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驭天下」1
34.酷吏们尝到了“请君入瓮”的滋味
天授三年(692年)四月,武则天的心情好,改元“如意”。改了不到半年,老人家身体健壮,容颜如春,竟然“落齿复生”,她一高兴,又改元“长寿”。结果这一年就有三个年号。
从新改的年号能看出女皇心满意足的心态,也能看出革命已基本成功。
在这个背景下,酷吏集团的存在,就不是一个有利于政权稳固的因素了,反而成了社会动荡之源。
由于他们的手伸得太长,使官僚集团感到人人自危;因为他们陷害无辜,使起码的公平正义荡然无存。这样一个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常态的社会。
古代人把管理国家比喻为“牧羊”,这个说法非常贴切。划定一个圈子,不得超越,然后就让羊儿吃草挤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各得其所。偶有越界的,执鞭而警告之,这就能维持住基本的秩序了。
但是若把国家变成屠宰场,依靠今天杀一批、明天杀一批来震慑,臣民们必然会聚集起越来越强的反抗心理,社会也将弥漫着不祥的戾气,焉得长治久安?
那么,垂拱至天授年间的酷吏集团猖獗到了什么程度呢?
十分可怕!
据中宗复辟以后的清算,这个“妄滥杀人”的集团共有26人,他们“以粗暴为能官,以凶残为奉法”。无辜官民“倏忽加刑,呼吸就戮(眨眼之间就被杀掉)。暴骨流血,其数甚多。冤滥之声,盈于海内”(见《全唐文》)。
革命之前,制狱(诏狱)尚无固定地点,革命后,来俊臣等把诬陷人当作了一项事业,案子越来越多,女皇就在中枢机关的集中地——皇城之南的丽景门“别置推事院”,这就是新开的制狱。
制狱设在这里,是为了便于逮捕中央高级官员,借上朝之机就把你给逮了,不须惊动地方。
到后来,抓的人太多了,连丽景门这里都不够用了,就又在司刑狱设立“三品院”,专门关押三品以上的大官。
以来俊臣为代表的酷吏所使用的酷刑,在中国历史上也堪称极富创意,或以醋灌鼻,囚禁于地牢中;或装入瓮中,用火来烧烤;或断其口粮,令犯人吃棉絮以充饥;或令犯人睡在粪秽之中,备受荼毒;或将铁圈套于人头之上,加插木楔,直至脑袋破裂……
种种惨毒之刑,不是肉身可以承受得了的。史称“但入新开狱者,自非身死,终不得出。”
酷吏们的为非作歹,引起了大臣的强硬抵制和抗争。天授二年(691年),继宰相岑长倩、格辅元等被杀后,另一宰相乐思晦和右卫将军李安静也被杀。李安静的得罪,不过就是当初不肯在劝进表上署名。来俊臣在审问他的“反状”时,这位李将军毫不屈服,怒喝道:“以我唐家老臣,要杀就杀!若问谋反,实无可对!”
如意元年(692年)初,肃政台中丞魏元忠等7人被控谋反,侯思止奉命审案。他事先对魏元忠说明,不承认就要吃棒!
魏元忠不肯承认。
侯思止就叫人把魏元忠在地上倒拖着走,肆意折磨。
等停下来后,魏元忠站起来说:“我薄命,如乘恶驴坠倒,脚为镫所挂而被拖曳!”(《旧唐书·酷吏传》)
侯思止目不识丁、满口土话,本来就被人视为滑稽人物。审这一案,被魏元忠一顿臭损,更是传为笑谈,连武则天听了都大笑。
这个所谓的7人谋反案相当经典,首告是来俊臣,被告里面头一位就是宰相狄仁杰,两个赫赫有名的司法界权威人物撞到了一起。
为了减少审案的难度,来俊臣事先奏准,只要承认谋反的,可以免死罪,也不给上刑。狄仁杰与魏元忠的斗争策略不同,他不愿受酷刑,就自己承认:“大周革命,万物维新,唐朝旧臣,甘受伏戮。反是实!”
好,只要承认就好。不过这案子当然不能这么痛快就完了,另一个酷吏王德寿又诱供,要狄仁杰最好把女皇母亲方面的亲戚、冬官尚书杨执柔也牵扯进来。狄仁杰坚决不干,说:“如此,皇天后土,必将谴我!”说罢以头触柱,血流满面。
王德寿怕事情闹大了,赶紧抱住狄仁杰,说:“不牵扯就罢了,狄公何必如此?”此后,王德寿再见到狄仁杰,态度就尊敬得多了。
狄仁杰乖乖认了罪,对他的看管也就不十分严了。他趁机把被面撕下,写了冤状塞在棉衣里,以天热为由,托付王德寿交给自己的家人,让家里人把棉花掏空了再送来。王德寿自然很乐意去办。家里人收到棉衣,知道有名堂,在衣服里找到了密状。狄仁杰的儿子狄光远马上拿着状子,前往皇宫告变。
按照当时规定,凡是告变者,都可得到女皇召见。女皇听取了狄光远的汇报,又看了冤状,非常惊讶,就把来俊臣叫来质问:怎么能对狄仁杰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