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福尔摩斯全集(三)》(6)
[90]杰瑞·尼尔·威廉姆森在《尤其是你的眼睛》一文中把这个场景作为福尔摩斯全集远视的证据。他认为这里有福尔摩斯全集是神秘“远视眼”的证据:他能够看清军士手上的刺青,但是没有华生的帮忙他读不了信上的文字。不过,正如医学博士理查德·l.沃特在《看这里,福尔摩斯全集!》一文中标记的那样,正典中关于福尔摩斯全集的视力有很多矛盾的情况。比如,福尔摩斯全集能毫不费力地阅读一本“小型棕色书卷”(详见后文注释150),那上面的文字显然是小号印刷体。特雷弗·h.哈尔在《逝去的福尔摩斯全集》一文中推断出福尔摩斯全集因为吸烟严重而患上弱视,甚至面临完全失明的危险。万特医生的推测则比较有趣,他认为福尔摩斯全集一只眼睛近视,一只眼睛远视,而且他还为这种情况发明了一个新词“屈光参差”。
[91]悬疑作家小约翰·巴尔在《贝克街的早期生活》中指出,葛莱森的这句话和莱斯特雷德后来的那个问题“你怎么认为,先生?”都说明福尔摩斯全集在苏格兰场已经有别于“普通市民”。在巴尔看来,通过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全集的引荐,夏洛克·福尔摩斯全集成了一名英国政府的密探,“很可能充当过英王信使这类职务,从事独立机密的工作。英王信使负责亲手递送机密文件,地位独特,可以去大英帝国的任何地方,拥有特权。"r.k.莱维特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在《福尔摩斯全集的收入》中认为,苏格兰场警官私下雇请了福尔摩斯全集,目的是为了增加其专业声誉。
[92]这句话的意思是“保持现场一切事物不变”,即在原来的位置。
[93]尽管葛雷格森在五个案子中曾经出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希腊译员》《威斯特里亚寓所》和《红圈会》,《血字的研究》是他唯一一个完全参与的。
[94]这是正典中唯一一次两位苏格兰场探长侦办同一桩案子。盖文·布里德提出这样的疑问,既然二人不合为何还要合作调查呢?他推测,可能两位探长是为了向大洋对岸的同胞示好,显示他们有能力侦破来自俄亥俄州克里夫兰市的美国人伊诺克·j.德雷伯被杀案。华生从未提到过葛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的警衔。伯纳德·戴维斯认为二人当时仅仅是侦查巡官,这种说法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存在价值。
[95]根据威廉·s.巴林-古尔德的判断,离贝克街最近的出租马车招呼点位于多塞特街街角,仅一个路口远。
[96]小约翰·巴尔指出过,福尔摩斯全集是“英王信使”(见注释92),他对功劳无所谓的态度只是为了掩护自己的官方身份。巴尔认为,“福尔摩斯全集肯定不是历史上第一位否认自己真实职业身份的秘密特工人员”。
[97]那些由提琴制造家安东尼奥·斯特莱迪瓦利(约1644-1737)制作于意大利克雷莫纳作坊中的小提琴,长期以来因为出色的设计和纯粹的音质而饱受好评。1666年,当斯特莱迪瓦利师从尼科洛·阿马蒂时,他开始在阿马蒂原来的琴样上进行改进,并在琴身刻上制造者的名字和年份(不过仅凭一个标记未必能证明琴的真伪)。斯特莱迪瓦利最好的作品都出现在1700年后,那时他生产的乐器都以现代小提琴的设计和品评作为标准。在约翰·米德·福克纳《失落的斯特莱迪瓦利》(1895)一文中,有一段描述与此相符,一把斯特莱迪瓦利出现在一个旧橱柜里,它是“亮红色的,漆色光泽柔滑,琴颈部分比普通小提琴稍长,涡卷形装饰肆意奔放”。在斯特莱迪瓦利1100件小提琴、大提琴、竖琴、吉他、曼陀林琴和中提琴作品中,大约有650件幸存至今。约瑟夫·纳吉瓦里教授是一位研究斯特莱迪瓦利的专家,他在《科学美国人》的一篇文章中把“斯特莱迪瓦利琴的声音”称为“非常生动,声音飘忽不定,不时颤动,像烛光般闪闪烁烁”。也有人不相信斯特莱迪瓦利能生产出如此极致音色的琴,有人认为他造琴的高山云杉木有着特殊的密度,也有人推测他对木制进行了特殊加工来影响音色。当然,还有人相信,除了材质的原因,这位小提琴制造家利用几何学原理设计了琴身。福尔摩斯全集本人就拥有一把罕见的斯特莱迪瓦利小提琴,《硬纸盒子》中,他告诉华生自己是如何“狂喜地花了五十五个先令就从托特纳姆宫廷路的一个犹太掮客手里买下这把至少值五百个畿尼的小提琴”。
