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 - 借一支春花予少年 - 余言树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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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一开,程彻随之将她揽进怀里抱着,也不说话。

他身上衣服被雨点打湿,带着夜里微凉的潮气。

像只无家可归,失魂落魄的动物。

林时初也抱着他,有点心软,“怎么了,怎么今天就回来了,我以为,怎么也得到明天呢。”

“寄回尧山的钥匙,我今天才看见。”程彻手机也没充电,看完那一封信,拿起那把钥匙就往回赶了,“我不知道,这么多年,我从来都没在意过。”

当年分开的时候断的那么彻底,他也压根没想过林时初还会联系他。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林时初默了一瞬,“我还以为,寄丢了。”

“那个梦里,你爸爸又打你了,你不服软,不回家,一个人走在寒冬雪地里,我们程同学,好让人心疼的。”林时初抓着他胳膊,缓缓开口,“我也想,把我的房间让给你,让你凑合当个家。”

那好歹,是个有屋顶的房子,不至于挨了冻。

“林时初,你给我的东西,我总是慢一步才发现。”

林时初离开尧山的前一天晚上,放在茶几上的信,也是几经辗转,才被他看见。

眼前,姑娘将他抱得更紧些,“林时初喜欢程彻,这句话,永远都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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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十五岁之前是个丁克,结婚生子,这两件事根本就不在我的人生规划里,可直到三十五岁遇到我爱人的那一刻,我脑子里就一个念头,我想跟她结婚。”

程彻坐在工作室的沙发上看着林时初摆弄地上那几幅画,没来由的,想起刘爽说的这句话。

林时初长发微卷,散在身后,短上衣外面搭了一件质感柔软的披肩,显得整个人都像化水了似的柔软。

林时初弯腰给这几幅画拍个全家福,没回头,“你坐的这个沙发我刚刚也坐了,很舒服,是本来就在这儿,还是你买的。”

“本来就在这儿。”他还没顾上买。

“我也想买个一模一样的,有牌子吗。”

“等会儿找找标签。”

林时初拍好照,满意转过身,忽然想起问他,“你吃饭了吗。”

从尧山到临市才能坐飞机,这么折腾一遭,最快也得四个多小时,现在刚刚九点,算算时间,他应该晚饭还没顾上吃。

“还没。”他眼睛瞧着她,是真没觉得饿。

林时初也察觉到他今晚怪怪的,程彻眼睛一刻不移地黏在她身上,像是一眼没看着,她就要丢下一只水晶鞋,坐上马车消失不见。

林时初拿起手机,在软件上翻了翻附近的饭馆儿,“这么晚了,去吃点什么。”

“吃不吃都行。”

早上去,晚上就回来了,这一天都在赶路,程彻这会儿有点累,也有点儿懒,懒到根本不想动,只想这么静静看着她。

两天不被她催着,这敷衍自己的毛病又上来了,林时初皱了下眉,“不吃你真的会后悔。”

程彻懒懒散散地点头笑了,“行,去吃,我手机关机了,你说吃什么就吃什么。”

这附近林时初也没来过,随机挑了一家做韩式部队锅的小店进去。

结果,不幸踩雷。

程彻吃进去一片涮牛肉,刚嚼两下,纳闷儿这种薄薄一片的牛肉卷,是怎么做到比老大爷的印花鞋垫还硬的,他嘴角带笑,嗓音疏懒地揶揄她,“这就是你说的,不吃后悔。”

林时初也在嚼,隔着腾腾热气跟他对视一眼,忽然也想笑,“咱们俩这么嚼一晚上,明天脸都要大一圈。”

“吃两口别的得了。”程彻从锅里拨了块清汤寡水的嫩白菜,也就这东西能吃。

林时初看他是真不记得,“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他擡眼看过来,忽然被问到,还有点茫然。

“今天立秋。”林时初点明这两个字,眼睛被这热气熏着,仿佛含了水,“我们在一起吧。”

程彻前两天还想着这回事儿,今天是真忘了。

就着跟前这一顿不怎么好吃的饭菜,程彻点了点头,“好,在一起。”

他们两个其实早就像情侣一样在相处了,在不在一起,不过只是一个说给别人听的称谓。

话虽如此,林时初到晚上睡觉前都还在想,程彻这反应,是不是过于淡定了一点。

还是说,男人都这样,情绪上对这些不敏感。

虽然林时初也没想着要他昭告天下,把微信头像背景等等全换成她,搞得像高中生藏不住事儿的恋爱。

但程彻整个人态度过于坦然了,坦然到让她有点儿小小的后悔,她是不是,太容易让他得到了。

这点睡前的想法,在次日清晨得到了验证。

早上九点多,林时初睡醒习惯性地往手机里一翻,没他的消息。

你瞧,明明之前还发早安晚安的,不论是上班还是周末都雷打不动,结果现在一个字儿都懒得发了。

她戳着手机,恶狠狠敲下一串字:【天下的男人,果真一个样儿。】

这句话敲完,林时初迟迟没摁下发送,觉得多少有点儿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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