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你不配出现在她身边
锦一大早跟着家姐先去了医院,阿潮把自己跑车交给她,“今天去交赎身金,开车更安全。”
医院楼下,阿潮帮她理理头发,“今天交完钱,以后你就是诗丽婉公司的签约艺人了。你今天要把车子开到‘金东尼’门口,大声按喇叭,越嚣张越好......”
“人生不是始终花团锦簇,我也刚像个人没多久,日子过得好,我们就朝天看,日子过得不好,我们就夹紧尾巴做人,该得意时就得意,失意时一个人咽下苦水。要是得意时候还唯唯诺诺,那一辈子苦日子,没出头日。”
她讲广府话,拼凑这些成语很不容易,结结巴巴,锦笑,“家姐,你最近的确看书比较多哈。”
阿潮白眼一翻,车钥匙塞她手里:看不起谁!
金东尼老板左朗一副可惜的深情,锦与众位旧相识一一告别。
十岁,因瘦弱力气小,做不了杀手被查世良转手卖出,十一年来,被卖了三手,十五岁在金东尼表演,十八岁做了完整性别再造手术,彻底从男孩子变成女孩子。
人人都夸她,“锦,你天生做这行的,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只有锦知道,老天爷对她一点不好呢。如果有得选,她不想吃这碗饭。
昔日同行与她拥抱,“锦,日后发达不要忘记我们......”
多年相处,虽有龃龉,更多是同命相连的交情,互相洒一些眼泪,锦把她的化妆品、舞台裙、饰品都分给众人,走出金东尼的大门,白色的跑车泊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跑车旁站了一个男人,高而壮硕,不像是曼谷本地原住民。
他背影倒是熟悉——昨日晚上,在公寓楼下买炸猪排的男人?
是他吗?他跟我到这里做什么?
为什么站在家姐的车旁?
锦抄起门后拖把,慢慢走近,她用泰语问对方,“你有什么事?”
男子正脸对着她,伸出手,讲广府话,“锦,好久不见。”
锦细细看他眉眼鼻唇,眉骨隆起,眉毛浓密,浓密睫毛,鼻梁挺直,小麦色皮肤,很像是长开的一个故人。
可是那是个哑巴啊!
锦不确定,广府话问:“查浪?”
沈漓点点头,手臂还是伸出状态,“你认出我来了!”
他很惊喜。
锦很烦:查世良的走狗来做什么?
一拖把砸到他头顶,“你这个混蛋跟踪我做什么?”她担心,查浪的目标是家姐。
墩布在炎热潮湿曼谷,早已发臭,沈漓猛然受袭击,手臂格挡,可还是溅了脸上几滴脏水,他从锦手里夺过拖把,扔到一旁,他说,“我杀了查世良...”
锦犹疑看着他,沈漓直接掏出手机,给她看查世良死尸般躺在硕大白桶里的照片——查世良也老了许多。
“他这个时候已经死了。”沈漓说。
锦望了望四周,“我们找个地方具体谈吧。”她指指隔壁咖啡馆。
进咖啡馆之前先带沈漓用金东尼的洗手间洗了把脸,将沾上污水洗掉。
咖啡馆里,沈漓一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叫查浪,我叫沈漓。”
接着他把自己如何眼睁睁看着母父被杀害,如何蛰伏装聋作哑,再到如何杀了查世良、将他骨肉化成液体,统统都讲了,唯独没说他如何获得五千枚比特币的事情,这些钱是阿潮赚得,他信不过任何人,只信得过阿潮。
阿潮逃走前,曾对他说过,“我爱你”。
锦听得很认真,查浪,哦不,沈漓讲的故事很完整,逻辑完全自洽,可是这与家姐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杀了查世良,他就远走天涯,更名生活啊,世界这么大,我们全都是世界的弃儿,在哪里生活不能生活呢?
“你为什么要来曼谷。”对,是曼谷,不是泰国,泰国也很大,你去清迈、芭提雅...哪里都行,我们都可能一辈子不会见面的。
“锦,我怕我突然出现会吓到阿潮,你能不能私下安排我和她见一面。”沈漓说出了他的目的。
锦挑眉,“为什么要见家姐?”
“我们两个彼此相爱。”沈漓的脸上晕起羞涩,可惜肤色深被挡住了。
“彼此?”锦不信。
“她逃去大叻前对我说的。”沈漓笃信。
笑死!我要是家姐,当时换成一条狗看守我,我也会对它说“我爱你”的。
锦喝了口鸳鸯拿铁,“我要是你,我就劝你死心,不要再打扰她。”
沈漓不可置信,“我杀了查世良啊?”
“查世良是禽兽,你杀了他也是为你自己
报仇啊。”锦皱眉,想到阿潮这么多年苦痛经历,家姐也不比自己受得苦少。
“如果你真的爱她,你就应该尽早帮助她逃离查世良的磨爪,而不是捱到二十四岁。白白受了十五年痛苦。”
沈漓辩白:“我不知道的?”
锦冷笑,“你不知道?五十岁的男人整夜叫十来岁的女孩去她房间,莫说女孩是心甘情愿?她有得选吗?”
真的够了,你们永远不懂,她们没得选的,被逼着还要强装笑脸,到头来还被扣上“荡妇”的名头。
“查...哦,不,沈漓,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杀死查世良呢?八年前?十年前?你有的是机会!家姐逃走了,你才杀了他。”锦质问:你难道不是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