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2章第十一章赭 - 孰能不朽 - 都广建木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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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章第十一章赭

第852章第十一章赭

一子与诸子孰轻孰重,这是一道因人而异的选择题。

人与人的价值是不同的,亲生骨肉亦然。

若一子是家族未来的掌舵者,要负担整个家族的兴衰,自然一子重于诸子,历史上不乏这样的记载。旧贵族时代,贵族政治争斗落败,逃命时无法带走太多人,便只带走父母与做为继承人培养的长子,配偶与诸子统统舍弃。不是不爱诸子,而是长子做为继承人培养,自幼接受最好的教育,家族资源高度倾斜,一个人便占了家族资源的大头,而投入在诸子身上的资源全加起来都不如长子一人。权衡利弊,舍诸子虽疼,却不似舍长子那么疼。

若一子不是继承人,自然诸子重于一子。

伯鱼虽是做为继承人的长子,但旧时代的长子存在被次子干掉取而代之的后顾之忧,伯鱼却没有,绝对长子继承制下他天然继承所有家产,哪怕他死了也轮不到次子上位。这样的长子,含金量与旧日家族长子无异天与地,自然也不能与旧时代长子一般一人之命重于诸子之命。

见赭心意如铁,父母与伯丹只得接受选择题。

送走父母与伯丹,赭转身去寻正在保养乐器的青蘅,将过继的事同青蘅说了说,他现在不是未婚,过继这么大的事自然不能他一个人拍板。

“阿父阿母膝下八子,除我之外皆已有自己的子嗣,便是最小的季友都有两子,养家甚为辛苦,虽愿意接受伯鱼之子,但他们能给的生活条件还不如不过继,至少做为伯鱼长子,他还能继承大兄所有家产,但做为伯鱼之子,他也要承担被伯鱼连坐的后果。”

“名义上过继,实际上还是你大兄抚养不可以吗?”青蘅问。

“伯鱼之子过继之后便不能再继承家产,继承人会变成大兄的次女。虽是亲兄妹,但感情....不太好。”赭颇为无奈。

绝对长子继承制比旧的长子继承制有一个非常好的优点,以前的长子需要考虑弟弟妹妹,哪怕不都拉拢也需要拉拢几个,毕竟更换继承人不是稀奇事,为了不被换掉,长子需要增加筹码;如今的长子们,完全不需要,法律与辛筝坚定的支持他们的继承权,父母想换继承人,只有一条路:杀掉长子与长子所有的后代,否则次子哪怕是人中龙凤也不能继承家业。

伯丹与仲青性子好,再加上父母年轻时都很忙,没时间带孩子,因而弟弟妹妹都是长兄长姐手把手带大。手足感情甚笃,不然也不会在父母给余子们置办宅邸时愿意出钱补贴,弟弟妹妹们有困难时也会积极帮忙。

伯鱼就不一样,他出生后赭的父母开始让儿女逐步接手与打理家业,空闲时间多了便开始带孙孙。伯鱼大部分时间都在吃喝玩乐,与弟妹们相处的时间还不如弟妹们同从弟从妹们相处的时间多,相处的时间少,便是一母同胞也亲不了。

更别说弟妹打小就要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学习,伯丹不学无术却什么都有,正常人很难心里不平衡。反正对伯鱼的妹妹抚养兄长的子女不要抱有希望,能掏点钱都是看在父母的面上,给予自己长子的良好待遇,做梦。

赭为难的继续道:“伯鱼这一辈中,冠者只四人,成婚者两人,有子者只伯鱼,若是过继,伯鱼之子便会成为来日继承他们所有家产的长子,他们日后有了亲子也会因为余子的身份而不能继承任何家产。”过继兄弟/从兄的孩子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建立在不损害亲子利益的前提上。

综合下来,想让伯鱼之子不被连坐,过继之后生活水平又不下降,只能是过继给赭。

青蘅问:“你与你大兄的感情很好?”

赭点头。“我少时都是他照顾我,时常为我求医问药。”虽然出发点有一半是为了不养弟弟一辈子,纵是如此也很可贵,换个人可能就不是通过治好弟弟让弟弟来日能自力更生解决问题,更可能是让体弱多病的弟弟夭折,不仅能解决问题还能省一大笔钱。

青蘅道:“那孩子叫什么?”

