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刘备的青葱岁月(3)
第13章刘备的青葱岁月(3)
可是当公孙瓒学成归来,正准备意气风发、登上领导岗位之时,他的老丈人刘太守,却不小心犯了法,被传呼到廷尉双规了。当时的公孙瓒,他流着眼泪,换了身粗布衣服,冒充马车夫,亲自替老丈人赶车,送刘太守去廷尉那里交代问题。廷尉对刘太守进行了严厉的惩处,流放他到了日南。老丈人被充军发配之日,公孙瓒来到了北芒山,祭祀祖先,他高高地举起酒觞,大声祝祷:“从前,我是别人的儿子。现在,我是别人的臣子。我应该跟老丈人一块去日南,和老丈人一块在群众监督下劳动。不过呢,日南现在瘟疫流行,我去了的话,可能就回不来了,回不来就回不来吧,先在这里跟祖宗们说声抱歉……”
公孙瓒的表现,让当地人看着连连咋舌:“这孩子,唉,可惜了。”
于是公孙瓒陪同老丈人奔赴日南,行至途中,就听后面蹄声响起,有使者飞奔而来:“停下,刘太守,朝廷有旨,赦免你的罪过,赶紧回去继续做太守……”
当时公孙瓒就乐了:“好,这个结果好,我喜欢。”
没本事人有得混
此后的公孙瓒,青云直上,官运亨通,升到了辽东属中的长史。
长史这个怪官,始设于秦朝,起初就是个秘书长。但到了汉代,这个职位逐渐向武职靠拢。等到公孙瓒出任这个职位,长史已经莫名其妙地演变成了带领骑兵巡逻边防的武职了。
公孙瓒的任务,就是每天带一队骑兵,沿着边防的要寨巡逻。这一天公孙瓒正率了几十名骑兵巡逻,忽听呐喊声突起,就见一支鲜卑骑兵,人数有几百人,十倍于公孙瓒,突然杀了出来。
公孙瓒急忙逃到边防线上的空亭里,把门关好,耐心地等着鲜卑骑兵离开。
可是那鲜卑骑兵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呜嗷怪叫着,打谱要向亭子里的公孙瓒发起进攻。
当时公孙瓒就知道不对劲了,说:“弟兄们,咱们中头彩了,人家这是冲咱们来的。这来的都是猎头族,要砍了咱们的脑袋,拿回去给他们女朋友做定情信物。咱们要是害怕的话,就一个也活不成了,如果拼一把的话,说不定还能有几个活着回去。”
于是公孙瓒狂叫一声,带领手下骑兵冲了出去,不要命地和鲜卑骑兵对砍了起来,一边砍一边逃命。他带的人被砍死了一半,剩下来的成功地逃脱。
此战奠定了公孙瓒在边荒的无上地位,获得了白马将军的称誉。此后他征讨乌丸,乌丸贪至王兴族向他投降。当一事无成的刘备来投奔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升中郎将,封都亭侯。
昔日的同窗,刘备还处于草根阶段,公孙瓒却已经名成天下,这其间的差距,着实耐人寻味。但是,公孙瓒虽然功成天下,但他也有个怪毛病。
他不喜欢有本事的人。
史书上说,公孙瓒这个人,不喜欢有本事的人,只喜欢酒囊饭袋。他用人也是这样,有本事的人,在他这里即使是饿不死你,也活活气死你;没本事的,就会受到公孙瓒的信任与重任,飞黄腾达是必然的结果。
对此,公孙瓒解释说:有本事的人,即使你重用他,他也不会感激你,因为他有本事,会认为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而没本事的人,你给了他机会,他当然会感恩戴德,感激涕零。所以我的用人原则就一条,单看你有没有本事,有本事的去死,在老子的地盘上,没本事的人才有得混!
那么刘备这个人,算是有本事的人,还是没本事的人呢?
