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3)
一天又一天,日子就这么过去了,大河的水也已经回落到原来的水位。我和杰姆在大水退去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钓到了一条大鲶鱼。我们用剥了皮的野兔做诱饵,放在了拦河钓竿上,结果一条像人那样大的鲶鱼上了钩。这条鱼长有六英尺多,重量也有两百磅(注:1磅等于0.90718474斤)。我们是没有力气对付它的,它的力量可以把我们拉到伊利斯诺州那边。我俩就坐在岸边看着它又蹦又跳的,直到力气耗尽死在了水里。我们把它拉上了岸,把它剖开,在它的肚里发现了一只铜扣子和一个圆球。用斧头劈开圆球,看到里面原来是个线轴。杰姆说这是一条非常厉害的大鱼,曾经被钓住过,可是它连线轴都吞到肚子里逃脱了。时间长了线轴裹上了各种东西就成了圆球。这是我在密西西比河里见到最大的一条鱼了,如果在镇上,会值很多钱的。它的肉雪白鲜美,在市场上论磅出售的话,每个人都会买一点儿尝尝。
沉闷的日子总觉得过得太慢,我有点儿耐不住两个人在岛上的寂寞了,想要找一点儿高兴的事做。第二天,我和杰姆商量,不如由我偷偷渡过河溜回镇上,打探一些各方面的情况。这个说法杰姆也非常赞成。他说要去的话,最好晚上去,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要是能打扮成姑娘的模样就更安全了。杰姆的这个主意确实是个好主意。我们动手把一件花布衫剪短,穿到了我身上。杰姆还用钩子把后面钩紧,这样我就更合身了。杰姆又把一个女用的大遮阳帽戴到了我的头上,带子在我的下巴颏上系紧。这样,即使在白天别人也无法看清我的脸。我又学着女孩的动作练习了一天。在杰姆的指导下,我的一举一动,包括走路什么的,看起来都像一个女孩了。
太阳落山后,我划着独木舟前往伊利斯诺州对面的河岸。
我绕过了渡口,划到了镇子的尽头,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独木舟藏好,沿着河岸向镇子里走。路上,我看到有一间很小的茅草屋里亮着灯。我记得这间茅草屋早就没人住了,而如今却亮着灯,不知道是谁又住了进去。我蹑手蹑脚地走到了窗子下面,偷偷地向里面看。屋里面一张松木桌上点着蜡烛,有一位四十左右的妇女坐在桌前缝补着旧衣服。镇上的人我都面熟,可是这个妇女我从来没见过,应该是一个外乡人。也算我的运气好吧,我刚刚还担心别人会听出我的声音从而识破真相呢。看来这个妇女是不会认出我的。我想如果她来到这个镇子有几天的话,那么我想知道的一切,她准能告诉我。我装成了女孩的举动,敲了敲门。
化装到镇上打探消息
“谁呀,请进来。”我听到那妇女说,我便走了进去。
“你请坐吧。”她说。
我坐在了一把椅子上,她那一双亮亮的小眼睛开始仔细地打量我。接着问我:“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莎拉·威廉。”
“你家就住在附近吗?”
“不,我家在霍克维尔,在这下面七英里的地方。一路走到这里,有点儿累了。”
“看来你也饿了吧,我给你找点儿吃的。”
“不,我现在不饿了,我在离这里两英里的农庄歇息了一下,吃了点儿东西。所以才走到这么晚。我是来找我叔叔的,他叫阿博纳·摩尔。我妈妈有病了,又没有钱看病,我妈妈让我来找他。你认识他吧,我从来没来过,我妈妈说他就住在镇子的那一头。”
“我刚住到这里还不到两星期,不认识什么人。你晚上就住在这里休息吧,这里离镇子那头还有不少路呢。来,把帽子摘下来吧。
“不用了,我不怕天黑,休息一下就走。”
“不行,你一个人走夜路太危险,我丈夫一个多小时后就回来了,让他送你过去吧。”
接下来她絮絮叨叨地讲她的丈夫,讲她在大河上游下游的亲戚,讲他们以前的生活。她说,他们以前的生活比现在好多了,可是她丈夫还没搞清楚这里的情况就带着她来到了这里。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来到这里受苦,真是打错了主意。她啰啰唆唆地讲了许多,我担心我是不是找错了人,也许她并不了解镇上的情况。一会儿她提到了我父亲和那件杀人案的情况,我打起精神听她唠叨下去。她讲我和汤姆怎样每个人弄到了一万块钱,其实我和汤姆每人分了六千,不知道她听谁说的一万;又讲了我父亲是如何的命苦,儿子被杀害了;我的命又是如何的苦,小小年纪就被杀了。我问她:
“这件事是谁干的?我们在霍克维尔也听到了关于这件事的传说,就是不知道是谁杀害的哈克贝利。”
“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刚开始都认为是他父亲杀掉了自己的儿子。”
“不会吧,他怎么会这样干?”
“是啊,几乎都认为是他干的,差一点儿就把他判了死刑。他在杀人后的第二天早上来到镇上说了这件事,然后和大家一起开船到河里寻找,可是回来后一下船他就找不到了。后来又说是一个逃跑的黑奴干的,他叫杰姆。”
“杰姆,他怎么了……”
她滔滔不绝地讲下去,根本没注意到我插话。我便把话打住听她说下去。
“哈克贝利被杀的那天晚上,正是那个黑奴逃跑的那天。第二天他们才发现,头天晚上十点以后就不见了杰姆的人影,上面还悬赏三百块钱捉拿那个黑奴呢。第二天哈克贝利的父亲又来到了镇上,找到撒切尔法官又哭又闹地索要哈克贝利存在那儿的钱,说是为了走遍伊利斯诺州需要钱去找杀害他儿子的黑奴。撒切尔法官被他纠缠不过,就给了他几个钱。可是当天晚上他就拿着钱到酒吧喝得醉醺醺的,后半夜和一些长得很凶恶的外地人一起走掉了。也有人说他为了得到哈克贝利的那笔钱杀掉了自己的儿子,然后布置的现场,好让别人以为强盗干的。这样他不用等待漫长的诉讼就能得到那笔钱。因此上面也悬赏二百块钱捉拿他。也有人说他是个窝囊废,干不了杀人的事的。不过,我看他可是够狡猾的,只要一年之内抓不住他,又没有证据来定他的罪。时间长了,人们就会淡忘这件事,到时候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哈克贝利的钱。”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他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那黑奴杰姆呢,是不是都不认为是他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