[98]16至17世纪,小提琴制作家族阿马蒂家族居住在意大利克雷蒙纳,这一家族的创始人安德烈·阿马蒂(1520-1578)开创了“克雷蒙纳派”,他所制提琴的平面和外观设计经过不断改进后就产生了完美的斯特莱迪瓦利小提琴,为现代小提琴提供了基础式样。安德烈·阿马蒂的孙子尼科洛·阿马蒂也许是这一家族中最著名的小提琴制造家,他的学徒安德烈·瓜尔内里(1626-1698)同样是一名杰出的手工艺人,经尼科洛·阿马蒂制造的小提琴优雅精致、音色美妙,代表了阿马蒂家族的最高水准。尼科洛的儿子吉罗拉摩(1649-1740)继续经营着家族产业,但他制造的小提琴的质量却不及父辈和祖辈。另一些制作斯特莱迪瓦利小提琴的制造家们在克雷蒙纳派的基础上开始向现代小提琴潮流靠拢,琴身变得更加轻薄,能产生更大的共振效果,制琴的木质厚度、抛光类型和其他细节同样有所改变。但是根据《英国百科全书》(第九版)中的详细描述,最终“大部分小提琴,无论制造者的优劣,都是斯特莱迪瓦利小提琴的复制品”。盖·沃拉克在《福尔摩斯全集和音乐》一文中提到,福尔摩斯全集忘了提及克雷蒙纳第三大小提琴制造家族:瓜尔内里家族。沃拉克推测,“可能福尔摩斯全集为了更详细记述斯特莱迪瓦利小提琴,故意避免了其他家族的知识(他早先告诉过华生那番‘无用理论占据有用空间’的说法)”。
[99]这一理论在正典中一再重复。《波西米亚丑闻》中福尔摩斯全集几乎给出了最明确的定义,并又在其他案件中有类似表述。《威斯特里亚寓所》:“我还没有掌握全部事实,不过我不认为有任何不可克服的困难。然而,就凭面前这些材料来争论,那是错误的。你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在摆弄材料,自圆其说了。”《硬纸盒子》:“我们接触这个案子的时候,心中完全无数。这往往是一个有利条件。”《吸血鬼》:“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赖盖特之谜》:“我决心不持任何偏见,而按照事实给我指引的方向走。“《格兰其庄园》:“如果我没把事情看成理所当然,没有被编造的事实搅乱我的思想,如果我这时再去察看一切,是不是会得到更多的实证呢?我相信一定会的。”《第二块血迹》:“事情还没有发生便得出看法,这样做是极大的错误。"t.s.布莱克尼认为,“对这一主题的大量引述显示,福尔摩斯全集非常不赞成在证据不足的时候进行推论。然而,他自己的做法却与这种理论恰恰相反。《四签名》中,他误断了奥罗拉的藏身之地;《失踪的中卫》中,他又错误地把莱斯利·阿姆斯特朗医生当成了恶棍。福尔摩斯全集必须改变他的理论了,他对《黄面人》这个案子的判断是完全错误的。”
[100]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到底在哪里呢?(三条线索:劳瑞斯顿花园,斯威德姆上弄,萨克森科堡广场)h.w.贝尔和迈克尔·哈里森都认为布瑞克斯顿路上有一排四幢房子距离人行道有一定的距离。贝尔提到,“其实并没有其他地方有这种阻隔道路的四幢排房”,他在布瑞克斯顿路上定位了314-320号的四幢房子,完全符合华生的描述,“既然华生特别提到’3号’,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可能就是318号,作为伊诺克·j.德雷伯死亡现场的第三幢楼房”。迈克尔·哈里森与贝尔的结论相似,不过他认为那幢在布瑞克斯顿路的房子并不是临街的,他选择了位于152-160号的五幢符合华生描述的楼房。伯纳德·戴维斯在《起源书》中做了一些扩展分析,不同意上述二人的看法。华生下文描述说有条过道,左右各有一门,戴维斯推断,因此房子应该是双面临街的,两个方向都有门。布瑞克斯顿路318号(贝尔的选择)恰恰相反,是一幢单面临街的半独立房屋。而哈里森选择的房屋不仅单面临街,还缺少了前面的花园。戴维斯定位了布瑞克斯顿路329-335号的一组房屋,在路的东边,维拉路和圣约翰路之间。后文附有一张这一地区1962年的照片。科林·普雷斯蒂奇在《南伦敦历险记》中给出了完全不同的推论,他认为这幢房子靠近白鹿酒馆(见后文注释133)。白鹿酒馆在拉夫堡大学路和利尔福路之间,在普雷斯蒂奇看来,“这片米亚特地区最有可能是那幢房子的所在地”,他推断,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是纳奇布尔路北面的一幢房子,从白鹿酒馆直通荷林酒馆。这一章的章节名有些奇特,取自《比顿家族》一书,在后来的书籍版本中,这里的花园表示笼统的概念。