这个很难说,尽管史书中瞪眼瞎说刘备喜怒不形于色,但从他两次弃官的行为上来看,他的喜怒很形于色,多少有点举止莽撞的愣头青的风格。
但刘备的优点,是好为人下,就是见到老大他就服气。这一点,却是绝大多数年轻人做不到的,这也是刘备比别人有出息的根本原因。
孔子曾经分析一种人的性格: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为小人。这里说的近之不逊,是说有些人,对别人的观察,专注于寻找对方身上的缺陷与毛病,却单单忘记了,对方能够在有这么多毛病的情形下,还能够获得别人肯定,那必然有着更值得你学习的长处。一旦你忽略对方的长处与优点,只盯着缺点的话,则必然是不逊,也就是瞧不起对方,不尊重对方。
这种对人的不尊重,平时也未必有什么大麻烦,毕竟你不尊重一个人,他总不能吃了你。可到了关键时刻,对方肯定不会无私地帮助你,相反会趁机踩上你两脚。所以这些近之不逊的人,人生的发展是没什么前途的。
刘备无疑是个有本事的人,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让自己表现得像个没本事的。史书上说他不喜读书,喜欢遛马,这种大老粗的风格,颇得公孙瓒赏识。再加上他愿意感激公孙瓒,所以就赢得了公孙瓒的认可。
于是公孙瓒替刘备上表,要求给刘备升官。结果刘备又弄到了一个官,官名叫别部司马。这是个比连长小一些,比排长大一些的怪官,相当于个副连长。
再此后,刘备捞到的鸡肋县令,也凸显出其实用价值,因为他是从县令职位上退下来的,属于梯队干部。所以呢,他也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再度出任平原县代理县令,最后则成为了平原县的国相。
刘备的人生事业,终于进入了上升时期。而这也就意味着他开始阻碍了别人的路,这个平原县令,抑或是平原国相,如果不是他老兄一屁股坐在上面,肯定是要任命别人的。现在他老兄把位子霸住了,这就意味着别人鸡飞蛋打。
仇恨在滋生,愤怒在增长。刺客,终于于暗夜时分,悄悄地摸到了刘备的枕头旁。
要和男人一起睡
查关羽和张飞的简历,这俩活宝终于在历史上再度现身。
头一次他们出镜登台,是刘备于涿县募兵。关羽当时有罪案在身,是一名红脸盘的逃犯,谋食不易,就来刘备这里谋生。张飞的来历则是语焉不详,但他却是个富二代,偏偏和关羽一道,成为了刘备的护卫。
此后二人的档案呈现出大面积的空白,而刘备自己的叙述也显得疑点重重,但在平原县这个奇怪的地方,他们仨的简历呈现出了奇异的丰富多彩。
关羽和张飞的简历上说,在平原县,刘备将自己以前那个别部司马的怪官,给了他们两个,让他们分别统领军队。此外,刘备还和他们两个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情谊像兄弟一样深。
平原县的住房,有这么紧张吗?难道这仨领导,才分配到一间屋子?
住房肯定是没有这么紧张,但刘备非要和关羽、张飞睡在一起,估计除了三人在一起开夜谈会、商量事情之外,还有一个安全的考虑。
在有关于刘备的史料中说,当刘备出任了平原相之后,引发了当地一个叫刘平的人的强烈不满。
这个刘平之所以名垂历史,是因为他不像后世人那样,对刘备景仰有加。相反,作为同时代的人,刘平左瞧刘备不顺眼,右看刘备没出息,一句话,他瞧不起刘备,觉得一个男人活到刘备这份上,赶紧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但是刘备非但没有买豆腐撞头,相反,却出任了平原相。这让刘平震惊之余,感受到极大的羞耻。
丢人,真是太丢人了!刘平想,我堂堂刘平,竟然落得个在刘备手下打杂,这要是让人知道了,我还有什么脸活下去啊!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生活在无尽的屈辱之中。刘平决定:我必须要立即行动,拯救自己的人生,让自己活得像个人样,以后的史官写到我的时候,也不至于太过丢人。
于是刘平吩咐自己的手下,从外边找来一个人,问道:“我听说,你是这个行业内最优秀的?”
对方:“马马虎虎吧。”
刘平:“那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你呢?”
对方:“你听说的人,都已经死了。”
刘平:“……嗯,有道理,很有道理。像你们这些干杀手的,讲究的就是事了拂身去,不留功与名。一旦把自己弄成名流,那就意味着彻底的失败。”
对方:“或许吧。”
刘平:“听说过刘备吗?”
对方:“没有。”
刘平:“就是刚刚升任平原相的那个。”
对方沉默。刘平满意地点了点头,把一包金子推过去:“你或许知道,我刘平是何许英雄人物,而今却被刘备这种下三烂骑在脖颈之上。等日后史官写史书的时候,提到我刘平的悲催职业生涯,就难免会提到刘备,让刘备沾我的光也混进史书里,这事我越想越是窝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