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赛克斯逃亡(1) - 雾都孤儿 - 查尔斯·狄更斯著,张玲李卫东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都市言情 > 雾都孤儿 >

第62章赛克斯逃亡(1)

第62章赛克斯逃亡(1)

夜幕降临后,偌大一个伦敦城内,在黑暗的掩护下发生的所有罪行中,最恶劣的莫过于此了。带者恶臭出现在清晨的恶行中,这是最卑鄙最残酷的一件。灿烂的太阳照射在这座人烟稠密的都市上空,发出清晰、绚烂的光芒,它给人类不仅仅带来了光明,更带来了新生、希望与活力。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贵重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户,穿透大教堂的圆顶和腐烂的缝隙。它也照亮了那个遇害女子横卧着的房间。赛克斯曾企图把阳光关在窗外,可它仍然照了进来。如果说这幅情景在昏暗的晨光中令人骇然,那么此刻在灿烂的日光下,这又是何等的惨景!

他呆在原处不敢动弹。那女子曾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愤恨加上恐惧使他一次又一次挥棒猛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象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反而更恐惧,还不如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仰望,仿佛在看阳光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泊的倒影在摇曳起舞。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仍然躺在那儿……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何等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进炉火里。木棒梢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化为一小片灰烬,随气流飘忽飞进烟囱,就连这一幕也让这个彪形大汉恐惧;他抓住那杀人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才将它扔到煤火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他清洗全身,擦干净衣服;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布剪下来烧掉。那血迹如何溅得满屋都是!连狗爪子上都沾满了血。

这当中他始终面对尸体,片刻也没有背过身去。一切收拾好了之后,他退步移向门口,手里拉住狗,生怕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他轻轻地关上门锁好后拔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确定从外面往里看,什么也看不见。窗帘仍垂在窗前,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堂些,可现在的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最清楚。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用了一眨眼的工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穿过伊斯林顿,大步朝高门山附近那座矗立着惠廷顿纪念碑的土坡上走去,再前往高门山。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该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拐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来到汉普斯泰德荒原。他穿过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爬上对面的沙丘,横穿连接汉普斯泰德和高门两村的大道,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抵达北郊的田野,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身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伦敦,但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他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然后又四处乱窜。

他该到附近哪儿弄点吃的喝的呢?到亨顿去!那是个好去处,路不远,还偏僻。他朝那儿走去,时而疾走飞奔,时而离奇地如蜗牛般磨磨蹭蹭,有时干脆停下来,懒悠悠地用棍子在篱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遇见的每一个人,就连站在门口的小孩好像都拿出一副狐疑的眼光瞅着他似的。他只得转身往回走,没有勇气去买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多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荡开了,不知该往哪儿去。

他游荡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与中午已经过去了,天色已经不早,可他仍在上游下荡,前后乱窜,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原地转悠。末了,他离开那儿,往海特菲尔德方向走去。

等到夜里九点钟的时候,村子里一片宁静,那汉子浑身筋疲力尽,狗也因不习惯这种长途奔波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他们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拐下来,缓步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摸着昏暗的灯光悄悄溜进一家小酒馆。店堂里生着火,几个庄稼人正坐在火前喝酒。他们给这位陌生人腾出一块地方,可他却在最远处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吃喝,或者说是和他的狗一起进食,因为他时不时地扔给狗一点儿吃的。

聚在那儿的几个男人聊起了附近的土地与农民情况;这些话题说够了,又转而议论起上礼拜天下葬的某个老头儿的年龄;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已好大一把年纪了,而几个老头儿却说他还年轻呢。一位白发老者说死者还没有自己岁数大,要是他好好保重身子,至少还可以活十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养的话。

这样的话题既引不起强盗的兴趣,也没有让他有什么恐慌的感觉。他付了账,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无人注意,就在差一点睡着的时候,突然一位新来的客人进门的嘈杂声将他从迷糊中惊醒。

