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土地确权二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不允许计提应收利息并计入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才允许这样核算,各行应根据债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合理使用长短期债券投资科目。严格区分持有国债与自营证券业务的差别,网点受理提前兑付的国债是自营证券业务,不能作为债券投资核算,其到期兑付所得持有期间的利息应计入证券买卖资本利得,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对现有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利息计提不正确的,应按长期债券投资面值及持有时间重新计算应收利息,有误差的经审计部门认定后,通过以年度损益调整方式报批处理。
信用卡单边账的清理问题。信用卡单边账的清理要由各行信用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对清理出来的损失要由计财、审计部门进行确认,涉及责任人的,监察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超出权限的报省行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问题。各行在低值易耗的管理上普遍存在管理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账务不健全等问题,随着低值易耗品范围的扩大,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
省行重申,无论是现有的还是将来购置、盘盈出来的低值易耗品,各级行都要按类别、按部门、按使用(保管)人建立台账,对低值易耗品要逐笔进行登记,省行将不定期对各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由于管理不善形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信用社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总行对信用社债权债务清理的账务处理已做了明确规定,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对不涉及法律纠纷的行社分家时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行可分别转入“待清理资产—行社待清理债权”和“待清理负债—行社待清理债务”科目核算。
对于有纠纷的,各行要将债权债务关系及法律纠纷查清后,逐笔上报省行,省行批复后再调入相应科目核算。
关于资产处置问题。职工宿舍的处置问题。职工宿舍的处置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复杂,影响面广,各行在处置时一定要本着审慎、稳妥、规范的原则进行。
各二级分行要对遗留的职工宿舍严格按总行《指导意见》中“关于遗留的房改职工住宅处置问题”的八条意见、提出具体处置方案并上报省行,对总行“八条”意见之外的个别问题可单独上报省行,待省行研究批复后再进行操作。
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按总行要求,对拟带入股份公司的盘盈固定资产,上报总行,总行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对已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且是经营确需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其他的一律变卖。
各行在及时做好审计确认和责任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按省行批复进行处置。此次盘盈是总行给的最后一次整改机会,各行一定要将盘盈工作做实,清理一定要彻底,如果此次清理不彻底、或清理出来隐匿不报的,省行对清理行的行长一律免职,问题严重的从重处理。
盘亏固定资产的处置问题。对于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总行要求进账。各行要将盘亏固定资产报告以文件形式上报省行,附盘亏固定资产的确认材料、尽职调查报告及审计部门的确认材料。省行提交财审会审议后,批复各行进行账务处理。
闲置资产处置的授权问题。目前,对各行评估上报的拟处置的105处房屋建筑物已完成了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对原值50万元以上的12处房屋建筑物已移交省行风险资产管理处统一拍卖,对原值50万元以下的,已批复二级分行集中公开拍卖。
为了加快闲置资产处置进度,根据总行规定,省行决定提高二级分行闲置资产处置权限,即将二级分行闲置资产的处置权限由原值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另外,凡是要处置的闲置资产都要由有资质的中介部门进行评估,还未进行评估的由省行评估处委托入围省行的中介部门进行评估。
二级分行组织专人进行尽职调查后,财审会研究确定底价后再报省行,省行财审会最终审议确定出售价,再按照一、二级分行审批权限组织拍卖。
其他事项还要严格执行《三才省行闲置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完成整个处置工作。
出租固定资产的管理问题。出租的固定资产中,预计股份公司设立后部分项目仍会在短期内出租,因其主体是大谷银行经营用房地产或在不久将来拟转作经营用房地产,因此,应作为经营用房地产归属和管理,不得作为投资非自用房地产管理。
若该部分出租资产存在产权瑕疵,各行要向承租方披露该资产产权瑕疵的情况,并与承租方签订协议,约定承租方因产权瑕疵问题而产生损失时,不得要求大谷银行予以赔偿。
对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要全额纳入账内核算,否则,视同“小金库”按“四个一律”处理。
抵债资产的自用问题。各行与风险部门共同进行一次抵债资产清查,看是否存在抵债资产自用问题,如果存在,要立即上报省行,省行对今后业务经营必须的营业用房,将按总行规定逐项报总行审批。
各二级分行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资产确权问题。支持性文件问题。由于总行与国土资源部的支持性文件还没有出台,因此,各行的资产确权工作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
