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老鹿王哈克(1)
第9章老鹿王哈克(1)
我决定用第二人称撰写这篇动物小说。困难的是,现有的词汇中,只有专指人物第三人称的“它”,而没有相应的“你”;“你”是单人旁,用于人的。我无权像古代的仓颉那样去造个字出来。我只好向尊贵的人类借用这个“你”字。我郑重声明,我绝对没有想要亵渎人类尊严的意思。
————作者关于小说人称问题的说明
一
你在这个世界上已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
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跳了;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尕玛尔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头,你肯定就要掉队了。
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浑身痉挛,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在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尕玛尔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鹫当做晚餐。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
那么究竟该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找寻一处猎人和食鹿类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尕玛尔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类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
你想得神魂颠倒,想得身心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
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儿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身影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这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二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饿所以才跑到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尔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尔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头两岁的小鹿。尽管雪豹也凶残,也令鹿讨厌,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走小鹿后,雪豹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尔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
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今天已经是四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然会袭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老狼腹中的鹿累计已达十四头了。
你愤慨老狼使你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进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粘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渴了又回到鹿群来。
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率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高气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青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一百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仓皇逃命。
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就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
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七天七夜,越过两条湍急的河流,翻过四座山冈,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两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跑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
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三天。第四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稀稀疏疏散落着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跑了七天七夜,还白白损失了两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嗥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两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崽,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