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福尔摩斯全集(二)》(17) - 新注释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 阿瑟·柯南·道尔/原著 莱斯利·S.克林格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第六十一章《福尔摩斯全集(二)》(17)

[323]16约翰恩·洛泰·冯·费伯(1817-1896)和约翰·爱伯哈德·费伯(1822-1879)是一对德国兄弟,他们接手了从曾祖父卡斯帕·费伯传下来的家族制笔生意,并且将其变成一家全球化的企业。洛泰接管了卡斯帕在纽伦堡附近的公司之后,将公司扩张到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国。1856年,他签署了能获得西伯利亚东部所有石墨矿所有权的合同。同时他的弟弟已经来到纽约,于1861年建立起美国第一家重要的铅笔公司。最终,费伯兄弟将德国的生意卖掉(1903年),但是美国的爱伯哈德·费伯铅笔公司仍然在家族的控制之下,并于1898年被合并。最可能的情况是,福尔摩斯全集检查的碎片是德国生产的,德国公司的标志是“约翰恩·费伯”。最早的“铅笔”不过是粉笔或铅质铁笔,古代埃及人和中世纪僧人使用后者作为铅笔。1564年在英国巴罗代尔发现了石墨,这就催生了我们今天所知的铅笔。(“石墨”这个词来自希腊文“graphein”,意思是“写字”。)因为石墨比铅软,所以需要一个“支架”,或是包住或是使之坚固。石墨棒外包裹细丝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后来石墨被插入中间空的木管。纽伦堡成为铅笔制造的新中心,但是这里将石墨和硫磺混合在一起,其质量并不如英国用高质量石墨制造的铅笔,直到1795年法国化学家雅克·康特研发了一种新技术,才有所改变。这种方法将粉末状的石墨和粘土(根据需要的硬度掺入不同比例的粘土)混合在一起,并且将其放入炉中烘烤,大部分德国公司采用了这一方法,费伯兄弟想必也采纳了。康特的这种工艺仍然是今日铅笔制造的基本方法。

[324]罗纳德·a.诺克斯敏锐地观察到,铅笔上有johannfaber的字样,那么就不可能在铅笔残余部分留下“nn”的字样,应该是“er”。不过,布鲁斯·福尔摩斯全集(并无亲戚关系)在写给《贝克街期刊》的一封信中认为,这个字母不是在残留部分上而是在削铅笔留下的碎屑上。

[325]对一名运动员来说(不管是牛津还是剑桥),“获取蓝色绶带”就等于美国高中或者大学体育运动中获得“校名字首形式的徽章”(两者都表示其人成为了校队成员——译注)。从队员帽子的颜色可以进行区分,牛津使用深蓝色,剑桥使用浅蓝色。根据w.s.布里斯托的说法,牛津跳远队在1892年至1895年间的主力选手是c.b.弗雷,吉尔克莱斯特要么是弗雷的“替补选手”,要么是剑桥队的主力对手。著名的跳远和赛跑选手哈罗德·亚伯拉罕斯(因为电影《烈火战车》而让人难忘)曾写信给布里斯托透露了更多细节,他说:“我们知道吉尔克莱斯特是跳远和跨栏的校队选手。但是1895年剑桥没有哪个校队选手同时是这两个项目的运动员,有趣的是,c.b.弗雷队中的替补队员w.j.奥克雷在1895年同时是这两个项目的校队选手,实际上他在1894年就已经是了。”

[326]“多年”一词在原始手稿中作“十五年”。

[327]babbledofgreenpeas,福尔摩斯全集这里引用错了莎士比亚的话——参见《亨利五世》第二幕第三场,老板娘提到福斯塔夫临终之时“脸绿得像铺在账桌上的台布(babbl[ing]ofgreenfields)"。

[328]宽于律己,严以待人!

[329]这个场景类似《格兰其庄园》中对克罗克船长的“审判”,由福尔摩斯全集扮演公诉人,华生扮演陪审员。

[330]w.s.布里斯托指出,黑色粘土的出现证明《三个大学生》发生在剑桥。牛津大学的跳远队主力c.b.弗雷在1902年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海滨杂志》上。他回忆说,剑桥芬尼操场(剑桥的一个板球草地场)的一名管理员曾经发明了一种粘土,伦敦女王俱乐部就使用这种粘土(牛津和剑桥的许多运动比赛就在这里举行,不过容易混淆的是,它和牛津大学女王学院或剑桥大学女王学院并没有关系)。这家俱乐部于1902年在跳远场地使用这种粘土,由此将这一物质引入到剑桥以外的地方。布里斯托写了一封信给弗雷,于1955年12月21日得到的答复说,这位跳远健将确认牛津的跳远场地是沙地而不是粘土地。“我没有看到跳远场使用带有阻尼效果的半粘土土质,直到1903年才在女王学院使用。”弗雷如是说。布里斯托得意洋洋地写道:“我可以说,我们从吉尔克莱斯特同时代的名人那里得到了有力的证据,让他暴露的那个泥土是剑桥的操场管理员发明的,而且在1895年时[这是一般公认的《三个大学生》发生的时间——参见《年表》]只在剑桥使用。”这一值得注意的证据也得到了詹姆斯·阿盖特的日记的确认,他引述了好友乔治·利特尔顿的一封信,这封信写于1946年10月29日。1895年时,利特尔顿是剑桥联合运动员俱乐部的成员,他确认这种特殊的粘土只在剑桥才有而牛津没有。

