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福尔摩斯全集(三)》(21 - 新注释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 阿瑟·柯南·道尔/原著 莱斯利·S.克林格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第一百二十一章《福尔摩斯全集(三)》(21

《四签名》案发时间研究

《四签名》的案发时间是年表里最让人头疼的问题之一,一方面,这一案件里包含着许多间接性时间证据;另一方面,此案的发生时间对整理正典中的其他案件顺序有关键作用。下文的表格中列出了一些主要年代学者对案件发生时间的推断,另有许多有价值的推论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注释】

[1]1890年2月,《四签名》发表在《利平科特杂志》上,当时的标题是《四签名或肖尔托家族的秘密》。1890年10月,《四签名》的英国首版单行本由斯潘塞·布莱基特发行。此后,各种正版或盗版的美国和英国版本陆续推出,其中还出现了许多与原文不符的内容。这部作品的手稿被私人珍藏,无法轻易得见。纽特和莉莲·威廉姆斯所注释的“注释版”对《四签名》的不同版本进行了汇集,幸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版本对故事的情节有所篡改。

[2]本章标题与《血字的研究》第二章相同。由于这只是华生出版的第二篇作品,看来他认为有必要重新介绍一下福尔摩斯全集(名为《冒险记》的短篇作品集直到1891年才推出)。

[3]经济学博士科基·纳甘努玛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和可卡因》中指出,皮下注射器是由来自里昂的医生查尔斯·加布里埃尔·普拉瓦(1791-1853)发明的,而1891年时,柏林的卡尔·路德维格·谢勒赫(1859-1922)医生是第一个使用皮下注射可卡因溶液的外科医生。不同于普拉瓦,苏格兰医生亚力克山大·伍德(1817-1884)也发明了一种皮下注射器,1855年,他以此为一位患者注射了吗啡。纳甘努玛认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福尔摩斯全集注射的是可卡因。但朱利安·伍尔夫医生在《麻醉剂小论》一文中指出,1884年的文献中对用注射方法使用可卡因已有记载,使用者是美国医生威廉·s.哈斯特德(1852-1922)。这一证据足以说明福尔摩斯全集注射可卡因的时间是符合历史依据的。杰克·崔西和吉姆·波克在《皮下注射,亲爱的华生》一书中指出,在创作《四签名》的年代,皮下注射吗啡在医生和瘾君子中十分盛行,这一流行趋势持续了三十年以上。但是,福尔摩斯全集并不是通过静脉注射,而是皮下注射或者肌肉注射,前者医生使用较多,后者瘾君子使用较多。“人们普遍认为静脉注射会对血液系统造成过度的压迫力,应当尽可能避免……”不过医学硕士f.a.爱伦却认为福尔摩斯全集使用的恰恰是静脉注射,因为华生提到他手腕上满是针眼。

[4]查尔斯·古德曼医生在《福尔摩斯全集的牙科情况》中认为,福尔摩斯全集使用可卡因可能是出于牙齿的问题。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可卡因是一种常见的临床麻醉药物。1897年时,《华纳口袋医学词典》将可卡因列为“神经刺激药物及临床麻醉剂”。

[5]博纳是法国城市,位于著名的勃艮第葡萄酒产区,在第戎区和夏龙堡之间,以其出产的各种葡萄酒闻名于世。中古时期,博纳非常引人注目,它是一座环形城市,从十五世纪起筑建堡垒,一度成为繁荣的纺织业中心,1685年,南特敕令废除后,这座城市里的新教徒工匠被全部驱逐。时至今日,博纳还有一所葡萄酒学院和许多葡萄酒研究机构,城市中的工厂和商业都以生产酿酒设备为主。马特·克莱默在《了解勃艮第》中写道,“博纳和波玛村一样,曾经有着强大的品牌效应。几个世纪以来,葡萄酒贩子在这里立下了严格的葡萄种植规则,其独断程度堪比勃艮第公爵定下的政治制度……因此,与波玛村、叶圣乔治村和香伯廷区相似,有某一特定风格的葡萄酒就被命名为‘博纳酒’,这一名称与酒的产地或是否由黑品诺葡萄酿制无关”。克里斯托弗·莫利指出,“博纳葡萄酒作为午餐酒过于烈性,会使人瞌睡或者激动”。不过,博纳酒实际上并不比其他非烈性葡萄酒浓烈,笔者这样评述是想让读者知道以笔者的经验来看这种酒适合在午餐时品尝。在《华生的秘密》一文中,莫利进一步提出,华生激动的原因还在于,他几个月之前便和玛丽·摩斯坦结婚了,而且他知道当天下午玛丽要拜访福尔摩斯全集,但福尔摩斯全集对此一无所知。一些美国的出版编辑担心他们的读者中缺乏精通葡萄酒的人,所以特意把这里的“博纳酒”换成了“红葡萄酒”。

