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艰难的抉择(1) - 混血豺王 - 沈石溪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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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艰难的抉择(1)

第21章艰难的抉择(1)

刮的是西南风,豺群隐蔽在埃蒂斯山谷原始老林子深处一座被岁月和风霜剥蚀成蜂窝状因此取名叫骷髅岩的四周,恰巧处于下风口,猎狗的鼻子再尖,也闻不到豺的气味的。

一位猎人带着一条大花狗慢吞吞地从正前方那条被野兽踩踏出来的羊肠小径横穿过去。

豺群悄无声息地钻在岩角下和草丛里,连平时叽叽喳喳十分淘气的幼豺也从父豺母豺惊骇恐惧的眼神中领会到事情的严重性,一反淘气的常态,凝神屏息蜷缩在角落里不敢动弹。

豺们耐心地等待着危险能像阵风似的刮过去。

骷髅岩是埃蒂斯红豺群的大本营,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豺也有类似的行为准则,不到万不得已,尽量避免在自己的大本营附近发生杀戮流血事件,在自己的窝边保持一块净土,保持一种平静祥和的氛围。

当然,对豺来说,面对猎人和猎狗,还不是单单不愿在窝边产生纠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不能暴露大本营的位置。

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曾发生过大本营暴露在猎枪下的悲剧。过去豺群居住在一个名叫巨蜥滩的山洼里,住了很多代。突然有一天,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猎人带着一条黑狗巡视山林走进巨蜥滩。老猎人葬身豺腹,猎狗却逃之夭夭。从此,巨蜥滩就不得安宁,三天两头有猎人来光顾,逼得豺群只好弃家出走,另觅营地。

日曲卡山麓虽然山高水长幅员辽阔,但真要寻觅到人的足迹无法到达又依山傍水适合豺群居住的地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大花狗开路,猎人殿后,人和狗的表情都很轻松,看来,他们什么也没发现,不过是偶然路过这里的。或许,这位肩扛猎枪的猎人钻透十里灌木丛来到骷髅岩来是想碰碰运气,没见到有价值的猎物,便打算往回走了。

只要再坚持一会儿,人和狗就会钻进树林,从豺群的视界内消失;既然豺看不见他们了,他们当然就更看不见豺了,两厢平安,偶尔发生的危机就算过去了。

前任豺王夏索尔紧张得悬吊到嗓子眼的心放下了一半。它扭转脖颈,朝卧在离自己不远的白眉儿瞄了一眼,心想,白眉儿惊骇的眼光大概也要缓和一些了吧。它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世界不太妙。白眉儿那双细长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惊骇,平静得就像一潭秋水,不,这样形容不确切,应该说那眼光很柔和,很微妙,很清澈,很稔熟,似乎还有一种朋友相见的亲切与兴奋。这极不正常。豺见到猎狗就像见到毒蛇一样,眼光应该憎恶;豺见到猎人就像见到豹子一样,眼光应该惊慌。豺打心眼里讨厌猎人和猎狗,眼睛是心灵的门窗,眼光应该有所反映的。白眉儿尽管骁勇强悍,但再厉害的豺王也不是神仙阿伯,连猎人猎狗都不放在眼里。白眉儿的反常眼光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前面正在行走的猎人或猎狗与它曾经有过一段亲密的接触。

想到这里,夏索尔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一直埋在心底的怀疑和担心又浮上心头:那条眉眼间有块白斑毛色偏黄身体出奇地大抢夺了它豺王宝座的家伙,难道真是混进豺群来的狗?!它又用心盯着白眉儿看,喏,这家伙的视线在跟随着猎人的身影缓慢移动,栗色瞳仁里丝毫没有警觉与监视的意味,刚好相反,有一种惜别与相送,很标准的注目礼。

夏索尔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怀疑有道理。

猎人和猎狗快走到树林边缘了,假如没有意外,很快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夏索尔突然烦躁得像豺毛上溅落了火星,产生一种按捺不住的冲动;它不清楚自己想干什么,但它明白自己必须要干点什么。

自打退下王位后,夏索尔的心态一直不平衡;被废黜的豺王心态是永远不会平衡的。地位角逐是只能上不能下的,能上能下是个神话。每当它看见白眉儿站立在地势较高的位置统麾豺群,每当它看着豺们像众星拱月般围着白眉儿转,每当猎到食物时其他豺都咽着口水肃立四周等待白眉儿来品尝第一口时,它的嗓子眼就冒起一股又苦又涩又酸的水。特别让它无法忍受的是蓝尾尖的感情跳槽。它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对不住蓝尾尖的地方,它觉得自己在蓝尾尖哺乳期又去找农农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它那时是豺王,有地位有权势,再找匹母豺并不算奢侈。它觉得是因为自己被从豺王宝座撵了下来,蓝尾尖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拐弯的。它对失去蓝尾尖并没多少感情上的痛苦,它虽然失去了王位,并没沦为最低等的苦豺,而是仅次于豺王的最优秀的大公豺,不愁找不到新的伴侣,事实上它在失去蓝尾尖的第二天就跟一匹名叫贝贝的小母豺进行交配了。但这并不能冲淡它对白眉儿的憎恨,有一百个新配偶也无法使它忘怀夺妻之仇。

