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会计凭证(1) - 会计基础 - 管慧芳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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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会计凭证(1)

第8章会计凭证(1)

第一节会计凭证概述一、会计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由于各个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复杂多样的,因而所使用的会计凭证种类繁多,其用途、性质、填制的程序乃至格式等都因经济业务的需要不同而具有多样性,按照不同的标志可以对会计凭证进行不同的分类。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人们所看到的会计凭证是式样纷繁、复杂多变的。为了正确认识、使用会计凭证,我们必须根据会计凭证记录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进行归类。

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和填制程序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填制或取得,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初始数据资料。一切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向会计部门提供能够证明该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已经完成的书面单据,以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的原始依据。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采用规范格式,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确定其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并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记账依据,但因其只能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且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格式庞杂,如直接据以记账,不仅工作量大,还极易发生差错。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人员在记账前,必须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将其归类、整理,确定经济业务应记入账户名称和应借应贷金额,以及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文字描述,填制记账凭证并将其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二、会计凭证的作用

会计是一个循环往复的信息系统,会计凭证就是这个信息系统的源头。经过会计确认而进入会计信息系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在其发生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每一个原始数据都源于会计凭证。因此,会计凭证对于会计核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二)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三)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第二节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一)按取得的来源不同分类

1.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按照自身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情况,自行设计印制,并由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人员,在办理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产品入库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二)按其填制方法不同分类

1.一次原始凭证。又称单项凭证,是指一张原始凭证上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一次完成的凭证,如领料单。通常,一次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事项,或同时发生的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事项。一次凭证使用方便灵活但凭证数量较多。

2.累计原始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张原始凭证上连续记载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其填制手续是随着经济业务发生而分次完成的凭证,如限额领料单。其特点是分次填列,连续反映某一种经济业务,能够多次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

3.汇总原始凭证。是指在一张原始凭证上,根据若干个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的一种原始凭证,如材料收入发出汇总表等。

(三)按其格式的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

通用凭证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

2.专用凭证

专用凭证指由单位自行印制、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所包括的基本内容,通常称为凭证要素,主要有: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填制单位签章、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签章、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凭证附件。

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一)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不得遗漏和省略。

3.手续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盖章。

4.书写清楚、规范。原始凭证要按规定填写,文字要简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未经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填写规范,小写金额用阿拉伯数字逐个书写,不得写连笔字。在金额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大写金额用汉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字书写。大写金额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写”人民币“三个字,”人民币“字样和大写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的,后面要写”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写”整“或”正“字。如小写金额为¥1008.00,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捌元整。

5.编号连续。如果原始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在写坏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管,不得撕毁。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填制及时。各种原始凭证一定要及时填写,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审核。

(二)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一次凭证的填制

2.累计凭证的填制

3.汇总凭证的填制

(三)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四、原始凭证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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