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张三的故事(终) - 反派角色的炼成办法 - 不沾酒的殢酒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六十四章张三的故事(终)

有的时候,武士握住了一把锋利的刀,就以为自己是屠龙的勇者,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张三不就是如此吗,在魔刀的迷惑下将它握住,明明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却毫无理智的一头闯入。可这又何尝不是心怀梦想的人的通病呢,如果有一个人,来到你面前,展现了那些在你曾经的世界观里绝对不可能出现的能力,然后留下了一把钥匙,他说:这把钥匙归你了。我想,我会拿起来的,即使不知道门后有什么。

——————以上为作者的话

我叫张三,是一名引路人。

我曾经在年少的梦里看见过指点江山,手握日月的自己,那个我有万丈豪情,仿佛世界之王,比较可悲的是,长大后我连这样的梦都不曾再做过了,我开始懂得,这个世界是不存在超能力的,那些力挽狂澜的英雄成名的背后,有着更多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无名人士,没有什么超高校级的天赋,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做聚光灯下那个最闪耀的身影呢?

自己只要当好自己生活的主角就好了,只要认真工作,努力赚钱,就这样平平淡淡度过一生,不也挺好的吗不也

往日平静的假象破碎,那一柄闪着电光的魔刀勾起了张三内心深处潜藏的全部欲望。

这是人人都有的欲望,渴望不平凡,渴望强大,我从浴室站了起来,只是眼光的示意,刀中蕴含的闪电就如扑食猎豹,迅猛出击,将地面的瓷砖炸的漆黑一片,蹦起的碎片划过我的肢体与脸颊,血流了出来,很痛,也很爽。

本就没敢睡觉的妻子拿着刚才我递给她的电棍冲了出来对准我,我能看见她脸上的惊愕,我拿着刀走了出来,想要拍拍她的肩膀说一句:“一直以来辛苦了。”

可是她看着走过来的我,没有给我拥抱就算了,居然还后退了?你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我愣住了,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她:“你在怕我?”

妻子左手捂着嘴,眼泪大颗大颗的从眼角滑落,她的右手拿起电棍,对准了这个与自己最为亲密的男人,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有着磁性,当时相亲的几位人选中,只有他不是破锣嗓,面部依稀能辨认出以前的模样,自己的父母都说这小伙子长得老实,看上了就嫁了吧。

我从没有想过,再获得了这份难以想象的力量之后,率先对自己出手的,会是自己最亲密的人,也许当时的相亲已经是最后的无奈,也许后来的婚姻也只不过是两个大龄剩男剩女的相互成全,可订婚后的蜜月和婚后的同居,那些快乐的时光都是假的吗?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被不知名邪恶力量侵蚀的我,并不清楚我当时的模样,只能从妻子瞳孔的倒影中窥见一对犄角,和那与喷涌而出的鲜血一般鲜红的眼眸。

嗯,我最终还是动手了。她战栗的样子是如此的无助,而我呢,只是在心里想了一下她手里的电棍,宝刀中的雷电就听从我的指引,迅捷精准的将它打落。

我当时说了什么?哦,好像是中二病犯了吧:“难道你,想要和我抢夺这份来之不易的力量吗?”她说了什么?啊,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当时可能已经晕厥了,我总是这样,记得住别人死亡时的每一个细节,我用刚得到的宝物捅穿了我的宝物,这算是有得有失吗?我不清楚,只是听见公寓里有着压抑着的低笑在我耳边回荡。

我愤怒了,将刀从肉中拔了出来,声音嘶哑的让我自己都怀疑这还是不是我曾经拥有的声线,我像一头野兽一般,在这间充满了罪恶的房间里咆哮,于是不出意外的,楼上人家传来了大声的斥骂:“大晚上哭丧啊神经病?”

掂了掂手里的刀,我捂住脑袋,等到脑中急剧震荡的痛感停止,眼前的情景还是没有变化,我蹲下身,左手抚过她未闭合的双眼,最终流出一滴眼泪,打在地面上。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我应该是有想过这个问题的,为什么,只不过是拿了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已,只是这样,就要失去原有的幸福吗?不,这不是宝物的错,这不是我的错,是她的背叛,是她想用电棍杀了我,然后拿走属于我的东西,对.我看着刀,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最珍贵的东西。

寂静的夜,我轻轻的拭去刀身上的血污,那些缠绕着刀身的电芒再遇到我的手的时候,都会自动躲开,杀人易如反掌的利器在我手中就像是乖巧的宠物,那我,是不是有资格成为英雄了?

