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 乖软小夫郎换嫁后 - 霁青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第48章

入夜,夜色靜谧,藏蓝色的夜空布滿星子,预示着明天又是一个晴日。

忙碌了一日,终于可以歇下,两人盥洗后,早早躺上了床。

夜里虽比白日凉爽,地面仍裹挟着暑气,就连身下擦拭过的凉席也带着热意。

陆蘆于是側着身子躺着,沈應和他一样側着,闭着眼睛面朝着他。

陆蘆靜静看着他的臉,不由地想起今天在田里割稻子的哥儿。

明明曾经感情那般深厚,又自小定了娃娃親,只因那哥儿没有生養,他的夫家便嫌弃他,要休了他。

这么说来,他和沈應甚至并非早就相识,还是因为换了親事才会和沈應成親。

虽说沈應想娶的人本就是他,可若是他也像那哥儿一样无法生養,沈应会不会也……

想到这里,陆蘆缓缓朝着沈应伸过手去。

若是他早日生下娃娃,或許便不会像那哥儿一样。

指尖刚触到沈应的衣带,陆蘆又很快缩回了手,心在胸腔里扑通直跳。

他到底是个哥儿,主动做这种事,实在有些羞耻。

可一想到那个割稻子的哥儿,陆芦又重新鼓起了勇气,不想刚伸出手,还未靠近,沈应却在这时冷不丁捉住了他。

看到沈应突然睁开的眼睛,陆芦猛地吓了一跳,手腕被捉住,他和沈应的距离也在瞬间拉近。

身体贴着身体,臉对着臉。

沈应低眸掃了眼衣带,又抬起眸子看着陆芦,缓了缓吐出两个字:“想要?”

陆芦闻言,顿时羞红了脸,片刻后低下眸子,很輕地点了下头。

天气太热,两人不一会儿便浑身是汗。

汗水顺着沈应结实的腹部淌下来,陆芦紧紧攀着他,只觉得整个人都快热化了。

完事后,两人又盥洗了一次,把凉席也重新擦拭了一遍。

等陆芦再躺回床上时,已经彻底没了力气,双腿软得不行,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

汉子身体比哥儿烫,怕热着陆芦,沈应没挨着他,而是和方才那样侧身躺着,輕輕摇着手里的蒲扇。

陆芦累得睁不开眼,在轻摇的蒲扇下很快便睡着了。

次日,果然又是晴天,天空湛蓝,万里无云。

因着昨晚做了那事,陆芦起晚了些,沈应叫他待在家里歇着,自个儿去了田里收稻子。

陆芦本也想去帮忙,可等他醒来,时辰已经不早了,他索性收拾着去做午食,正好等会儿早些给沈应送去。

陆芦拿着掃帚,先把地上的落叶扫了,又去喂了鸡鸭,天热起来,母鸡母鸭都不爱下蛋,一天顶多捡上两个。

他没放进篮子里,准备一会儿用来炒酸豆角,转头去地里摘回一个圆滾滾的冬瓜。

冬瓜口感清爽,汁水也多,最适合燉汤吃,唯一不足的是,切开后的冬瓜容易坏,最快两日内便要吃完。

陆芦打算燉个冬瓜排骨汤,再清炒一道冬瓜片。

排骨是陆芦托江槐在肉摊买的,一大早江槐便赶着骡子车去了赵屠户的摊子,买好又给他送过来。

近日农忙,家家户户都在收稻子,为了有力气幹活,几乎每顿都要沾点油荤。

炒肉片吃有些腻,陆芦于是今日换了个花样,叫江槐帮忙买了排骨炖汤。

陆芦削去外皮,掏掉瓜籽和瓜瓤,把冬瓜切成块,和焯过水的排骨炖在陶锅里。

冬瓜的瓜肉过于疏松绵软,炖太久容易软烂,要等排骨煮好再放进去。

林春兰给的冬瓜苗结的冬瓜又大又胖,陆芦把冬瓜籽留了下来,洗幹净晒在院墙上,等晒幹了收进布袋子,来年春天正好种在地里。

排骨汤炖上后,陆芦打开盐水泡菜的坛盖,用筷子捞着泡在坛子里的酸豆角。

酸豆角是陆芦在沈应上山之前泡的,他捞出来掐了小段,尝了下味道,已经泡出了酸味。

陆芦把酸豆角切碎,磕进几个鸡蛋在碗里搅匀,让豆角碎全部裹上蛋液,再放入烧热的油锅里。

炒好的酸豆角炒蛋酸爽脆嫩,咸香十足,吃起来既开胃又下飯。

一碗冬瓜排骨汤,一碗清炒冬瓜片,还有一碗酸豆角炒蛋。

陆芦另外盛了碟腌透的脆青梅,拿了两个煮好的咸鸭蛋,才挎着篮子出了门。

汤在碗里容易洒,陆芦盛在了一个瓦罐里,用布绳系了个活结,兜着罐底提在手上。

路上走过昨日那块水田,那个哥儿和中年汉子今日也在田里割稻子,一前一后弯着腰。

毕竟是哥儿,力气比汉子小些,干活自然也要慢些。

几个妇人送飯路过,又在那儿凑在一起交头接耳,余光时不时往那二人偷瞄一眼。

那中年汉子拿着镰刀直起身,粗着嗓子,对着那嚼舌根的人道:“我家哥儿如何关你们什么事,有本事当着我的面儿说,在背后嚼什么蛆。”

清瘦的哥儿上前两步,轻轻拽了下他的衣角,小声喊着:“爹亲,别搭理他们。”

“他们说娶就娶,说休就休,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面对自家哥儿,中年汉子立时放柔了语气:“咱们不受那气,这就去找他们和离,你日后便留在家里,爹亲养你。”

那哥儿眨了下微润的眼睛,声音带着一丝哽咽,片晌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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