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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朱光潜美是一生的修行》1

第十九章《朱光潜美是一生的修行》1

美是一生的修行

普通人的毛病在责人太严,责己太宽。埋怨环境还由于缺乏自省自责的习惯。自己的责任必须自己担当起,成功是我的成功,失败也是我的失败。

每个人是他自己的造化主,环境不足畏,犹如命运不足信。我们的民族需要自力更生,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

我们的青年必须先有这种觉悟,个人和国家民族的前途才有希望。能责备自己,信赖自己,然后自己才会打出一个江山来。

谈立志

抗战以前与抗战以来的青年心理有一个很显然的分别:抗战以前,普通青年的心理变态是烦闷,抗战以来,普通青年的心理变态是消沉,烦闷大半起于理想与事实的冲突。在抗战以前,青年对于自己前途有一个理想,要有一个很好的环境求学,再有一个很好的职业做事;对于国家民族也有一个理想,要把侵略的外力打倒,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秩序。这两种理想在当时都似很不容易实现,于是他们急躁不耐烦,失望,以至于苦闷。

抗战发生时,我们民族毅然决然地拼全副力量来抵挡侵略的敌人,青年们都兴奋了一阵,积压许久的郁闷为之一畅。但是这种兴奋到现在似已逐渐冷静下去,国家民族的前途比从前光明,个人求学就业也比从前容易,虽然大家都硬着脖子在吃苦,可是振作的精神似乎很缺乏。在学校的学生们对功课很敷衍,出了学校就职业的人们对事业也很敷衍,对于国家大事和世界政局没有像从前那样关切。这是一个很可忧虑的现象,因为横在我们面前的还有比抗敌更艰难的局面,需要更坚决更沉着的努力来应付,而我们青年现在所表现的精神显然不足以应付这种艰难的局面。

如果换个方式来说,从前的青年人病在志气太大,目前的青年人病在志气太小,甚至于无志气。志气太大,理想过高,事实迎不上头来,结果自然是失望烦闷;志气太小,因循苟且,麻木消沉,结果就必至于堕落。所以我们宁愿青年烦闷,不愿青年消沉。烦闷至少是对于现实的欠缺还有敏感,还可以激起努力;消沉对于现实的欠缺就根本麻木不仁,决不会引起改善的企图。但是说到究竟,烦闷之于消沉也不过是此胜于彼,烦闷的结果往往是消沉,犹如消沉的结果往往是堕落。目前青年的消沉与前五六年青年的烦闷似不无关系。烦闷是耗费心力的,心力耗费完了,连烦闷也不曾有,那便是消沉。

一个人不会生来就烦闷或消沉的,因为人都有生气,而生气需要发扬,需要活动。有生气而不能发扬,或是活动遇到阻碍,才会烦闷和消沉。烦闷是感觉到困难,消沉是无力征服困难而自甘失败。这两种心理病态都是挫折以后的反应。一个人如果经得起挫折,就不会起这种心理变态。所谓经不起挫折,就是没有决心和勇气,就是意志薄弱。意志薄弱经不起挫折的人往往有一套自宽自解的话,就是把所有的过错都推诿到环境。明明是自己无能,而埋怨环境不允许我显本领;明明是自己甘心做坏人,而埋怨环境不允许我做好人。这其实是懦夫的心理,对于自己全不肯负责任。环境永远不会美满的,万一它生来就美满,人的成就也就无甚价值。人所以可贵,就在他不像猪豚,被饲而肥,他能够不安于污浊的环境,拿力量来改变它、征服它。

普通人的毛病在责人太严,责己太宽。埋怨环境还由于缺乏自省自责的习惯。自己的责任必须自己担当起,成功是我的成功,失败也是我的失败。每个人是他自己的造化主,环境不足畏,犹如命运不足信。我们的民族需要自力更生,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我们的青年必须先有这种觉悟,个人和国家民族的前途才有希望。能责备自己,信赖自己,然后自己才会打出一个江山来。

