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中国人的迷惘(12)
第13章中国人的迷惘(12)
12.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绝大多数国家的历史上,都记录着暴民们的暴行。暴民趁暴乱而显凶恶狰狞。
在当今世界,在不少国家,暴乱仍时有发生,暴民也时有出现,却分明的少多了。
因为文明了的世界、文明了的人类,越来越难以容忍暴民们的暴行。并且,越来越倾向于零容忍度。
混乱不是暴乱。
暴乱是指有恶行即残暴之事发生,而那必是暴民们干的。
故暴乱也不是暴动。
暴动的行动者们,往往有迫不得已的因由,或为了拯救被压迫的自己,或为了拯救被压迫的别人们;如果竟是为了后者们,那暴动甚至可用正义的行动予以评价。
故暴动者们未见得便是暴民。也许,还是些理性的、高尚的、可敬的——为了同样可敬之目的而暴动的人们。
什么样的人才是暴民呢?
比如在法国大革命时,在巴黎,在暴动获得第一次胜利后,在塞满街巷的欢庆胜利的暴动者以及支持暴动的平民们的人潮中,持于某些人手中的矛尖上,插着贵族阶级的人头。
若是男性的人头,我们还可以如是想——大约他生前作恶多端,血债累累,民愤极大吧?也许正是那样。但也许,并不是。他的头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只不过因为他不幸是贵族。在那一天,是贵族确乎成为了他的最大不幸。
若是女性的人头,我们还可以如是想——大约她生前极度荒淫无耻,经常以虐待仆婢为乐,每至他们伤残吧?那么她的死可谓是报应。我们这么想,其实等于是在为擎举着她的人头的人寻找可以恕罪的理由,证明着我们的善良。善良的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一个事实是——这世界上怎么会有根本无须任何理由的恶行?但也许恰恰相反,那女性生前和我们一样,不因是贵族妇女而对底层毫无同情心。并且,她还极有做人的修养,堪称贤妻良母、淑朋俊友。她的头之所以被插在矛尖上,也只不过因为她是一位贵族夫人。
若是一颗少女的人头呢?她永远不能再眨动一下的双眼凝固着无助的、巨大的恐惧,她颊上也许还淌着生前最后的一行泪。她肯定苦苦哀求过饶她一命……但她还是被杀死了。
她的头还是被插在矛尖上了。
一个少女,她的心能有多恶?她生前又究竟能做下什么不可饶恕的恶事?
如果,那用矛高举着她的头的人(通常肯定是男人),正是无论她怎样苦苦哀求也还是铁石心肠地杀死了她,并且在杀死她之前还奸污了她的话——那么,他便是一个地地道道、不折不扣、性情百分百残暴的暴民了,倘我们想象他高举着那颗插在矛尖上的少女的头,脸上一副乐不可支的表情,扭腰摆胯,迈着忘乎所以的“舞步”前行的样子;那便正是典型的暴民之凶残发泄后心满意足的样子。
然而我须声明如下:
我们是在以法国大革命时期“发生的现象”为例,而这对法国大革命也许是不公正的,甚至有诋毁之嫌。我的例子来自某些以法国大革命为内容的书籍,包括某些文学作品。那些书籍本身对法国大革命也许便持歪曲的态度。但法国大革命时期肯定是法国充满了血雨腥风的时期,这一点雨果在《九三年》中有令读者不寒而栗的描写。英国宣布为共和国之前的内战时期亦如此。
不论任何国家的血雨腥风的时期,都是暴民们所乐见的时期。
暴民基本上是不参与暴动的。因为暴动须有组织性和纪律性来保障成功。比如光复会的徐锡霖们当年所进行的暴动,暴民预先是混入不了的。暴动的组织者们鄙视他们,他们也绝对没有参与暴动的胆魄。
当暴动发生,暴民是密切关注的看客。
当暴动失败,暴动者被残酷镇压,暴民更是看客。不管哪一方胜利哪一方失败哪一方镇压哪一方,暴民都爱看。因为镇压往往是冷酷无情之事,能间接满足暴民残暴的心理快感。
而当暴动大获成功,往往会引发连暴动者们也始料不及的骚乱、混乱。而此时暴民便有事可干了,在乱中打砸抢烧杀。来得及奸淫妇女便奸淫她们,来不及便杀了她们。他们作恶时,“聪明”地呼喊着胜利者们庆祝胜利、仇视敌人的口号。这会使胜利者们困惑,以为他们是“自己人”。而他们那时乐得被视为“自己人”。因为“自己人”对“自己人”的暴行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内心里认为未免残暴,但却会错误地认为那是因共同的仇恨所至。一这么认为,便等于不反对了。
更错误的是,有时暴动的一方,为了声势浩大,明知暴民之不可靠,却利用之。
而凡是犯这种错误的,不论曰暴动也罢,造反也罢,革命也罢,没有不最终失败的。那时大多数暴民逃之夭夭,隐迹遁形了。而他们留给了镇压者们血腥镇压的正当理由——“镇压暴民”是不必手软的。
如果那个杀死了一个贵族少女,并将她的头插在矛尖的男人自我辩护道:“我这么做因为我比你们更仇恨我们共同的敌人啊!”
又如果当年我们是法国大革命的组织者,诸位,我们该怎么说呢?
我给出的说法乃是:“那你也必须被公开绞死!”
因为革命是人进行的事,而暴民是“民”外表的非人。
容忍了他们的暴行,便是容忍了对革命的玷污。
在古代,中国、外国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战斗终于决出胜败,获胜的一方下令屠城。而此时,军队集体成了暴民集团。在任何一本书籍中,任何文艺作品中,此类罪行都是人类诸宗罪中的首宗罪。
日军侵华期间,便一次次对中国人民犯下了那首宗罪。
中国之“文革”十年,也是暴行多多的十年。
我坚决反对“文革”十年全民都疯狂了的说法,更坚决反对全民皆有罪的说法。
几乎全民都被卷入了运动,这一说法比较的实事求是。
仅仅呼喊过口号,参加过游行,对别人进行过文字批判,并不足以被定性为暴行。
但活活将人打死肯定是暴行。后来的事实证明,当年全部被活活打死的人,与打死他们的人相比,无一例外都是好人,起码比打死他们的人好。
那么,打死他们的人其实是暴民。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暴民而已。
这难道同样不也是暴行吗?
那么干的难道不是暴民吗?
比之于将人活活打死的暴民,后者们罪轻一等。但即使罪轻一等,也还是罪轻一等的暴民。
“文革”十年中,暴行罄竹难书,暴民几乎哪一座城市、哪一个乡村都有。
暴民行暴需要“正当”的口号,当年“正当”的口号是“誓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如果今天有谁自辩他或她当年的暴行是由于“太革命了”,难道不是混账话吗?
我认为,暴民大抵都是天生的,是基因决定的坏种。
世道再乱,社会再不公平,但郑老栓不会成为暴民的。他即使日子过不下去,一横心投身革命了,他都不会是暴民。即使他后来又叛变了革命,出卖了同志,成为可耻的叛徒,他也还是成不了暴民。
闺土是那种即便打死他,他也不肯成为暴民的人。
连阿q也不会成为暴民,不论对小d、小尼姑、吴妈,包括假洋鬼子、赵老太爷,他都是下不去狠手的人。若有时够狠,他也就不是阿q了。他的基因决定,他对一切人都下不去狠心狠手的。他最大胆了,也就只敢调戏一下小尼姑,以及趁乱抢几样富人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