来者是一个滑稽搞怪的小贩兼江湖骗子,他背上挂着一只箱子,走村串巷,兜售磨刀石、磨刀带、剃刀、洗衣球、马具粘合剂、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廉价香水、化妆品什么的。他一进店门,就跟几个乡下人有说有笑、相互打趣,等他吃饱喝足了,又顺水推舟,打开百宝箱,一边开玩笑,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么玩意儿?好不好吃,哈利?”一个乡下人嬉皮笑脸地指着箱子角落里的几块糕点状的东西问道。

“这个嘛,”那家伙拿起一块来,说道,“这就是那种百验百灵、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专去各种丝绸、缎子、亚麻布、棉布、绉纱、呢绒、毛毯、混纺织物、平纹细布、毛葛或是羊毛织品上的斑点、锈迹、污渍和霉点。任何迹印,不管是葡萄酒、啤酒或是水果的污渍,还是水渍或是油漆沥青的斑迹,只要用这种去污灵擦一下管保全部褪尽。若是哪位女士玷污了自己的名节,只要吞一块下去,即刻万事大吉——因为这玩意有毒呢。如果哪一位绅士有心证明自己的名誉,只需要吞下一小块,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了,因为这玩意儿简直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满意,虽说味道差了许多,不过这种了断方式却更叫人钦佩。一便士一块啦!有这么多的好处,一块才卖一个便士呀!”

当场就有两人掏钱买了,更多的听众显然也动了心。小贩见此情形,嘴皮更利索了。

“这玩意儿一投入市场,立刻抢购一空,”那家伙说道,“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台蒸汽机,还有一组蓄电池,一直开足马力运转,还是供不应求。那些工人卖力干活,累死了,他的遗孀会马上领到抚恤金,一个孩子每年二十英镑,双胞胎五十英镑。一便士一块啦!半个便士的收两个也是一样,四分之一便士的四个就更欢迎了。一便士一块!专去各种葡萄酒、水果汁、啤酒、水、油漆、沥青、泥浆留下的污迹,还有血迹。这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个印迹,不等他给我要下一品脱麦酒,我就能给它擦得干干净净。”

“嗨!”赛克斯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给我。”

“先生,不等你走过来取帽子,”小贩朝众人挤了挤眼说,“我就可以把它擦得干干净净。诸位先生注意看这位先生帽子上的这块深色迹印,虽没一个先令那么大,却比一个半克朗硬币还要厚。不管它是葡萄酒、水果汁、啤酒或是水留下的污迹,还是油漆、沥青、泥浆或是血迹……”

那人没能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恶狠狠骂了一句,掀翻桌子,劈手抢过帽子,冲出了酒店。

反常的情绪,内心的举棋不定,由不得这个凶手,整整折磨了他一天。这时他发觉后面没人跟踪,想那些人顶多也就是把他当成一个憋着股气的醉汉罢了。他掉转头又回到小镇上。街上停着一辆马车,他避开车子刺眼的灯光从一旁经过时,认出这是伦敦开来的邮车,正停在小邮局前面。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却还是走到马路对面,支起耳朵细听着。

押车员站在车门口等邮袋,一个穿着似猎场看守员模样的男子走上前去,押运员将放在便道上的一个篮子拿起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人的,”押运员说道,“喂,里边的人手脚麻利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都还没弄好,这样可不行,你不是不知道。”

“城里有啥新闻吗,班?”猎场看守员一边问一边退到窗板跟前,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没听到什么新闻,”押运员边戴手套边回答,“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斯皮达尔菲尔兹那一带也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绅士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着说道,“还是一起可怕的人命案。”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请问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的,”绅士回答,“据说……”

“得了吧。”车夫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不是都睡着了?”

“来啦!”邮务员大喊一声跑了出来。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你就像个款姐一样老说对我有情,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兑现。行,给我吧。好——哩!”

