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福尔摩斯全集(一)》(22
[130]虽然维多利亚时代许多中产阶级家中也用上了有色玻璃窗户,但家中安装有色玻璃窗户一度是富人们才有的特权,福雷斯特夫人位于城郊的住宅也许装的是一种“特制玻璃窗户”。阿尔弗雷德·迈尔斯是《神圣家居》(1898)的编辑,他对这种“特制玻璃窗户”做过一番详述,“这种玻璃窗户在材质上非常接近真正的有色玻璃窗,看起来也比以往的其他仿制品更真实,而且非常容易黏贴附着物。虽然这依然是一种仿制品,无法与真正的有色玻璃窗相比较,但和它掩盖丑陋现实的效果比起来,仿制品的低劣身份又算得了什么”。
[131]这是一种维多利亚时代的居家用品,玻璃镶木的外观非常漂亮,带有水银轮、木杆和船用气压计,过去常用来预测天气,现在已经成了古董。楼梯毯棍是指置于两梯级间转角处的黄铜棍条,用来保持地毯平伏。
[132]伦敦并没有这一街区。伯纳德·戴维斯认为这家店是王子路81号的约翰·哈尔的店。
[133]wiper,但谢尔曼指的是“viper”,即蝰蛇。狄更斯的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主人公的侍从萨姆·韦勒说的是伦敦东区口音,谢尔曼的口音与他相同。19世纪80年代,这种明显混淆“v”和“w”发音的说法已经基本不用了,但20世纪20年代,高音歌唱家格斯·埃伦的歌曲又让这一发音风靡一时。在约翰·卡姆登·霍顿的《俚语词典》(1865)中,“滚开”意为“让开”或者“别多管闲事”。
[134]伯纳德·戴维斯指出,谢尔曼是除了大侦探的哥哥迈克罗夫特以外唯一一个以名字称呼福尔摩斯全集的人。“我们能想象出一个画面,福尔摩斯全集这个瘦削热情的年轻人正在帮助一位老者剥去动物的皮毛、把鸟儿做成标本、用石膏封存动物的足印,他会用伦敦东区口音询问蝰蛇的毒性,而不去称呼这种动物的学名”。不过,这种熟悉程度依然不足以让谢尔曼免去“先生”的称谓,在他刻意使用的这种称呼里,谦恭远甚于亲密。
[135]又称无脚蜥,是蛇蜥科中一种没有脚且长得像蛇的蜥蜴,属于两栖类。这种动物常在草地或森林的洞穴中生活,英国、欧洲和高加索山脉都有分布。成年的无脚蜥长约一尺,体型大的可以长到两尺,它们以蜗牛、蛞蝓和其他软体动物为食,牙齿突出尖锐。由于无脚蜥的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所以人们总认为它们是没有视力的。
[136]德伯拉·兰巴在《三号的研究》这篇精彩的论文中指出,“华生作为一个陌生人,在品琴里众多动物的眼皮底下走路,却没有引起任何骚动。福尔摩斯全集曾经说过关于晚上的狗的理论,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全集所谓“晚上的狗”的理论出自《银色马》,遇见陌生人,狗没有异常反应才是最异常的。
[137]唐纳德·杰拉德·基威尔指出,杂种猎狗最初是德国牧羊犬和灵犬的杂交品种。虽说长耳垂毛狗的速度比灵犬慢了四分之一,但是它的速度还是非常快,可以在野外追上任何一只兔子,或者将兔子从洞穴里赶出来。杂种猎狗不仅速度快,而且头脑聪明,这为它通过视觉和嗅觉追踪猎物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杂种猎狗还深得偷猎者的欢心,因为它们在捕猎过程中不发出声响。
[138]斯图亚特·帕默尔在《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先生和他的伙伴们恐狗症的确凿证据之看法》对此表示震惊,驯养动物的谢尔曼竟然允许华生喂狗吃糖,其后果是非常危险的。
[139]关于这是哪个“宫殿”福学家众说纷纭。克里斯托弗·莫利认为这是兰贝斯宫(伦敦坎特伯雷大主教宫邸,位于伦敦内城),但是汉弗里·迈克尔却在一封写给《贝克街期刊》的信件中指出,从上诺伍德不可能听到兰贝斯宫的钟声。迈克尔解释说,这里的宫殿是指水晶宫,位于西德汉姆山。但是华生自己弄错了,水晶宫并没有报时钟。华生听到的钟声是上诺伍德盲人学校塔楼上的钟声,因为照顾到盲人看不见,因此每逢一刻、半点、三刻、整点均报时,钟声可以传出很远。莫利和迈克尔的说法均遭到威廉·p.斯威克特的反驳。他在《宫殿的时钟》一文中主张华生听到的乃是著名的大本钟,即威斯敏斯特宫的时钟。斯威克特表示,阿瑟·柯南·道尔住在南诺伍德,知道在附近能听到哪里的钟声,他肯定会指出这个错误并加以修订。不过,伯纳德·戴维斯在《神之冲动》里认为,上诺伍德全圣徒教堂钟楼上的钟才合适。这座钟由克莱肯威尔的詹姆斯·摩尔制造于1840年,准点报时。“当华生乘坐马车在凌晨三点路过这座钟时,已经是它报时的第48个年头。这座位于南诺伍德山下的时钟非常靠近那栋房子,华生听见钟声敲响三下的时候已经快要抵达了。华生对水晶宫并不熟悉,不会轻易就此作出这种奇怪的假设”(摘自戴维斯2000年4月30日写给编辑的信件)。