[101]驯养的水牛在亚洲和美洲非常普遍,而在英国很罕见。根据威廉·s.巴林-古尔德和克里斯托弗·莫利对这种表达方式的推断(《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又出现了这一词汇),这是表明福尔摩斯全集1881年之前曾经在美国呆过的重要证据。莫利在《福尔摩斯全集是美国人吗?》中指出,正典中不少地方提到福尔摩斯全集喜欢美国和美国人,比如《最后致意》中他伪装成一名爱尔兰裔美国人,《失踪的中卫》中透露出他对英国学生熟悉的英式橄榄球知之甚少,《贵族单身汉案》中福尔摩斯全集说:“结交一个美国人,总是令人愉快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莱诺·罗斯福也认为福尔摩斯全集是美国人,他甚至把这一论断写成文字寄给了贝克街小分队(他是这一组织的荣誉会员),后来这些信件被刊登在《贝克街轶事:富兰克林·德莱诺·罗斯福关于福尔摩斯全集的信件》(1945)一文中,由埃德加·w.史密斯编辑。总统先生在1944年12月18日的信件中表示:“经过进一步研究,我倾向于改变自己先前对福尔摩斯全集弃儿身世的推断。事实上他出生于美国,由父亲或养父在黑社会环境中抚养长大,因此他对美国罪犯的那一套伎俩了如指掌。小时候他就强烈希望能做点有男子汉气概的事情。因为在美国已经为人所知,所以福尔摩斯全集选择到英国大干一场。但是他属于美国,而不是英国。我觉得对福尔摩斯全集的这一深入研究将会给后世带来重大意义。”
[102]随着对这幢房屋位置的进一步研究,欧文·达德利·爱德华兹把这些细节称为“好线索”,他推断警探们一定乘坐了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当地警局,他们在那儿查访完当地民众后步行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
[103]d.s.弗利兹兰德在一封写给《贝克街日报》的信件中指出,这里的“offices”是指“房子的一部分,或者是附属的小间,其用途和家庭日常生活有关。既然是和厨房相连,那有可能是食品储藏室、碗碟储藏室、酒窖、洗衣房,诸如此类。”
[104]这种现代化的说法显然是19世纪才开始的。约翰·卡姆登·霍顿在《俚语词典》(1865)中将菜鸟定义为“任何年轻、年幼、微不足道的新人,例如,‘她才不是菜鸟’,老仆人说道。这一词汇的其他特定涵义不详。”
[105]乌德勒支,荷兰中部的城市,在阿姆斯特丹的东南偏南方向,1713年至1714年,这座城市成了许多和平条约的签订地点。通过“乌德勒支协约”,法国和西班牙在许多欧洲势力的帮助下,结束了西班牙继承权之战(1701-1713)。福尔摩斯全集对乌德勒支自然环境的兴趣远远大过它的政治地位,乌德勒支是养育蜜蜂的中心省市,那儿附近的费南达尔有一个蜜蜂市场。令人惊奇的是,两百多年来,乌德勒支都是詹森主义的总部,这一罗马天主教运动由神学家康尼里斯·詹森(1585-1638)建立。詹森教徒声称他们是圣奥古斯丁的教众,在许多神学信仰上与耶稣相悖。詹森教派和福尔摩斯全集提到的“范·詹森”之间并没有已知的联系。“詹森”(荷兰语,相当于英语中的约翰逊)在荷兰实际上是一个相当常见的名字。
[106]《圣经·旧约·传道书》第一章:“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福尔摩斯全集在这里的哲学引用显然与他对犯罪历史动机的研究有实际联系。《红发会》中福尔摩斯全集说:“一般说来,当我听到一些稍微能够说明事情经过的情节时,我总是用几千个我能想得起来的其他类似案件来引导我自己。”
[107]17世纪的钟表制造盛世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保罗·菲利普·巴罗是这一王国的创建者,他的公司早期制造的钟表都留有“巴罗,伦敦”的标记。1840年后,这家公司改名为巴罗德公司,这一名字沿用至1849年。丘吉尔和e.c.欧文·达德利·爱德华兹都认为,拥有这样一块显赫的金表,它的主人一定是个“自甘堕落、肆意挥霍”的人。
[108]以维多利亚女王丈夫艾尔伯特王子命名的表链。艾尔伯特表链常常被人认为是顽固和自负的象征,不是很受欢迎但却在男性社交圈建立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红发会》中的杰贝兹·威尔逊以及《身份案》中的霍斯默·安吉尔(玛丽·萨瑟兰的前任未婚夫)也佩戴这种表链,这两个人看起来刚好符合伊诺克·j·德雷伯所谓“庸俗浮夸”的评价。
