弄清楚其中的含义吧。说起来,天地之间未知之事太多太多,没被赋予意义的却一件也没有。不管是多么晦涩难解的文章,只要想解释,就能轻易解释。说人傻也好,说人聪明也行,都是简单就能说清楚的。不仅如此,就算想说明“人是狗”“人是猪”,那个命题也并不太难。要把山说成是洼地也行,说宇宙是狭小的也无碍。说乌鸦是白的,把小町(16)说成丑妇,把苦沙弥先生说成君子,也都未必讲不通。所以,即便是这样一封毫无意义的信,只要想办法给它套上些理论解释,那也能给它找出点儿意义来。特别是像主人这种对自己不懂的英文能胡编乱造硬解释的,那就更爱牵强附会了。学生问:“明明天气糟糕,为什么还要说‘goodmorning’?”这一问题让主人连续思考了七天。又被学生问:“哥伦布用日文怎么说?”主人又耗费了三天三夜的工夫冥思苦想。对主人这种人来说,吃点儿葫芦干甜醋酱他便自诩为天下名士,吃了朝鲜人参便以为要闹革命,他要想点儿含义出来做解释,那自然是随时随地轻而易举的。
过了一会儿,主人就像解释“古德毛宁”之类的问题一样,似乎也领会了这些难懂的词句中的含义,大加赞赏道:“意义相当深远呀。这定是位对哲理有相当研究的人士。真是高明的见地!”从这一席话便能看出主人是何等愚蠢了。不过,如果反过来想,倒也不算全错,还有点儿对的地方。主人有个毛病,他喜欢赞誉那些不着边际却又不懂的事物。这毛病也不见得只有主人有。搞不懂的地方必定潜伏着不可轻忽的东西,莫测之处总能引发人的崇高之感。正因如此,俗人总喜欢不懂装懂地四处吹嘘,而学者却把懂了的事情讲得叫人听不懂。大学课程也是如此,讲授未知事物的大受好评,讲解已知事理的却不受欢迎,由此便清晰可知了。
主人对于这封信的敬服,也并不是因为他明白了信中的意义,而是因为始终琢磨不透对方的主旨何在。是因为信中忽然冒出来的海参,又或是忽然冒出来的臭屎橛儿。所以,主人尊敬这封书信的唯一理由,就如同道家尊敬《道德经》、儒家尊敬《易经》、禅宗尊敬《临济录》一般,是因为基本上没看懂。但是,完全没看懂,他又觉得不服气,于是便胡乱添些注释,做出一副看明白了的样子。不懂装懂再加些许敬意,自古以来就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儿。主人恭敬地将八分体的名家手笔卷了起来,放在桌上,抄起手来陷入了冥想沉思中。
“有人吗?有人吗?”正在此时,大门处传来请求入见者高声叫门的声音。声音像是迷亭,却又不符合迷亭不请自入的风格,不停地叫门。主人在书房里早就听见了叫门声,却依旧抄着手一动不动。大约是认为出门迎客不该是他这个主人的工作吧,所以他从不曾在书房里应门寒暄过。女佣刚才出门去买肥皂了,女主人正在上厕所。于是,适合出去应门的就只剩下我了,可我也不愿意出去。于是,客人便从脱鞋的地方跳上敷台(17),拉开屋门,大摇大摆地进来了。主人有主人的一定之规,客人也自有客人的应对。我感觉客人是奔客厅方向去了,听到客厅的隔扇门被又开又关地来回拉了两三回,然后再奔着书房的方向而来。
“喂,你是开玩笑吗?干什么呢?有客人来啦!”
“哟!是你呀!”
“什么‘哟,是你呀’!你既在家,好歹也该应一声呀!简直像到了没人的空宅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