[6]威廉·s.巴林-古尔德在《注释本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全集》中指出,这里是正典中唯一一次暗示福尔摩斯全集可能也注射吗啡的地方。

[7]伯纳德·戴维斯在《华生医生的圣典:百年纪念集》中认为,眼看着福尔摩斯全集在极度亢奋和吗啡带来的迟钝状态中起伏不定,华生似乎弄混了吗啡和可卡因。在《波希米亚丑闻》中华生写道:“他的生活很没有规律,经常在一个星期里服用药物,而在接下来的一星期里蒙头大睡,就这样在亢奋和懵懂之间游荡无常。”在戴维斯看来,“先不论医学知识,根据华生的个人经验,他应该知道这种嗜睡症状恰好与可卡因的药效相反”。

[8]这是早期印刷者用黑体铅字面印刷的一种书籍,这里很可能表示是一本古代书籍。《红发会》一案中也提到过福尔摩斯全集的“古老书籍”,他当时同样沉迷于此。在《血字的研究》注释147中,对福尔摩斯全集的书籍收藏有更详细的讨论。

[9]根据f.a.爱伦的调查,“《英国药典》记载1898年时官方可卡因溶液注射浓度为百分之十。那么这里是不是意味着福尔摩斯全集至少想到要减少用量了呢?”爱伦认为,当福尔摩斯全集想要戒掉这种药物时,可能开始使用了海洛因,当时,从德国引进的一种戒除吗啡上瘾的方法就是用海洛因来替代,直到1906年,《英国医学杂志》刊登了社论指出这一方法是不当的。特蕾西和伯基指出,“当代黑市的‘街头’可卡因的浓度通常为5%至30%,不过不能忽视的是,如今常见的静脉注射比福尔摩斯全集当时皮下注射的方法要高效得多”。基于用药剂量和方法,他们把福尔摩斯全集对可卡因的使用看作是“有节制且有治疗效果的”。尼古拉斯·梅耶曾创作了一本经典的福尔摩斯全集仿作《百分之七溶液》(1974),同名改编电影非常成功,由尼科尔·威廉姆森扮演福尔摩斯全集,罗伯特·杜瓦尔扮演华生医生,爱伦·阿金扮演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这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全集在弗洛伊德的帮助下戒除毒瘾的故事。童年时代,福尔摩斯全集发现母亲和他的家庭教师莫里亚蒂教授私通,留下了心理阴影,在弗洛伊德的治疗下,福尔摩斯全集意识到邪恶的莫里亚蒂只是他幻想出来的人物(电影中的莫里亚蒂教授由劳伦斯·奥利弗扮演)。

[10]迈克尔·哈里森在《追随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的脚步》中指出,福尔摩斯全集购买可卡因在当时是合法的,在贝克街附近的药店即有销售。

[11]参见《血字的研究》第一章,尤其是注释9至注释16和其他附文。不过根据华生这句话,他在后文中为了寻找侏儒汤加奔波了六英里,所谓的“体质没有恢复”就显得有些矛盾了。详见后文第六章。

[12]可卡因这种生物碱在古柯树叶中的含量最多只有1%,古柯树叶生长于安第斯山脉,也被称为可加叶,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对此了解不多。《大英百科全书》(第九版)在当时是各种日常知识的主要合集,但其中对可卡因的注射却没有涉及,只是提到了咀嚼古柯叶,“在叶片新鲜时适量服用,能提神解困、活跃身心,帮助使用者抵挡寒冷和潮湿,提高身体机能,治疗消化不良,古柯叶药效显著,没有副作用”。直到1910年,《大英百科全书》(第十一版)中才出现了可卡因注射的内容:“注射可卡因会对神经系统的大片区域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这种影响产生的物质与神经末梢本身含有的成分恰好相反,会使得用药者的任何主观感受都因此被大幅增强。由于心理学研究室缺乏进一步实验,没有在用药同期控制酒精的摄入,所以尚且不能确定注射后产生的智力提升现象是否能作为客观依据。食用大约一盎司的古柯叶后,人的生理机能无疑能得到显著提高,爬山之类的肌肉运动难度大大降低。在许多情况下,嚼食古柯叶常用于控制体重、治疗神经衰落、缓解失眠、调节循环系统和消化不良。“现代研究发现,可卡因造成的药物效果非常短暂,药效消失后患者会跌入一段时间的沮丧期,要缓解这种低迷状态只能进一步加大可卡因的用量。”