[331]橡树皮或者其他用作制革的材料。

[332]罗得西亚现在称为津巴布韦,这是在西塞尔·罗德斯的推动下成立的,罗德斯后来成为南非开普殖民地的总督(参见《孤身骑车人》注释28)。1889年,罗德斯获得特许状,成立英属南非公司,他成立这家公司的目的是在南非东南地区进行商业活动、殖民、运输和采矿。他的公司在1890年向这个地区派出殖民者,设立了索尔兹伯里港,后来成为罗得西亚的首都,并且很快遭到原住民恩德贝勒族人的抵抗。罗德斯被议会指定为军队的指挥官,他带领军队进行了几个月的战斗,最终获得了胜利。英属南非公司接管了这片土地的管理权,在1895年正式命名它为罗得西亚。吉尔克莱斯特加入的这支警察队伍(理论上说是英属南非警察部队)之后采取很多行动对抗恩德贝勒族人和修纳人在1896年和1897年进行的抵抗活动。这支警察部队直到1890年仍然是罗得西亚维持国内安全的力量,之后这个国家成为英联邦的一个独立成员。

[333]这是什么原因?索玛斯在说到吉尔克莱斯特时称“他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很努力,很勤奋”。约翰·哈尔在《福尔摩斯全集杂闻》中认为:“吉尔克莱斯特将过多的时间放在橄榄球、板球、跨栏和跳远活动上,因此对学术不那么热情了,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334]1904年7月,《三个大学生》发表仅仅一个月之后,著名的编辑兼评论家安德鲁·朗在《朗曼杂志》的每月专栏“船的迹象”上分析了这个案子。朗认为,在这件案子里,福尔摩斯全集和华生上当了,成为一桩精心设计的诡计的受害人——这是希尔敦·索玛斯策划并出色完成的,如果不是班尼斯特那就是吉尔克莱斯特参与并默许了。因为福尔摩斯全集完全不懂希腊文学,“圣路加学院的索玛斯带着一个荒谬的故事找到[福尔摩斯全集],这个故事都不可能骗过一个五年级水平的孩子。“1917年出版的《伦敦贝尔塞斯之夜》中,弗农·兰达尔认为,华生、吉尔克莱斯特、索玛斯以及班尼斯特是一伙的,他们的目的是给福尔摩斯全集找点事情做。“华生担心他又重新回到毒品的怀抱……华生就找了点小案子让他去调查。"t.s.布莱克尼不同意这一说法,他认为华生不是个能做出如此惊人表演的演员。“我们没有特别的理由相信华生是一个出色的骗子。”布莱克尼解释说,他举了正典中的几个例子说明华生很容易露陷:《硬纸盒子》中,福尔摩斯全集仅仅通过面部表情很容易就猜出华生在想戈登将军和亨利·华德·比彻;《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华生的香烟暴露了身份;《驼背人》中,医生在袖子里藏手帕的习惯让人知道他从前是军人;《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中,华生系鞋带的方式也泄露了自己。布莱克尼承认:“华生如果有机会,那么他不会放弃‘捉弄’福尔摩斯全集[《恐怖谷》],[但是]他直爽而忠诚的性格并不适合高水平的欺骗伎俩。”不管如何,布莱克尼得出结论认为,福尔摩斯全集并不需要解闷,因为他研究英国宪章也能达到“惊人的”效果。

[335]《金边夹鼻眼镜》发表在1904年7月号《海滨杂志》上,也发表在1904年10月29日的《科利尔周刊》上。

[336]极少有水蛭是红色的。正如高尔-布斯勋爵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的的旅程:一篇地形学论文》中所说的,大部分这类寄生生物是橄榄绿或棕色的。a.卡森·辛普森推断,华生也许使用这个词的较为古代的意思,即对医生的贬义说法,也许是指某个红头发的人(有个诸如“红发埃里克”这样的名字)、穿着红色调为主的衣服(萨伏伊的阿梅迪奥七世伯爵也称为“红衣伯爵”)、喜欢放血疗法的人或对共产主义同情的人。