我们有一句老话:“有志者事竟成。”这话说得很好,古今中外在任何方面经过艰苦奋斗而成功的英雄豪杰都可以做例证。

志之成就是理想的实现。人为的事实都必基于理想,没有理想决不能成为人为的事实。譬如登山,先须存念头去登,然后一步一步地走上去,最后才会达到目的地。如果根本不起登的念头,登的事实自无从发生。这是浅例。世间许多行尸走肉浪费了他们的生命,就因为他们对于自己应该做的事不起念头。许多以教育为事业的人根本不起念头去研究,许多以政治为事业的人根本不起念头为国民谋幸福。我们的文化落后,社会紊乱,不就由于这个极简单的原因么?这就是上文所谓“消沉”,“无志气”。“有志者事竟成”,无志者事就不成。

不过“有志者事竟成”一句话也很容易发生误解,“志”字有几种意义:一是念头或愿望(wish),一是起一个动作时所存的目的(purpose),一是达到目的决心(will,determination)。

譬如登山,先起登的念头,次要一步一步地走,而这走必步步以登为目的,路也许长,障碍也许多,须抱定决心,不达目的不止,然后登的愿望才可以实现,登的目的才可以达到。“有志者事竟成”的志,须包含这三种意义在内:第一要起念头,其次要认清目的和达到目的之方法,第三是抱必达目的之决心。

很显然的,要事之成,其难不在起念头,而在目的之认识与达到目的之决心。

有些人误解立志只是起念头。一个小孩子说他将来要做大总统,一个乞丐说他成了大阔佬要砍他的仇人的脑袋,所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完全不思量达到这种目的所必有的方法或步骤,更不抱定循这方法步骤去达到目的之决心,这只是狂妄,不能算是立志。世间有许多人不肯学乘除加减而想将来做算学的发明家,不学军事学当兵打仗而想将来做大元帅东征西讨,不切实培养学问技术而想将来做革命家改造社会,都是犯这种狂妄的毛病。

如果以起念头为立志,则有志者事竟不成之例甚多。愚公尽可移山,精卫尽可填海,而世间确实有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必须承认“不可能”的真实性。所谓“不可能”,就是俗语所谓“没有办法”,没有一个方法和步骤去达到所悬想的目的。没有认清方法和步骤而想达到那个目的,那只是痴想而不是立志,志就是理想,而理想的理想必定是可实现的理想。理想普通有两种意义,一是“可望而不可攀,可幻想而不可实现的完美”,比如许多宗教都以长生不老为人生理想,它成为理想,就因为事实上没有人长生不老。理想的另一意义是“一个问题的最完美的答案”,或是“可能范围以内的最圆满的解决困难的办法”。

比如长生不老虽非人力所能达到,而强健却是人力所能达到的,就人的能力范围来说,强健是一个合理的理想。这两种意义的分别在一个蔑视事实条件,一个顾到事实条件,一个渺茫无稽,一个有方法步骤可循。严格地说,前一种是幻想痴想而不是理想,是理想都必顾到事实。在理想与事实起冲突时,错处不在事实而在理想。我们必须接受事实,理想与事实背驰时,我们应该改变理想。坚持一种不合理的理想而至死不变只是匹夫之勇,只是“猪武”。我特别着重这一点,因为有些道德家在盲目地说坚持理想,许多人在盲目地听。

我们固然要立志,同时也要度德量力。卢梭在他的教育名著《爱弥儿》里有一段很透辟的话,大意是说人生幸福起于愿望与能力的平衡。一个人应该从幼时就学会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起愿望,想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也能做自己所想做的事。这番话出诸浪漫色彩很深的卢梭尤其值得我们玩味。卢梭自己有时想入非非,因此吃过不少的苦头,这番话实在是经验之谈。

许多烦闷,许多失败,都起于想做自己所不能做的事,或是不能做自己所想做的事。

志气成就了许多人,志气也毁坏了许多人。既是志,实现必不在目前而在将来。许多人拿立志远大作借口,把目前应做的事延宕贻误。尤其是青年们欢喜在遥远的未来摆一个黄金时代,把希望全寄托在那上面,终日沉醉在迷梦里,让目前宝贵的时光与机会错过,徒贻后日无穷之悔。我自己从前有机会学希腊文和意大利文时,没有下手,买了许多文法读本,心想到四十岁左右时当有闲暇岁月,许我从容自在地自修这些重要的文字,现在四十过了几年了,看来这一生似不能与希腊文和意大利文有缘分了,那箱书籍也恐怕只有摆在那里霉烂了。这只是一例,我生平有许多事叫我追悔,大半都像这样“志在将来”

