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看不见的客人》(7)
周一一大早,我就要把我的证人从一堆浑蛋中捞了出来,把他从床上直接哄进了办公室,让他重新录一遍口供。这次他恼火地指出,自己是如何支付给我工资——通过救济金,应该是吧——还有我应该如何对他放尊重些,而不是像这样浪费他的时间。我们都知道,如果我让他闭嘴,他准会得严重的健忘症,把周六晚上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就连这种浑蛋都可以嗅到我身上的弱点。扇他几个耳光会让他态度端正点,不过我还是决定不扇了,留给其他更重要的人。
反正我只有一半心思放在他的身上。这天一开始就有些诡异,在我离开家时天还是黑的,浓重而冰冷的雾弥漫着整个街道,仿佛一夜之间回到了神秘的维多利亚时代:车辆在雾中淡化成一抹抹污点,明亮的窗户和街灯在一片茫茫中亮着。有个人站在路口,只是站在那里,在这样一个正常人都不会站在那里的早晨。他离我太远,我看得不是太清楚,只看到是个高个子,面朝着我,穿着一件黑色大衣,戴着一顶黑毡帽,塌着肩,表明他已经不年轻了。昨晚的兴奋感又涌上来,我想到报告上那个翻过爱斯琳家院墙的男人:中等身材、黑外套,邻居说他应该是个中年人……等我小心把我的车开出停车位,冲上道路时,那个人已经消失了。
是那件外套让我格外在意,让我烦躁不安,在去停车场和接那个浑蛋回来的一路上,我一直从后视镜里盯着路上的车辆,而那个浑蛋则坐在车后座不停地抱怨。斯蒂夫是对的,有很多人都穿着黑色外套,包括我认识的每一位警探。
之所以会单独提一提警探,我是有一些理由的。他们中的一些人,要比其他人有趣一些。
为了让我开心,鬼鬼祟祟的克劳利仍在不懈努力,想把爱斯琳的案子炒作成年度案件。他挖掘出一些爱斯琳的照片——大多是化过妆的,克劳利和他的读者都不会对一个穿着涤纶套裙、黑发微胖的女人感兴趣——还把一大堆蹭热点的陈词滥调一股脑儿倾倒在他的读者面前,占据了《信使报》的头版。关于警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有很微妙的暗示,尤其是关于我。说我们没有认真对待,因为我们都在忙着保护政要和社会精英,没有精力去关心工薪阶层。克劳利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张模糊的照片,照片上的我穿着制服,正在维持一场抗议活动的秩序。因为急诊室关闭,数百个人愤怒了,合法地走上街头,抗议现场没有任何暴力行为。但照片上我身穿安保背心,手持警棍,完全支持了克劳利在上面表达的观点。除非我们尽快抓到罪犯,否则总部就会感到压力,他们会给头儿施压,而头儿就会来找我麻烦。
我把那个浑蛋证人送了出去——他还在抱怨自己睡个懒觉都被打扰——然后看着他点上一支烟,扬长而去。快到十点了,日头越来越强,虚弱的灰色光线被云层阻隔。我斜靠在外墙上,无视透过夹克外套侵入的刺骨寒冷,趁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给索菲打了电话。不管是一个毒贩在爱斯琳卧室里留下的很厚的指纹,还是罗里手套上的完好的血迹,都能让我顺利展开今天的工作。
“嘿,”索菲说,“我可以开免提吗?这里有个花瓶,需要完好无损地送到戈尔韦,作为奥弗莱厄蒂案的证据。我可以发誓,要是让那些运送证物的白痴负责这个东西,他们准会把它当成足球来玩,所以我只能自己打包。用上一年攒下的泡沫包装纸。我在自己办公室里,没人能听见我们说话。”
“没问题,”我说,“你拿到我们那个嫌疑人的证物了,对吧?”
“拿到了,他穿戴的灰色尼龙手套和黑色羊毛大衣,还有一条海军蓝裤子、两件白色亚麻衬衫、一件淡蓝色套衫、一副红色毛线手套,还有一副费尔岛手工针织手套——没开玩笑——还有一条黑色羊毛围巾,都是从他的公寓里拿来的。还有指纹。”索菲在那边手也没闲着,听起来好像是在撕胶带。“你知道吗?昨晚布雷斯林还给我打电话了,他要所有的现场报告,包括爱斯琳的电子信息。”
粗糙的石块透过夹克戳到了我的后背。“你给了他什么?”
