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总归家·娇夫做饭 - 雷总的迟钝小娇夫 - 水喃月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霸总归家·娇夫做饭

霸总归家·娇夫做饭

电梯下行的金属壁映出雷季轩的轮廓,领带已松开半寸,袖口卷至腕骨。他将西装外套递向身后,程特助接过时指尖擦过衣料内衬,低声确认:“周三甜点已预订,草莓大福加双层奶油。”

“嗯。”他应了一声,转身走出公寓大堂。

车行途中,右手始终插在外套内袋,指腹一遍遍摩挲那张便签的折痕。75c——不是滚烫,也不是温吞,是刚好能留住茶香却不灼口的温度。他记得凌兰君退烧那晚,嘴唇干裂却坚持说“不渴”,像某种倔强的自我惩罚。后来陈护士悄悄告诉他,病人有轻度脱水风险,但抗拒被动接受照料。

电梯抵达顶层,门开的一瞬,酸甜香气裹着油烟气息扑面而来。他脚步微顿,眉心轻蹙。这不是家政人员的服务时段,也不是外卖配送时间。玄关地灯泛着暖黄光晕,拖鞋整齐摆放在右侧,左侧多了一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鞋带随意散开。

厨房亮着灯。

他解下领带,搭在沙发扶手上,缓步穿过客厅。推拉门半敞,灶火未熄,锅中糖醋汁正咕嘟冒泡。凌兰君背对着他,穿着宽大的灰色卫衣,腰间系着明显偏大的蓝色围裙,带子在他瘦削的腰后打了两个结才勉强固定。一缕黑发垂落额前,发梢沾着星点面粉,像是不小心碰到了敞开的调料罐。

油锅突然“噼啪”一声爆响,溅起几点金黄油星。凌兰君猛地后退半步,手一抖,锅铲几乎脱手。就在此时,一只修长的手从侧后方伸来,稳稳复上他的手背,五指收拢,与他一同握紧了滚烫的锅铲柄。

“小心。”雷季轩的声音贴着耳后响起,低沉而克制。

凌兰君浑身一僵,耳尖瞬间泛红。他没敢回头,只是咬住下唇,指尖不自觉地蜷缩了一下。两人手掌交叠压住铲柄,掌心隔着薄薄一层布料传递着热度——不仅是锅铲的余温,更是彼此脉搏的震颤。

雷季轩没有立刻松手。他顺着动作顺势向前一推,帮其完成最后的翻炒,收汁均匀后才缓缓撤力。他的指节因用力微微泛白,喉结滚动一次,终未多言。

灶台边的手机屏幕亮着,停留在某烹饪app的教学页面,标题是《零失败糖醋排骨》。视频进度条停在第8分12秒,正是“大火收汁、注意防溅”的提示环节。浏览器历史记录已被清空,但缓存文件夹里仍留着连续三天的同类搜索:**“如何让糖色不苦”“新手颠锅技巧图解”“糖醋比例记不住怎么办”**。

凌兰君低头看着自己被握住的手,忽然轻声开口:“我……看教程学的。”

声音细若蚊呐,尾音微微发颤。

雷季轩“嗯”了一声,转身去拿碗筷。抽屉拉开时发出轻微摩擦声,他取出两只瓷盘,又迟疑片刻,换成了更深的骨瓷碗——更适合保温。摆放位置也做了调整:主位依旧靠墙视野开阔,但副位稍稍挪近了些,缩短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厨房重新安静下来,只有抽油烟机低鸣运转。凌兰君低头整理围裙,发现左边带子已被捏出一道深褶,布料边缘微微起毛。他想扯平,却发现那是雷季轩方才握过的那一侧。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终于敢擡头,却只看到对方挺拔的背影。

“刚到。”雷季轩将筷子并排搁在碗沿,“闻到味道就进来了。”

凌兰君手指一顿。他本以为对方会晚些回来,甚至可能今晚不归——毕竟上周三并购案进入关键期,雷季轩曾在办公室连熬两夜。为此他特意提前两小时开始准备,反复核对步骤,连排骨焯水的时间都用计时器精确到秒。

可现在,人回来了,菜也快好了,他却不知该说什么。

“会不会太甜?”他小声问,“我看评论说有人喜欢偏酸一点……”

“不会。”雷季轩打断他,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这个比例正好。”

其实他根本没尝过。但他记得凌兰君发烧那晚,陈护士喂药时顺口提了一句:“他清醒时最爱吃甜食,便利店收据上七成是蛋糕和果冻。”

凌兰君怔了一下,随即低头笑了,眼角弯起细微弧度。他取下围裙,叠好放在料理台一角,动作笨拙却认真。洗手时水流太大,溅湿了袖口,他也不急着擦,任由水珠顺着腕骨滑落。

雷季轩站在餐厅中央,目光落在餐桌中央那盘糖醋排骨上。酱汁浓郁,色泽红亮,几粒芝麻点缀其间。旁边还有一碗清炒菠菜,绿得鲜嫩,显然是刚出锅不久。

他忽然想起什么,走向玄关鞋柜下方的储物格。那里放着一个密封盒,里面是程特助按指令采购的各类应急用品:创可贴、退烧药、润喉糖……以及一小包独立包装的儿童画笔。

那是三天前的事。凌兰君退烧后首次独自外出,程特助跟踪拍摄的照片显示,他在文具店门口停留了十七分钟,最终买走一套荧光马克笔。收据背面写着一行字:“给咖啡馆小孩画拉花图案用。”

雷季轩将那包画笔放回原处,手指触到盒底另一样东西——一张折叠的便利贴。他拿出来展开,上面是凌兰君的笔迹:

**“学做菜”**

**“买米”**

**“交水电”**

**“别忘林小夏生日”**

**“试做他喜欢的味道”**

最后一行字迹略显潦草,墨迹在纸面微微晕开,像是写的时候手有些抖。

他将便利贴重新折好,放回盒中,合上盖子。

回到餐厅时,凌兰君已经端着汤碗走出来。两人视线短暂相接,又迅速错开。

“鸡汤炖了一个多小时。”他说,“没放太多盐。”

雷季轩点头,在主位坐下。刀叉早已备好,但他今天选择了筷子。夹起一块排骨送入口中,外焦里嫩,酸甜适中,肉质软而不烂。这味道谈不上惊艳,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熟悉感——不是味觉记忆,而是某种更深层的情绪共鸣。

就像五年前纽约街头那个雨夜,少年死死抓着他西装外套的样子。

那时他以为自己在救人。

现在才明白,有些人走进生命,是为了教会你如何被救。

凌兰君坐在对面,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像在接受评审的学生。直到看见雷季轩又夹了一块排骨,才悄悄松了口气。

“够吗?”他问,“还有米饭。”

“够了。”雷季轩放下筷子,擡眼看他,“以后不用做这么多。”

“可……”

“我不是说不喜欢。”他打断,声音轻了些,“是怕你累。”

空气静了一瞬。

凌兰君低下头,手指无意识摩挲着碗沿。那动作很轻,却让雷季轩想起医疗报告上的描述:“患者紧张时常出现重复性肢体行为,如咬笔帽、搓纸角。”

他忽然起身,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过去。

“喝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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