而转眼即空空过去。“延”与“误”永是连在一起,而所谓“志”

往往叫我们由“延”而“误”。所谓真正立志,不仅要接受现在的事实,尤其要抓住现在的机会。如果立志要做一件事,那件事的成功尽管在很远的将来,而那件事的发动必须就在目前一顷刻。想到应该做,马上就做,不然,就不必发下一个空头愿。

发空头愿成了一个习惯,一个人就会永远在幻想中过活,成就不了任何事业,听说抽鸦片烟的人想头最多,意志力也最薄弱。

老是在幻想中过活的人在精神方面颇类似烟鬼。

我在很早的一篇文章里提出我个人做人的信条,现在想起,觉得其中仍有可取之处,现在不妨趁此再提出供读者参考。我把我的信条叫做“三此主义”,就是此身,此时,此地。一、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起,不推诿给旁人。

二、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时做,不拖延到未来。三、此地(我的地位,我的环境)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诿到想象中的另一地位去做。

这是一个极现实的主义。本分人做本分事,脚踏实地,丝毫不带一点浪漫情调。我相信如果我们能够彻底地照着做,不至于很误事。西谚说得好:“手中的一只鸟,值得林中的两只鸟。”许多“有大志”者往往为着觊觎林中的两只鸟,让手中的一只鸟安然逃脱。

谈谦虚

说来说去,做人只有两桩难事,一是如何对付他人,一是如何对付自己。这归根还只是一件事,最难的事还是对付自己,因为知道如何对付自己,也就知道如何对付他人,处世还是立身的一端。

自己不易对付,因为对付自己的道理有一个模棱性,从一方面看,一个人不可无自尊心,不可无我,不可无人格。从另一方面看,他不可有妄自尊大心,不可执我,不可任私心成见支配。总之,他自视不宜太小,却又不宜太大,难处就在调剂安排,恰到好处。

自己不易对付,因为不容易认识,正如有力不能自举,有目不能自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对于自己是天生成的当局者而不是旁观者,我们自囿于“我”的小圈子,不能跳开“我”来看世界,来看“我”,没有透视所必需的距离,不能取正确观照所必需的冷静的客观态度,也就生成地要执迷,认不清自己,只任私心、成见、虚荣、幻觉种种势力支配,把自己的真实面目弄得完全颠倒错乱。我们像蚕一样,作茧自缚,而这茧就是自己对于自己所错认出来的幻象。真正有自知之明的人实在不多见。“知人则哲”,自知或许是哲以上的事。“知道你自己”一句古训所以被称为希腊人最高智慧的结晶。

“知道你自己”,谈何容易!在日常自我估计中,道理总是自己的对,文章总是自己的好,品格也总是自己的高,小的优点放得特别大,大的弱点缩得特别小。人常“阿其所好”,而所好者就莫过于自己。自视高,旁人如果看得没有那么高,我们的自尊心就遭受了大打击,心中就结下深仇大恨。这种毛病在旁人,我们就马上看出;在自己,我们就熟视无睹。

希腊神话中有一个故事。一位美少年纳西司(narcissus)自己羡慕自己的美,常伏在井栏上俯看水里自己的影子,愈看愈爱,就跳下去拥抱那影子,因此就落到井里淹死了。这寓言的意义很深永。我们都有几分“纳西司病”,常因爱看自己的影子堕入深井而不自知。照镜子本来是好事,我们对于不自知的人常加劝告:“你去照照镜子看!”可是这种忠告是不聪明的,他看来看去,还是他自己的影子,像纳西司一样,他愈看愈自鸣得意,他的真正面目对于他自己也就愈模糊。他的最好的镜子是世界,是和他同类的人。他认清了世界,认清了人性,自然也就会认清自己,自知之明需要很深厚的学识经验。