即使撇开感情因素不谈,它也不喜欢白眉儿。白眉儿执政近一年来,某些行为完全背离了传统的豺道,让它夏索尔放心不下。

比如进食,过去豺群凡猎到羚羊,糯滑的羊脏都归豺王享用。一头羚羊只有一副内脏,一个豺群只有一个豺王,羊脏归豺王那是天经地义的事。豺王吃不完就论资排辈由优秀大公豺分享。啄食次序就是阶级次序,只有这样才能显出地位的尊卑贵贱,才能拉开差距,才能激励上进,才符合生存竞争的原则。可白眉儿上台后,却无视这条埃蒂斯红豺群在千百年严酷的丛林里用鲜血铸就的生存法规,猎到羚羊,撕开胸膛后,羊心羊肝羊肺羊肠羊肚羊脑,任由那些带崽的母豺哄抢,上等的羊腿也归那些无用的老豺们,而群体的中流砥柱——那些卓越的大公豺,反倒只能啃食较次的胸肋和羊头羊皮。传统的啄食次序被颠倒了,这岂不等于在鼓励身强力壮的大公豺快快变成无用的老豺?

苦豺制度虽然没明确宣布作废,也是形同虚设,久不运用了。苦豺制度是埃蒂斯红豺群赖以保持活力的有效制度,符合汰劣留良的原则。当然,苦豺制度血腥味很浓,是残酷了一些,但生活本身就是暴虐无情的。回想在野猪岭的石钟乳溶洞里,白眉儿竟然要代替残废的兔嘴去死,它夏索尔当时心里就冒出这样一个判断:这不是豺!起码不是历史清白血统纯正的豺!豺不可能这样感情用事。这种歪腻的情感只有人类的火塘边才会滋生。这样说并不是指豺缺乏爱的细胞,豺群里也时有牺牲自己拯救别豺的行为发生,但一般都是父豺或母豺为了幼豺去赴汤蹈火,地位低的豺为了地位高的豺去铤而走险,极少有反过来的例子。对豺而言,生存利益高于感情,感情服从于生存需要。假如豺们都像白眉儿那样为了一匹被生活淘汰的残废豺甘心情愿牺牲自己,汰良留劣,埃蒂斯红豺群很快会萎缩疲软退化失去活力,最后被大自然这头怪兽一口吞噬掉。每匹豺都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偏偏身为豺王的白眉儿不懂,怪,这实在是怪。

兔嘴撞死在石钟乳溶洞距今已快一年了,豺群再也没使用过苦豺。并非老天慈悲,这一年来豺群处处顺利不再需要苦豺,而是白眉儿故意回避使用苦豺。

就在前不久,日曲卡山麓下了第一场秋雪后,豺群为越冬作准备,沿着怒江往下游走,下到太阳湾去猎食蟒蛇。怒江峡谷落差极大,上游是雪山,往下游没多少路就是亚热带雨林,立体气候,四季并存,堪称世界一绝。太阳湾潮湿温热,生活着太阳鸟、金丝猴、蟒蛇等诸如此类的热带动物。

很幸运,豺群一走进太阳湾,就看见一条身上绕着一圈圈褐色环斑的金蟒蛇盘踞在两棵并排生长的金合欢树腰上,吐着火红的信子,一副困兽犹斗的模样。

蟒蛇有两个迎敌的绝招:一是张开巨口把对方囫囵吞进肚去,别看它的脖子只有小树般粗,却可毫不费劲地把一匹大公豺咽下去;二是用六七米长的蛇身把对方缠住,活活勒死。

埃蒂斯红豺群一般不到太阳湾来,路难走不说,亚热带气候容易传染瘟疫也不说,那蟒蛇极不好惹,比对付豹子更吃力,很难不付出代价就把一条蟒蛇撕成碎块;虽说豺凭着灵活的四肢可以躲开蟒蛇的正面噬咬,却不可能不被长长的蛇身缠住。

过去豺群极偶然的情况下也来过太阳湾猎食过蟒蛇,通常都是一匹豺被勒住,众豺扑上去撕扯。而蟒蛇有股犟脾气,面对众多对手,它勒住其中一个再也不会松开。每吃一条大蟒蛇,就要有一匹豺被勒断脖子勒断筋骨勒成肉棍,这似乎已成了一种惯例。在这种情况下,使用苦豺是最明智的做法。总免不了要有牺牲,那就让劣等豺去牺牲好了。

可白眉儿根本无视这个现实,一见到蟒蛇,不容豺群有时间想到苦豺问题,就嚣叫着率先冲上去在蟒蛇尾尖上咬了一口;蟒蛇从金合欢树上跌下地来,将身体甩得像连环套。白眉儿确实机灵,利用两级前扑的绝招成功地避开了蟒蛇的缠绕,又瞅着机会咬了几口蛇尾。既然豺王免用苦豺,又带头扑了上去,大公豺们当然只好舍命奉陪,拥上去同蟒蛇展开了一场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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