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三案:十年前的失踪案 - 没有死者的谋杀 - 陆雾 - 科幻灵异小说 - 30读书

第30章 第三案:十年前的失踪案

霍劲松的案子后,宋归宜总是闷闷不乐。虽然他平日里也不是什么乐天派,但这几天多云转雨的时间变多了。他推说是日头太热了,黎素也不戳穿,就小心翼翼,想着办法领他出门散心。

这也是为她自己着想。她的实习期结束了,因为被视作李仲平的亲信,她被不被事务所留用。留在家的闲暇时间多出来不少,吃宋归宜做饭的时间也多了。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个道理不是不懂,可谁知道宋归宜的短板短得叹为观止。在家里潜心研究做饭,经常把黎素吃到上吐下泻。他自己也吃自己做的饭,并没有什么事,就诡辩说:“是你自己着凉了,不然你把饭带给你爸去吃,看他有没有事。”

黎素想,虽然她和继父关系不好,但也不至于实名投毒吧。

这天他们刚把猫从宠物医院接回来。一个节育手术,宋归宜全程有感同身受,双腿并拢,深感不安。雄性动物的局限性。

黎素开的车,随口说道:“周六我有个不算朋友的朋友过生日,开派对请我过去。你要一起吗?”

宋归宜问道:“去做什么呢?”

“吃吃喝喝说点废话,都是些贵妇,做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要消磨时间。”

宋归宜嗤之以鼻,眼前浮现一百只鸭子共同叫的场面,讥嘲道:“那她们可以一起研究流体力学,特别能消磨时间。”

“听着不错,你可以去教她们”

“我没什么兴趣,你为什么让我去?我又不会面对这种场面,不会弄得很尴尬吗?”

黎素微笑,“你想错了,恰恰是你,最不会让场面尴尬,她们最需要就是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帅哥,不爱说话,还不够有钱。可以让她们从家庭生活中抽离,并且有足够的优越感。你知道隔壁区有牛郎店吗?不知道吧,她们中的一个去过。倒也不是真的要做什么,只是为了报复,觉得丈夫能找女人,自己也能找男人,就很公平。但是事实就是没有经济收入,就没有公平。香奈尔的套装和爱马仕的包都是为了忘却这一点。人不会因为穿上奢侈品变得更高贵,但可以让人相信自己很高贵。”

马路上的绿灯变黄,她稳稳停住车,不去抢这一点时间,“和你讲一个故事,单纯当故事听吧。一个红圈所的男律师,定期去会所买春,去的多了,办了张会员卡酒水八折。有一天他妻子看到了,她心知肚明,但还能怎么样呢?丈夫说这是酒店的会员卡。她就装模作样发一次火,问既然买酒可以打折,为什么不多买一点。”

“看得出你很不喜欢他们了。”

“我讨厌一切故作体面的人,和自以为体面就是鄙夷别人挣扎的人。为了活下去而声嘶力竭,也是生命的意义。多数人只是投胎有优势,却误以为自己在人格上有优势。”她笑着一摊手,“当然我也没权说他们。”

“我还是不明白你干嘛让我去?”

“她们会生吞活剥了你,我也能清静清静,不用和人应酬太多。”

“你卖我卖得真顺手,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有钱拿,她们会给你发红包的。你吃过200元一盒的小番茄吗?”宋归宜摇头,黎素笑道:“这次可以去试试了。”

“好吧,那去之前我要去裸条借贷,花巨资买一身好衣服去吗?”

“不,穿牛仔裤和白T就够了。她们见过好衣服,但是美貌才是真的奢侈品,青春则是无价之宝。不过先说明一下,真的会很无聊。我都能猜到她们说的第一句话,“亲爱的,你今天好漂亮啊,这个小帅哥是谁?’”

“亲爱的,今天你好漂亮啊,这个小帅哥是谁啊?”

在场五个人转过头来,好像黎素牵着一只熊猫入场。目光齐刷刷落在身上,宋归宜有些不自在。

都是年轻女人,两个短发,三个长发,他不太会判断年龄,大约都是三十岁,或者再大几岁,只能肯定比他母亲年纪要小。

生日会的主角是位小个子的女士,到肩膀的蓬松卷发,穿一件黑色的吊带裙,外面披一件米色的西装,弄不懂她是冷还是热。黎素叫她米兰,宋归宜不知道她有没有妹妹叫米线。

黎素笑着为彼此引荐,“这位是宋归宜,这位是米兰达,今天她是寿星,我带他来沾沾你的喜气。”

宋归宜干巴巴地说道:“生日快乐。”

米兰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笑道:“你多大啦,怎么还和个小兔子一样。”