[337]也许和维洛比·史密斯或莫蒂默没有关系,即本案中有突出表现的秘书和花匠。

[338]一般认为,《金边夹鼻眼镜》发生在1894年秋末(参见《年表》)。让·保罗·皮埃尔·卡西米尔-佩里埃(1847-1907)从1894年6月24日到1895年1月15日期间担任法国总统,他的前任是玛利·弗朗索瓦·萨迪-卡诺,被意大利无政府主义者桑特或桑托斯·卡塞里奥刺杀身亡。威廉·e.弗莱肖尔研究了哪任法国总统应该是“布勒瓦刺杀案件”的目标以及哪任总统写了感谢信。他得出结论认为,萨迪-卡诺就是目标,但是并不认可哈瑞特是卡塞里奥,虽然暗杀发生在巴黎的一处“布勒瓦”(指古要塞),但是并不需要“追捕”——卡塞里奥是当场被捕的。弗莱肖尔认为,萨迪-卡诺是另一桩更早时间发生的暗杀的目标人物,那次暗杀是莫里亚蒂帮派实施的。福尔摩斯全集制止了那次暗杀(因此赢得了萨迪-卡诺的感谢)但是没能挽救接下来那次成功的企图。华生想提到福尔摩斯全集的奖章但是又不想说明事实,因为萨迪-卡诺最后还是被暗杀了,于是华生干脆模棱两可。迈克尔·哈里森在《歇洛克·福尔摩斯全集的世界》中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他认为福尔摩斯全集追捕哈瑞特,并且在当年12月利用后来成为总统的卡西米尔-佩里埃作为“诱饵”,福尔摩斯全集将可能的刺客引诱到蒙彼利埃。当然,福尔摩斯全集对蒙彼利埃非常熟悉,因为在1894年4月回到伦敦之前他就是在那里完成煤焦油的衍生物的研究(《空屋》)。哈瑞特隐匿在蒙彼利埃的古要塞里,但是福尔摩斯全集将他从隐蔽处赶出来并且抓住了他,卡西米尔-佩里埃因此表达他的敬意。

[339]palimpsest,这个术语指这种书写材料可以将原先书写的文字擦除,腾出空间撰写其他文本,因此可以作二次使用。最常见的应用就是古代手稿,它们就是按照这样的方法处理的。羊皮纸也用来指代那些具有多重含义的文本或者状态——比如戈尔·韦多在1995年撰写的回忆录名为《羊皮纸》,m.e.w.舍伍德的《写给后代的信》中有这么一句话:“每次吃饭时,它们在我们如羊皮纸一般的脑海里徘回,每一个记录都非常清晰,所以不会出现某一个抹去另一个的情况。”

[340]华生在《金边夹鼻眼镜》中阅读医学读物不是一个孤立的例子,很明显他在尽职地了解最新的趋势。《四签名》中,他在研读病理学方面最新的教科书;《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中,他阅读《英国医学杂志》;《住院的病人》中,他非常熟悉珀西·特里维廉的论文《原因不明的神经损伤》。

[341]bathchair(巴思椅),1750年前后由巴思的詹姆斯·希思发明,这种椅子过去可以帮助维多利亚时代妇女和病人到处行动——常常是在海滨胜地。它有三个轮子:两个在座位下,还有一个可以转动的小轮子支撑住搁脚板,并且可以由轮椅上的人控制方向(通过一个连接杆)。

[342]史密斯也许是e.w.赫尔南的同学,赫尔南是柯南·道尔的妹夫,1880年到1883年就读于著名的阿坪汉姆学校。赫尔南也是颇受欢迎的“拉菲兹系列”的作者,这是关于聪明的绅士窃贼a.j.拉菲兹和他的密友“兔宝”曼德斯的故事。根据柯南·道尔的传记作者丹尼尔·斯塔舍沃的说法,这是“倒置的福尔摩斯全集和华生模式”。

[343]《海滨杂志》和美国版作“古老”。

[344]“认为戴金边夹鼻眼镜的女子就一定是穿着体面的人,这点并不可信,”弗农·兰代尔提出不同看法。毕竟,一个优秀的销售人员可能会鼓动客户说她需要一副昂贵而时髦的夹鼻眼镜——甚至是带金边的——之后才会讨论价格。眼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但是并不像现在那样普遍使用,因此有理由相信,一位在配饰上花了大价钱的女子对于穿着也肯定有所要求,这是很常见的情况。也许某段经济宽裕的时期购买了眼睛(比较下《蓝宝石案》中亨利·贝克的帽子),而现在已经承受不了奢华的消费了。

[345]手稿和《科利尔周刊》作“凸起”,1905年《文人》收到的一封信中注意到这点。(凹陷的镜片是近视镜片,凸起的是远视镜片。——译注)

[346]就是指警方快艇沿着泰晤士河追踪那个会吹箭的侏儒汤格的事件,他是乔纳森·斯莫尔的同伴,此事记录在《四签名》中,这让华生回忆起他向玛丽·摩斯坦求婚的事情。

[347]很奇怪,英国版作“很少”,显然是错误的。

[348]一种有专利的转芯锁,以发明者的名字命名,在当时被认为是非常保险的。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