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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中山经(6)

第17章中山经(6)

凡洞庭山之首,自篇遇之山至于荣余之山,凡十五山,二千八百里。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毛用一雄鸡、一牝豚(气刀)1,糈用稌。凡夫夫之山、即公之山、尧山、阳帝之山皆冢也,其祠:皆肆瘗2,祈用酒,毛用少牢,婴毛3一吉玉。洞庭、荣余山神也,其祠:皆肆瘗4,祈酒太牢祠,婴用圭璧十五,五采惠之5。

1郭璞云:“(气刀)亦割刺之名。”

2郭璞云:“肆,陈之也;陈牲玉而后薶藏之。”

3珂案:经文婴毛,江绍原亦以为是婴用之误,已见上文。

4郭璞云:“肆竟然后依前薶之也。”

5郭璞云:“惠犹饰也;方言也。”郝懿行云:“惠义同藻绘之绘,盖同声假借字也。”

右中经之山志,大凡百九十七山,二万一千三百七十一里。大凡天下名山五千三百七十(珂案:后汉书郡国志刘昭注引此经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居地,大凡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禹曰:天下名山,经1五千三百七十山,六万四千五十六里2,居地也。言其五臧3,盖其余小山甚众,不足记云。天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出水之山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十4。此天地之所分壤树谷也,戈矛之所发也,刀铩5之所起也,能者有余,拙者不足6。封于太山,禅于梁父,七十二家7,得失之数,皆在此内,是谓国用8。

1郝懿行云:“经言禹所经过也。”珂案:郝说是也,见海经新释卷一篇首注1。

2珂案:刘昭注郡国志引此经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

3郝懿行云:“藏,古字作臧,才浪切;汉书云,山海天地之臧,故此经称五臧。”

4珂案:刘昭注郡国志引此经作三千六百九,无十字;又上句作出水者八千里,无之山二字。管子地数篇同。

5珂案:管子地数篇作刀币。

6珂案:刘昭注郡国志作俭则有余,奢则不足。

7郭璞云:“管子地数云:『封禅之王,七十二家也。』珂案:此为管仲对齐桓公之言,非禹言也。

8毕沅云:“自此天地之分壤树谷者已下,当是周秦人释语,旧本乱入经文。”郝懿行云:“今案自禹曰已下,盖皆周人相传旧语,故管子援入地数篇,而校书者附着五臧山经之末。”

右五臧山经五篇,大凡一万五千五百三字(郝懿行云:今二万一千二百六十五字)。

1珂案:山海经之“经”,乃“经历”之“经”,意谓山海之所经,初非有“经典”之义。书君奭:“弗克经历。”注:“不能经久历远。”此“经历”连文之最早者也。孟子尽心下篇:“经德不回。”注:“经,行也。”犹与“经历”之义为近。至于由“常”、“法”之“经”引申而为“经典”之“经”乃较晚矣。史记大宛传称“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山海经之名见于载籍者始此。以好奇如司马迁者,尚以此书与禹本纪(已佚)同列而谓“不敢言之”,其在彼眼光中为过于荒怪之书可知。则山海经乃其固有之名,非后人亦非史公以其重要而特尊之为“经”也。考先秦典籍之称经者唯墨家书,庄子天下篇:“苦获、已齿、邓陵子之徒,俱诵墨经。”是其证。今墨子篇目中有经与经说,墨书之称经盖有由矣。然孙诒让墨子闲诂犹谓此数篇为“战国之时,墨家别传之学,不尽墨子之本恉”。管子书前九篇亦称“经言”,以下各篇,称“外言”、“内言”、“短语”、“区言”、“杂篇”等,似已具经传并收之体例,然犹未径以“经”名。儒家书如诗、书、易、礼、春秋等,虽后世均特尊之为“经”,而在称引山海经之太史公书中,则尚未着“经”字(见史记太史公自序)。庄子天运篇虽有“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语,然说者多谓是后人所羼,殆不足凭信。观乎此,则山海经尤以其中成书较早之五臧(藏)山经(约成于战国时代)之称“经”,其非“经典”而只是“经历”之意,亦可以明矣。求其内证,可得而言者凡四:

一、古山经于每篇末尾,但云“右西经之山,凡若干山、若千里”,或“东经之山,凡若干山、若干里”,所谓“西经”、“东经”者,决当是“经历”之义而非“经典”之义,本甚明白。迨经刘秀校录整理,于每篇之首加“西山经”、“东山经”等标题,后人不明古谊,遂因刘秀之题,妄于“山”下加“志”字,成为“东经之山志,凡若干山、若干里”等等,遂模胡而不甚可解,“经历”之义始晦而“经典”之义转着。幸西山经末有“右西经之山,凡七十七山、一万七千五百一十七里”一条,偶遗落未加“志”字,尚得略窥古书本貌。郝懿行于下注云:“案山下脱志字。”其实原无“志”字,非“脱”也。

二、“南山经之首曰鹊山”,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此无“经”字,无“经”字是也。“南山经之首”云云,非著书人应有之语而系尊经者之语,文亦杆格难通。若“南山之首”则明白晓畅而立言得体矣。推而论之,已下“南次二经”、“南次三经”等,均当是“南次二山”、“南次三山”等。改“山”为“经”,自当是刘秀校录此书时所为。亦有改而未尽者,如“中次一十一山经”,于刘秀体例本当作“中次一十一经”,此“山”字即系删改而未尽者。

三、山经末有“禹曰:天下名山经,五千三百七十山,六万四千五十六里,居地也”云云,刘昭注后汉书郡国志引此经则作“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经六万四千五十六里”,“经”为“经历”之“经”,其义尚显,迨移上成为“名山经”,“经典”之义遂着而“经历”之义则晦矣。清郝懿行着山海经笺疏,于“名山经”下特加注云:“经,言禹所经过也”,以其卓识,犹知此“经”之义为“经历”,恐人误解为“经典”,故注以阐明之,可知以此为“经历”而不以为“经典”者盖鲜矣。

四、海外南经、海外西经等原来篇首标题,亦均仅作“海外自西南陬至东南陬者”、“海外自西南陬至西北陬者”……,云“自某所至某所”,犹均是“经历”之义,迨校录者题以“海外南经”、“海外西经”等字样,“经历”之义始晦而“经典”之义着矣。

2珂案:山海经共分十八卷:即第一,南山经;第二,西山经;第三,北山经;第四,东山经;第五,中山经;第六,海外南经;第七,海外西经;第八,海外北经;第九,海外东经;第十,海内南经;第十一,海内西经;第十二,海内北经;第十三,海内东经;第十四,大荒东经;第十五,大荒南经;第十六,大荒西经;第十七,大荒北经;第十八,海内经。前五篇称五臧(藏)山经,又简称山经;后十三篇无专名,以其以海外、海内各经为主,当名之为海经(毕沅说)。此篇为海经首篇,于全书之次,则居第六,故标题为“山海经第六”。

3毕沅云:“此秀(刘秀--珂)所题也,下同。”

地之所载,六合之闲1,四海之内,照之以日月,经之以星辰,纪之以四时,要之以太岁2,神灵所生,其物异形3,或夭或寿,唯圣人能通其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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