德尔斐神谕宣示希腊说:苏格拉底是他们中间最大的哲人,而苏格拉底自己的解释是:他本来和旁人一样无知,旁人强不知以为知,他却明白自己的确无知,他比旁人高一着,就全在这一点。苏格拉底的话老是这样浅近而深刻,诙谐而严肃。他并非说客套的谦虚话,他真正了解人类知识的限度。“明白自己无知”是比得上苏格拉底的那样哲人才能达到的成就。有了这个认识,他不但认清了自己,多少也认清了宇宙。孔子也仿佛有这种认识。他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他告诉门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所谓“不知之知”正是认识自己所看到的小天地之外还有无边世界。

这种认识就是真正的谦虚。谦虚并非故意自贬身价,作客套应酬,像虚伪者所常表现的假面孔;它是起于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所已知的比起世间所可知的非常渺小,未知世界随着已知世界扩大,愈前走发现天边愈远。他发现宇宙的无边无底,对之不能不起崇高雄伟之感,反观自己渺小,就不能不起谦虚之感。谦虚必起于自我渺小的意识,谦虚者的心目中必有一种为自己所不知不能的高不可攀的东西,老是要抬着头去望它。

这东西可以是全体宇宙,可以是圣贤豪杰,也可以是一个崇高的理想。一个人必须见地高远,“知道天高地厚”才能真正地谦虚;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就老是觉得自己伟大,海若未曾望洋,就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谦虚有它消极方面,就是自我渺小的意识;也有它积极方面,就是高远的瞻瞩与诙阔的胸襟。

看浅一点,谦虚是一种处世哲学。“人道恶盈而喜谦”,人本来没有可盈的时候,自以为盈,就无法再有所容纳,有所进益。谦虚是知不足,“知不足然后能自强。”一切自然节奏都是一起一伏。引弓欲张先弛,升高欲跳先蹲,谦虚是进取向上的准备。老子譬道,常用谷和水。“谷神不死”、“旷兮其若谷”、“上善若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谷虚所以有容,水柔所以不毁。人的谦虚可以说是取法于谷和水,它的外表虽是空旷柔弱,而它的内在的力量却极刚健。大易的谦卦六爻皆吉。作易的人最深知谦的力量,所以说,“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道家与儒家在这一点认识上是完全相同的。这道理好比打太极拳,极力求绵软柔缓,可是“四两拨千斤”,极强悍的力士在这轻推慢挽之前可以望风披靡。古希腊的悲剧作者大半是了解这个道理的,悲剧中的主角往往以极端的倔强态度和不可以倔强胜的自然力量(希腊人所谓神的力量)搏斗,到收场时一律被摧毁。悲剧的作者拿这些教训在观众心中引起所谓“退让”(resignation)情绪,使人恍然大悟在自然大力之前,人是非常渺小的,人应该降下他的骄傲心,顺从或接收不可抵制的自然安排。这思想在后来耶稣教中也很占势力。近代科学主张“以顺从自然去征服自然”,道理也是如此。

看深一点,谦虚是一种宗教情绪。这道理在上文所说的希腊悲剧中已约略可见。宗教都有一个被崇拜的崇高的对象,我们向外所呈献给被崇拜的对象是虔敬,向内所对待自己的是谦虚。虔敬和谦虚是宗教情绪的两方面,内外相应相成。这种情绪和美感经验中的“崇高意识”(senseofthesublime)以及一般人的英雄崇拜心理是相同的。我们突然间发现对象无限伟大,无形中自觉此身渺小,于是栗然生畏,肃然起敬;但是惊心动魄之余,就继以心领神会,物我交融,不知不觉中把自己也提升到那同样伟大的境界。对自然界的壮观如此,对伟大的英雄如此,对理想中所悬的全知全能的神或尽善尽美的境界也是如此。在这种心境中,我们同时感到自我的渺小和人性的尊严,自卑和自尊打成一片。

我们姑拿两首人人皆知的诗来说明这个道理。一是陈子昂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一是杜甫的,“侧身天地常怀古,独立苍茫自咏诗”。我们试玩味两诗所表现的心境。在这种际会,作者还是觉得上天下地,唯我独尊,因而踌躇满意呢?还是四顾茫茫,发现此身渺小而恍然若有所失呢!这两种心境在表面上是相反的,而在实际上却并行不悖,形成哲学家们所说的“相反者之同一”。在这种际会、骄傲和谦虚都失去了它们的寻常意义,我们骄傲到超出骄傲,谦虚到泯没谦虚。我们对庄严的世相呈献虔敬,对蕴藏人性的“我”也呈献虔敬。

