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败犬女王
和所有引人注目的漂亮姑娘一样,花花在恋爱方面一直桃花不断,不像我,只会纸上谈兵,装腔作势,实际上却连一次正式交往的经历都没有。
作为一个所谓的畅销青春小说作家,我最不喜欢人们问的问题之一就是:
“书里的故事都是你自己的真实经历吗?……什么,你还没有谈过恋爱?那你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看的恋爱故事呢?”
傻瓜!你怎么不去问问男作家,他们是怎么写出女人生孩子时真实的心理活动啊?写越狱的作者就一定要蹲过大牢吗?写盗墓的作者就一定要开过棺材吗?写修仙的作者就一定要练过仙丹吗?你要是非跟我纠结,说没有真实经历过就写不出好故事,那我也无话可说。各位还是别看小说了,该干嘛干嘛去吧。
我这个人,不太相信一见钟情,身边虽然有不少异性朋友,却也很难发展成恋人关系(初恋就是栽在这上面的)――至于原因嘛,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我太优秀了,校园里花前月下的小情趣、小清新已经很难打动我,所以要与我在一起,男生们的压力恐怕会比较大;另一方面,还是我初恋的那个男生说得对,“我们还是做哥们儿比较好”,一个能跟你一起谈天说地、针砭时弊、打球赛跑,并在聚会后主动付账的朋友,远比作为女朋友来得舒心划算。
花花摇头。“罗捷,这你就错啦。”
“什么?”
“男女之间本来就没有纯洁的友谊,是你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怎么把原本暧昧的关系都处成了纯友情呢?”花花像个恋爱专家一样,对我谆谆教诲道:“你看你这身打扮,首先就太中性了。再看你一开口,比纯爷们儿还爷们儿――不是我说你,都把异性处得没有性别差异了,还叫人家怎么跟你继续发展下去呢?那不跟把同性朋友发展成恋人一样别扭了吗。”
花花这番话使我的内心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可是表面上还是不服气,反驳道:“照你这么说,不穿裙子、不留长发,说话不嗲就是没有女人味了?那可对不住了,我还真是做不到。”
“看,你说话老是这么冲,这样就很不好,会把男生吓跑的。”花花很有耐心,“坦率不是坏事,但你也得见人下菜,用对地方才行,如果表现太强势的话,会让人感觉无法亲近,结果就只能敬而远之了。”
“哼……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只不过现在还没看对眼的人罢了。”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花花突然两眼放光,“前几天一朋友来找我玩,他一表兄,感觉挺不错!清华MBA毕业,现在就在一投行实习……”
我眯着眼睛问:“哦,传说中的高帅富啊?你自己怎么不收。”
“咳,不是我的那盘菜啦,感觉有点闷。不知为什么,好像和你倒是挺合适的。”
在花花的极力撮合下,我和那位人称“丹帅”的男生终于见了面――为了避免“相亲”式的尴尬,我们照例像聚会一样叫了各自圈子里的朋友,二十多人都挤在一间小小的酒吧里――他一出现,便使一屋子的人惊艳。
丹帅身高大约185公分,身材匀称、结实,一看便知是经过长期运动锻炼的结果。凭心而论,他的长相称不上英俊,却给人一种健康阳光的感觉,简直让我一见倾心。
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他为什么不是花花“那盘菜”了。虽说这个人脸上总是挂着微笑,可是不难看出那只是出于礼貌,实际上,他对那些毫无营养的谈话内容并不感兴趣,眼睛里也没有一般男生见到美女时那种浮躁雀跃、急于表现自己的神色,可以说是个城府极深的人。这一点无疑进一步激发了我的兴趣和好感。
我看他端着一杯柠檬水肚子坐在角落里,便大大方方向他走过去,伸出手说:“我叫罗捷,很高兴认识你。”
丹帅抬头看到我,眼睛里亮了一下(转瞬即逝),随即握了握我的手。出乎意料的,他的手很暖很软,看样子命不错,我不禁心中一动。
那天晚上,我和丹帅天南地北地神侃了一番,颇有相见恨晚之感。我知道他家世甚好,无不良嗜好,唯独从小就喜欢打乒乓球,而他也知道我就是那个名噪一时的畅销书作者“酸辣糖”,立刻说“久仰久仰”,我回他说不敢当不敢当”,两人相视一笑,临走时都给对方留下了电话号码。
“怎么样,我看你们好像有戏?”花花歪着头说,“不过我可要提醒你,别到最后又跟人家处成了好哥们儿,一定要让对方感到你女性化的一面!”
“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我满口答应,却在学校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卡,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内,不分昼夜苦练乒乓球技。话说我从小各项运动能力都不差,中学时还得过区青少年乒乓球大赛的亚军,如今重拾起来,很快就恢复到了常人以上的水准。
然后,我拨通了丹帅的电话,约他周末到市乒乓球馆“以球会友”。
“什么?”他吃了一惊,继而大笑。