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Chapter18书信
第十八章chapter18书信
促使蒙克返回美国的众多原因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残酷的现实。蒙克花光了他所有的钱,现在他必须自谋生路了。在国外的这一年里这个问题令他焦虑不已,他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最好是和学术有关的职务,而且如果可能,他想留在纽约。因此他向纽约的一所大型教育机构递交了申请,并附上自己的资历证明。这期间书信来往很多,有些朋友在这件事上积极出手相助。所以,就在他即将从英国启程之际,突然得到消息说他已经拿下了那份工作。这所公用文化教育机构位于纽约市中心,蒙克下船后就在该校附近的一家小旅馆订了房间,这样他上班就方便多了。由于自己终于有了归宿,而且是“靠自己”争取到的,所以他的心情很好。于是,他坐上了开往利比亚希尔的火车,打算趁学校尚未开学之际,利用这段时间探望一下姨妈芒和马克舅舅。简短的省亲结束后,他回到了纽约,感到自己好像被这座城市遗弃了似的。在这里,他举目无亲,刚回来时的那股兴奋感很快就消失了,接踵而来的便是以前那种挥之不去的无家之苦,以及想要寻找某些逝去之物的无奈心情。每个离开纽约再次返回的人都必然会有这种感觉;纽约的都市生活不可抗拒却又独具特色,所以即使离开只有一两个月,返回时也会产生这种感觉。
然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纽约的这种特点才使这里的生活显得如此精彩、如此糟糕。纽约是全世界最让人觉得无家可归的大家庭。这是一个庞大的、人人皆可租住的公寓,而这也正是促使它变得如此陌生、如此残酷、如此温柔、如此美丽的原因。人们可以马上归属于纽约这个城市,可以在五分钟内产生待了五年的归属感。那个腰缠万贯的人并非星期三死去的那一个——唉,他已经被人遗忘了——而是昨晚才进城的那位。
这是一位残忍而迷人的朋友。它为那些逃离小城镇和逃离固执、自私、褊狭生活的人们提供了绚烂多彩、富有热情的生活,为避难者提供了怜悯和希望,为百万个成功的憧憬带来了激动人心的灵感。同样,这座城市也将他们淹没。它对他们说:“我在这儿,我是你们的;抓住我,随便加以利用;在你们年轻、有力的掌握下,你们要有朝气、要有豪情、要美丽。”同时,它告诉他们,在这里他们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一颗尘埃;他们来到这里,在这里流汗、劳作,将年轻人所知的希望、悲伤、痛苦、激情、喜悦,或单身汉的一切投入这座城市生活的巨大旋涡,然后在这里生活,死在这里,很快被送去埋葬,马上被人遗忘,甚至在这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连个鞋印也留不下来,就像璀璨的流星划过天际,什么印记也不会留下。
这座不朽之城的魅力、神秘和奇特皆在于此。它好像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它是每个人的家园,却又是地球上最大的无家可归之处。它要求人类在它无尽的潮水里汲取微小的水滴,然而却向每个人许下大海般的承诺。
这一切又重回到蒙克的世界中,萦绕在他的心头,令他恐惧而着迷。除了随意的点头,一两句比较友好的问候,一两张曾经相识的面孔以外,其余的一切都很陌生,好像他以前从未来过这儿,从未在这儿生活过,在这个偌大、密集的都市小巷里度过的两年里,所有的青春、热情、激情和奉献似乎没留下任何痕迹。震惊之余他对这个城市有了崇敬之情,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回响着:“我曾经——曾经离开过——现在我又回家了。”
蒙克待在利比亚希尔的那两个星期里,他感到自己特别想念埃斯特——远远超过自己的主观动机。当他返回纽约的时候,他来到酒店的前台询问是否有他的信件,当得知没有时,他感到失望而沮丧,这种感觉如此强大,使他内心难受得不得了,一个小时后才缓过来。接踵而来的是强烈的轻蔑和一种吃力且透不过来气的感觉——这是年轻人因失望而产生的自然、本能的反应,他们浪漫的希望和受伤的自尊又不愿意承认这种失望。他恼怒地告诉自己这没什么关系。现在,他开始沉着地用最愤世嫉俗的眼光看待整件事了:他告诉自己,这样的经历并没什么,只不过是在一次与世隔绝的航行中,一位有钱的女士耍弄了她的恋人的平常故事而已。既然她现在已经回家,她重新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中,又和家人、丈夫、朋友一起和谐地生活、互敬互爱。从现在起,她会装得一本正经,直到一年后再次外出旅行。当然,接下来会有更多的浪漫故事、更多的承诺、一连串全新的恋人。
蒙克伤得如此严重如此至深,现在他告诉自己他自始至终对这一切了如指掌,这都是他事先预料到的。因为当他得知自己已经身陷其中、得知自己的愿望和现实不尽相同时,他感到自尊受到了伤害,内心十分耻辱。他现在想竭力说服自己,他从一开始就彻底、坚定地和此事脱离了干系——埃斯特从中找到了她的快乐,他也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快乐,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结局就和预料的一模一样,他没有任何可后悔的。