[140]牛眼灯就是在提灯前面装上“牛眼似的”圆形凸玻璃罩,以此增强光线。
[141]在最初的《利平科特杂志》以及早期《四签名》单行本中,原文都是“纸板(card)",直到后来的版本才改为“细绳(cord)"。当然,纸板不能帮助福尔摩斯全集把牛眼灯挂在脖子上,所以这很可能是最初排版时的失误。
[142]查尔斯·布隆丁(1824-1897)是让·弗朗索瓦·格拉维特的艺名。他是一名杂技演员,因为在尼亚加拉瀑布上走钢丝而名声大震。奥兰多·帕克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先生和约翰·h.华生医生:关于他们一切的百科全书》中认为这可能是负责守卫的巡官的名字。
[143]由马帝尼-亨利来复枪射出的子弹。更准确的说是皮博迪-马帝尼-亨利来复枪,这种枪由弗瑞德里克·冯·马帝尼和亚力克山大·亨利设计,能自动扣上扳机,击铁内置。1871年,马帝尼-亨利来复枪成了英国步兵团的军用武器,在施耐德-英菲尔德来复枪出现前,它始终处于主要军械地位,19世纪90年代,英国全线采用了李-梅特福德步枪。直到二十世纪,依然有一些殖民军队在使用马帝尼-亨利来复枪。
[144]伯纳德·戴维斯指出,福尔摩斯全集不太可能真的这么说,在发生这段对话的时候,福尔摩斯全集根本没机会知道要跑多长的路。也许是华生事后对记录的对话进行了重塑。
[145]伊恩·麦克奎因指出,事情应该不是如此。斯莫尔的逃脱肯定是在摩斯坦离开印度之前。可能是摩斯坦把斯莫尔逃脱的事告诉了肖尔托,从而引起了关于宝物的激烈争论,如果仅仅是自由之争,这两个英国军官不会吵得那么激烈。麦昆推断,这封印度来信一定是在斯莫尔逃跑很久之后才写的,甚至就是出自斯莫尔自己之手,他在动身去英国之前寄出了这封信。从1882年初到4月末,这段时间足够他去侦察对手防卫森严的居所,并做好行动计划。因此,福尔摩斯全集关于信的推测是不正确的,而斯莫尔只差那么一点就成功了。
[146]乔治·克利弗·海文斯认为这并非是本书第一章提到的那条伤腿(详见上文注释17,有正典附文),而是另一处受伤的地方。华生从来没有提到跟腱受伤和战争有关。海恩斯认为这类跟腱受伤一般是因为拉伤或者撕裂导致的。华生可能是在运动中使得跟腱受伤,比如《苏塞克斯吸血鬼》中提到华生曾经热衷橄榄球,参加过球队。这伤算不上永久性的,华生也再未提到过。
[147]《退休的颜料商》中,当华生形容一栋寓所“四周环绕着晒得发硬而又长满苔藓的高墙”时,福尔摩斯全集立即打断他说:“别再用华丽的辞藻描述了”。那么,这里这段如此诗意的话像是大侦探会说的吗?
[148]让·保罗,即约翰·保罗·弗里德里希·里希特(1763-1825),是一位德国幽默大师。福尔摩斯全集相当熟悉的作家卡莱尔曾在《杂记》中写过两篇关于里希特的文章。玛德琳·b.斯特恩指出,托马斯·德昆西那本伦敦1867年版的《一个吸鸦片者的自白》中就包括了约翰·保罗·里希特的“语录”,里面有一句是福尔摩斯全集那句评论的出处——“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
[149]华生在《血字的研究》中引用过卡莱尔的话(详见《血字的研究》注释59),当时福尔摩斯全集装作完全不知道这位作家,后来他放弃了这种伪装。
[150]为什么只装上两颗子弹?罗伯特·基斯·莱维特的《安妮·奥克利》一文中提出,“与其说这是福尔摩斯全集对自己枪法的自信,不如认为这是他对侏儒汤加精准度的预测,福尔摩斯全集知道,他只有两枪的机会,否则必败”。罗杰·约翰逊则在与编辑的私人交流中推测,这是因为手枪里已经有了子弹,只需再放两颗即可。
[151]即肯宁顿椭圆形体育场,现在名为福斯特椭圆形体育场,这里是萨里郡板球俱乐部的主场,据《贝德克尔指南》提供的信息,公众对这一板球场地的喜爱程度和兴趣仅次于罗兹板球场。
[152]伯纳德·戴维斯指出,这就是现在的邦德路。福尔摩斯全集的详细路线如下附地图所示。
[153]戴维斯指出,骑士街区是旺茨沃思路上的一片住宅区,左侧与迈尔斯街相邻,现在也许还能看到那儿遗留的房子。
[154]查尔斯·o.梅里曼在《多余的煤焦油衍生物》中提到他根本没法构建出福尔摩斯全集走过的路线,“我经过了南安普顿港,经过了九榆树路,也经过了其他酒店,就是完全没看到白鹰酒店的踪影”。
[155]查尔斯·梅里曼提出,在贝尔芒特街区、王子街和宽街之间并没有道路想通。伯纳德·戴维斯解释道,王子街在兰贝斯区布莱克王子路的东侧还留了一段,但贝尔芒特街区当时已经不存在了,自从很久以前街道重建后,贝尔芒特街区就成了九榆树路拐角上与骑士街区相对的一排房子。不过,戴维斯也提到,按照华生的情况,在贝尔芒特街区那块地方和王子街之间确实有一条近路可走。真正的路线可能是再次穿过肯宁顿路绕个弯过去,经过泰尔斯街抵达河岸码头,那儿就是宽街(据戴维斯判断,现在这个地方是布莱克王子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