有这种情绪的人才能了解宗教,释迦和耶稣都富于这种情绪,他们极端自尊也极端谦虚。他们知道自尊必从谦虚做起,所以立教特重谦虚。佛家的大戒是“我执”、“我谩”。佛家的哲学精义在“破我执”。佛徒在最初时期都须以行乞维持生活,所以叫做“比丘”。行乞是最好的谦虚训练。耶稣常溷身下层阶级,一再告诫门徒说:“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做你们的用人,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教训在中世纪发生影响极大,许多僧侣都操贱役,过极刻苦的生活,去实现谦卑(humiliation)的理想,圣佛兰西斯是一个很美的例证。

耶佛和其他宗教都有膜拜的典礼,它的意义深可玩味。在只是虚文时,它似很可鄙笑;在出于至诚时,它却是虔敬和谦虚的表现,人类可敬的动作就莫过于此。人难得弯下这个腰杆,屈下这双膝盖,低下这颗骄傲的心,在真正可尊敬者的面前“五体投地”。有一次我去一个法会听经,看见皈依的信士们进来时恭恭敬敬地磕一个头,出去时又恭恭敬敬地磕一个头。

我很受感动,也觉得有些尴尬。我所深感惭愧的倒不是人家都磕头而我不磕头,而是我的衷心从来没有感觉到有磕头的需要。

我虽是愚昧,却明白这足见性分的浅薄。我或是没有脱离“无明”,没有发现一种东西叫我敬仰到须向它膜拜的程度;或是没有脱离“我谩”,虽然发现了可膜拜者而仍以膜拜为耻辱。

“我谩”就是骄傲,骄傲是自尊情操的误用。人不可没有自尊情操,有自尊情操才能知耻,才能有所谓荣誉意识(senseofhonour),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才能发奋向上。孔子说:“知耻近乎勇”,和《学记》的“知不足然后能自强”,《易经》的“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两句名言意义骨子里相同。近代心理学家阿德勒(adler)把这个道理发挥得最透辟。依他看,我们有自尊心,不甘居下流,所以发现了自己的缺陷,就引以为耻,在心理形成所谓“卑劣结”(inferioritycomplex),同时激起所谓“男性的抗议”(masculineprotest),要努力弥补缺陷,消除卑劣,来显出自己的尊严。努力的结果往往不但弥补缺陷,而且所达到的成就反比本来没有缺陷的更优越。希腊的德摩斯梯尼斯本来口吃,不甘心受这缺陷的限制,发愤练习演说,于是成为最大的演说家,中国孙子因膑足而成兵法,左丘明因失明而成《国语》,司马迁因受宫刑而作《史记》,道理也是如此。

阿德勒所谓“卑劣结”其实就是谦虚,“知耻”,或“知不足”;他的“男性抗议”就是“自强”,“近乎勇”或“卑而不可逾”。

从这个解释,我们也可以看出谦虚与自尊心不但并不相反,而且是息息相通。真正有自尊心者才能谦虚,也才能发奋为雄。

“尧,人也,舜,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在作这种打算时,我们一方面自觉不如尧舜,那就是谦虚,一方面自觉应该如尧舜,那就是自尊。

骄傲是自尊情操的误用,是虚荣心得到廉价的满足。虚荣心和幻觉相连,有自尊而无自知。它本来起于社会本能——要见好于人;同时也带有反社会的倾向,要把人压倒,它的动机在好胜而不在向上,在显出自己的荣耀而不在理想的追寻。虚荣加上幻觉,于是在人我比较中,我们比得胜固然自骄其胜,比不胜也仿佛自以为胜,或是丢开定下来的标准,另寻自己的胜处。我们常暗地盘算:你比我能干,可是我比你有学问;你干的那一行容易,地位低,不重要,我干的才是真正了不起的事业;你的成就固然不差,可是如果我有你的地位和机会,我的成就一定比你更好。总之,我们常把眼睛瞟着四周的人,心里作一个结论:“我比你强一点!”于是伸起大拇指,洋洋自得,并且期望旁人都甘拜下风,这就是骄傲。人之骄傲,谁不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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