是啊,我是英雄了,我身上应该有数不尽的荣耀和光环,我在这个世界就是完美的化身,而完美的我,是不允许被凡人所侮辱的。没记错的话,刚才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吧?低等居民,你应该清楚的吧,再骂完英雄之后应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我为我的邻居指了一条明路,那条道路的尽头救赎与解脱,而他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很微小,至少与我而言,他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只不过是一介庶民卑贱的性命,能够死在我这位英雄的刀下,这难道还不算是一种荣耀吗?

雨,下的越来越大了。凌晨一点,我从五楼来到了六楼,只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就为四位邻居指引了前行的道路,我为此感到深深的欣慰。在引路的过程中,我愈发感觉到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的真理性。身为一名成功的英雄,只诛杀首恶怎么可能对得起自己这份强大的实力?于是,凌晨一点四十,我从楼里出来,任雨水打湿我的发梢。

风刮的很急,雷轰的很响,我的身影投在昏黄路灯照耀的人行道中,背后对着的是换新主人前再也亮不起一盏灯的九层公寓。

——————

我叫张三,是一名兴趣使然的引路人。最爱吃的是人血馒头,最爱做的,是惩恶扬善。何为恶何为善,如果非要问我这么高尚的问题,我只能说,善恶的标准都是由英雄裁定的,而我,就是东庭的英雄,就是世界的守护者。

可惜愚昧的凡人根本无法理解我这样真正的英雄到底有多辛苦,他们不协助我办案也就算了,还千方百计的设计我,听听这呼啸而过的警车的警笛长鸣,看看把自己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作战人员,这些人用警惕的目光对着我,手中枪械的火光可真是令我厌恶。

啊,说起来自己在从家里出来后出来之后怎么会有一种始知今日吾非吾的感觉呢,虽说那群人看到我之后就想跑,但身为英雄,我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企图逃脱命运之路的人的,任何想要阻挠我指引人们使命的人,那毫无疑问的,一定是罪人。

警车翻滚着在一片火光中炸上了天,那些往日让我避之不及的子弹如今就像是孩童手里的玩具,是啊,毕竟他们只是这个世界的路人,又怎么可能掌控能毁灭身为英雄的我的力量呢?雷电环绕着我,每一次美丽的光芒扩散,都能为我带来数个鲜美的魂魄。嗯?魂魄吗?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词的?啊算了,也许这就是生而知之的能力吧。

我沉醉着,却也迷失着,从街道的北边杀到了南边,惨叫声是最好的配乐,鲜血为绝世的佐料,“你的路走窄了。”我对眼前的青年说,因为他居然敢朝我扔石头?这样素质低劣的人,需要我为他指名未来的人生,算了,已经没救了。“你的路断了。”我说着,挥刀转身,留下一地的碳化物。

毫无疑问的,我在做正义之事,而且无人能制裁我,期间我发现居然还有人跟我拥有相似的力量,他能让那些黄色的符箓漫天飞舞然后劈头盖脸的冲我射来。我弹了弹刀柄,可爱的雷电们闪过,他的符箓就化作了飞灰,那个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身穿道袍的女孩,脸上的自信变成了绝望,我决定给她个机会。

我只是想说:“加入我吧。”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同我一道去进行这伟大的事业吧!”可惜小姑娘的反应比我想的要更无趣,满口的“我才不要和你同流合污”之类的痴妄之言。无趣,很无趣,我没有理她的兴趣了,一刀将她结果。

可惜我愉快的引路生涯只持续了不到三天,三天前那个在我家浑身是血的青年又出现了,他换上了一身素雅的白袍,温润如古代私塾的教课先生,没戴面罩,所以露出那张应该可以吸引很多小姑娘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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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了这么多,可以和东洵比一比了吧?”他看着我,但感觉不是在和我说话,我本想感谢他带给了我如此强大的力量,可内心的警报疯狂提醒着我,该跑了。可惜,一直如指臂使的刀这次没有跟我一起跑,它三天里第一次从我手中脱离,是的,我睡觉的时候都抱着它。

脱离之后,又是一刀,插入向后奔跑的我的后心,苦涩的痛楚灌入我的脑海,似梦非梦的幻想里,我看见了妻子在向我招手。死亡为何来的那么突然呢?

我苦苦思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啊,我想我明白了。

王者拔出了石中剑,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王者,而并非他拔出了剑才成为王者。而小偷,就算偷走了玉玺,他也做不成皇帝。

毕竟,我不是什么引路人,只是个路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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