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出发了。

赛克斯依旧站在街上,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未叫他惊慌。他只是拿不准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情绪激动的了。末了,他又折回,踏上了从海特菲尔德通往圣奥尔本斯的大道。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大路上时,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心惊胆战。眼前的一切,不管是实物还是影子,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种恐惧感比起从清晨一直寸步不离跟着他的那个鬼影就算不得什么了。黑暗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轮廓特征,注意到它是怎样僵硬、冷峻地行走的。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他停下,那鬼影也停下。他快走飞跑,影子也紧随其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赋有生命机械动力的尸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减弱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本作品由六九書吧整理上传~~

他几次横下心转过身来,决心要把那幻影赶走,哪怕被吓死也认了。可他毛骨悚然,血液凝滞,因为幻影也随他转过身去,又跑到他身后去了。上午他曾一直让它待在身前,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他如果背靠土坡,它就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面倒在路上,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僵直身子一动不动,就像一块用鲜血刻着铭文的活生生的墓碑。

再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的话了。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其惨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田野里有一个茅棚可以过夜。小屋门前三棵高大的杨树遮得棚内一片漆黑,树梢间风在呜咽、哭泣着。天亮以前,他不能再走了。于是他紧贴墙根躺下,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因为这时候他的面前又出现了一个幻影,与他刚摆脱掉的那个一样难缠,却更加可怕。黑暗中一双睁得老大的眼睛闪着光,却没能照亮任何东西,它们显得那样呆滞,那样无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象。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房内一景一物他记忆深刻,全都在原地未动——的确,如果仅凭记忆,屋里的东西有几样也许他还真想不起来。尸体还在那地方,死人的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还是一样。他跳起身,冲进棚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在他后边。他又走进棚子,缩到角落里。还没等他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待在这地方,内心的恐惧没人能体会得到,四肢发抖,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冷汗直冒。突然,他听到夜风中从远处传来一阵呼叫声和惊慌的哭喊声。在这个凄凉冷清的地方听到人类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个不祥之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险临头,他又鼓起劲儿、振作精神,猛地跳起来,冲进旷野中。

广阔的天空似乎整个燃烧了起来。烈火喷出阵雨般的火星一浪压过一浪地冲向高空,照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滚滚浓烟朝他站的方向袭过来。越来越多的人在呼叫,喧闹声越来越高。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叫:“失火了!”的声音,混杂着警钟鸣响,重物的倒塌声;烈焰撞到新的障碍物,火舌像是补充了能量似的箭一般地飞蹿起来。在他远远观望的时候,嘈杂声越来越大,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火光熊熊,吵吵闹闹,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一头飞奔过去,冲过荆棘灌木丛,跃过篱笆和栅栏,和他那条汪汪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发了疯。

他赶到现场。衣衫不整的人们往来狂奔,有的拼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有的把牛轰出院子和草棚,还有一些不顾四处乱迸的火星和烧得通红的屋梁坍塌下来的危险,从烈火中抢救东西。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口,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塌入火井里;铅和铁熔化成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女人小孩尖声哭喊,男人们则高声喊叫彼此鼓劲儿。救火泵哐啷哐啷的响声,水喷射到燃烧的木头上发出的咝咝声,这一切汇成了一片巨大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大喊大叫把嗓子都叫哑了。为了摆脱记忆,也为了忘记自己,他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跑西撞,一会儿用救火泵抽水,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但一刻也不让自己脱离声音最响、人群最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屋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砖石掉落下来的危险,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可他真像是有鬼神庇护着似的,身上连一处擦伤也没有留下;他不感到疲倦,脑子也不胡思乱想,一直干到天明,那儿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糊糊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一过,他比先前更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已犯下了大罪。他鬼头鬼脑地东张西望,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焦点。于是他对狗作了个手势,狗心领神会地跟着他偷偷溜走了。经过一台救火泵时,正坐在那儿的几个人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面包和肉,一口啤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伦敦来的救火员正议论起那桩人命案。“听说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个说,“不过迟早会抓住他的,侦探都已出动,到明天晚上通缉令将在全国传发。”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几乎累得快要栽倒在地才躺在一条小路上睡了一觉,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起身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害怕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决定豁出去了:回伦敦去!

“再怎么说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不错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踪迹,他们决不会想到我会回伦敦。我何不上那儿躲个把礼拜,然后再逼费金掏钱让我去法国!妈的,是油锅我也得跳了。”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