日前,在省行主要领导与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就大谷银行股改工作进行会晤和磋商后,省国土资源厅提供了支持性文件,即《关于做好大谷银行三才省分行股份制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中对大谷银行土地确权提供了十分具体的政策,各行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不清楚的可直接与省行或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利用处咨询。
聘请中介的问题。日前,省行计财处就土地确权工作与三才国源土地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接洽,国源公司又做了专题讲座。
各行在土地确权工作中要摆正与中介的关系,需要中介协调的要紧紧依靠中介公司,对确权的相关资料要及时提供,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资产确权的考核问题。各行在前一阶段的资产确权工作中都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都能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接触,把工作做到了前面,保证了确权率。
从各行汇报和上报的数据看,各行的确权工作参差不齐,有的行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特别是有的二级分行对上报的数据只负责汇总、审核不认真或根本不审核,工作极不负责任,对于类似的情况省行都已做了记录。
各行针对本行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将确权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省行要求各行每周三前要上报上一周的确权进度表,同时上报确权简报,对确权工作中好的做法省行将通报推广,对确权进度较差、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也一同通报。
确权资金的问题。总行在《大谷银行房地产确权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资本化支出的列支范围已规定得十分具体。目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维护完毕,各行按规定列账即可。
对于费用化支出,按总行要求不再单设科目反映,省行将来会按一定原则配比一部分确权费用。
各行在严格控制的基础上,对该花的钱一定要花好,不能留后遗症。对确权办证节省费用的行,省行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对于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出让金,各行要多做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当地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去办理。
对划拨变出让的土地各行暂不办理,等总行政策出台时再说。各行在上报出让金计划时要将当地相关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文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以便省行准确掌握各地出让金的标准。
关于近阶段需要做好的其他工作,目前,虽然计财专业的主要工作是股改,各级行的主管领导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股改上,但常规性的工作也不能放松。
信贷计划管理工作。为加强存量贷款收回再贷管理,优化信贷结构,今后在信贷计划管理上,省行将对各行存量贷款收回计划由按月监测上缴改为按旬监测上缴。
对新匹配信贷计划超过半个月没有占用的,省行将收回,另行统一安排。改变目前信贷计划滞留二级分行的现状。
截止目前,省行滞留二级分行信贷计划9.1亿元,导致省行对总省行新审批的优良客户无法统筹安排,进而影响全行贷款投放以及信贷结构的调整。
与此同时,各行也要对已匹配计划的贷款项目,进一步加快投放进度,优化决策环节,强化时限要求,抓紧投放已审批但未发放贷款,按照“早投放、早受益”原则,力争将优质客户储备贷款早日投放到位。
资金管理工作。各行继续坚持合理控制备付金水平,有效压缩低息无息资金占用。按照保障业务需要、适度压降、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原则,省行将继续加大对备付金的考核力度。
将备付金考核从按旬均余额计算变为按日均余额计算,并对超额准备金和现金采取捆绑式考核,部分行由于撤销发行库影响库存现金压缩的,可以通过超额准备金调节。
各行及时把握资金流动的新变化,加强对备付金考核监测,兼顾资金流动性和效益性,寻求备付水平的最佳点。
无错版本在69书吧读!6=9+书_吧首发本小说。
目前总行对d类行借款实行上浮制度,为传导总行调控意图,省行已对全辖借款也实行差别利率上浮制度。以防止资金逆向流动。
为调动各行偿还基数借款的积极性,对各二级分行执行基数借款额度周转使用优惠政策。
贷款定价工作。省行计财处和信贷处联合对部分行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看,个贷利率执行情况要好于法人客户,检查虽未发现违反利率政策、擅自降低贷款利率现象。
但二级分行、县行普遍存在对贷款风险定价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营业网点利率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
各级行提高对贷款定价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制度建设,把贷款定价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充分认识贷款定价的重要意义。
基层行建立健全严格的利率检查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二级分行每半年对所辖各基层行的利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基层行要按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利率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利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