[13]w.h.米勒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的习惯》一文中对福尔摩斯全集的可卡因药瘾表示怀疑,他指出,书中对于福尔摩斯全集行为举止的描述与注射可卡因者并不一致,而且也缺乏停药后症状表现的证据,福尔摩斯全集自称注射毒品不过是对华生的“冒失”提问开了个玩笑。米勒认为,福尔摩斯全集注射的应该是阿托品,这种生物碱也能对神经系统产生影响,现代医学中,阿托品是麻醉准备阶段的药剂,关于生物碱的植物提炼详见《血字的研究》注释33.不过,在《回应米勒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的习惯〉》一文中,d.m.格力认为米勒所提出的论据已经过时了,华生描述福尔摩斯全集停药后的症状表现与最新的医学报道是一致的。而且格力提到,最新的医学研究表明可卡因并非必然导致使用都对其产生依赖性,有高度自制力的福尔摩斯全集不会对此完全上瘾。

[14]这是华生的第一部写作手稿,自此他义无反顾地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约翰·哈尔在《福尔摩斯全集杂闻》中据此认为《四签名》事件发生于1887年。他提出,“除非这部作品存在我们一无所知的首版和重印本,否则福尔摩斯全集看的应该是《血字的研究》的第一稿,而华生当时还没有发表这篇作品”。如果哈尔的推测是正确的,那么就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福尔摩斯全集并没有发表过这番评论(或者不是在这一时间发表的);一种是华生对细节的记录确实是正确的,这也就意味着《四签名》的发生时间必须改到1888年,否则会出现时间冲突。h.b.威廉姆斯在《未知的华生》中也将本篇的发生时间定在1887年,他认为这里所指的原稿其实是华生回忆录(参见《血字的研究》注释2),华生在这里提到的“我的小册子”,应该不是1887年发表在《比顿圣诞年刊》上的《血字的研究》。但是,大部分年代学家仍然相信这里所指的“册子”不是手稿,而是刊登于《比顿圣诞年刊》的《血字的研究》,因此《四签名》的发生时间应晚于1887年——详见附录。下文中福尔摩斯全集的论述证实了这一推断,他指出,在华生把许多侦探事迹记录在册之后,很多匪徒已经渐渐熟悉了他。不过,罗杰·约翰逊在给笔者的私人回复中提到,华生在这里说的是“写成”了这本小册子,并没有说到“发表”。另一方面,这里也体现了华生对自己手稿一本正经的态度。虽然1887年,华生被迫公开出售了《血字的研究》的英国版权(肯定是阿瑟·柯南·道尔的要求),但他很可能希望从美国市场获得额外收益。1890年2月,《利平科特杂志》出版《四签名》的美国首版后,同年3月,j.b.利平科特紧接着就出版了《血字的研究》。唐纳德·a.雷德蒙在《福尔摩斯全集的盗版》中提到,当时美国不计其数的“盗版福尔摩斯全集”主要是由法律因素导致的,那个时代,英国作者在美国出版书籍的版权不受法律保护。

[15]威廉·s.巴林-古尔德认为,这里所说的“感情用事”可能是指中间插入的有关摩门教徒的情节让福尔摩斯全集生厌。

[16]欧几里得的“第五公设”是“同平面内一条直线和另外两条直线相交,若在某一侧的两个内角的和小于二直角,则这二直线经无限延伸后在这侧相交”。欧内斯特·布卢姆菲尔德·泽斯雷在《血字的研究年代史》中认为,“大侦探提到第五公设只是为了解释自己的观点,但进一步研究后,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欧几里得的其他公设不能满足解释的需要”。但是在《半信半疑》一文中,雷蒙德·霍莉指出,“第五公设是第一条涉及自然配对的定理,基于等腰三角形的三个内角”,福尔摩斯全集的评论与他对爱情的看法有关,具体例文详见后文注释277.

[17]关于华生受伤部位的问题一直非常的错综复杂。在《血字的研究》注释14中对此有简略介绍,后文注释146中也将提及。

[18]见《血字的研究》注释15.

[19]马德琳·b.斯特恩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珍本书收藏家》中认为此人是弗兰西斯科·勒·维亚尔之子。弗兰西斯科曾在1847年对巴黎戏剧界进行了研究,并且出版过相关著作。

[20]原文为法语,"tours-de-force"。

[21]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全集提到他写过研究雪茄灰的论文,但是并未指出其具体标题。详见《血字的研究》注释127.

[22]保罗·安德森在《血液中的艺术成分》一文中指出,谨慎细致的福尔摩斯全集应该是一位优秀的插画师和绘画家,“他显然不会把这些插图交由别人来绘制”。

[23]一种烈性的印度雪茄,类似方头雪茄。

[24]见《血字的研究》注释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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