这修辞手法太高明,宋归宜一头雾水,自己凭借努力长到185,怎么就变成兔子了。他嘟囔一句,“那我应该是安哥拉巨兔了。”

米兰闻言大笑,对着黎素说道:“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个活宝啊。来来,过来坐。”宋归宜也没有再争辩,只是顺从地由她领着,坐到沙发上去。

这次生日会租的是市区的会所,是解放前的老洋房改建的,算是古董建筑,估价在上亿。连门把手都是黄铜的,很有气派。

他们在大厅的丝绒沙发上聊天,面前的桌上有个三层的点心架,摆着三明治和颜色娇嫩的马克龙。旁边是个果盘,应季四五种水果,黎素说的200块一盒的圣女果也在其列。剩下的还有四五碟点心,像是伊比利亚火腿卷着的哈密瓜,和切小块的黑松露抹茶蛋糕。正中间是芝士火锅,融化的芝士倒点白葡萄酒,旁边是一碟子切好的法棍,蘸着吃。

宋归宜原本是敞开肚子来吃的,见了这场面觉得亏了。这群小姐夫人自己都是麻雀一样的胃口,每次要一小口。她们倒是热切地围着他说话,问了不少问题。问他家住在哪里,开什么车,什么学校毕业,会不会骑马,懂不懂法语,有没有去过常春藤交换。宋归宜都一一答了,坦诚得寒酸样尽显,他自然也无所谓。

太太倒也没有轻蔑他,顶多意味深长望了黎素一眼,对宋归宜说话的口吻还是有诸多怜爱。他由此悟出一个道理,有钱的不管男女,都偏爱性格腼腆,面容姣好,贫穷却年轻的异性。

门外传来说话声,是工作人员在检查请柬,有位客人姗姗来迟了。听脚步声是个男人,宋归宜朝门口望去,就见沈若墨推门而入。他们的目光撞在一起,倒是同时一愣。米兰立刻上前招呼道:“你可是来晚了,沈医生,都没来得及介绍,这位是宋归宜,小黎的男朋友。”

沈若墨装作初次相见,郑重地握住宋归宜的手,“你好,我叫沈若墨。”

宋归宜点头,也就顺势演下去,说道:“好,我记住了,沈医生。”

“你叫我名字就好。”沈若墨想起最初宋归宜总是故意叫错他名字,不由得会心一笑。

沈若墨以前追求过黎素,这件事在交际圈里不算秘密。此刻三个人站在一起,旁人投来的目光含着意味深长。黎素倒是落落大方,上前和沈若墨寒暄了几句。

沈若墨也应答得体,随口说道:“你头发是染了个新颜色啊。”

黎素说道:“对,浅一号的棕色,上周刚染的,你还是第一个发现的。”她这话意指的是其他几人,米兰却误以为是指宋归宜,娇嗔着拍他肩膀,“小黎不高兴了,快去哄哄她吧。”

宋归宜不吃这套,面无表情道:“不用了,没死就不算什么大事。”

此话一出,无人应答,整个客厅回荡着尴尬,米兰偷瞄黎素,眼含怜悯,觉得她找了个软饭硬吃的小白脸。黎素倒是无所谓。这种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是不屑一顾。宋归宜说到是天经地义。他是个怪人,或者是世界太正常便容不下他。他又比正常人更懂得怜悯,只是他的怜悯是冷的,是一把刀子割下腐肉,未必有人记挂他的好,也没多少用武之地。

沈若墨出来打圆场,解释了迟到是路上耽搁了,又拿来了赔罪用的巧克力。众人吃吃喝喝过了一阵,只当作无事发生。宋归宜饿了,甩了个眼神过去,黎素便会意,不着痕迹地暗示是午饭时间了。

午饭吃的是寿喜锅,分成三桌,每两人一个锅子,先荤再素,牛肉涮熟后沾生鸡蛋,蔬菜在锅里吸饱汤汁。宋归宜看着牛肉上的雪花纹理,料想这顿饭应该价格不菲。不过他的舌头和他的性情一样,都是平民化的,吃不出怎样的精妙绝伦,单纯就是肉很嫩,有甜味,鲜而不腻。

黎素看着他吃,“你今天胃口不错,喜欢吃寿喜锅?”

宋归宜瞥了眼邻桌,低声道:“还可以,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有白食干嘛不吃,我今天早饭没吃就为了这顿。”

黎素不禁失笑,“你有没有听过周扒皮为了别人请他喝一杯酒,跑出三里地的故事。”

宋归宜倒是无所谓,“现在听过了,这顿饭还挺贵吧。”

“还不错,毕竟吃的是神户A5和牛,你已经快吃掉两个人的量了,也有两三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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