“庆节。”

青蘅道:“若他的父母同意,他以后便是你我之子。”

赭感激的握住青蘅的手:“多谢。”

“你我夫妻,用不着如此客气。”

“可你不喜稚子,却为我同意过继,我不能不感激。”

“我若讨厌稚儿便不会与无忧相处甚佳。”青蘅笑道。“我只是不想生育。”历史上那些留下了的后代玉主要是能看到没有神子时巫宗干的事必定后悔留下后代,前车之鉴那般惨烈,她是绝对不会给巫宗利用她子孙后代的机会。

赭一想也是,青蘅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给无忧准备一份,松了口气。“你不讨厌就好,不过稚子都很麻烦,你平时也忙音律,我也忙公务,都没多少闲暇,我会雇仆佣,平时便让仆佣照顾他。”若相处不来也可以当家里多了个客人。

青蘅闻言也松了口气,不是每个孩子都打小听话懂事,便是看似听话懂事的无忧那也是被辛筝给揍的,便是她自己,幼时也吃过不止一顿竹笋炒肉。她不讨厌孩子,却也不想花费太多时间精力在孩子身上。

对于将独子过继出去,庆节的父母都没任何异议。

伯鱼的妻子在伯鱼杀人后便言伯鱼一定会出事,迟早祸及家人,利落的跟伯鱼离了。而庆节继承的是伯鱼的姓氏,因而和离后抚养权属于伯鱼,过继与否便不需要考虑已离婚的前妻意见,只需伯鱼点头。而伯鱼自顾不暇,赭愿意接受庆节,高兴还来不及。

在青州与扬州犯下杀人罪后果可不一般,准确说,在青州与扬州,杀人不会被判死刑。

辛筝对于青州与扬州的死刑犯处置不同于旁的州,旁的州都是杀人偿命,核实之后就处斩——辛筝废了秋后处斩的传统。

涉及到人命的案子,地方一审,邑郡再审核一遍,帝都最后审核一遍,三道审核都没问题就处死凶手,不用专门等秋日。

青州与扬州则不用处死,三道流程走完后将死刑犯打包送去林精城,林精城有一座特殊的监狱。这座监狱给犯人的待遇超好,一日两餐,餐餐饱食且有肉,居住环境也很舒适。狱卒会监督犯人将牢狱收拾得干干净净以防止疾病滋生,犯人病了也有良医与好药,都不用犯人花钱收买狱卒。

帝都专门用来关押□□的高级牢饭待遇都没那座监狱条件好,而这么好的条件自然不是为了善待罪犯——辛筝但凡有点人道精神就不会将刑期超过三年的罪犯当消耗品使用,大部分重刑犯在刑期结束前便已去往黄泉。

那座监狱属于青婧,近些年青婧每隔就会醒几日,这几日会从监狱里提人做实验,因着辛筝一直都会提供材料,因而青婧做实验时非常阔绰,不吝惜材料,反正消耗完了可以再找辛筝要。

青婧的不吝材料使得她每次沉睡时,监狱中的材料必定折损超过九成,剩下一成是命硬。然命硬也不是好事,监狱会继续好吃好喝好药的养着他们,待青婧下次醒来重复使用,命不够硬的材料则埋入建木树下当肥料。

青州与扬州两州犯了死罪的人十个至会自尽的风气,青婧居功至伟,更有许多罪犯招供时只一个条件:让自己上刑场被砍头,不被送给青婧。

托这些用招供换砍头的罪犯的福,辛筝最开始只是将青州的死刑犯送给青婧,但这些罪犯不要脸的跟官方做生意,官方为了情报不得不妥协,送给青婧的材料便不够用了。青婧大怒,给辛筝写信控诉青州官吏们侵/犯了自己的利益,要求严惩,将官吏们的血亲交给自己补充缺口。

辛筝自然不可能将官吏们的血亲送给青婧补缺口做为惩罚,只是略施小惩以惩罚青州官吏擅自批准罪犯砍头,但问题还是要解决,不解决的话青婧一定会去拜访青州官吏们的血亲,因而最终结果为扬州的死刑犯们与青州的同类同享特殊待遇。

伯鱼与两州之地那些招供的罪犯一样,不愿体验顿顿有肉的贵宾罪犯待遇,知道赭心意已决时第一反应便是拽根绳子准备上吊,得知赭给自己留了一条生路才扔掉绳子。

“你按我的安排做便不会被送给青婧,争取流放。”赭道。

伯鱼感激涕零,虽然流放也很苦,也可能因为危险的工作而殒命(流放的罪犯在流放地需要做苦役),但再苦再危险都好过送给青婧。

虽然敲定了伯鱼的结局,但赭也马上行动,先去乡里祭了祖,之后才与伯鱼一同去官署办过继手续。

过继在人族是一件很郑重的事,过继的孩子会在法理上成为另一个人的孩子,而辛筝制定法律继承了旧时代的一些东西:哪怕不是亲生的,法理上是才是,便是亲生的,法理上不是就不是。

幽篁集便有两个代表案子。

第一个案子,生父告其女不孝,其女靠经商累积十万钱的家财,却任生父自己潦倒贫困,最终结果是被告无罪,原告因反坐被定罪。

这个案子是幽篁判的,理由是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若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告子女。但案子里的女儿已经过继出去了,是别人的孩子,与生父生母只是亲戚。法律只要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并不要求子女对亲戚有赡养责任,因而幽篁认为原告纯属诬告,而人族律法有一罪名反坐——

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查清是诬告后被告无罪释放,原告要承担自己诬告别人的罪名。

第二个案子发生在百年前,有人因为一直没有孩子而过继了一个孩子,但数年后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便苛待过继的孩子。后来这个人病死,过继之子与亲子因为家产而诉之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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