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后,蒙克全身心地投身于工作之中,想把此事忘掉。几天后,他几乎把她忘掉了。新学期伊始,他需要上很多课,认识很多新名字,记住很多新面孔,需要对新工作制定新的计划。由于考虑的事情太多,有一段时间她开始隐蔽在他的脑海深处了。
但是她又重新浮现在他的记忆里。他竭力想驱赶她,但最终发现他已无法将她驱逐出自己的生活了,就像无法把记忆从自己的血液中除去一样。埃斯特不停地浮上心头——他想起那张如花般的脸、她快活的表情、她的声音、她的笑声、她瘦小却充满活力的身材以及轻快的步态。他想起在船上的最后一晚他们待在一起,在半清醒的拥抱中许下的承诺——所有这一切全都返回,萦绕在脑海里,带着幻景般的熠熠光芒闪烁在记忆中。使他的所有回忆更加难以忍受的正是随之而来的不可抗拒的现实感,还有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疯狂感受——那是一个此刻已经逝去、永远不会再来的世界。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个介于陆地和陆地之间、萦绕脑际的世界里,发生在船上那个陌生而命中注定的世界里。他觉得那个美丽、迷人、极具现实的世界永远消失了,就像肥皂泡在碰到地面的一瞬间破裂了一样,此刻,这种感受使他困惑而恼火;而现在——满怀无数的期盼和尚未实现的渴望,尽管处于现实之中,这一切却比梦境更加陌生、更加虚无缥缈——这一切必将永恒留存、无法捉摸,在他心中燃烧、枯萎,不断刺痛他的心。
既然如此,他必须忘记这一切。然而他做不到。这一切加上那张如花的面孔不停地浮上心头,挥之不去。
到最后,他只得坐下来给她写信,这是一封年轻人写就的浮华、虚荣的信。他们在写这类信时,往往感觉不错,但事后回忆起来时往往会痛苦不已。他并未告诉对方自己想着她、念着她、急切想再见到她,相反,他的态度很高傲,使用了文绉绉、虚夸的书信体,把他们相处的那段日子一笔带过。
“亲爱的杰克夫人,”他开始写道——他差点写成了“亲爱的夫人”——“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尽管他知道她会的。“与你相识成了我一生难忘的经历。”——他喜欢“成了我的经历”这种说法,它听起来好像出自一位成熟的权威人士之口,带着随意、心照不宣的意味,他觉得这样写会使人印象深刻,但是他又返回删掉了“一生”,因为觉得这样写过于陈腐,而且还会给人多愁善感的印象。“我记得你说过还要和我见面。如果你偶然想起了我,或者想来看我的话,我的住处就是这个宾馆。”他觉得这部分写得非常优雅:这保留了他的一点自尊,因为这体现了他这样的姿态:他优雅地授予某个非常想见他的人特权,允许其再见他一面。“不过,你要是不想来的话也没关系,毕竟,我们也是在旅行途中偶然相识的,而且这一切都过去了……在我的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独处的,我已经不再期盼什么、也不再要求什么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我,我从不同流合污,也从不会卑躬屈膝地阿谀奉承那些懒惰的有钱人。”很难说这些话和他想再次见到那个女人有何关系,但他认为这一席话巧妙地传达了他引以为荣的独立性——尤其是不同流合污这一部分——所以这一部分他没有改动。不过,当他再次检查时,他觉得“卑躬屈膝地阿谀奉承那些懒惰的有钱人”这一部分的措辞过于严厉、尖锐了,因此他稍稍作了修改,变成了“阿谀奉承个别人”。
当他完成这封洋洋洒洒、辞藻华丽的得意之作时,发现这封信竟长达十七页。当他再次通读一遍后,发现信的内容有些模糊,对此他特别不快和不满。用一种随便的语气告知这位女士,说她要是愿意来见自己一面的话,他会十分高兴,但她要是不愿见他,那也没有关系,他觉得这个思路蛮不错的。然而他觉得用十七页的篇幅来表达这个随意、冷漠的想法未免太长了。显然,他对这封信并不满意,于是又重写了好几次,删掉了随处可见的多余词汇,压缩了篇幅,修饰润色了一些粗鲁的措辞,设法使整封信读起来随意而文雅。不过,这份定稿的最佳书信仍然长达十一页,语气仍然高傲,坚称自己不会“讨好别人”,但和前面那一封相比,语气平缓了一些。写完之后,他封上信封,写上地址并把它投入了邮箱,不过他又把信取了出来——放进去——又取出来——最后愁眉苦脸地把这封信塞进了贴胸的口袋里,装着这封信奔波了一两天,一直闷闷不乐。这封信由于来回摆弄的次数太多而沾上了污渍,发皱起了卷角。后来有天晚上,他在一阵恼怒和自卑中将信扔进了邮箱,并狠狠地盖上了盖子——一听到那声必然、无法回避的咣当声后,他觉得自己愚弄了自己,痛苦地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捏造这样一封俗丽、矫饰、大言不惭的信,其实只需说几句简单的话就可以达到目的。
之后,他混沌的头脑想使劲解开这个痛苦的迷团——他以前也曾给家人或朋友写过这样的信,一个有真实感受的人为何写出如此虚假的信来。一想到自己曾多次背叛过自己,他的情绪便极度低落,对此他只能责备自己。
然而,这就是年轻人的举动,而蒙克也正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