“你以为我是谁?我给了他个‘滚蛋’。他跟我说起话来就像个猎头似的,告诉我,我在负责这个案子他有多高兴,其他技术员都是如何比不上我——什么白痴会觉得说我同事的坏话,就可以拉拢我?”撕胶带的声音又来了,“我告诉他我们的报告都没准备好,这个案子也不是世界上唯一的案子,电脑组那边甚至还没开始查那些电子信息。我说的是实话,基本属实。布雷斯林并不满意,但他还继续跟我扯东扯西。我发誓,说到最后我觉得他都准备来给我送花了。”
“我正准备跟布雷斯林友好地谈一谈。”我说,我简直想亲索菲一下,“你现在掌握多少线索了?”
“报告已经准备好了,你们随时都可以拿去,我让我这帮人加班赶完了。我知道如果你想让那个浑蛋远离这个案子——我不需要知道为什么,我只是这么说——能让你比他预想的早几步,总是有用的。”
“没错,”我在心里朝布雷斯林竖了根中指,“你简直太好了。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吗?”
索菲发出了某种声音,像是在耸肩。“被害人身上的黑色纤维,和你嫌疑人身上的那件大衣是一致的。但这并不像听起来意义那么重大:这种纤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找来城里一半的大衣都有可能得到这个结果。他的围巾并不匹配,他的东西上也没有任何血迹——这意味着即便他是凶手,这副手套也不是他在行凶时戴的。抱歉。”
“这些东西如果能当证据就走大运了。”我说。一点也不意外:罗里的智商,足够想到找一个垃圾桶把带血迹的手套扔进去。“我们会继续找证据的。现场还有什么情况吗?”
“大多数情况你都可以在报告里读到——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纤维,查不出来源,诸如此类。我们把它们和嫌疑人住处的纤维做了交叉检查,看看有没有二次转移的情况——他家地毯上的纤维沾在了他的外套上,然后又落到她的沙发上,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我们还会把嫌疑人的东西和被害人家里的纤维做比对,但目前还没有时间做。该死——”沙沙作响,然后是砰的一声,索菲还在忙活着用成卷的塑料泡沫包装纸打包。“只有一个地方有些奇怪。被害人家里很干净。”
“她要请新男友回家吃饭,所以提前做了打扫。”
“不是那种干净,我的意思是太干净了,在我看来简直是酒店级别的打扫——就连衣柜上面都一尘不染,感觉就像是《复制娇妻》[1]里那种鬼扯的剧情——为了跟情人约会,她在家里搞了一次全面的大扫除。但我说的是指纹的问题。你记得莫兰想让我查一查前男友可能会碰的地方吧?床头板,还有马桶圈下面?”
“没错。”
“什么都没有。床头板上什么指纹都没有,连被害人的都没有——它是光涂材料制成,按理说应该会有指纹。门把手、浴室水槽、冰箱门、床头柜里的避孕套:除了污迹,什么都没有。”
我说:“有人把那个地方从上到下擦了个遍。”幽灵似的黑帮男友开始投下阴影。黑帮男友知道要擦哪里才能把指纹全部清理干净。罗里,一个连门都没进过的家伙,不需要知道。
索菲发出不置可否的声音。“也许吧,或者咱们这位娇妻也许真的是做家务的好手。任何一种假设都有可能。反正我知道你会对这个感兴趣。”
“确实,”我说,“床上有什么体液吗?”
“有,床单是干净的,但是我们在床垫上发现了污迹。有可能只是她自己的汗渍——你也去过那里,她把屋子里搞得很热——不过要是我们够走运,里面可能就会有某人的精液,或者至少是其他什么人的汗渍。”沙沙声再次传来,听上去精力十足:索菲又在给花瓶裹上一层泡沫。“不过即便我们拿到了dna,也不好确定它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要是你可以查出她是什么时候买的床垫,倒是可以确定一个笼统的范围,但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