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Dominance & Submission - 小畜生 - 就当我不存在吧 - 纯爱同人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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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Dominance & Submission

38.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周生郝都可以断定兆平泽神经兮兮,不仅欠揍还有病。

作为全国最顶尖的老牌学府之一,X大在国人心中的地位不言而喻。

它虽然和A大O大并称TOP3,三所院校各有所长也很难分出高下,但大众普遍认为X大是最好的,它的口碑和名气远胜过A大和O大。

即使是周生郝交际圈子里的二世祖们,聚会聊天时听见七大姑八大姨家哪个小孩考上了X大,嘴上再不服气,心里也会不由自主地蹦出来一句‘牛逼’。

X大是周生海的一块心病。

八十年代初,他高考落榜,没能考上X大,跟着舅舅下海经商,赚了笔巨款,此后财生财利滚利,很快便成了那个时代最先富起来的一代人。

他是个天生的商人,像深海里的鲨鱼,闻见一点血腥味就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也吃过亏栽过跟头,但很快便能够像没事人一样地爬起来,思索出新的出路。

那个时代有下海的,也有跳海的,有一夜暴富的,也有锒铛入狱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财能通神亦能使人疯魔。

但周生海不一样,他理智又清醒,他隐忍又不失狠厉,他伏低做小的时候卑微到了极点,他露出獠牙的时候又是那样狰狞骇人。

他暴富得毫无悬念,霎时间,名和利,财和势,都是他的了,到后来简直不是他在捞钱,而是钱主动往他的口袋里跑。

可即使周生海的生意做得再大,周生家再有钱有势,也逃不过被人酸溜溜地讽刺‘没文化的暴发户’的命运。

人越缺什么就越在乎什么。周生海一辈子什么都不缺了,就缺那一张买不来的文凭。真的买不来么?倒也不是。只是世上有些东西,买来就不是那个味儿了。

倘若时光倒流,让周生海回到十八岁那年,如愿以偿地读上大学,像个天之骄子似的昂起头过生活,而不是一路灰头土脸地在社会摸爬滚打饱受磨砺,他不见得真能够有今天这样辉煌的事业,所以让他把两种生活换上一换,他肯定是不愿的。

那份执念又该由谁来继承呢?当然是还在郝知敏肚子里的周生郝了。

世间一切病态的控制欲,是否都源自于控制者内心的缺憾?每一句‘为你好’的背后,是否都有一句共同的潜台词?

周生郝的成绩不坏,甚至可以说挺不错。周生海有钱,但不会给他开后门。他从小被周围人捧得张扬跋扈不可一世,唯独成绩不掺水分。至少05年的夏天以前,在省实验念书的他,还是X大的种子选手。

他左手的掌心至今都还有两三道很浅的疤痕,记不清是中学时哪一次期末大考之后因为名次不理想,被周生海在饭桌上用吃烧烤的铁签子抽的。

周生郝已经不记得那时有多疼了,只记得周生海开完家长会后厌恶的、像吞了活苍蝇似的眼神。

“没用的废物。”

周生海冷冷地说,踹了他几脚,踹得他捂着胸口在地上缩成一团,感觉有点喘不过气。

“跟你妈一样蠢。”

他拧着他的耳朵,用戴戒指的手扇他耳光,戒指把他的嘴唇划破了一个小口子,一直流血。

周生海大概是有点暴力倾向的,幼年的周生郝目睹他在家打郝知敏,后来郝知敏被送进精神病院了,就轮到少年的周生郝挨拳头了。

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不仅是嘴唇,他的眉梢和鼻子上也都有这样的小口子。

许多年后的周生郝戴上眉钉鼻钉和唇环,把那些个微小的位置遮住了。

兆平泽一直望着周生郝那几乎盖满上半身的纹身,望着那夸张的乳环和脐钉,望着那手腕上肉色的疤痕。

周生郝喜欢疼。

兆平泽小心翼翼地触碰他,他却笑嘻嘻地叫他重一些,再重一些。

我的错。兆平泽默不作声地想。

2003年是个截点,一场分离,将所有的事情都割裂开来。

那年他不该走的,不该去什么X城,如果他不愿意跟他走,那他该留下来,像条狗似的陪着他。

他这辈子最擅长做狗了,谁惹到他的爱人,他就扑上去咬谁。

他生来比同龄人都要凶悍暴力的多,只是他的拳头永远不会对准他爱的人。

爱,他只有爱。爱让他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爱让他意识到他和世界的联系,爱让他的身体和灵魂都不再轻飘飘的,爱让他有归属感。

他想做某人的狗,他想被捆绑,被束缚,被占据,被套上项圈,被锁进笼子,他对做人没有兴趣,他只想匍匐,被满足那些他认为可耻的幻想。

创造一个支配者,然后被他创作的支配者所驯服,在这个过程中他即是dominance又是submission,他控制支配者,他臣服于支配者。

“像我们这样的人嘛,只有拼命去爱才能活下去啦。”兆佳晴镜子前试穿着她的舞裙和鞋子,很天真很孩子气地噘了下嘴,对他讲,“但是学校什么的一点都不好玩呀,妈妈当年是为了追你爸爸才去上学的,唉,后来你爸爸死掉了,妈妈好难过的,宝宝可不要学妈妈,宝宝将来遇见那个很爱很爱的人,一定要盯住啦,要是没有他们,我们可怎么活呀……”

兆佳晴告诉他,只有不停地爱,不停地寻觅爱人,人生才不会显得太空虚。

她永远不是在恋爱,就是在恋爱的路上。她物色爱人的眼光一直很烂,越是与她灵魂相近的天才的越青睐,越是同世俗格格不入的疯子她越迷恋。

她爱过诗人,画家,植物学家,行为艺术家,地下电影人……也爱过传销骗子,投机分子,邪教头子……

她一生最爱的那个男人,是个高举着写满政治口号的大横幅,带头游行静坐的青年,1986年就读于X大中文系,1989年死在首都的广场上。

他死的那年,兆佳晴十七岁,从X大退了学,开始四处流浪。

她那时已经怀孕几个月了,但因为往日里性关系过于混乱,自己也不怎么清楚孩子的父亲是谁,但她默认了是他,是她最爱的那个。

她在生下孩子后,和几个迷幻摇滚乐手搅在一起,稀里糊涂地群居了几年,他们穿得破破烂烂,他们在最脏最差的小酒馆里演出,她是吉他手兼鼓手,在每个不安宁的夜,不眠不休地唱着她自编自写的、关于爱与和平的歌。

她随意地挥霍着青春和灵感,把天才的光环从头顶摘下扔在地上踩。

她做什么都会轻而易举地成功,她便什么都不想做。她的生活无趣到了极点,除了爱,一无所有。

她和年轻英俊的机车手骑着机车狂飙乱撞,陪他在最陡峭的山路上飞驰;她邂逅囊中羞涩的地下电影人,同他拍下一系列大尺度的艳情片刻录成光碟售卖。

兆佳晴是漂亮的,引人堕落的,没有几个人抵挡得住她身上的魔力,而她炽热的爱,也同样没有几个人接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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