[109]共济会是一个秘密社团,其源起可追溯至圣殿骑士、罗马皇帝、法老、所罗门王、所罗门圣殿,甚至是巴别塔和诺亚方舟时代。英国的共济会始建于公元926年,尽管现代共济会从十八世纪才开始兴起。根据d.a.雷德蒙在《共济会和摩门教徒》中的陈述,《血字的研究》时期,美国共济会成员和摩门教徒之间有明显的仇视现象。雷德蒙引用了《堪萨斯州至诚共济会总部会刊,第29次年度交流》(恩波里亚,1885)中对共济会的描述,“在这片蛮荒的领土上,如果想要前行就必须制定法则,播撒信任,驱散摩门教的阴影,根除时下顽固、愚昧、粗鄙的暴政。”雷德蒙推断,德雷伯把写下的章程作为“一种掩饰,利用这种威望向真正渴望加入共济会的人提供一道入口”。《红发会》中的杰贝兹·威尔逊、《诺伍德的建筑师》中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以及《退休的颜料商》中福尔摩斯全集“最讨厌的对手”巴克侦探都是共济会成员。小塞西尔·a.莱德在《共济会研究》中指出,福尔摩斯全集和华生也都是共济会成员。阿瑟·柯南·道尔本人于1887年加入共济会分支机构,莱德推测,他就是在那里遇见华生的,这次相遇直接影响了《血字的研究》的出版。
[110]乔万尼·薄伽丘(1313-1375),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诗人、学者,他最著名的作品《十日谈》记录了一百个由三男七女讲述的故事。1348年,这十个人到佛罗伦萨郊外山上的别墅里躲避瘟疫,除了唱歌跳舞之外,大家决定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来渡过酷热的日子,在每一天的终结时,讲故事的人会唱一首歌为舞蹈伴奏。薄伽丘笔下的场景都与中产阶级的生活有关,关注人性的极致和道德观念。他笔下的人物在面对不幸经历时,通常选择接受自己行为的后果。这部作品与大多数中世纪文学著作都截然不同,它更倾向于从神学的角度解释和回应人类生活的复杂性。一方面,薄伽丘的作品被赞誉为意大利散文的首要典范;另一方面,它们却由于涉及男欢女爱的内容被当作维多利亚时代“低俗”故事的起源。比如,一些维多利亚时代的版本省略了第三天的第十个故事,“阿里贝克把魔鬼重新带回地狱”,这一不雅的故事使得几十年来,在美国康斯托克发行这本书的副本都是违法的。欧文·达德利·爱德华兹认为德雷伯使用的版本是1884年由乔治·劳特利奇世代出版公司发行的,其中有亨利·莫利的序言《莫利的多样图书馆》。
[111]更确切的说,美国交易所位于滨河路9号,其中带有一个满是美国新闻刊物的阅读室。
[112]詹姆斯·蒙哥马利在《一篇精彩的海洋故事》中为盖恩轮船公司打出了好几条广告:“一页纸上写着‘优质食物储备充足,由专业厨师料理’,另一页则是‘请注意,盖恩公司25年来从未失去过任何一位英国、威尔士、苏格兰或爱尔兰的乘客’”。也许,来自美国克利夫兰的德雷伯先生觉得这样的安全记录广告对美国人同样有效。
[113]詹姆斯·科尔在《福尔摩斯全集无所事事的巧合事件》中认为福尔摩斯全集在离开房间前忽视了对罪案现场的检查,不过他也将此归结于常年在“扶手椅”上断案的侦探缺乏临场经验。如果莱斯特雷德没有记录自己的发现,科尔推测,那福尔摩斯全集还会去检查发生罪案的房间吗?
[114]j.n.威廉姆森在《福尔摩斯全集的探案集》中统计,正典中有十六篇小说提到过福尔摩斯全集使用放大镜。迈克尔·哈里森在《福尔摩斯全集的世界》一文中提出疑问,为何福尔摩斯全集年纪轻轻(不到30岁)就需要看什么都拿着一个放大镜?如果“有一大片墙纸垂了下来,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粗灰墙”,那么“rache”这几个用鲜血写成的字母肯定不会是小字体。哈里森认为福尔摩斯全集使用的那种“老年人在公共图书馆里读报用的高倍放大镜”证明他过早成了一个老花眼患者(随着年龄老去开始看不清近物)。关于福尔摩斯全集视力的其他理论,参见上文注释90.
[115]威廉·s.巴林-古尔德认为福尔摩斯全集这句话语出托马斯·卡莱尔的《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天才……卓越的能力首先就是要吃苦耐劳。”但是,早先福尔摩斯全集显然“很天真地询问过卡莱尔的身份和功绩”,他这里对这位历史学家的引言似乎说明他早先的无知是假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